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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O章 真凶

  “大哥,你不是认真的?”虽然早就知道老大能一打几十,但现在可是去南城区——对方的大本营,不是几十那种单位,最少也是了千这个级数的,猴子可没有老大那么疯狂,弄不好,这条命就交代在那里了。

  “放心,又不是去拼命,只是去打探一下消息。”向日没好气地着,不过他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虽然这次的主要目的是去探一下虚实,但如果侥幸碰见几个落单的,向日可不打算心慈手软,至少也要替胖子出了那一口气再。

  而见到老大并不是要去拼命,猴子也松了一口气,答应下来:“大哥,就我们两个?”

  “废话!胖子不还在那里躺着么?”向日一指病床的木乃伊,“而且你觉得去打探消息用得着那么多人么?”

  “是,是……”猴子连忙头不迭。

  接下来向日更给了他一个定心丸:“你要是真觉得不放心,我允许你带一支家伙。”

  “家伙?”猴子一愣,接着是狂喜,他自然知道老大指的是什么,记得在原先的酒没烧之前可是缴过一批家伙,到现在都还没拿出来用,平时也只是看着过过干瘾,现在终于可以拿出来威风威风了。

  “长家伙就不用带了,带支短的。”见了猴子满脸的激动劲,向日还真怕他把K-47抗。

  “放心,大哥,我就带把沙漠之鹰。”猴子兴奋地拍着胸膛,又接着问道:“大哥,你要不要也……”

  “我就不用了,你自己带着就行。”向日没等猴子完就打断了他的话,现在手枪这种东西他已经不放在眼里了,而之所以叫猴子带,也只是因为怕出什么意外自己照顾不他也好让他有自保能力。

  两人在商量着一些细节的时候,躺在病床的胖子羡慕得几乎流口水,为什么这种好事轮不到他身,要是没有受伤的话,估计也能带支家伙放身跟着老大一起去闯南城,不过现在看来……胖子瞧了瞧自己全身绑得跟木乃伊一样,也只能躺在床YY自己一枪嘣掉南城第一大帮会的头头了。

  向日讲完了细节问题,猴子已经匆匆出了病房回去取枪了,两人约好了二十分钟后在某个地碰面。向日看了看时间,轻叹了口气,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也是该给她们打个电话报平安了,估计她们早已担心得不耐了。

  “向葵,你在哪里?”电话刚一接通,安大姐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在医院里呢……对了,你们回家了没?”因为并不想让她们知道这件事,所以向日马岔开了话题。

  但对面的安大姐却是不依不饶地追问着:“哪个医院?”

  “这你们就不要管了,我没事的,现在在医院里陪朋,可能要晚回去。”因为等下要去南城,指不定什么时候回去,向日先打起了预防针。

  也许是听出了男人话里的坚决,对面的安大姐终于不再追问,转而道:“向葵,今天晚文文要住在我们这里。”

  “可以啊,反正有空房间。”向日无所谓地道,只要某个冰山美女今晚不霸占了属于他的安妞就行。

  不过对面的安大姐却彻底破灭了他的希望:“我不是指这个,我的是今晚文文陪我睡!”

  “那我怎么办?”向日表情一滞,马反应过来,毫不犹豫地出口问道。脑海里顿时出现了当初尾随安大姐所偷窥到的那一幕,心里开始怀疑安妞是不是又要与旧情人旧情复发,做出些“对不起”他的事情。

  “你和清睡。”刚完这句话,对面的安大姐立刻挂了电话,留下向日一脸郁闷地看着手的电话。

  躺在病床的胖子显然也

  发现了他的不对劲,不由问道:“老大,你没事?是不是嫂子……”

  “没事。”向日阴沉着一个脸,心里已经做出决定,今晚什么也不能让安妞和冰山美女在一起,虽然他也认为两个女的这样那样很刺激,但其中有一个是他的女人这就让他很不爽了。想到这里,向日觉得去南城的事情还是速战速决的好,争取早回家“教训”一下那个越来越不听话的安妞。

  “胖子,好好养伤,我先走了。”

  虽然已经认定了老大和嫂子之间有了不痛快,不过这种事也不是他能帮得了的,胖子心里很过意不去,然而更多的则是感动,如果不是为了自己,兴许老大就不会与嫂子……胖子有些哽咽地道:“大哥,心!”

