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你的爱妃。”
白仙儿哼了一声,躲在我的身后,甜蜜道:“你可别打我主意,我已经名花有主了,这是我的相公。”
“呵呵。”
殷纣望向我,阴冷一笑道:“看来千年时间一过,爱妃经历了几次转世投胎,已经不记得本王了,不过没关系,等本王杀了这小子,把你接回魔域,自然会想办法帮你恢复记忆的。”
“不必那么麻烦了。”
我把白仙儿紧紧搂在怀里,淡淡道:“我的女人,谁也别想碰一根汗毛,你虽然远古时期威名赫赫,但我却不怕你,你想杀我,我又何尝不想杀你,有什么本事都亮出来吧,今日咱们一决生死。”
“区区一个人族蝼蚁,敢跟本王大言不惭,勇气可嘉,但实力不足,你以为在荒岛上面布置一套阵法死守,就能抵挡住本王的大军么?简直幼稚可笑。”
殷纣目光扫视荒岛,瞬间就看破了一切,对属下冷声开口:“诸位将领,谁能登上荒岛,把这小子给本王擒来?”
“末将乌丑,愿意前往!”
立刻,有一名身材高大,满脸横肉,手持白骨大棒的魔族战士单膝跪地,阴森笑道:“大王放心,末将定然不会负您所望,只需十息,便可把他擒拿!”
“去吧,别让我失望。”
殷纣挥了挥手,转身坐在了王座上。
从这一点上,更加可以看出他是远古的纣王。
做事风格,就如同古代行军打仗,帝王轻易不会亲身陷阵。
历史上,许多帝王御驾亲征,都会坐在后方指点江山,让属下冲锋陷阵,即便过了千年,殷纣依旧没有改变这个习惯。
我看见这一幕,心中暗暗窃喜。
殷纣的这个习惯,简直是自己的一线生机。
因为他亲自动手的话,整座荒岛根本坚持不住几秒,就会崩溃瓦解。
但现在,他派出属下出马,自己就可以周旋一会,为王志和第一科争取更多时间。
嗖!
这时间,乌丑已经腾空而起,如同大鸟一般,手持白骨大棒稳稳的降落在荒岛上面。
我自始至终都神色平静,也没有立刻催动剑阵把他绞杀,因为这是自己的底牌,应该留在最关键时刻才能激发。
“小子,是你自己乖乖束手就擒,还是等本将亲自擒你?”
乌丑手中的白骨大棒遥遥指向我,森然开口:“丑话说在前头,等本将动手,你恐怕会死无全尸的!”
“你很自信,但愿你的实力不会让我失望。”
我眼睛眯起,猛然一步迈出,身形一模糊后,就一下踏出了二十余丈之远,瞬间就来到乌丑的面前,把手一抬,就向他的脑袋雷霆般按下。
这一下攻击,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却是我依仗强横的修为,配合然血遁法,把速度发挥到了极致的结果。
乌丑看见我这般鬼魅般的速度和出其不意的攻击,也不禁吓了一大跳。
一切都是在电光火石间发生,手掌几乎已经贴在了他的脸上,一旦按下,绝对是脑浆爆裂的下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