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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Chapter 54

魅魔的庄园 蜀七 7988 2024-11-15 19:30

  拆洗晾晒过的棉花依旧不如池晏想的那么蓬松, 管家在睡了一晚棉被后看起来很累, 池晏问过以后, 管家才说:“大人,太重了。”, 他盖着被子,夜里感觉自己要被压死, 让他这个老人家喘不过气来。

  池晏:“……”

  他睡的时候没觉得重来着。

  不对,他睡的时候有克莱斯特陪着,重量几乎都在克莱斯特的身上。

  所以他很轻松。

  那么, 怎么让棉花成棉絮, 做出来的棉被蓬松又保暖, 还不会死沉死沉的?

  这个问题池晏可以解决——弹棉花!

  弹棉花是个老手艺,用的工具就是一把悬弓, 单人可操作,几个人一起弹棉花效率并不算低,悬弓需要用到的材料就是木头和牛筋。

  在九十年代以前,弹花机还没有出现时, 制作棉被都还是需要老手艺人弹棉花。

  一个人一天可以弹八斤棉花,这还是老手艺人才有的效率,并且不算弹棉花的时间,只说做棉被,一天也就两条。

  弹好的棉花压过之后铺在织好磨好的细棉网上,压过的棉花能更好的贴合棉网,不会跑棉, 等第二层棉网挂上去,第一层的棉花就慢慢舒展开,这样才能做出蓬松柔软保暖的棉被。

  现在的问题是,木头易得,牛筋难得。

  杀牛取筋?想都不要想!

  领地上只有两头牛,是整个领地唯二的两个牛宝贝,别说杀它们取筋,就是杀它们吃肉,池晏都舍不得,他还准备偷偷买一头母牛回来,看看能不能配种呢。

  而且两头牛在领地的待遇很好,牛棚每天都要打扫,天冷的时候还要把它们牵到房子里去,每天都有干草嚼,偶尔还能吃到煮熟的卡坨,卡坨的叶子它们也很爱吃。

  照顾牛的是牛头人,大约因为名字里都有牛这个字,牛头人们照顾牛的时候还算细心。

  只是多数时候,牛头人很不明白——为什么这两头牛平时干得活加起来还没有他们一个人看得多,大人却对这两头牛这么好?

  物以稀为贵,牛头人们不懂这个道理。

  “都是牛。”牛头人给牛喂了一把干草,牛叫着拱过来,吃得津津有味。

  牛头人继续絮叨:“怎么你们过得这么好。”

  牛不懂牛头人的忧郁,继续吃草,中途还抬头冲牛头人叫了两声,牛头人又给它们喂了两把卡坨叶,牛满意了,低头吃个不停。

  领地里现在数量最多的鸭子,鸭子孵出的小鸭不少,现在都长得差不多了,吃得多,拉得也多,照顾鸭子的人每天清理鸭舍都要花半天时间。

  猪长得慢,现在还只是半大猪,因为是野猪,虽然从小被人养大,但还保留着一定的野性,运动量还很大,身上一旦脏了,还会主动要求洗澡,诺玛这个小女仆现在已经是专业的养猪户了。

  她总是把猪猪们弄得很干净,猪圈也很干净,她也不嫌麻烦,猪食都是弄熟了的。

  领地里也没人知道该怎么养猪,所以都是她自己拿主意。

  有时候人们去树林里打猎,还会从猪圈里领一头猪走,这些猪运动量大,跑得快,鼻子还灵,带着人总能找到猎物,这样下来就没人愿意吃猪了。

  虽然猪肉很诱人,但猪找到的猎物加起来,可比这些猪原本的肉多得多。

  这些猪,就作为“猎猪”,被好好的养了起来。

  池晏知道的时候还囧了一会儿。

  虽然他知道猪聪明,但没想到它们还能抢猎狗的工作。

  说起来猪也是杂食动物,野猪可是会吃肉的,就跟熊猫在人们心里的印象一样,池晏小时候一直以为熊猫只吃竹子,初中才知道原来熊猫是杂食动物,当年还有一个新闻,山上的熊猫偷偷吃了山下一户人家养的羊。