  “放心,不会怎么样的,那些杂碎还奈何不了我。”向日眼里精光一闪,转身出了病房。

  ……

  ……

  南城区虽然不如东城区繁华,然而人口却是比后者要多不少,主要因为这里是农民工密集的场所,几乎每年从各处蜂拥而来北海“淘金”的农民工就有四分之三在这里落脚,原因很简单,仅仅是这里还有几个没有完成的大工程而已。

  当然,因为人一多,事也变得多起来。可以,南城区是犯罪率最高的一区,而这也令这区的警局忙得焦头烂额。

  尤其是几天前的那场黑帮火并,据当场就死了几十人,受伤的更是不计其数。光是要压着这件事不让民众知道,这区的警局局长就费透了心。不过也还好那些黑帮份子选择火并的时间是在深夜,而且也几乎都是在废弃区,所以除了极少数在火并时不巧路过的人以外,民众根本不知道在某天晚的某个地,居然演着一场平时只有在电视里才能看到的黑帮火并。而那些不巧见到砍杀场面的人,因为怕惹来祸事,自然是心翼翼地藏着掖着,三缄其口。以致现在都过去很多天了,这件事还没有被曝光。

  当然,民众们是不知道,但作为北海市的其它帮派就不可能不清楚这个消息,毕竟这对于北海的黑道大佬们来不亚于一场十级地震。南城的两大实力相当的帮派火并,以一方完胜另一方而结束,如今是一家独大的局面。对于能把与自身实力相当的对手干掉,其它城区的帮派还是保有一定的警戒心的,也不得不重新估算起这个大赢家的实力。所以,这段时间,很多不明身份的人涌入了南城,而这也直接刺激了南城的经济在短时间内增长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

  不过这些向日并不知道,此时的他正和猴子在南城区一间有名的吃店里吃着东西,当尝到了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尝过的美味吃,向日心里出奇地没有任何波动,也许是早已习惯了这个身体,他现在已经很少回忆“他”以前的风光了。

  而向日选这间吃店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以前的“他”就和这吃店的主人相熟,当然,也只是因为来得多次而被老板给记住了,一来二来的两个人也因此就谈开了。吃店的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有个很大众的称呼——福伯,据他讲是因为不想看着儿媳妇一个人吃苦,才开了这间吃店。顺带一提的是,他的儿子在几年前出车祸死了。向日还记得很清楚,当初这老头到他儿子的时候脸那种悲痛莫名追忆已逝亲人的神情。向日敢打赌,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居然会露出那样可以轻易感动旁人的哀伤,每次想起来的时候,向日都会觉得眼睛有些酸酸的,似乎有什么东西要从里面钻出来。

  “大哥,你怎么了?”看着老大怔怔地盯着某一处已

  经很长时间了,猴子出声问道。

  “哦,没什么。”向日回过神来,语气有些沉重:“只是想到了一些过去的事情。”

  “大哥,都已经过去了……要不要再来肠粉?”猴子以为老大是想起了他的那个有“白虎”之称的大哥,马转移开话题。

  日了头,见猴子准备喊人,马阻住他:“还是我来叫。”着,冲着店里正在忙碌的某个背影习惯性地喊道:“福伯,肠粉!”

  “好!就来。”那个稍微有些驼的背影高声应了一下,接着端了几个盘子过来。一边将盘子放下,一边有些惊讶地看着向日。

  “福伯,有事么?”向日见他盯着自己,也有些好奇地问道。

  “哦,没什么。”可能是觉得这样看一个客人很不妥,福伯微微有些不好意思地着,接这又叹了一口气:“只是很久没有听到有人这样叫我了,你们真的是第一次来?”

