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地狱?
眼前既是地狱,名唤绝望。
莫约两个月之前,虚界城。
虚界城地处并非是一座城堡,它是一座连绵上千公里的城池,是集各族之力所建造的,城高足有三百多米,皆由巨石筑成,哪怕几公里之外也能清楚的看到它所呈现出的灰蓝色,据传城墙内还编制了古老的咒术,它环绕了百分之七十以上虚渊的外围,其余便是巡逻队主要巡防的地方,虚渊北侧被狭海所包围,城池则环绕南方,宛如一座与世隔绝的巨大孤岛,因此巡防的范围不算特别大,否则人手还真不一定够。
以烽火楼为界限,长城向东直到尽头的黑夜堡,笔直如剑,长城向西直到尽头的西海望,弯曲如蛇。
虚界城总共修建了三十三座城堡,当中绝大多数是营房,马厩,仓库,塔楼和一些附属建筑物,不过它们都没有外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城堡,这些建筑是为了帮助守境者配置人员,防御来自虚渊的威胁,然而事实上它每一次抵御的都是那些对虚渊有所觊觎的组织,真正来自虚渊的威胁,从未有人见过,甚至有人调侃,若是活不下去了,可以随便犯个什么罪,然后选择去虚界城当守境者,那是个饿不死,安心养老的好去处。
当年让各族为之尊敬的守境人,现在已经成了小偷,流氓,杀人犯的代言词。
天色渐晚,布兰登脱下厚重的铠甲,将手中无锋的长剑放到一旁的木架上,这些都是训练用的,如他们这些来自各国的罪犯,本就属于阶级的最底层,常年干着最幸苦的工作,却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生活,在他原本的世界里,生死之间相隔的也许只是一晚上的寒冷,一顿饭的克扣,亦或者一顿鞭打。
布兰登抹了把脸上的汗水,眯起眼望了一会西边火红的云霞,随即转过头冲着身前这群人渣吼道“今天训练就先到这,你们抓紧时间去洗个澡,吃点东西,晚上还要巡逻站岗,我给你们二十分钟,不过也别吃的太饱,要是谁站岗的时候睡着了,我就把他绑了扔到黑森林去。”
人群一哄而散,下午三小时的训练让他们饿的站都站不住,手中无锋钝剑重的像一座山,别说挥动,单单握着它都耗尽了力气,早就等着这句话了,洗个澡,吃顿晚饭是他们最惬意的时间,尽管只有三十分钟,那也是宝贵的三十分钟。
“看看这群废物,这么点苦都受不了,什么罪犯都朝我们这扔,真不知道有什么用,咱们这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缺人,而是人太多了,就算真要送人来,也挑几个健壮些的,这些瘦不拉几,皮包骨,脑子里只有女人和钱的废物啊,我看直接处死得了。”
身穿黑色粗布衣的迪克走过来拍了拍布兰登的肩膀,黑色卷发下灰蓝色的眼睛透着对那群人渣的鄙夷和轻蔑,他满脸的胡渣,看上去非常削瘦,莫约四十多岁的样子,但布兰登知道,迪克的剑是锋利无比的。
“哈哈,照你这么说的话,当初咱俩不也被处死了,哦不对,是我会被处死,你当初刚来的时候我可记得,你可胖的像头猪,毕竟贵族子弟,哪像我啊,瘦的皮包骨头。”布兰登调侃着笑道。
“放屁,我那不叫胖,那是壮,算了,懒得跟你扯犊子,这批新人再练三个月也差不多了,我看全调派到黑夜堡去得了,他们那不是一直申报缺人嘛,省的浪费粮食,咱们这人手也足够多了,你看怎么样?”迪克皱眉说道。
“缺人?你信吗?我宁可把他们留在这,也不会调派他们去黑夜堡,既然人都送到我这了,去留自然是我说了算,除非他们罢免我冬日城执事官的身份。”
布兰登冷笑了几声,转身朝屋内走去,迪克在他身后干笑了两声道“布兰登,有些话藏在心里就好,你跟我说没关系,可别到处去说,万一你真被罢免了执事官,去当了个工匠修补长城,又或者当个了事务官养马去了,我不就被赶鸭子上架了嘛,到时候这批新人该恨你了。”
“你巡逻一天了,早点休息吧。”
布兰登心里其实有很多话想对这个老朋友说,但话到嘴边又硬生生的咽了回去,当初他来虚界城之前,本以为这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没有阶级区分,没有政治斗争,有的只是坚守长城的信念和守境人的荣耀,但这二十多年的摸爬滚打下来,当他成为了冬日城执事官的时候,回过头再看,才发现自己错了,错的非常离谱。
这个地方由内而外早就烂透了,一轮又一轮的替换,老一辈或死去或离开,新一辈接替,漫长的岁月中,虚界城没有太多的变化,只是稍显破旧了些,可人心却早已经变了,他不希望看见自己的老朋友也陷入这个深不见底,散发着腐烂气息的沼泽中。
“开玩笑,我现在是什么体格你又不是不知道,等你回来,咱哥俩好好喝上几杯,这鬼地方啊也就这点乐趣了。”