  那户人家花了挺长时间才抓住这个“小偷”。

  不过虽然不能吃猪肉,但是好歹猪有用,没养这么大也没浪费粮食。

  池晏让人给猪做了项圈,以后去打猎就可以牵着猪去了。

  这些猪长得还是很威武的,公猪都有獠牙,有点像狮子王里的彭彭,不过不像彭彭背上是黑毛,它们全生都是棕色的毛,很扎手,背上的毛发尤其旺盛,鼻子大,脑袋小。

  体型也和现代猪不一样,胸腹肌肉非常发达,屁股小小的,身形一看就很矫健。

  跑起来像是一阵风,力气大的普通人拉不住。

  有时候两只猪还会一起围猎野羊野鹿,打猎结束,还会从人的手里要吃的。

  它们也是要吃肉的。

  不过池晏让诺玛把肉煮熟了拌着猪食给它们吃,免得染上寄生虫。

  这时候池晏可没地方去找打虫药。

  有时候克莱斯特带来的那群魔族也会去树林里抱小野猪回来,小野猪得先跟原本的野猪分开养,跟诺玛相处一段时间后再让它们见面,估计原先的野猪以为诺玛是“妈妈”,以为新来的野猪是自己的“兄弟姐妹”,慢慢也就接纳了。

  它们都很依赖诺玛,还会跟在诺玛屁股后面跑,如果有不熟悉的人接近诺玛,它们还会发出进攻般的低吼。

  因此诺玛也有了个外号——猪妈妈。

  诺玛并不生气,她很喜欢自己养大的小猪。

  当猪妈妈没有不好的。

  她还可以领着自己养大的野猪们去树林去采野菜,很安全,猪们还会放哨,一般她带四头猪出去,两头守在她身边,另外两头就藏在草丛里放哨,一旦发现危险,就会发出猪叫。

  守在诺玛身边的两头野猪,就会拱着诺玛离开。

  总之,现在领地里的人都认可,猪是有用的猪,可以吃,但没必要。

  连池晏都决定不吃这些猪了。

  既然没法养狗,养猪也挺好的。

  它们还学会了去固定的地方排便,每天拉完粑粑,还要让诺玛给它们埋起来。

  因为有诺玛给它们洗澡,清理身体,也不会去烂泥坑里打滚去除身上的寄生虫。

  池晏觉得照这样发现下去。

  说不定这片大陆进入“科学发展”时代的时候,没有猎狗和宠物狗,只有猎猪和宠物猪了。

  以后人们都牵着猪出门遛弯。

  那场景想想还……挺有意思的?

  就是不知道这些野猪能长多大,池晏想起自己高中同学网购的小香猪……

  养在宿舍里,最后的场景简直可怕。

  只有一种国外野猪是真的长不大,但不像小香猪粉嫩可爱,棕黑色的小野猪可以捧在手心里,一辈子都长不大,而且胆子很小,还没有獠牙,听说全世界只剩下一百五十只,样子有点像豚鼠,就是毛很硬,已经濒临灭绝了。

  这些猪也挺亲近池晏的,有时候还会偷偷溜进城堡里,幸好身上不脏,池晏也没有太管,这些猪会集体活动,躲着人走,趁池晏开门的时候溜进池晏的房间,在池晏的脚下蹭,让池晏摸它们。

