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 冰魄小子
面子在现在是不值钱了,可是龙傲仙与生俱来的傲气还是很强盛,他就是想要保住这一点点面子,对自己的学弟学妹下手他真的有些愧疚。
但是一山不容二虎,这是在什么时代都适用的道理,阿尔法市只能有一个王者,那就是自己,想到自己要称王,龙傲仙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团长,三天的时间会不会还是太多了!我们已经给了他们三个星期了,即便是一个星期开一次会议也已经把事情搞定了!”中尉战士还是有些不满意。
“霍去命,你这小子就是太心急,你老爸的性格就不像你,他比你沉稳多了!”龙傲仙有些不耐烦的说道,他决定的事情没有人能够改变,这是王命。
“哎!团长,我这也不是为了我们能够早日的统治阿尔法市吗?要知道他们的实力也在一天天的增长,每天他们都在做着训练,就算是呆瓜也给他们炼出肌肉来了!”霍去命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团长,我也知道你是那个学校的优秀校友!要不这个锅就由我来背吧!你不出面,就单单我去搞定他们就可以,我晚上的时候带上那么几十个精兵,悄悄的趁着夜幕杀进去,全部都蒙着面纱,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是谁袭击了他们。”
“去命,你小子名字是这样子,你还真的以为自己能够去他们的命啊!你没有听说过他们的阵营里面出了好几个了不得的超能战士吗?那些都是超自然力量的觉醒者,逆天的存在,我们要不是仗着人多,单单你们几十个人你以为真的能够搞定吗?”龙傲仙毫不犹豫的给霍去命泼了一盆冷水。
“可是!团长,不试一下怎么就知道不行呢?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啊!”霍去命还是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观点。
“去命,你小子倒是长进一些啊!我知道你是为了他们学校的那个花魁,可是也不需要那么猴急啊!只要他们归顺的那天,她依然是你的!”龙傲仙瞪了霍去命一眼,说道。
这小子看起来真的很像他那已经死了三十年的老爸,那是在战场上冒死把自己从枪林弹雨中背出来的好基友,就算是过去这么多年了,龙傲仙始终还是铭记在心,他的儿子由他照顾,这是一句对恩人的承诺,要不然他早就给这个出言不逊的中尉战士霍去命一个耳光了。
不过有的时候,龙团长也在思考,自己这样子是不是在帮他,或许这样子是害了他也说不定,在自己的军团中有自己罩着他,他自然是没有事情,可是以后呢?以后派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将在外,君命有所不从的时候,那个时候他还能不能服众。
不过他又能做什么呢?性格一旦养成的时候,再想要改变那就真的是太难了,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现在也只能靠他自己的悟性了。
霍去命闷闷不乐的走出了团长室,他嘴上刚才虽然没有说,可是内心早就已经波涛汹涌,确实是时候搞一波事情了。
晚上的时候,大家都吃过晚饭,该去万花楼的去万花楼,现在这个末世之前被禁止的东西又死灰复燃,龙傲仙是不会禁止这个事情的,要想让这些阿兵哥打仗,那可不是单单喂饱他们就可以,还得照顾到他们的那个小兄弟。
霍去命吃完了饭,他并没有像往常的时候一起和自己的战友去万花楼,并不是他不想去,而是他已经心生厌倦,确实就是这样子,那里面的女人他都尝够了,都是一些庸脂俗粉,甚至还有以前的村姑。
那档子事情虽然是简单的事情,可是对象的不同,对于自身的感受那也是有很大区别的,甚至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早就听说阿尔法大学里面的花魁了,现在都不用校花称呼了,因为学校已经没有上课了,既然不是学生了,那就没有办法用校花称呼了。
就是那个皮肤白嫩得像是水豆腐的女人,他只是见过一面就再也忘不了,不过这也和很多人一样,只不过他更有野心想要得到她而已。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有些呆萌的杨若米,这个小女生真的是女大十八变,半年以前她不过也就能称得上是清秀而已,可是半年后呢?那就真的不一样的,她已经蜕变得像是另外一个人,特别是脖子下方的那两坨子软肉,现在真的和以前的飞机场有着很大的区别,两手不能紧握都不能形容它的宏伟。
走起路来一颤一颤的,别提羡煞多少路人了,这当中的霍去命也是其中一个,他今天晚上明显喝了一些酒。
酒壮怂人胆,更何况他还不是一个怂人,现在的他的真的是胆大包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
“搞他丫的!”怒吼一声,他从床上跳起来,他要去做一件疯狂的事情,那就是夜袭阿尔法大学的学生团。
以一敌八百,这样子的成功概率几乎是零,可是呢?他就是想要这么去做,他觉醒的超能让他真的有一试的希望。
他的超能真的很逆天,不过他却从来都没有告诉过其他的人,即便是待他如同养子的龙团长也不知道。
想到就去做,很快的,他吧自己的衣物全部褪去,然后开始发动他的超能,他的超能要发动还真的很简单,只需要口念咒语就可以了。
渐渐的,他的身形变得模糊起来,好像是透明的一样,这就是透明人超能的诡异之处,能够让自己完全隐身,只不过持续的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而已。
不过他可以在到达阿尔法大学本部的时候再释放就可以了,现在他穿上了衣服,疯狂的冲出门外,骑上他的一千四百瓦功率的大机车呼啸而出,他知道这是他唯一的机会,等酒醒的时候他可能就没有这种勇气了。
这辆越野摩托真的很好用,现在的超能战士随便的都能提起来三五百斤的东西,因此即便是遇到路不好走的路段,他也可以像是提着自行车一样将大摩托提起来走过去。
七八十公里的距离说实话真的不远,他全速冲过去的话,也就是一个小时的事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