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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植物园

忆年—回到1990 自在风来 2902 2024-11-16 09:47

  不知是谁消息如此之灵通,八卦如此之热心,很快我跟包丽娜为办刊物而光荣负伤的感人事迹就在一定范围内流传开来。这个一定范围不光是包括我所在的中文系和包丽娜所在的新闻系,也包括整个育新文学社及相关人员甚至相关老师。李芸应该也知道了,不过我还没想好如何对付她的质问。

  意外事故发生后第二天我就找到了罪魁祸首,是一块砖头,不知哪个天杀的把一块砖头摆在马路边上,而我那天骑车时车轮恰好就被那块砖头给绊倒了,所以严格地说,错不在我。

  我把那辆过了一夜都没人拿走的破车拖了起来,象拖一条死狗一样拖到了校后门外的修车摊,花了二十块钱才把它整治好。当然顺便我也把那车把手上的海绵清除掉了,换成了正规的把手套。我的计划是这辆车就归我了,然后到老妈那儿申请一笔购车专款,买辆新的自行车送给包丽娜。

  那天傍晚陈一凡突然来到我寝室来看我了,我正要出门去打开水,陈一凡在门口一看到我就说:“你怎么样,没事吧?”

  我说没事,就擦破点皮,你看我还要去打开水呢,咱们边走边说。

  陈一凡很客气地把两只开水瓶都抢了过去,他块头大,提两个开水瓶跟玩似的。

  陈一凡先是对我和包丽娜的挂彩表示亲切的慰问,然后告诉我两件事:第一,下周文学社办舞会,人手不够所以要我帮忙。第二,上次那个出版社的曾老师,就是那个编辑,编了一本新时代青年诗选,我的作品也入选了,但是说好了要每个入选者要包销十本书才行,换言之,不但没稿费还要倒贴钱。另外其实还有一件事,不过目前倒也不算太急,就是社刊要在今年十一月也就是下个月截稿了,让我有空的时候就把入选稿件都整理好,还要分别和那些作者联系过。虽然说不会有稿费给他们,但通知一声,送一本刊物那还是应该的。

  我点着头一一答应下来,突然我想起了一件事,就问陈一凡:“咱们这刊物是不是没经费支持的?”

  陈一凡点头称是,的确,团委不会给一分钱,全靠两个途径,一是会员交会费,二是办舞会。

  我想了想说:“前辈,我们为什么就不办个属于自己社团的第三产业呢?”

  “什么第三产业?”陈一凡楞了一下,随即就明白了,毕竟他还是有时代局限性。

  “你有什么主意尽管说好了,对了,别叫我前辈,把我都叫老了,你叫我名字就行。”

  “呵呵,其实也没什么,我只是在想,如果我们社团能开个书报亭就好了。你想,这么大个H大(其实H大并不大),连个校内书报亭都没有,也太荒谬了。”

  “可是有新华书店呀。”

  “可你会在那个书店买吗?”

  “不会,那儿书太贵,而且没几本好书。”

  “这就是了。那个出版社的编辑同志倒是可以帮我们解决一部分货源问题,我想过了,这个书报亭今后可能会成为我们的支柱产业之一。”

  “支柱产业?”陈一凡瞪大了眼睛,现在他看我的眼神也有一点看天外飞仙的意思了。

  我假装咳嗽一声,专心走路,陈一凡倒是若有所思地提着水瓶,神思恍惚。忽然间他停下脚步,象是开了窍一样笑着对我说道:“嗯,你的想法也挺好的,至少我们文学社的同学要是来买书的话,可以优惠些,这也算是加入文学社的特殊好处了,哈哈。”

  我无语。我感到象我这样一个已经被金钱污染了的人,和这些八十年代末思想纯净理想高尚的人在一起,很有些莫名惭愧。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全班都在讨论秋游的事,最后沈班长居然选择了H州植物园。我相信,任何一个小学或幼儿班的首次户外活动通常都会选择H州动物园或者H州植物园,不是看动物就是看植物。但是作为大学生级别的户外活动,选择到植物园还是蛮有趣的,若是我们高中时的那位生物老师在的话就好了。