  向日一顿,但转眼就想好了理由:“其实在来之前就已经打听好了,这一带的肠粉就属福伯你这里最好吃了,所以就来了。”

  猴子疑惑地看了老大一眼,貌似来的时候可是没有做任何打听,是直接过来的。想刚来的时候,自己还有些嫌弃这家又破又旧的吃店,只是碍于老大的面子,他不好直接提出来的。可是现在看老大对这里的一切都那么熟悉,甚至连老板的名字也叫得那么顺,猴子也不由得胡乱猜测起来老大和这间店的主人是不是有什么牵连。可看老板的样子,根本就不认识老大……猴子觉得头登时大了一圈。

  而福伯显然很高兴能听到客人这样的夸赞,咧嘴大笑,爽快之下就这顿他请了,不过向日却拒绝了,他知道,这种生意本来就赚不了几个钱。

  福伯也没有再什么,这种情景让他想起了一个非常熟悉的人,记得当初自己见他多次来光顾的时候也曾过要请他一顿的,不过最后也是被拒绝了。唉,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了,也不知去哪了,难道是搬出北海市了么?至今为止,福伯都不知道那个经常光顾自己的吃店的青年到底是干什么的。

  见老人久久不话,向日开口问道:“对了,福伯,最近生意还好么?”

  “好,好……”福伯连声应道,一脸笑容。

  但向日分明见他笑得勉强,如果生意好的话,会露出这种表情么?“福伯,是不是有些困难?”如果是的话,向日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了,不管找什么理由,也要帮助这个老人。

  然而福伯却连连摇头,显然是不打算出实情。

  而这个时候,几个流里流气的青年走进店里来,大马金刀地霸占了一张桌位,其中一个留着一头长头发的青年大吼一声:“老板,肠粉!”

  福伯脸色一变,但马又恢复了他那副老好人的形象,热情地过去打起了招呼。向日虽然有些不明所以,但也知道那几个子明显不止是来吃东西的,这从他们时不时地凶狠地瞪着周围的客人就可看出。而现在,那些原本还在吃着东西的客人也在见到这几个地痞不怀好意的眼神时,基本都结帐走得差不多了。

  不过还好,在福伯将肠粉送去的时候他们也都大块朵颐起来,没有再继续做一些出格的事情。

  送完了肠粉,福伯又走了回来。显然,在他心里,真正来品尝他手艺的人更值得他招待。

  “这些人是干什么的?”见福伯走到身边,向日低声问道,在还没有弄清对方身份之前,向日觉得还是不宜给这家店的主人福伯惹麻烦。

  不过福伯很明显没有告诉他的打算,低声道:“你们快吃,吃完马走,这些人…

  …惹不起。”

  “哦?”向日眼光一闪,连旁边的猴子也来了兴趣:“他们是什么人?”刚刚要不是老大拉着他,他早就去做了除暴安良的侠客。因为有大家伙在身,猴子的自信心空前膨胀,热血沸腾的他早就想去教训那几个不开眼的一看就知道是喽罗的混混。

  但福伯还是没有回答,继续劝起来:“别问了,快吃……”

  “砰!”地一声,打断了福伯接下来的话,只见那个长发青年收回落在桌子的手,一指这边道:“老板,那边的是客人,我们就不是客人吗?”

  “好,好,马来!”福伯连忙应道,着,又朝那边走了过去,不过在转身的时候又用手对着身后的向日二人扇了扇,示意他们离开这里。

  不过向日和猴子显然并不打算就此离开,他们隐隐有个直觉,那几个混混似乎和自己这次来所要找茬的对象脱离不了关系。

  长发青年很满意于老头听话的态度,再次凶狠地瞪了一眼那边的两个不识相的子之后,又把目光放在已经走到他面前的老头身:“老板,这月的保护费该交了?”

