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村长的下巴比眼珠子先掉了出来,口水哗哗的,大郑屯地处偏僻,又有怪病缠身,长年与外界隔绝。这样一来,他们的日子虽然过得很安静,但也真是穷,连电灯都没普及呢,一到晚上想不睡觉都不行,因为没有光。
他们也听说外面的花花世界有多好多好,做梦也想出去看看,闯闯,赚些钱回来,让老婆孩子过得更好一点。
以前他们不敢想,现在沈星空和支贫队来了,有希望治好他们的怪病,他们的心才活泛起来,再加上沈星空又有大工程,需要劳力干活,几十个三四十岁的大男人急得嗷嗷叫唤,才硬把陈村长逼得来找沈星空。
“沈医生……哦不,沈老板啊,我不太懂,你看要是你用工的话,一个月给多少钱啊?”陈村长心里开始打小算盘了。
“一分钱也不给。”沈星空笑了,他笑陈村长越老越可爱,在他面前绕话,也不看看他是谁。
“啊?不给钱?”陈村长愣住了。
“呵呵,陈村长,村里的乡亲是不是想跟着我干啊?”沈星空不玩下去了,直接将话挑明。
“你……你知道了……”陈村长老脸通红,十分地不好意思。
“陈村长,我的大爷,你想一想,如果村里乡亲进城跟着我干,就算我给你们一座金山,你们回来往哪花?大郑屯的人都这么穷,而且不与外界来往,钱和废纸有什么区别?”沈星空一步步实施他的阴谋。
“这个……”陈村长皱起眉头想了想,沈星空的话有道理。
“这样吧,等我们走的时候,乡里有多少人愿意跟我走的,都可以走。进城后,我供吃供住,他们只管干活,在城里不用花一分钱。活干完了,我也不给一分钱,但是,我给大郑屯修一条直通外面大路的双行水泥道,你看怎么样?”沈星空十分豪气,张嘴就要给大郑屯修道。
听到沈星空的话,不止是陈村长,连旁边的李盈妮和邓西风都呆住了,对沈星空佩服到五体投地。
乡里能干活的人,最多二百多人,按照省城农民工平均酬劳算的话,干半年的活,有三百多万差不多够了。
但要是为大郑屯修一条通向山外大路的水泥道,恐怕没有一千万是办不到的。三百万和一千万哪个多哪个少,沈星空肯定能分清,他这种见钱眼开的人,怎么会算错帐了?
陈村长心跳得非常厉害,都跳到嗓子眼了,几十年来,能有一条通向外界的路,是整个大郑屯乡亲的梦想。要想富,先修路,没有路,一个乡村就没有前途没有未来,世世代代会一直穷下去。
现在沈星空给了他一个机会,只要乡亲们进城苦上半年,大郑屯就能有一条漂亮的水泥路直通外界,这条路大郑屯的人已经盼了几十年了。
“沈老板……你,你可别骗我老汉啊……”陈村长嗓子发干,紧张得要命。
“呵呵,陈村长你过虑了,大郑屯这么多人,我哪敢骗你啊。就算我现在骗你,将来我不给你们修道,你们进城还不拆了我的医院?”沈星空笑到爆棚。
“嗯,行,沈老板,我老汉就信你了。这事我马上去和老郑商量商量,然后通知乡亲们,看看有多少愿意跟着你出去干的,你等我啊!”陈村长最后想了想,把烟袋锅在凳子下面狠狠地磕了两下,兴奋地去找郑书记了。
陈村长前脚刚才,李盈妮拉住了沈星空,她不想自己的男朋友将来变成诈骗犯。
“沈星空啊,你怎么……能乱答应人家呢?”
“咳,给这里修路……要很多钱……”邓西风也纠结地提醒沈星空。
“真没见识。”沈星空白了他们两个一眼,然后悠哉悠哉翘起二郎腿,“修路是政府工程,用我掏钱吗?”
