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宝安政法部门组织的安延问题专案组,在由洪虎牵头的公安干警调查清楚了贷款问题的来龙去脉后,组织了法律专家与专案组成员共同研究应对之策。
研究来研究去,对这个案子的基本结论是有了。但是,问题是:这些民事案件是以公司的名义经多方在深圳中院调解而达成一致,由法院送达民事调解书而结案的,是生效的法律文书。那么,要终止这种法律文书的执行,用一纸申诉状写到深圳中院要求再审,便显得力度不够,还得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角度和法律的层面上达到更高的层次,请出尚方宝剑敦促法院撤销生效的民事调解书。
会议最后决定,组织写作班子协助洪虎写成一个专案报告直呈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国家最高执法机关批示该案的后续工作。于是,专案组上下又忙开了在案头咬笔头的活儿。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篇《专案报告》也在不断的增加篇幅,只见上面写着:
关于查处安延公司诈骗问题的专案报告
中央政法委员会:
今年二月,我区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收到人大代表和村民的尖锐投诉与议案称:不法人员朱赤儿以建设安延汽车城为名,诈骗我区岸尾村大量财产用于银行抵押贷款,贷款到期后,他又伙同银行诱骗该村的集体公司,签订调解法律文书,致使该村村民蒙受不白之冤,上亿元村民集体财产即将流失。我区人大、政府和政法部门接到人民群众的投诉后,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迅速组织查处安延公司问题专案组。经过半年多艰苦卓绝的努力,揭开了该案神秘的面莎。现报告并请示如下:
一、该案主犯是一个社会影响极坏,在全国诈骗数额超过二十亿元人民币的惯犯,现已被拘押。
……
二、该犯伙同村委原主要干部,与市民银行湖贝支行原领导相互勾结,各取所需,狼狈为奸,形成了千古奇案……
三、我们的建议和处理意见:
……
四、相关证据附后。
……
在相关证据的附件中,洪虎他们几经推敲,认为在报告中附上如下最核心的八大证据就可以了:
1、湖贝金融服务社1994年6月10日的抵押合同书和1994年7月11日的担保合同书及从犯罪嫌疑人朱赤儿处取回的1994年4月13日至6月10日湖贝金融服务社发放的共1.69亿元的借据共18张,证实原借据的真实情况,说明后来的贷款借据和合同是徐东海经手办理的虚假手续。
2、湖贝金融服务社有关安延公司在该社的帐务记录,证实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于1994年4月13日、4月27日、4月30日、5月4日、5月9日、5月16日、5月17日、6月4日共贷款8100万元,这些款项均是该公司目前在帐的4650万元抵押贷款之外的。
3、1998年7月20日,湖贝支行出具的关于庄宇任职湖贝金融服务社总经理期间的证明,证实庄宇在任职期间所作的承诺是公司经营活动,应由其继承者湖贝支行承担民事责任。与此相适应,1998年7月4日庄宇到宝安分局监视居住期间,所作的证明材料,证实不应由岸尾经济发展公司承担7500万元本金及其利息的责任。
4、1998年6月7日,朱赤儿在看守所的供词:岸尾公司没有理由承担7500万元的还款责任。
5、1998年6月11日,原湖贝金融服务社信贷一部经理徐东海的证言:真正贷款的是朱赤儿的安延公司,及银行与朱赤儿合谋,以岸尾经济发展公司名义办理的贷款手续是虚假的。1998年6月16日,原湖贝金融服务社信贷二部经理夏天证言:证实真正贷款的是朱赤儿的安延公司及银行与朱赤儿合谋。1998年6月23日,原湖贝金融服务社会计吴冬梅证言:证实湖贝服务社改三帐,原帐上没有岸尾经济发展公司贷款记录,服务社与朱赤儿合谋。