  洪涛那天兴致倒是极高,在他看来,选择植物园是个绝妙的主意。第一风景好,草地多,容易搞团团坐分果果之类的集体游戏。第二是离H大近,走路都可以走到,要知道三十二个人一起坐公交车可不容易,要是骑车的话呢本班绝大多数学生根本就没车。第三,植物园很大,隐蔽的地方也多,若是中途自由活动时间里找个人谈心也容易。至于要找谁谈心,这个只有他洪涛自己心里清楚。

  到了植物园,大家先爬了灵峰小山包,其实也就是个一百米都不到的山包,三下五除二就爬完了。接下来洪涛班长就领着大家在竹林园里找到了一处平整的草地,说是要搞游戏了。我一想,草地上能玩什么游戏,不会是击鼓传花之类幼儿游戏吧?

  还真给我猜着了,沈班长真的从自己的书包里拿出一个拨浪鼓说:“我们玩击鼓传花吧,传到谁手里谁就表演一个节目。”我差点栽倒在地,这都什么年代了,沈班长不会是幼儿园大班的班长穿越而来的吧。

  另外,他是怎么买到这种出土文物一般的拨浪鼓的?传花传的又是什么花?

  很快有答案了,班长要求女生们马上贡献出两块手帕。他威严地朝谢娜一瞪眼,谢娜就苦着脸奉献出了她的一块碎花手帕。接着就没人出手帕了,班长只好腼着脸对着刘丽丽一个劲地笑,笑得刘丽丽毛骨悚然,又贡献了一条白手帕。我已经好几年没看到手帕了,因为后来的岁月中只见面巾纸不见手帕。

  大家三十二个人嘻嘻哈哈地围成了一个圈,洪涛拿着鼓说我先来,接着就要拿那块白手帕蒙眼睛,我连忙说等一等,我先做个"花"。说着我就从洪涛那儿接过那条碎花手帕,稍微弄了一下,一只可爱的手帕老鼠就跃然而生。这是我儿子教我的手艺。

  同学们看了就一片狂笑,刘丽丽笑得捧着肚子说:“你做的是花还是老鼠呀。”我很严肃地说:“是花老鼠。”

  笑归笑,游戏还是要玩的。我一边玩游戏一边想,我该找个借口去跟李芸聊聊,这两天她再也没来找我,吃饭时也躲得远远的,这样我心里总是会有负疚感。

  金普光同学不幸被第一个抓住,他摸着前额想半天也想不出表演什么好。刘丽丽说,那你学狗叫总会吧。金普光一点不生气,笑嘻嘻地说,对了,我还真的会学狗叫。

  说完了他就学着狗叫的声音,叫一声就停下来告诉我们是哪种狗叫出来的声音,他模仿的狗的种类还真不少。

  第二个被抓的是李芸,她面无表情地站起来说,我表演诗朗诵吧,说着就声情并茂地背诵起一首诗来,那首诗叫尘埃。正是我写在信纸上,而她抄写过并亲自送到杜青寝室去的那首诗。

  这诗的最后一段是:

  “爱你,或者失去你。

  回到过去,或者灭绝希望。

  在尘埃中叹息着的,

  正是我那颗不安的舞动的心。”

  我如坐针毡一般地听着她清脆甜润的声音,虽然她朗诵的正是我写的诗,但是此时此刻我想到的,却是蔷薇花下的亲吻。我注意看李芸的表情,可是从她脸上却看不出任何表情,她只是一本正经地在背诗。

  李芸的朗诵引起了班里同学的一致鼓掌,他们显然不知道这诗是谁写的,我听到有女同学一脸感慨地轻声说,这首应该是徐志摩的诗,写得真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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