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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江扒皮

荒野巅峰 八九燕来 2953 2024-11-16 10:07

  “帅气!印第安纳江,你以后就是我的偶像了,我要做你铁粉!我也要做食物链顶端的男人!我也要徒手搏兽!”

  “EMMM,看得我热血澎湃啊!”

  “楼上,你们还有没有人性,还有没有爱心?那么可爱的小马鹿,这样被杀死,这...太残忍了!印第安纳江,我一直关注你的比赛,很喜欢看你的生存技巧,但是,今天我真的好失望,我以后不会再看你的比赛了!不适合我!”

  “纳尼?残忍?这也叫残忍?那我看楼上还是别看这个比赛了,真心话,这个比赛恐怕就不适合你看!”

  “这个,真的不算残忍了,你们知道吗,我昨天无聊,看R国的比赛,一个外号蛙鸣的选手,活剥了一只小白兔的腿皮,然后和还活着的小白兔大眼瞪小眼,吃着兔子腿上的生肉。”

  “哇,那真的太恶心了,也只有R国人那么玩!”

  “我也见不得这些可爱的动物被杀死......”

  红颜短信提醒了江子涯,关于弹幕上的纷争。

  这是很值得重视的事情。

  要知道,人气是江子涯这些比赛选手获得金钱和名气的前提。

  比如花美男金陵,他为了粉丝,可以做到每次准备捕猎前,都征求观众网友的意见,由大家决定这个动物是不是该杀,该吃。

  他是成功的,始终保持人气榜第一名。

  江子涯真心没把吃一只马鹿当回事,但是却知道,很多生活在都市里的人,从小灌输的理念就是兼爱,不但爱人,也爱动物。

  他嘎巴嘎巴嘴,突然面色庄重严肃,面向西方,以右手掌扶心,跪在湖水胖,面对着清脆的碧波,低头行礼,一如古老的壁画。

  如此几秒钟后,他才对着定位仪的语音器说道:

  “在古老的年代,刀耕火种,我们的祖先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到处狩猎,他们每当捕获到动物,宰杀之时,都会庄重的感谢神灵。

  人类自古以来,就与其它动物不同,因为人类的情感更加细腻,也更加矛盾。锄强扶弱,保护弱小,几乎是根植在人类灵魂里的美德。

  我们看到饿狼被杀,心里不会有怜悯,因为我们认为那是坏的,是恶兽。但是,我们看到狼崽被豺狗捕食,就会心生不忍。

  原因很简单,因为狼崽弱小,但是却忘记了,狼崽长大了,也会成为吃人的饿狼。

  我能感受到有些朋友对于狩猎的敏感,感同身受,因为我本是不喜欢杀生的人,真心话,我是见到蚂蚁搬家,都要小心翼翼迈步子的人,生怕踩到了它们。

  但,那是在文明世界,在城市之中。我有能力去关爱弱小,保护它们。

  而当我来到荒野之中,这一切都不同了,大自然之中,所有的生命变得公平,有弱肉强食,没有善恶是非,只有生存。

  我们的祖先就是这样,从狩猎一只羚羊开始,到征服山林之王猛虎,最后移山填海,成为这颗星球的金字塔尖。

  这也是极限荒野大赛的真正意义,让我们了解自然,了解人类生存下来的足迹。而这只马鹿,也是我征服塔克拉玛干的必需品。所以,我杀了它,不是因为爱好杀戮,而是因为这是必需品。”

  江子涯很认真的解释了一通,似乎起到了一些作用。

  前面表示再也不看江子涯比赛的某观众反驳道:

  “可是,有那么多的贝壳,那么多的螃蟹,还有湖里面的鱼,你不缺食物啊,为什么一定要杀死这么可爱的动物呢?”

  “楼上的,忍你很久了,特么的,难道鱼就该死,鱼就不可爱?鱼就不是生命?你这不是公平对待生命,那是荒野的禁忌。”

  江子涯一看,这还要吵,赶忙说话道:

  “若是只为食物,我不会冒险大费周章的狩猎马鹿,要知道,马鹿的犄角其实很危险的,在挣命的时候,马鹿的角可以轻松的穿透我的肚皮。

  我抓捕这只马鹿,是因为我必须有盛水的工具,而这马鹿的皮囊,可以让我拥有一个巨大的水袋,所以,这是必需品,我和壬晴儿需要成功,就必须有这一张皮囊。”

  那位网友沉默片刻,弹幕:“可是...唉!比赛的成功那么重要吗?比生命还重要?”

  江子涯也有点无奈了,叹了口气,说道:

  “不说比赛的重要性,只说,你能劝全天下的厨师放下屠刀吗?那是他的工作,不宰鸡杀鱼就要失业,我也一样,这是我的职业,我很爱它,为它努力着,哪怕千辛万苦,也要走下去。”

  说到这,他顿了一下,继续道:

  “现在,我要把马鹿带回柽柳从边,用工兵铲剥皮,制作水囊,大家若是觉得血腥,我可以包住无人机的摄像头。”

  观众马上弹幕:

  “别啊,我还好奇你怎么把这皮子变成水囊呢,好好学一手。”

  “9494,害怕血腥的,闭上眼睛就好啦,反正我是要看的!”

  “老曹打赏母舰五艘,留言:印第安纳江,记得用近景拍摄。我要看清楚!”

  “塔克斯打赏母舰五艘,留言:那个...鹿鞭能脱水带回来快递给我吗?”

  “哈哈,楼上力不从心啦?”

  “哪有,哪有,泡酒养生...嗯!养生!”

  “......”

  江子涯扛着一百多斤的马鹿回到壬晴儿身旁,着实把小丫头吓了一跳,紧接着欢喜的在地上直蹦哒。

  这是啥,这是肉,一大堆的肉。

  “我的天哪,江子涯,你怎么抓到马鹿的?你跑的那么快吗?你好厉害!”

  壬晴儿自从昨晚得到了珍珠挂坠,就有点萌妹附体,现在的江子涯,不管干什么,她都看着顺眼。

  估计这货如果就带两个贝壳回来,小丫头也肯定会很高兴的夸赞:“哇,这么大的贝壳,一个就够我吃一顿了......”

  就凭这一点,就足以证明,小丫头恋爱了。

  因为,女孩子恋爱的特点就是,彻底带上有色眼镜,看自己喜欢的人,都是好颜色。

  江子涯没有浪费时间,趁着马鹿身体还滚热,开始了扒皮工作。

  “大家看好了,我要用这块皮子做一个水囊,那么就要尽量避免对皮子破坏出过大的伤口,因为我没有针线和胶水。

  所以,大家看好我的每个步骤,如何相对完整的取下这张马鹿的皮毛。”

  说完,就见他寻摸了一根小木棍,这是昨天烧剩下的木柴,上面还带着黑炭。

  江子涯拿着木棍,在马鹿的身后比划了几下,然后点了点头,似乎很满意的样子,嘴里还念叨着:“嗯!粗细尺寸刚刚好!”

  说着,就听“噗”的一声,插进了不可描述。

  观众被这一幕惊得浑身鸡皮疙瘩冒起来,不由自主的挪动了一下屁股,总觉得某处有些不舒服。

  “印第安纳江...这是要干啥?**马鹿尸,太特么不堪直视了,我喜欢!”

  “这就很过分了吗,这么近的镜头,啊?你扒皮就扒皮,怎么手动演奏菊花残来了?”

  “看得我菊花一紧,怕不是痔疮要犯......”

  “我...我也得换个软点的坐垫了!”

  江子涯看着弹幕,笑道:

  “一会你们就知道这是为什么了,这是技术,也是知识!瞧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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