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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鹦鹉学舌

红楼之公子无双 司马匪鉴 3571 2024-11-15 19:48

  你没看错,邢夫人求贾母,贾母安排过来的丫头,便是红楼丫头第一美、针线活第一好、《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第一名的晴雯。

  那么问题来了,此时晴雯早被贾母给了贾宝玉,贾母又怎么舍得给贾琮呢?对他的态度改观?不可能,贾琮想,唯一可能的是,王夫人发挥了作用!

  王夫人不喜欢宝玉房里有漂亮的丫头,她怕教坏了她的宝玉!

  贾琮推测其中过程,也许是邢夫人提了袭人、晴雯,也想要老太太赏一个丫头给他,如此邢夫人脸上也有光,而袭人是王夫人选中的眼线,晴雯过于漂亮,王夫人可能就提议宝玉丫头太多,让晴雯过去云云……贾宝玉大丫头就有袭人、晴雯、麝月、秋纹、碧痕,小丫头也有茜雪、坠儿等等,分过去一个没什么。

  而且,“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勇晴雯病补雀金裘”,这些情节都还没发生,贾宝玉这时与晴雯说不上有感情,他现在最依赖的是他的袭人姐姐。

  是福是祸?贾琮颇为哭笑不得,晴雯美则美矣,但脾气不好、人懒、心比天高、身为下贱,她恐怕不乐意过来服侍他这庶子吧?红楼的人物性格很复杂,他贾琮也是一样,冷冰冰的现实生活不是小说,包容并蓄罢了,他想,既来之则安之,老太太吩咐下来的,怎么能退货?

  ……

  时光滚动到了掌灯,油火飘忽不定,贾琮穿睡衣起床,挂上帘幔,趿鞋往外间看:“晴雯,把灯灭了吧。”

  晴雯也只穿中衣,以手支额,手腕上的银镯、长长手指甲上的丹蔻最是刺眼,一个人气闷地坐在桌边,郁郁寡欢地道:“值得什么,费多少油?”

  呵,人懒,心气高,不懂得节俭,被贾宝玉惯坏了,贾琮不接口,径直拿两棵铜火箸掐断灯芯,盖好灯罩,进了里间。

  “哟呵!”晴雯根本没有做丫头的觉悟,她要是有这觉悟,也不会只活七十多回了,秀美的眼睛冷冷地:“你一个丫头也没有,洒扫、端饭、浇花、喂鸟……我一个人怎么做得来?”

  “洒扫、倒水不用你来,我和孙福都可以。”贾琮睡下,不行,这丫头必须改造,贾宝玉受得了,他受不了,不对,贾宝玉后来也和晴雯吵架,可见贾宝玉那好脾气也受不了。晴雯可能不甘心吧?很正常的事情,贾宝玉有很多丫头喜欢,况且,在贾宝玉那里,晴雯可以毫无顾忌地赌钱、抹骨牌、饭菜可以自己叫,多么实惠,平心而论,晴雯又怎么不想得到好待遇?

  刚才没注意看鞋子,贾琮回想,红楼梦提过晴雯穿“睡鞋”的,这种“睡鞋”在明清时期,就是裹小脚的女人穿的,张爱玲的《红楼梦靥》也考证出来晴雯是裹脚的……

  裹小脚的女人……贾琮想到前世看过的网上照片,活在这时代,是女人的悲哀。

  他不是表面的八岁孩童,倒不会因为一个丫头生气什么的,生活不能百般挑剔,晴雯脾气刚烈,至少不会做间谍?咦,说起来,成了他贾琮的丫头,晴雯不可能被王夫人害死了。

  ……

  “青菜豆腐,没有荤的,琏奶奶可对你真好。”晴雯坐在小杌子上吃饭,不与贾琮同桌,主子奴才,尊卑有定,这条线她不是随便越的。

  “是啊,亲嫂子嘛,当然要对小叔子好。”贾琮自得其乐,没有荤腥,看他的样子,却也吃得香喷喷、美滋滋的,怪哉。

  “噗!”晴雯偏头弯腰笑,道:“今儿上学?要不要备衣物?”

  “不用了。”贾琮放下筷子:“大老爷说过几天去拜师,不用去族学了。”

  深春的暖日冲破云层,廊下鸟笼的绿色鹦鹉学他的口气叫“晴雯、晴雯”,花儿开了,晴雯把碗筷、碟子、食盒送回厨房,给它倒了一杯水,鹦哥扑楞楞一扇翅膀,愈发起劲:“晴雯,晴雯。”

  “死鸟,再叫让你挺尸去。”

  晴雯骂两句,慵懒地打个哈欠,昨晚初到一个陌生地方,不习惯,刹那露出来杨柳小蛮腰、樱桃樊素口,往廊下一站,院中草木清新,就见琮爷请安回来,绕小院甬道跑了半个时辰,大汗淋漓地,她不情不愿递上手帕。

  擦得全是汗,贾琮没好意思还她:“孙福,打水了,我要沐浴。”

  “……”晴雯也不好跟他要,那是她自己缝的,她大贾琮三岁,今年已经十一了,并非什么都不知。

  孙福从外门进来打水,热水贾琮自己打,冷水孙福去天井里提,到东厢房洗了好些时候,孙福叫晴雯送整洁衣物过去。

  晴雯进门,才越过屏风,忽见一个光溜溜的身板,直立浴桶,这身板该有一般人十岁的时候粗壮了,琮爷两手往下,正在搓一个短短的不明物体,好像蚯蚓……

  “呀!”晴雯丢掉衣物,落荒而逃,那裹出来的小脚走得不是特别快,杏眼圆睁,蛾眉倒蹙,一张俏脸红如苹果,双手叉腰:“孙福,你给我出来!”