  它们第一次溜进来的时候,池晏还被吓了一跳,男仆们也手忙脚乱要把野猪赶走。

  结果野猪以为男仆们要攻击池晏,就挡在池晏面前,冲着男仆们摆出攻击的架势。

  池晏也就让男仆们退下,好好的撸了一回猪。

  经过这件事以后,野猪们偶尔出现在城堡里,仆人们都见怪不怪了。

  只是野猪们无论如何都不亲近克莱斯特,一看到克莱斯特出现在池晏身边,就拼了命的发出猪叫,叫声之凄厉,让池晏头大如斗。

  而且野猪们还会偷偷溜出去,叼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回来养。

  有一次它们还叼回了一窝刚断奶的小猫。

  这倒是做了回好事,小猫们长得快,估计才三个多月,就开始捉老鼠了。

  并且把野猪当家人,从那以后,猪和猫一起出动,成了领地里一道别样的风景线。

  野猪的精力旺盛,它们越长越大,还会在人们耕地的时候帮忙,人们把简易的木犁给野猪拴上,野猪就会乖乖的犁地。

  又能打猎,又能犁地,领地里就真的没人打野猪肉的主意了。

  还会有人偷偷给野猪喂自己家的卡坨。

  池晏:“我觉得我以后都没猪肉吃了。”

  克莱斯特看那群猪很不爽:“我让人去把它们杀了,给你吃肉,好不好?”

  池晏连忙说:“别,我觉得它们挺有用的。”

  克莱斯特看着池晏。

  池晏大惊失色:“你疯啦,连猪的醋都吃?”

  克莱斯特:“……”

  池晏看克莱斯特偏过头,一副受伤模样,有良心不安地凑过去:“你别生气啊,我不是故意的,但是那群猪……也不是经常过来找我。”

  只要猪溜进来找池晏,就必然要阻止克莱斯特接近池晏。

  克莱斯特不说话。

  池晏抱住克莱斯特的胳膊:“我们去看造纸坊看看怎么样?”

  池晏去看克莱斯特的眼睛。

  克莱斯特再次转头。

  池晏就锲而不舍的扭动身体。

  克莱斯特深吸一口气:“你站起来。”

  池晏:“……”

  哦豁,刺刀出鞘了。

  池晏满脸通红地站起来,小声说:“这个……我也不是故意的。”

  最后只能等收刀后,两人再一起去造纸坊。

  造纸坊一大早就开始忙碌了。

  艾玛起的很早,天还没全亮,她就冲到了造纸坊里。

  昨天晚上艾玛做了个梦,梦里的她也在造纸,她梦见自己把卡坨叶子下的杆跟麻皮泡在一起,就能做出柔韧可折叠的纸。

  梦在纸造好的时候戛然而止,艾玛一睁眼就爬起来,脸也不洗,头也不抓,穿上鞋就冲向了造纸坊。

  池晏到造纸坊的时候,造纸坊里的人都在忙碌。

  造纸的时候,原料得进行蒸煮炮制,里面加入的是石灰,这些石灰是乔什叫人送回来的。

  石灰石砸碎后碾成粉末,炮制的时间一般都很长。

  艾玛把麻皮和卡坨杆一起蒸煮,热气一直冒出来。

  池晏在外面看得有些担心,不知道这些蒸汽对人体有没有害。

  艾玛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掀开盖子看一看,夜里火也不能停。

  造纸坊里的人都在想办法,往里面加什么的人都有,树皮也不少。

  还有人不知道弄哪弄来了白蚁窝,还在麻皮里加了白蚁窝一起煮,鬼知道到时候弄出来的是个什么玩意。

  池晏让纺织房给造纸坊的人做口罩,这个做起来倒是很快,两层麻布里填充一点棉花就行。

  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但至少给了池晏一点心理安慰。

  他夜里跟克莱斯特躺在一起睡觉的时候,心里很不舒服地说:“我不是太残忍了?”

  克莱斯特一只手揽着池晏的肩膀,池晏比克莱斯特瘦小,两人睡在一起的时候,克莱斯特能把池晏整个人都抱在怀里,克莱斯特的下巴抵在池晏的额头上,他轻声问:“怎么了?”

