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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离开

  第章离开

  经过这一番争吵后,林君易第二天也没有来寻宋哲了。

  宋哲也觉得自己再留在林府就很尴尬,而且感觉自己也好的差不多。便寻了仆人,说拜见林老爷。

  林老爷倒没有拒绝,不过见了宋哲,立刻敲打了几句宋哲。说他昨晚的话大逆不道,这话是这里说说也就罢了,万万不可在外面说。

  顿了顿,林老爷沉默半响,道:"宋先生你伤势好好的差不多了,想来家人也挂念,老夫赠上二千钱,供宋先生路途花销。"

  宋哲苦笑一声,他想不到林家的人会对这话反应如此激烈。不过他倒没有什么感情波动,本来就已经想好要走的了,林老爷的婉转送客自然也没有让他感觉天崩地裂。

  沉默了半响,宋哲把手腕处的手表解了下来,说道:"感谢林老爷相救,本来小子当重重报答,无奈现在身无分文,便欲售此表于林老爷,寥谢救命之恩。作价五枚大洋即可!"

  宋哲这个手表算不得什么上等货色,甚至连外国的都不是。只是中国生产的一种山寨石英手表,表身上刻有几行宋哲也看不懂的文字,据说是拉丁文,总而言之就是吓唬外行人的。

  不过再怎么水,也是二十一世纪的产物。当初林君易就惊为天人,说这手表放在洋行那里卖,少说一百大洋。

  之所以如此贱卖,全是因为宋哲报答林老爷对自己的救命之恩。

  毕竟林老爷一家怎么说也好,也是救了自己一命的。自己提醒过,对方不相信,宋哲心中也问心无愧。现在再送上些许钱银,宋哲也感觉自己报恩差不多了。如果日后还自己有能力,并且还有缘分,再行报答也非不可。

  林老爷沉默了半响,叹了口气道:"你这孩子既然执意如此,老夫也不好欺负人,便作价十枚大洋押在老夫这里吧!日后到了家那里,再拿钱来赎,你看如何?"

  宋哲想了想,点头道:"如此多谢林老爷了!"

  原本宋哲是出海旅游的,不想遇到迷雾,站在甲板上的时候,一股大风吹来,一把将宋哲他吹了下海。等宋哲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是在台湾外海上。为了逃命,宋哲把身上沉重的手机扔了,钱包也扔了,只留下身份证放在口袋那里。手表则是当时不知道是太紧张,还是太难解开了,没有扔到海里面去。

  身份证在前些天宋哲偷偷烧了,怕被人看到里面的日期,发现是穿越来的,捉了去当白老鼠。不过以此时中国人的愚昧,多半是当妖人烧了。

  现在宋哲身上的二十一世纪的物件,除了身上一套西装外,便是这石英表了。真的要卖了,宋哲也不甘心,林老爷如此说,自是更合宋哲心意。

  宋哲张口谢了一句,林老爷客套一下,便吩咐人拿钱出来,顺带挽留宋哲吃上一顿饭才走。

  也没有答应,宋哲婉拒一句。

  林老爷也没有强求,宋哲拿了十枚大洋后,林老爷吩咐管家送了宋哲出去。

  到了门口,宋哲诚恳的鞠躬三次,这才挺腰准备离开。虽然说这次自己离开,有被赶走的味道在里面。但无论怎么说也好,林老爷和其子林君易救了自己一命,却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刚刚走不了几步,一条小巷里面跑出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子。宋哲连忙刹住脚步,那女孩子却在宋哲面前刹住脚步,双手一张,就仿佛老鹰捉小鸡里面的母鸡一般。

  宋哲从来听说过拦路打劫的都是一脸横肉的大汉,至不济也是个男子,怎么一个才十一二岁的女孩子呢?而且这女孩子圆圆的脸蛋上因为运动的缘故,变得红扑扑,鼻尖上还挂着一滴因为跑步而渗出的香汗。

  怎么看都是一个娇小玲珑,放在现代可以让怪蜀黍两眼放光的上佳萝莉。

  宋哲苦笑问道:"小女娃,你可是拦错人了?另外友情提醒一下,如果是打劫的,下次记得带一点威胁性大的武器出门。"

  我是不是在摧残祖国未来的花朵呢?

  呸!呸!就那卖国为荣的满清那里算是我祖国啊!那话说我祖国...额,不对,怎么想到那么远了?

  没有等宋哲从混乱的思维中回过神来,那个小女孩从怀中掏出一份丝巾包裹,四四方方的东西来。望着宋哲清秀的脸,认真的说道:"宋先生,这是我家小姐让我给你的!"

  听说是给他的,处于思维错乱的某人,傻乎乎的接过东西,喃喃道:"哦,代我多谢你家小姐。"

  听了这话,小孩子认真的点了点头,风一般的离开了。

  宋哲这个时候才回过神来,一拍脑门,傻了眼的喃喃道:"我擦,你家小姐是谁啊?怎么送我东西了?还有我怎么糊里糊涂的就收了呢?头痛!头痛!"

  宋哲倒是想立刻拆开来看看丝巾里面的是什么,不过大街上人来人往,怎么看都不是一个打开秘密礼物的地方。

  走着走着,宋哲蓦然身体一僵硬。不是什么旧病复发之类的事情,而是宋哲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间听到一把声音在呼唤自己。

  该不会是鬼吧?

  虽然想到是鬼,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但宋哲想着,自己连穿越这么离奇的事情都遇到了。就算是个鬼,又有什么呢!

  而且宋哲不知道为什么,心中虽然惊悚,但直觉上告诉宋哲去了没有错的,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经过很短暂的思考后,宋哲下定决心,按照自己的直觉去寻找那声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在发出的声音,居然在自己脑海中显现。

  一直走,宋哲感觉这东西是在城外的。也不知道得走多远,宋哲在路过的一家小店那里买了一斤卤水猪肉还有十个馒头作为干粮。别看馒头不多,但这馒头个儿可不小,也不知道是清朝的馒头特别大一些的,还是只是台湾一带的馒头特别大一些的,一个馒头比成年人的拳头还要大上一圈。

  宋哲顺带在那家小店那里,让店家切了二两卤水猪肉,添了一大碗云吞,一顿狼吞虎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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