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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不一样的同学

绝世狂兵 鹏鸟 2888 2024-11-16 10:40

  至于这些人,则是屁滚尿流的离开了这个地方。

  关于那个领头的彪形大汉的眼神,苓夏怎么可能看不懂呢?

  虽然他知道这件事情多半可能没完,但是他考虑了一下,这些人就算要再次过来算账,恐怕也会找自己。

  毕竟这件事情就是因自己而起,而且无论如何,他们最后肯定会找自己算总账。

  那就不用担心害怕了,只要不要趁自己不注意,对着自己身边的人下手,苓夏就没什么可担心的。

  “时候不早了,我们先回吧。”

  苓夏看了一下其他两个人,然后说道。

  “好…好!”

  看起来吴磊还是稍微有一点惊魂未定,这个时候脸上的表情也不是太自然。

  苓夏没多管他,这种事情自己没必要主动去解释,就算他主动问自己,都不一定会说实话,更何况想让自己主动解释,不存在的。

  只不过他感觉叶晓桐看他的眼神越来越怪了,仿佛有一种想把他里里外外看的透彻的感觉。

  当然,一路上几个人只是互相说点安慰的话,叶晓桐或许有很多的疑惑,可是都没有说出口。

  把吴磊送回家以后,确定吴磊进屋以后没有安全,叶晓桐才悄悄出了一口气。

  “这么紧张干什么,看不出来你还会担心别人啊。”

  苓夏适时的调侃。

  “你在想什么啊?我跟吴磊只是朋友好不好?”

  说完这句话以后,她想了一下,又小声的低着头说了一句:“如果非要比起来,还更担心你呢!”

  她发出的声音有点像是自言自语,声音比较小,自以为某人应该听不到。

  但是他却不知道,现在的苓夏身手已经何其了得一点风吹草动都离不开他的耳朵,所以现在也是听得一清二楚,就连语气中那种半埋怨的感觉,也听得清清楚楚。

  这让他下意识的摸了下自己的鼻子,有点心虚。

  真是的,自己为什么会开这样的玩笑,自己为什么会拿叶晓桐开这种玩笑?

  他自己有点想不通,但是这个时候也不想再去多想这个问题,自己虽然不一定能够回避得了,但是自己才刚刚回来,暂时不要去想。

  只不过在回去的路上,看到叶晓桐状态始终不太对劲,苓夏忍不住,就在她脑门上使劲来了一记。

  “嗷!”

  小丫头吃痛,双手捂着自己的脑门,一脸委屈巴巴的看着他。

  “在想什么呢?一脸心不在焉的样子。”

  苓夏揶揄。

  “我,我,我在考虑某些事情…”

  叶晓桐声音有点低,眼神不是很坚定。

  “看你这样子,就知道你在说谎,在想什么呀?要不要给我分享分享?”

  苓夏似笑非笑的问出这句话。

  其实他并没有那么想知道,谁还能没有点秘密吗?包括现在自己的秘密也已经瞒了人家够久了,现在说这句话完全是在调侃一下。

  “我在想…你究竟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的?”

  叶晓桐的声音有一点不确定。

  “在国外干活打工,可能由于那边伙食比较好,再加上天天有锻炼的原因,力气比较大吧。”

  苓夏考虑了一下,虽然现在自己没必要一直隐瞒着自己的身份,但是也不方便在这种场合直接说出来。

  “好吧,关于这些事情我就不多问了,只是我一直在想,上次马鹿鸣他们家所遭遇的那些事情,究竟是不是你做的?”

  叶晓桐越想越不对劲,自打她那天知道那件事情以后,就稍微有这样的怀疑。

  刚刚好自己才给苓夏讲过马鹿鸣的事情,当天晚上没到,他就遭劫了。

  算起来时间确实太巧合了。

  不过也不确定,就一定是苓夏干的,只不过是他心里面的一点小想法而已。

  特别是每次看到苓夏出手,总是觉得这家伙有用不完的力气,似乎比谁都能打,她心里面这样的想法就越来越浓烈。

  “那天晚上我早早的就回家了,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我妈。”

  苓夏知道她多半不可能真的会去问,所以现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也是底气十足。

  “好吧好吧,我没有不相信你,只是觉得稍微有点巧合而已,你一回来以后就变得这么奇怪。”

  叶晓桐嘟嘟囔囔,但是迎接她的是苓夏的又一记脑门:“小丫头,整天不学点好,怎么能行?”

  “啊,你居然又打我,我要跟你拼了!”

  短暂的孩童时期的快乐,把两个人都搞得非常开心,也在短时间内忘记了最近生活上的不愉快。

  最终苓夏把她送到门口,目送着小姑娘依依不舍,差不多是一步三回头的回去,他才伸了个懒腰。

  看看现在天色还可以,他随便买了点菜,然后就往家里面带过去。

  也多亏今天发生了某些事情,让他身上能有一点华夏币,要不然的话随手一掏,总是美金美金的,让人家也难以适应。

  回到家以后,苓父摆完摊子,刚刚回来,脸上稍微有一点开心。

  “爸,今天生意不错啊?”

  苓夏笑着问道。

  “嘿嘿确实不得不说,少了那些混混的骚扰,生意反而好了很多,特别是还有的邻居也来买水果,纷纷说你们家的儿子长得还可以,而且还是海归华侨,有的人还一边吃苹果,一边跟我介绍他们家闺女!”

  苓父今天确实相当的开心,哪怕脸上都是皱纹,有一点疲惫之色,可是双眼的光芒任谁都看得出来。

  “咳咳!”

  苓夏咳嗽了两声。

  “那老爸你继续吧,当我没问过。”

  苓母看到他带回来一大堆食材,笑得合不拢嘴,虽然说食材并不一定珍贵,可是这是儿子的一番心意,他们接受起来自然也是相当的开心。

  很快又炒了满满一桌子好吃的,一家三口其乐融融想用起来,苓夏也相当喜欢这种感觉。

  这时来吃过各式各样的山珍海味,但是对于这样的粗茶淡饭,他却异常的喜欢,更何况是自己的母亲亲手做的。

  吃的很开心,晚上三个人又说了很多的话,最后才依依不舍的回到自己的房间,关灯睡觉。

  这样的生活也许很平淡,但是对于苓夏来说,却是异常的向往。

  也许在普通人眼中,活得轰轰烈烈,那样才有意义,但是这十年来,他真的已经过惯了那样的生活。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选择低调的回国,好在回来以后,目前的生活状态,虽然不是他特别想见到的,但是总而言之,带给他的却是比较舒服的感觉。

  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依旧是准时起床,这么多年来,他身体的生物钟早就已经进化得相当之完美,可以说想几点钟起,一般误差不会超过三分钟。

  然后他这次跑到叶晓桐家楼下等她,打了电话才20分钟她就下楼。

  “你这进步越来越快呀!”

  他一边狼吞虎咽的吃早餐,一边嘴里还不忘揶揄。

  “我不是说了吗,我从来都起这么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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