  “那些气体可能对他们有损害。”池晏声音闷闷的,“我明明知道,却还是没有让他们停手。”

  如果他自己也是那些人中的一员,可能他的内疚感还没有这么强。

  克莱斯特的声音里有些倦意:“担心什么?没事的。”

  他还安抚的拍了拍池晏的背:“如果做什么事都瞻前顾后,那什么事都不会做得好。”

  他微微低头,嘴唇在池晏的额头落下一个吻:“睡吧。”

  池晏抿着唇,他在克莱斯特的怀里,却一夜未眠。

  跟池晏不同,艾玛睡得好极了,她白天太累,晚上一躺下去就睡着了,第二天她帮着其他人铺平纸浆,但是做出来的纸依旧不行,她做的纸浆还没有熬好。

  就这么过了好几天,艾玛熬得纸浆才好。

  这天早上,她早早起床,来到了造纸坊,她终于停了火,等纸浆变凉以后,就拿起了木框。

  木框下绷着的是棉纱,非常细密,她迅速的让纸浆在棉纱上铺平,然后放在桌上,用切割好的木头加石头挤压出里面残存的水。

  然后就拿着木框出去晾晒。

  艾玛一直守在那儿,今天的阳光很好,晒得艾玛暖洋洋的,她的眼睛没有一刻离开木框。

  下午,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艾玛才轻轻的碰到了纸。

  以前这一步一直在失败,纸根本掀不下来,手一碰上去就碎了。

  艾玛咽了口唾沫,她的力气很轻,当她的手指碰到纸时,艾玛的心高高得提了起来。

  ——没碎。

  艾玛瞪大眼睛,屏住呼吸,双手捏住两角,迅速地把纸掀了下来。

  纸被风吹起了弧度,艾玛小心翼翼的把纸拿起来。

  她成功了!

  艾玛捂住自己的嘴。

  她是自己争取到造纸坊来的,可是这么久以来却没有见过一点成功,无数次失败把她的自信打击的丝毫不剩,她无数次怀疑,自己的选择是不是一个错误。

  然而现在,这么一张薄薄的,像是没有重量的纸,却让她整个人都得到了升华。

  她终于明白领主大人话里的意思了。

  ——无论失败多少次,只要成功了一次,前面的失败都不是毫无意义的。

  正是失败,促成了这次的成功。

  艾玛热泪盈眶,她此生,头一次体会到成功的感觉。

  等艾玛拿着这张纸回到造纸坊里的时候,不出意外,她被人们层层围住了。

  “这就是纸!”

  “好薄!好轻!”

  “真的不会碎!”

  “艾玛?你用了什么?”

  “艾玛,你真厉害!”

  “艾玛,大人一定会奖赏你的!”

  艾玛一直在哭。

  这种成功的幸福感让她说不出一句话,她只是默不作声的泪流满面。

  这张纸最后被小心翼翼地送到了池晏的桌子上。

  纸张颜色微黄,摸着却还算细腻,池晏用羽毛笔在纸上书写,墨迹很顺滑,散墨的情况也不严重,有点像池晏小学时买的作业本,五毛钱一本的那种,质量不怎么样,但是可以用。

  如果用铅笔的话更好,因为稍微有点散墨,写字不太舒服。

  池晏写的是中文,看在管家眼里就是一个个奇怪的符号。

  管家看池晏写完,指着那个晏字说:“大人,这个图形很好,很有气势。”

  池晏也没解释这是个字,他点点头:“我也觉得很好。”

  他爹妈翻遍了字典给他取的名字能不好吗?