  “这不是时间还没到吗?”福伯心地陪着话,现在才是月中,离月末还早,很显然,对方是来敲诈的。

  “时间没到?的也是。”长发青年了头,接着又邪笑起来:“不过哥几个现在手头有些紧,你多少借,等我们赚了,一定还你!”

  “这个……”福伯脸满是为难的神色,他知道,一旦借出去了,那是再也要不回来的。而且对方吃到甜头,下次也肯定还会再来要的。

  “怎么,老板?怕我们不还你啊?”长发青年左边的一个光头青年突然站了起来,语气凶狠地道。

  “你干什么?对老板客气。”长发青年马呵斥起来,不过远处的向日两人早看出来了,他们是在演双簧,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果然,接下来长发青年就露出了目的:“老板,你也看到了,我这兄弟脾气不怎么好。你要再这样犹豫下去,我可就拦不住他了,次的事您还没忘了?”着,长发青年敲了敲桌子,最里啧啧有声:“果然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啊。次要不是我们免费帮你拆了旧桌子,这新桌子也就不会来啊,你不会觉得现在这桌子也旧了?”

  听到这里,向日突地眼神一缩,刚开始进来的时候还以为是店主终于舍得花钱买新桌椅了,没想到是被人给砸了。摸着还带有油漆味的桌子,向日猜想这肯定又花了老人家存下来准备为孙子将来读大学的费用。

  而福伯脸一阵抽搐,显然很心疼那些被砸了的桌椅,最终妥协下来,苦涩地道:“你们要‘借’多少?”

  “哦,也不是很多,这个数。”长发青年悠闲地着,同时伸出一只手掌,“5000。”

  “现在可能没有那么多,只有伯颤抖着语气道。

  “2000?”长发青年微一犹豫,可能觉得一下子诈光这老头也不好,了头,有些丧气地道:“好,2000就2000,你快,我们还有事呐。”

  福伯已经颤巍巍地转过身来,准备去里面取钱,但刚刚经过向日这一张桌子,马被人拉住了。出手的人是猴子,不过却是向日示意的。

  “你们……”福伯怔怔地看着两人,突然感觉一阵天旋地转,一下子摊倒在猴子身。

  向日心里一紧,马前查看,等检查过后才松了一口气,只是晕过去了而已。也许是被逼得太紧,精神受到很大的压力,导致被人碰一下终于受不了内心的煎熬而昏厥过去。不过晕过去了也好,

  省得他看见了不该看的东西。想到这里,向日眼神一冷,看向那几个混混:“你们是‘天狐帮’的?”

  而几个混混显然没有想到就快拿到钱之际,居然会半路杀出程咬金来,长发青年更是怒极而笑:“知道我们是‘天狐帮’的,那就该知道规矩,子,你活得不耐烦了?”

  “活得不耐烦?”向日眯起眼睛,语气里满是调侃:“其实不用紧张,我只是想找大家玩个游戏而已。”着,向日从口袋里摸出一叠钞票,少也有几万,这是他来之前从银行取的,只是觉得有用而已,没想到这么快就派用场了。

  “咕~~~~”只听得在场一阵阵吞咽口水的声音,原本想要动手的几个混混立马停止了动作,长发青年作为头目,也忘了之前对方破坏了自己的好事,盯着那叠钱问道:“什么游戏?”

  “很简单。”向日淡淡地道,同时将钱放在桌子,“我就站在这里不动,你们可以拿任何武器,只要打倒了我,这钱就是你们的了。”

  几个混混相视一眼,都怀疑眼前这人是不是有毛病,居然还有这样的好事?不过作为还算没有失去理智的人,也想到了另一个方面,猜测着对方是不是有什么阴谋。但看了一下对方,就两个人,而且除了后面那个抱着老头的胡子青年还算孔武有力以外,那个明显脑袋被驴踢过的子实在太弱了,几乎被风一吹就倒,更不用哥几个去拿家伙招呼他。

  再次对视一眼,长发青年已经有了决定,既然对方给了自己这么个大馅饼,那就没理由不接受下来,多看那子贡献了那么多票子的份,到时候也就不必那么重地招呼他了。“好,我们接受!”