迪克冲上去锤了一下布兰登的肩膀,随即朝自己的小队走去,他要是不说解散,让他们去休息的话,他们会一直这么站下去,在虚界城,命令是绝对不允许违抗和质疑的。
布兰登神色黯然的笑了笑,是啊,这个地方也就这点乐趣了,明面上可以轮换,可每一次轮换的时间却有整整五十年,对精灵族,兽族,巨魔族而言,五十年并不算长,可对于人族,矮人族,地精族这些弱势的族群而言,五十年基本等于一辈子,这何尝又不是一种不公平的对待,而自己距离下一次轮换还有二十多年,能不能活这么久还是个问题,
他转身回到了执事官专属的房间,靠坐在木椅子上,沉默的注视着墙壁上挂着的地图,怔怔出神,思绪渐渐回到了那天,那个改变了他一生的雪夜。
没有人喜欢贫穷,愿意忍受饥饿,可不愿意又能怎么样呢,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生而为奴还算是好的,起码活着,很多孩子甚至没来得及看一眼这个世界就被扔到河里淹死了。
贫民,奴隶能做的只有被迫接受,去习惯这种生活,不要命的干活,尽其所能的服侍富人和贵族,取悦他们,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活下去而已,别说什么反抗,奋斗,这根本是不可能做到的事,妄图以个人去挑战阶级是连白痴都不会去做的事。
布兰登是一个女仆的儿子,他很想知道自己父亲是谁,但母亲总是应付的说父亲死了,他每天都被母亲逼着学习各种礼仪,熟悉各种菜肴的做法,名酒鉴赏,水晶银器的保养,这让他一度很反感,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学这些东西,直到有一天母亲带他去了贫民窟。
随处可见的腐烂尸体散发着恶臭,地上遍布屎尿,那儿的人都是赤膊,恶心的让人一秒钟都不想多呆,可那天,他被母亲逼着在那个地方呆了整整一天,布兰登吐了不知多少次,他问母亲为什么,母亲告诉他,如果不学的话,这个地方就是你未来的家,你会和他们一样,随地排泄,没有饭吃,浑身恶臭的死去。
那是布兰登第一次对贫穷和阶级有了最直观的认识,母亲希望他能够成为一名管家,这个身份比仆人要高得多,在她印象中,管家都是穿着华贵的衣服,吃着精致的食物,品鉴美酒,因为管家的形象往往代表了主人的身份,虽然不是权贵,却也不是仆人可以相比的,若是布兰登能过上那种生活,她就真的满足了。
所以她才会不顾一切的带着布兰登去贫民窟,她就是要让儿子认清现实,认清这个世界的真面目。
按照她的设想,一切是那么的美好,等到儿子成年,成为了贵族的管家,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的,也许将来某一天,攒下足够多的钱,就不需要在服侍别人了,可以自己做生意,哪怕只是开一家小商铺……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渺小的愿望却仍是被现实毫不留情的撕成了碎末。
布兰登十五岁的时候,母亲怀孕了,他当时几乎都要发疯了。
父亲不是已经死了吗?
为什么……
这个疑惑很快就被解开了,因为第二天深夜老爷就拿着一笔钱偷偷摸摸来到母亲房间。
布兰登起初没有什么特别感觉,当他在门外偷听时甚至于说还有点开心,原来自己并不是没有父亲,虽然这个父亲从未叫过自己一声儿子,从未有过哪怕分毫关心,一直把自己当仆人看待。
直到那个人说出了这样一番话“走吧,带上这笔钱,带上你儿子,别再回来了。”
她沉默了很久,默默的接过了钱袋,在那个瞬间,布兰登几乎喘不过气,他猛地推开了门,不顾母亲和老爷的诧异,他走到这个‘父亲’面前,似哭似笑的问道“为什么啊?”
布兰登本以为这个人会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然而他迎来的只是略带厌恶和排斥的眼神,如同在看异类一般,这个名义上的‘父亲’下意识朝后退了几步,右手轻轻抵在布兰登的肩膀,两人之间保持了一个微妙的距离,那个力道不是很大,可对于布兰登来说,它却已经大到碾碎了他心里仅存的侥幸。
啊,明白了,全都明白了,原来这样……原来……是这样吗?
难怪母亲总是告诉自己,父亲已经死了。
布兰登只觉得恶心,觉得反胃,他自嘲的笑了笑“我从来都没有父亲,我父亲已经死了。”
说罢,他转身拿起母亲的桌子上摆着的裁布刀狠狠的捅了这个‘父亲’一刀,并且划伤了试图阻止他的母亲,他一边哭一边笑的冲了出去,大叫着把所有人都给吵醒了,他还记得,那天下着雪,很大的雪,赤脚踩在雪地里很冷,双腿很快就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