  听说他爸当年想给他取个有文化的名字,叫池浩然,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的那个浩然,结果隔壁大爷的孙子叫郑浩然,转头一看,同一个小区四个叫浩然的。

  他妈比较随意,想直接用小名,就叫池宝宝。

  最后夫妻俩一合计,还是翻字典,翻到哪一页,看到的第一个字就是池晏的名。

  于是池晏就有名字了。

  还骗他他的名字取自李白的诗句“岁晏何所从”。

  高中的时候池晏才知道自己这名跟李白毫无关系,就是他父母随便找的一个字。

  小时候他还经常把自己的名字写错,被老师罚抄一百遍。

  当时他就打定主意,以后他给孩子取名,就取笔画少好些的,池一,就很不错。

  想起有关父母的事,池晏脸上就露出了笑容。

  他记得这里的家族都有自己的家徽,虽然池晏的家族只有池晏一个人,但是家徽还是要的。

  “刻成章吧。”池晏对管家说。

  管家点点头,郑重的把那张纸收了起来。

  艾玛造出纸以后,觉得世界都变了,她成了造纸坊里的大师傅,每天要做的就是去审查纸张,把不过关的挑出来,教别人怎么调整麻皮卡托杆和石灰的比例,还有怎么用臂力和手腕的巧劲,让纸浆能在纱网上铺的更均匀。

  但她的酬劳很多,她每天都能领到加糖的面包,甚至还有还被领主大人奖励了一大罐糖,以及一匹麻布和半匹棉布,除此以外,她家租的地,三年都不必交租,人头税也不必交。

  造纸坊每天都能造出不少纸张,这些纸张都囤积在城堡的房间里,这里的书籍都是由粘合剂一张张粘结起来的,这种粘合剂一般都是由树汁制作,但池晏不准备这些做。

  他以前做过手工活,只能怎么缝书——池晏知道的就有两种,一种是一张纸折叠起来,从中间缝制,这样缝出来的书更好打开,也是现代最流行的一种缝制法,依旧有很多书这么做,比上胶的书更好开合。

  还有一种更方便的,就是把纸张重叠好之后,先在书脊上扎几个孔,上下缝制。

  开合不算好,但胜在效率高。

  而且线会露在外面,更有古香古色的感觉。

  池晏就用麻线自己弄了几个本子,用来写写画画,记日记。

  除此以外,池晏还让矮人们刻出字母,一个字母一块木头,就是原始版的活字印刷术了,他准备印教科书,给人们扫盲。

  承担这项任务的就是管家。

  其实严格说起来,这里只有管家受过正规的教育,就连池晏自己都会拼错很多单词。

  池晏就是标准的会说,不会写。

  他记日记用的还是方块字。

  “大人,您写的,是文字吧?”管家不傻,在看到池晏“画”的图形有不少经常出现后,他就摸到了规律,这些绝不是池晏随意画的。

  池晏:“……对。”

  与其藏着掖着,不如大方的说出来,他也知道管家不会对他有恶意。

  管家有些惊叹地说:“您真厉害。”

  池晏:“不是我造的!这个是我……我做梦的时候学会的!”

  管家的手指在“我”这个字上,问道:“大人,这个字您经常写,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

  池晏:“这个就是我的意思。”

  管家吓了一跳:“真复杂。”

  这字是人能学会的?

  原本还想学一学的管家瞬间打起了退堂鼓,他年纪大了,老眼昏花,这种复杂的东西,他是不准备去学的。

  池晏也没准备让人学,只有他自己看得懂也挺好,这样记日记就不用担心别人偷看了。

  教科书当然是由管家来编撰,管家苦着脸接下了这个重任。

  好在只是先教字母,管家虽然年纪大了,但还承受得来。

  纸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要解决住房的问题。

  人变多了,房子却不太够住,白蚁窝也不足够建造更多的房子。

  池晏认真想了想,对卡迪说:“除了防线的和织布弹棉花的以外,其他所有人都出去挖地,找黏土,只要是领地内的土地,都能动,房子下面的地也要挖挖看。”

  就这样——挖掘大队正式成立。

  又名——扰民大队。

  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我写的进度已经够快了!

  但感觉才写了一点点,晏崽啥时候能过上真正的奢侈日子哟!

  今天吃的青菜,肉吃多了,要刮刮肠子。

  说起肠子,就想吃干煸肥肠了,又香又脆,一点异味都每天有,还有嚼劲。

  嘤嘤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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