  “既然接受那就好办了。”向日嘴角牵起丝阴笑,又继续道:“不过既然你们可以拿武器,那我也可以拿武器抵挡一下?”

  “可以!”长发青年考虑了一下道,反正对方的人就摆在那里了,想来也翻不出天去。而且就算他拿了武器又怎么样?哥们人多,不用抄家伙拿拳头也能砸倒他。

  “那就开始。”向日着,又朝身后的猴子一伸手:“拿来。”

  猴子先是一愣,但马反应过来,同时也知道老大为什么这样干了,敢情是为了狠狠地蹂躏一下这几个喽罗的神经系统。不由得阴阴地笑起来,伸手朝腰间一摸,然后将摸出来的东西直接放在了伸来的手。

  “是假的?”见到对方手那把外表泛着银光的巨型手枪,几个混混登时吓了一跳,心里同时跳出这个想法。

  不过向日接下来的动作彻底地粉碎了他们的侥幸心理,只见他伸出手指数了数对方的人数,然后道:“一共是五个人,我也不好占你们的便宜,这样,我拿掉两颗子弹。”着,按着枪身的卡簧,退出了弹夹,又从弹夹里取出两颗子弹扔在桌子。

  “叮”“叮”两声,那种只有金属碰撞才会发出的声音响起。

  对面的几个混混马把眼睛都瞪直了,他们可以肯定,对方手的绝对不是玩具枪,子弹也绝对不是橡胶制作的,而是真正的家伙,脚立马软了一半,原先的侥幸心理早已不知抛到了哪里,也明白过来,对方不是脑袋被驴踢了,而是从一开始就耍着自己玩。

  “可以开始了么?”向日将弹夹塞回手枪里,把洞口对着几个混混道。

  长发青年浑身一哆嗦,谄媚地笑了起来:“这位老大,您开玩笑的?我们不玩这个游戏了行不?”虽然钱确实是很吸引人,但要跟命比起来,很显然是后者要重要得多。毕竟你钱再多,

  没命花不也是便宜了别人?

  “不玩就不玩,有这么便宜的事么?”向日晃了晃手的枪道。

  长发青年快哭了:“那……老大您拿枪,我们却什么都没有,这也太不公平了。”

  “想要公平是吗?”向日突然邪邪地笑了起来,“那这样,我再拿几颗子弹出来,留一颗就好了。”着,向日又取出了四颗子弹,道:“这下你们该放心了?我这只有一颗子弹,而你们有五个人,起来吃亏的还是我。”

  不过尽管留了一颗子弹在里面,几个混混还是不敢前,因为谁也不知道谁会成为那个幸运的吃花生米的人,而且从对方手那拿的大号手枪来看,很有可能一颗子弹就可以干掉几个人,所以谁也不想去冒险。

  而这时候向日又给对方施加了压力,而且很明显的目标是某个长发青年:“喂,那个长头发的,你就是他们的头了?放心,我这人枪法很烂的,不一定能打到你。”

  长发青年受这一刺激,脚一软,跪倒在地:“这位老大,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我们!”

  “饶?个能让我心动的理由来听听。”向日边着边将桌的子弹填回弹夹里。

  “这个……”长发青年一愣,突然瞥见还在猴子身的福伯,“以后我们再也不来找这店老板的麻烦了,保护费也不收了。”着,心翼翼地看了对方一眼。“这位老大,您看行不行?”

  向日眉毛一挑,有意无意地将已经填满子弹的枪口对准几人:“保护费不收了,你们怎么向面交代?”