  ……

  “晴雯,你占我便宜了。”贾琮很不满,自己的身体竟然被人看光了,好羞涩的说。

  晴雯一言不发地坐在院中,眼神盯着天井,眼角似有泪痕,嘴噙冷笑。

  一张俏脸,很秀气,身材也好。

  “咦,晴雯你看。”贾琮指着桑树下的蚂蚁:“这蚂蚁是有分工的,它们有一个蚁王,就像蜜蜂有一个蜂王,蚁王只管生孩子,她会和好多公的一起生孩子。”

  “胡说!”晴雯不信,但眼睛好奇地看过来,睫毛忽闪忽闪。

  贾琮立马叫孙福向管库房的人借来铁锹,铲开树下那个土堆,果然有一个白色的蚁王,贾琮笑道:“这回你信了吧?蚁王可以烤吃的。”

  “恶心!”晴雯见到另一种蚂蚁会去搬死去同类的尸体,这种蚂蚁是红色的,皱眉道:“他们为什么要同类相残?”

  “这有何可奇的?”贾琮叫孙福拿蚁王去烤吃,说很香,孙福摇头不要,拿去外面扔了,贾琮轻叹道:“蝼蚁尚且偷生,吃同伴的尸体,看起来是不仁不义,暴虐至极,可人就不会吃人么?从春秋战国至今,史载吃人的不少,我大顺有些地方,一有饥荒,也会易子而食。更何况,人有的是手段、方法,来杀人不见血,比起蚂蚁吃蚂蚁还可怕,你说对不对?”

  “嗯。”晴雯听得似懂非懂,被他这么一打岔,原先的不快竟然忘了,再看这位小爷,说的话好难懂,比宝二爷都奇怪。

  “那琮爷读书是为了什么?”晴雯问道。

  “为自己,也为自己在乎的人,也为志向。”贾琮拍拍手回西厢房:“你知道吗?唐朝有一位大诗人叫白居易,他说过,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白乐天所愿,亦我所愿也。”

  听得不大懂,前面是白居易,后面为什么是白乐天呢?晴雯的身份是最低贱的,她不仅是奴才,还是奴才的奴才,最初的最初,她是赖嬷嬷送给贾母的,赖嬷嬷也是奴才,所以……她有一个姑舅表哥,绰号多浑虫,多浑虫的老婆是她姑舅表嫂,叫多姑娘,也就是和贾琏乱搞的那个……他们对晴雯基本不闻不问,她只知道,天牌、地牌、人牌、和牌、斧头、红六、黑九……

  之乎者也的,不明白。

  琮爷说要出去一趟,留下话,院里来客叫她接待,别的没什么事了,晴雯恍惚听说要去见三个什么掌柜,这样一夜半天相处下来,有时候她觉得,明明自己年纪更大,却感觉贾琮比她还大,怪异?

  对贾琮会写八股文、才华非凡这些,以及未来是否要做通房丫头,她通通没有考虑过,她要是考虑这些,早就巴结王夫人、哄骗贾宝玉去了,以她的聪明、美丽,不是不可能,只是不屑……针线活对女人来说,不是小事,这时代的女人讲究“三从四德”,四德就是德、言、容、功,“功”就是针线活,她针线活是丫头中最好的,贾母都夸,不过……她轻易不给人做。

  一个地位低下的女孩的自尊心么?

  可惜,这时代并不宽容女人。

  晴雯打算整理书房,贾琮的匪鉴堂,书在不断增多,按他的说法,是冲刺高考的节奏,人如果按照最后一天来活,就不会那么痛苦,宝钗送来的一本《李守中选时文三百篇》,他也翻了几页。

  虽然有汗牛充栋的趋势,但是这书房整洁、有序,根本不需要人整理,这位爷没有主子的威风、主子的款啊,前儿还听说帮二姑娘撵了王嬷嬷,看来他处事是对人的,不像贾宝玉那么难伺候,宝二爷呢,好的时候很好,坏的时候很坏,茜雪被撵出去了,但她是无辜的,受了李嬷嬷的无妄之灾,贾宝玉有少爷脾气,并不是那么好伺候,而传闻贾琮对石榴还不错。

  “晴雯,你占我便宜了!”鹦鹉学舌,学得很快。

  “死鸟,再叫我撕烂你的嘴!”晴雯一听这个就来气,揪不到它,进厢房拿一棵铜火箸戳它,戳得鹦哥掉了几片羽毛。

  那有着宝强原谅色的鹦哥上蹿下跳,眼睛甚是无辜。

  晴雯心想:“可恶!这死鸟只学琮爷的话,要是让别人听到,我还有什么脸!”

  那几片羽毛飘飘荡荡,轻柔地飞进天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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