“啊?”李盈妮和邓西风同时愣住。
“呵呵呵……”沈星空只笑,不再解释,不过他笑得相当阴险。
现在沈星空是省城的名人,手握联谊医院的建设大权,别说市里的领导,连省里的领导也对他另眼相看。
毕竟联谊医院事关省里的卫生大计,而且还是吸引外资的大项目,连中央那边都惊动了。一旦联谊医院建起来,将改变全国医疗系统的格局,搞不好,到时候有很多大人物都会来这里看病。
沈星空搞定大郑屯的事情后,回到省城,和那些领导在谈项目建设的时候,顺嘴说一下大郑屯的困难,就不信那些领导会当耳边风。更何况现在全国都在进行农村建设改革,大郑屯因为地处偏远,所以晚了一些,但早晚这条路也会建的,沈星空就是卖了个顺水人情。
这样一来,建设医院的工程款省下了三百多万,当然了,这钱省下来也到不了沈星空的口袋,但沈星空有权挪用。他可以用这三百多万为医院多盖一个高科技的实验室,请一些医学方面的科技人才,到时候医院的前途将更加可观。
一个貌似平静的晚上,很快过去了,到了天快亮的时候,大家都各回各的住处休息。白灵被沈星空安排到了老乡家里,大郑酒家中只留下李盈妮、邓西风和沈星空自己。
吹灯拔蜡,三个人准备睡觉,大郑酒家里寂静无声,又过了一会儿,沈星空还听到邓西风的鼾声,这小子打呼噜动静还真不小。
李盈妮睡觉没声音,而且非常老实,绻缩着躺在沈星空面前不远的地方。沈星空看她好像有点冷,想给她盖点东西,可沈星空来大郑屯没穿外套,这里也没有被子,就起身悄悄拿了两张支贫队的消毒白床单,给李盈妮悄悄盖上。
看着李盈妮熟睡的样子,沈星空克制住自己想趁机占人家便宜的无耻念头,又悄悄退回自己睡的板凳床上,刚要躺下来,突然感觉身体里不对劲。
大郑酒家关着门关着窗,天气也确实热,但这地方四面透风,就算热也热不到哪里去。可沈星空莫名其妙全身冒大汗,摸摸身上都是湿漉漉的,心里好像有把火在烧,又不是异能的感觉,仿佛刚刚喝了一大碗加麻加辣的热汤麻辣烫。
沈星空又摸下自己额头,好烫,难道自己在发烧?不对啊,刚才还没事呢,这烧发得也太快了点吧?
半分钟过去了,沈星空越来越热,热得有些受不了了,好像掉到了开水锅里。他推开大门走出去,脱掉上衣的T恤,迎着晚风喘热气。
可还是不行,沈星空很快就有点脱水的反应了,汗出得太多,身体里水份供应不上。
“我靠!”沈星空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急忙向村外跑,一口气跑到小河边,跳进了冰凉的河水中,就着河水,又咕咚咕咚喝了两口。
水的散热效果还是不错的,尤其是流动的水,迅速将沈星空体表高热带走了,让他感觉到一丝极舒服的凉爽。
人是恒温动物,正常情况下,体温始终维持不变,一旦体温失常,就证明人的身体里得病了。沈星空自从拥有异能后,就没有得过病,各种大小病都没得过,平常连喷嚏都没有打过一个。
当高热的体温稍微降下来一点之后,沈星空从腰包里拿出金针,举过头顶,针刺自己的百会穴,要检查全身经脉,找出到底哪里发生了病变。来到大郑屯以后,沈星空几乎每过几个小时就要发动一次异能,他从来也没有发动得这么频繁过。
因为是自己对自己施展异能,所以热流很快就充满沈星空全身的经脉,通过第七感,他发现有起码三到五股热流在经脉中莫名消失。换句话说,沈星空有几条小的经脉里没有第七感,因为热流进不去。
这回沈星空明白了,他原以为自己不会感染大郑屯的怪病,起码不会像那些村民一样,白天四处咬人,事实上,他也终于悲剧了。好在沈星空毕竟与常人不同,他的身体已经被蜂毒改造成了一个钢铁堡垒,就算是导致吸血怪病的虫子,也一时半刻不得其门而入。
假想一下,如果沈星空真得了吸血怪病,也像那些村民一样,白天被惊醒后,变成恐怖的吸血怪物,那估计整个大郑屯里的人,没有一个能活到天黑。没有神智的控制,沈星空万一在村子里来把异能大暴走,大郑屯就要从地球上消失了。
不过话说回来,沈星空要是不得病,那就没天理了。他入村后,先后被两个二级患者咬过,一次被动,一次主动,后来又把李盈妮体内的病源怪虫骗进自己经脉里,再加上其他一次传染方式,所以他身体里的怪虫不止一只,有四五只之多,简直就是个怪虫俱乐部。
沈星空刚才发烧,就是因为怪虫在他体内开始活动,结果激活了他血液中的蜂毒。可是一点点蜂毒又不足以杀死四五只怪虫,于是沈星空身体的免疫系统开始工作,脊髓中大量分泌蜂毒及各种可以抵抗外来异物的激素,才使他体温调节组织失常。
正好,沈星空一直想试试在自己体内经脉中,能不能用热流将那些怪虫烧死,这回总算有机会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qidian.c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