6、1998年7月1日、2日,岸尾村委会原负责人沈棉,岸尾经济发展公司原经理刘森林分别证言:村委是在朱赤儿及湖贝金融服务社哄骗之下,同意办理虚假的贷款手续。
7、1998年6月23日,原湖贝金融服务社副总经理秦现虹证言:证实真正贷款人是安延公司,及银行与朱赤儿合谋,岸尾经济发展公司名义办理的贷款手续是虚假的。
8、安延公司法律代理人肖明律师证言:证实在诉讼过程中,岸尾村干部继续受朱赤儿哄骗,而达成(1997)深中法经字1558-1560、1269、1561、1562号调解协议。
洪虎协助法律界的秀才们把专案成果变成了文字资料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又把它缓缓的吐出来。对他来说,算是基本上完成了一件工作,就剩下由领导审定后,亲赴北京一趟,向上级汇报了。当然,到了那时,自己是跟着领导出门,任务就轻松得多了。后来,他想到这几年在深圳一步一个脚印走过的路,由于自己作风严谨、工作认真,还算达到自己的预期,不由得舒心的笑了起来。
话分两头,各叙一方。
却说湖贝支行王显耀和陈作业他们处在多事之秋,心里头就像一个在天亮前走山路的人,两脚像踩在沼泽地上一样,一下深、一下浅,心里头没有底,好像自己随时都有可能沉下去。怎么办呢?
这天上午,王显耀找到陈作业,在商量要尽快把支行中层干部的任命问题解决,以安抚人心。陈作业对王显耀这时的用意还是颇有悟性,一方面把前期有争议的许爱群任命下来,就多少堵住了这多嘴婆娘的嘴,对安定团结有利,免得她在刚来的行长助理高丽平面前不断的说事;另一方面,通过提上徐东海、谭飞燕的正职,也许有利于他们对行长的支持。于是,十分赞成王显耀行长的意见。后来,他俩说干就干,马上打电话叫来行长助理高丽平,三人便开起了行长办公会议,研究起任命中层干部的事情来。
会后,王显耀亲自写了一个请示,上报总行。
第三天,总行人事教育部总经理许光亲自带队前来考察,结果,在上报的预案当中,就数谭飞燕没有过关。
1998年8月4日,深圳市民银行以深市银人字(1998)第A021号行文批复湖贝支行的人事任命。文曰:
关于夏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
湖贝支行:
你行深市银湖字(1998)第031号文收悉。经考察同意聘任:
夏天同志为湖贝支行资金信贷部主任;
徐东海同志为湖贝支行产品开发部主任;
许爱群同志为湖贝支行办公室主任;
谭飞燕同志为湖贝支行营业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吴冬梅同志为湖贝支行营业部副主任;
申亚琼同志为湖贝支行笋岗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秦现虹同志原人事保卫科副科长职务。
话说王显耀对这个人事任免案的人名排序也是花了心思的,比他第一次任命中层干部时是有区别的,这次既表达了行长目前对中层干部的使用情况的意向,又表明了他们在群众中的看法。夏天因为上报行长助理没有被总行核准,自然排在中层干部的前头了,而把徐东海排在许爱群的前头,则表明许爱群在竞争上岗过程中输给秦现虹,没有群众基础,也算是对她的一个警示。
而对于秦现虹来说,在民主测评中领先而被免职,当然是有气的了。好在几天后,他那保留副部级待遇的哥哥秦现彩又一次来到深圳检查工作,住在五州宾馆。市民银行行长黄鹿约他共进晚餐,这位爷没有拒绝,反而叫他的弟弟秦现虹前来五州宾馆作陪。在吃饭的时候,秦现虹将上一任领导古丁力在他哥哥面前讲过的话重述了一遍,要求调动工作。嘴快鼻快的黄鹿马上答应了秦现虹的要求。第二天,市民银行要求各支行统计秦现虹哥哥当董事长的中央企业派驻深圳的分支机构在市民银行的存款总量。几天后,秦现虹便被调到另一家支行的办事处当了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离开了他为之伤心的、在四年中曾经让他两上两下的湖贝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