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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老子顶你个床

僧道挨踢二人组 荒腔走板 2736 2024-11-16 09:04

  公爵们的决策是正确的。

  庄锋法力耗尽,暂时算是废了。剩下的四个人,莉迪亚跟公爵毫无可比性,慧完的禁法神通限制多,只有苗小乐和李察,才跟公爵有一拼之力。

  然而,公爵们的真正实力,跟五转化形的王大壮差不多。李察抢夺的力量运用起来还不够纯熟,苗小乐也打不过王大壮。

  况且,公爵有五个,人数占绝对优势。

  也就是说,一旦被追上,大家有可能真的会跪。

  幸好庄锋反应也不慢,发出光芒后,大家立刻逃跑。公爵们赶到他们的位置,却没发现人,商量了一下,决定朝可能的方向继续追击。

  这一耽误,给了庄锋等人一点时间。

  但总体来说,公爵们的速度要比“拖家带口”的苗小乐和李察快。而且,他们幸运的选择了正确的方向。

  数分钟后,公爵们看见了庄锋等人。

  顿时精神大振,拼命加快速度,誓要将庄锋就地杀死,再也不用担惊受怕。

  庄锋五人当然也注意到了身后的公爵们。

  “别跑了。”庄锋叫道,“他们速度太快,跑不掉,留着力气准备打架吧。”

  五人停了下来。

  庄锋抖手取出瓷瓶,倒出一颗丹药塞进嘴里。

  危急时刻,采用丹药补充真元,是修行人的一贯做法。相对于宝贵的小命,一点后患可以接受。

  感受着真元迅速充盈,庄锋拿出符咒,跟上次一样,点燃了开始大派发。

  随后,庄锋掏出道袍往身上套。

  李察和莉迪亚看得眼睛发直。这都什么时候了?五个公爵马上就要追上来,你还有闲情逸致换衣服——而且还是这么老土的衣服。

  李察年轻时见过道袍。

  别看莉迪亚是纯西方人,她也能认出道袍。

  无论中外,世界上任何正统宗教的服装,都有一个共通之处,那就是又土又丑。宗教倡导忽略外在、反观内心,所以在服装上故意设计成惨不忍睹模式。

  如果一个教派服装艳丽摩登,八成不是正经货。

  刚化形的妖怪有可能认不出道袍,因为没概念。莉迪亚是大学生,即使没专门研究过,对宗教服装也不陌生。

  她不了解道门,但这土了吧唧的服装,辨识度还是挺高的。

  她迷惑的是,庄锋为什么要换道袍?

  李察忽然一拍巴掌,兴奋道:“啊哈,我懂了!”

  除了庄锋,其他三人都看向李察。

  “超级英雄都是有战袍的!”李察笃定道,“蝙蝠侠有蝙蝠衣,连蜘蛛侠那穷吊丝,还得要婶婶帮他缝一件紧身衣呢。由此可见,战袍是英雄的标配。”

  莉迪亚恍然大悟:“你是说,这是庄锋的战袍?”

  “不,应该说是道士的战袍。”

  “亲爱的你真聪明。可,是不是丑了点?”

  “呃……”李察实在没办法昧着良心说道袍好看,这玩意儿跟拉风一点关系都没有啊,“丑归丑,但它对血族还是挺有恐吓感的。”

  “什么意思?”莉迪亚不解。

  李察指指庄锋的道冠:“你瞧那帽子像什么?没错,棺材!我们血族喜欢睡棺材,棺材就是我们的床啊。庄锋这幅打扮,是在告诉血族,‘老子顶你个床’。”

  庄锋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莉迪亚茫然:“设计道袍的人,跟血族有仇么……”

  苗小乐听不下去了:“李察你少污蔑道门服装,小心被高人听见,扇你耳光。这是工作服,降妖捉鬼的工作服。而且,道袍才不丑,至少庄锋穿道袍很帅。”

  慧完颔首:“小乐说得对。”

  苗小乐诧异:“咦,你白天也眼瞎……啊呸,你也觉得庄锋很帅?”

  “贫僧指的是工作服一说。”慧完笑道,“道门传人善于降妖捉鬼,无数年下来,道袍自然蕴含凛然正气。穿上道袍,妖魔鬼怪会下意识惧怕。”

  李察乐了:“那还是战袍。”

  蝙蝠侠大斗蓬一亮,反派就忍不住腿软,这跟道袍所谓的凛然正气,难道不是一回事?

  “你们想象力很丰富,心也真大。”庄锋已穿戴整齐,连鞋都换了,四件套齐全,“贫道换衣服,原因其实很简单——死得专业点而已。”

  “啊?”四个人同时发愣。

  庄锋对战胜对手都没信心,他们怎么办?

  “开个玩笑活跃下气氛啦。”庄锋哈哈一笑,开始酝酿情绪。

  刹那间,庄锋的气质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嬉皮笑脸的小道士不见了,原地多了个信心满满、顾盼生威,仿佛连天都敢试着捅一捅的英雄豪杰。

  对血族装逼,道门高人做派不好使。

  说不定公爵们都不清楚道士是什么,云淡风轻的高人形象属于媚眼抛给瞎子看。西方宗教的特点,庄锋是了解的。他要扮演一个战争英雄,类似于十字军领袖。

  李察和莉迪亚再次看傻了眼。

  这家伙的气质,是橡皮泥吗,爱怎么捏都行?

  苗小乐和慧完则早就习以为常了。

  这时,五个公爵抵达。

  “站住。”庄锋往前走了两步,挡在李察等人前面,表情肃穆,“你们是谁,为什么追赶我?”

  公爵们缓缓站定,并没有立刻出手。

  说实话,庄锋那点伪装出的气质,对这些战争经验丰富的公爵们来说,基本无效。英雄气概?别逗了。每个公爵都曾经领导过各种战争,对抗同族、狼人,乃至教会,什么样的英雄没见过?

  实力强大的胜利者,才叫英雄。

  但庄锋两天干掉七个公爵,震慑力还是挺大的。

  特别是今天,一道法术杀死五个公爵,仔细想想,实在是太吓人了。

  公爵可不是大白菜,在始祖失踪、二代全灭、三代归隐的今天,公爵就等于是血族的最强者。

  即便传说中的三代血族,想一口气干掉五个公爵,恐怕也得费点事。

  魔法再厉害,一个菜鸟魔法师也施展不出禁咒,手段和实力总是匹配的。同样的道理,能发出那种可怕威力的法术的道士,本身能简单?

  再看庄锋的样子,信心十足,精力四溢。

  懂道士的公爵都犯嘀咕:不是说,道士施展法术,会消耗巨大吗?为什么对面的家伙,一点疲惫的样子都没有?

  心中忐忑,才会不敢马上出手。

  公爵们不懂道法原理,不明白对于道士来说,只要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就能施展出远超自己真正实力的法术。先前的法术“恒”,借用的是天地元气、风雷之威。一群吸血鬼,怎么可能跟天地对抗?

  跟从前差不多,对手一旦开始犹豫,庄锋就有了忽悠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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