  眼见着那黑洞洞的枪口随时都会喷出火花来,长发青年心里的恐惧不是一两,马答道:“我们自己出钱。”反正这也花不了几个钱,长发青年在心里这样安慰自己。

  “恩,这个理由我也算满意了,不过……”到这里,向日顿了一下,又接着道:“想要这么糊弄过去可没那么简单,这样,既然不玩游戏了,那就每人给我戳一指头。”着,向日竖起了左手食指。

  “是,是……”几个混混忙不迭地头,只要不被用枪指着,那就什么都好了。现在只是被要求用手指戳一下,他们算是赚大了。而且在他们心里,对方那身板,估计也没多少力气,戳一下不定连挠痒痒都算不。

  不过他们却没看到当他们答应下来时,旁边某个胡子青年那阴险的笑,被老大戳一下?天!除非他也是个变态,否则有多少条命都不够玩的。

  “那么还不快过来!”向日对几个混混招了招手,同时左手下落,像是无意间落在了桌子面。

  然而就是这个无意中的动作让几个混混立刻停止了向前移动,因为他们清楚地看见,对方那根竖起的食指像插豆腐一样轻易地插进了那起码有五公分厚的硬木桌里,等伸出来时,只见桌子留下了一个如同被精密的仪器给钻了一个洞般的痕迹。几人心里暗骂对方变态的同时,却也不可抑制住身体的颤抖,如果被这根手指戳一下,那无异于被用刀子捅了一下,而且这比刀子还狠,因为是圆洞,恐怕流血的速度也要快几倍不止。

  “怎么,都来啊。”向日微微晃动着左手食指,眼里透露着玩味的神色。事实,他原本就没打算要把对方怎么样。因为如果那样做了的话,就要把整个“天狐帮”给连根拔起,否则就算干掉了眼前这几个混混,只要有人曾经见过他们进来过这里,那这间店的主人就惨了。而如果什么都不做就这么地放任对方离去的话,那这几个混混也肯定会回来报复的,所以向日打算连恐带吓地镇住对方,

  只要见识到自己的强大,估计就再也不敢对这家店的主人怎么样了。

  “老大,您这还不是要我们的命吗?”长发青年痛哭起来,如果有后悔药可吃的话,他发誓绝对不会再来这里一趟,哪怕是能从这店的老板身敲个几十万下来。

  “算了,看你们这么可怜,我也不想脏了自己的手。”着,向日将桌子的钱拿了起来,丢给正吓得全身颤抖的几个混混,“不过钱你们还是拿着,只是有一给我记住,以后不许再来这店里捣乱,否则的话,你们就等着身被我戳几十百个洞出来。”

  “多谢老大,多谢老大!”不但捡回了命而且还有可能发一笔横财,几个混混不敢置信之余,又看了看对面那个完全把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的老大,最后终于忍受不了金钱的诱惑,将手伸向眼前那粉红的钞票,等到抓在手里时,这才确定下来,面前这位老大是真的打算给自己。内心激动之余不断称谢,长发青年更是一拍胸脯道:“老大,以后要是谁来这里撒野,我一定对他不客气。”

  “希望你记住今天的话。”向日看问题终于解决,也想起了正事,不过他也不期望这几个一看就知道是喽罗的家伙能回答得出来,只是碰着侥幸的心理:“对了,我问你们,昨晚有没有‘天狐帮’的人去过东区那边?”

  “有,老大。”长发青年的回答却出乎向日的意料之外,心里一喜,看来这真正的凶手就要露出水面了。事实,向日也知道,这种活计,像狐狸那杂碎是不会轻易动手的,只会派信任的手下去干,毕竟那里是东城区,一没弄好,可能会引发两城区黑帮之间的火并,到时候可就不是那么容易收拾的。而向日只要知道真凶就行,解决了他们就可以跑路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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