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在凤中食堂那些岁月里(三)(5)
荣获第二出意外
我还清楚地记得,就是在1964年博白县文联曾经举行过一次全县文学创作征文比赛。当时,我曾经所写的一篇五千多字的小小说《五婶》,就荣幸获得送到县文联去参加文学创作征文比赛的评选。
直到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清楚地记得这篇小小说《五婶》它的大概内容:
……秋收季节快将要来临了,此时,生产队的稻谷也快将熟了,五婶便遵照队里的禁令,把家里的鸡关锁在鸡笼子之后,才放心地跟社员们一块上工去。
可真是万万没有料想到,她的那个才五岁多的小孙子一不小心,便把鸡笼子里的一个老母鸡就在无意之中给放了出来。
正当五婶在收工回到村旁的时候,她发现有几个鸡正在偷吃队里稻谷。于是,她便马上呼喊和发动刚刚收工回来的社员一块,大家一起迅速地进行围捉。
不一会儿,她便首先逮住了一个老母鸡。于是,便急急忙忙地拿到生产队长的家里去,强烈要求队长一定要铁面无私按照生产队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后来,经过众人的辨认,才真正认出,原来当时她所逮捉的这只老母鸡,真是让她所料想不到,正好就是她自己家里的那个……
那个时候,就是由于喜爱上了业余文学创作,再加上我在农村劳动锻炼了近一年多以后,积累了一定丰富的生活经历之后才能够写出来的。
最后评选的结果,我便居然意料之外地获得了全县文学创作征文比赛第二名。获得第一名的是在《广西日报》文艺副刊上正式发表的庞国弘所创作的《三渡南流江》,第三名是何瑞澄老师的诗词。
当时,当我知道得到获奖的通知以后,兴高采烈地跑到县城里去,找到县文联副主席梁
丰老师。他当即便将那十五元的奖金发给了我以后,还不断地鼓励我要继续进行文艺创作,争取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来……
后来,县文联副主席梁丰老师所写的《纪念博白文联成立五十周年》这篇回忆文章当中,就曾经这样地说到:
在“史无前例”运动的前的1959年至1966年,博白县的文学创作队伍有了很大的发展。经常在区内外各级报刊发表文学作品的有:宁一(秦能益)、赵元龄、王贞双、何瑞澄、庞国弘、戴开靖、李明德、朱为綵、何志、王飞、吕善达、赵夫成、朱光信、朱光亮、朱光焕、陈祥模、莫显亮、魏光中、陈列、陈开灿、邓祖廉、包香成、黄中九、蓝远成、陈正勋、陈廷春、冯明……
就在四十多年之后,有一次我来到自治区首府——南宁。
曾经和当年在凤山初中44班就读、1978年恢复高考以后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现在是南宁市己是很有名望的律师张志强,大家同学进行聚会当中,其中,在回忆当年我在凤山初中食堂一边工作,一边进行业余文学创作这件事情的时候,张志强他就曾经这样说过:
“……亚飞,你当年在食堂工作的时候,十分喜爱业余文学创作。你曾经写有一篇短篇小说,还送给我看过呢。我还清楚地记得,文中写到一个叫‘凤儿’的人。当时,传说你在追求我家的十六姑鸣凤。我就认为你是在小说中所写的‘凤儿’就是她,是吗……”
我一听他这么说了以后,便禁不住地笑了起来……
正是:
当年文联征文赛,偶送五婶到县来;
岂料击败众高手,荣获第二出意外。
欲知后事如何,请君往下细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