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储君的强势离去,给红衣女留下的只是疑惑,她肯定回去后,着手调查王储君的来历,详细情况等等。
霓虹灯的闪烁,天行健好似做了错事的孩子,从出酒吧到现在一直低头不语,王储君看到后失声笑笑,停止前进,扭头看着他,悠悠的说道:“行健,你可知道我是好人还是坏人?”
天行健一听,茫然不知的摇头晃脑。
“你不知,那我来告诉你,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坏蛋,一个不折不扣,杀人放火的坏人。”王储君把自己说的那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其然,也就是这么一回事。
天行健:“不,君王不是坏人。”
“呵呵,行健,你记住从我答应为你报仇的那一刻开始,你就是我的人了,你的死活全部掌握在我的手上,而且,从此我让你走的是一条黑暗之路,路上到处都是杀戮,你可明白?”
天行健重重的点头,其实,他并不笨,他什么都明白,开口便说道:“师傅说过,做个什么都不懂的人,要比聪明活的更加轻松自在。”
“啪啪啪!····”
王储君拍手称赞,说的太对了,自己真想做一回庸人,而不是从小接受地狱般的训练,为了就是成就不凡。
“好啊,你师傅说的很对,做个什么都不懂之人,确实要比聪明人活的更加轻松。”
“记住,从今之后,你的双手必将沾满鲜血,我不允许再犯这样的错误,听见没有。”凌厉的眼神,剑眉一挑,怒火冲天的样子,看来王储君是真的生气了,天行健明白的应声。
两人走在路上,车来车往,王储君苦味的笑笑,他的辛酸谁又能知,叹气就说出:“你记住,跟了我注定一辈子杀戮千万,因为,我要走的是一条帝王之路,可想要登上王位,必将沾满鲜血,而你将是我的左膀右臂,你明白?”
“好了,说这么多,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三天的时间让你脱胎换骨。”
夜,非常的寂静,晚风微微吹着湖面,市郊外,一个废弃工厂内,枪声此起彼伏,还有吆喝声音,下来就是乒乓撞击声,王储君带着天行健到来,罗汉,战士,金刚三人带队等候。
当王储君一下来,众人齐声呐喊:“君王。”
看着众人,从光头一一扫过,满意的点头,众人看到后,心中都是窃喜,这么多天的努力为了就是等待君王的一个认可,现在看到了,他们心中高兴。
“罗汉,行健就交给你训练,三天后,我要看到杀戮滔天的天行健。”
看着光头在内的五十人,朗朗说道:“三天后,你们将让上海地下黑道心惊胆战。”
“吼!··”
“吼!··”
回到家中已经是凌晨两点了,看到陈媛媛屋内灯还亮着,一想上次那个秦大少,已经有几天时间,不会是被自己给吓唬住了,想想,就敲门。
里面传出陈媛媛的声音:“有事?”
“秦大少这段时间没有找你麻烦吧?”
“没有。”
“哦,那就行了。”
房门关上的声音,陈媛媛抱着可爱的芭比熊,躺在床上,穿着单薄的粉色睡衣,她的心静不下来,反反复复就是睡不着,脑子中总是出现王储君的身影,挥之不去。
“哎!···”
“讨厌,真是讨厌,烦人。”
真的爱上了王储君,这个让自己无法自拔的男人,他的一点一滴,回想起当时飞机上的相遇,再到租房一起,后来的街上突然一吻,还有街上那一段舞蹈,回想种种,他已经有女人了,可自己要怎么办?
想的出神,嘴上痴痴的自问:“难道真要放弃了?”
起身穿着睡衣,打开屋内的音响,一首那英的只要有你,歌曲开头就是悲伤。
“谁能告诉我,有没有这样的笔。
能画出一双双,不流泪的眼睛。
留得住世上,一纵即逝的光阴。
能让所有美丽,从此也不再凋零。
如果是这样,我可以安慰自己。
在没有你的夜里,能画出一线光明。
留得住快乐,全部都送去给你。
苦涩的味道变了甜蜜。
从此也不用分开相爱的天和地。
还能在同一天空月亮太阳再相遇。
生命中只要有你,什么都变得可以。
让所有流星,随时都相遇。
没有变坏的青春,没有失落的爱情。
所有承诺永恒的像星星。····”(提醒读者们,如果感情上遇到创伤,可以听听这首歌,那英的只要有你。)
歌曲所唱出的悲伤,让陈媛媛心头一酸,眼泪哗哗流下来,爱情就是这样,眼泪止不住,孤单单的躺在床上,傻痴痴的开口说:“难道真的就这样了吗?”
清晨,王储君晨跑回来后,给陈媛媛捎带早饭,放到桌子上,走过来敲门:“咚咚!”
“什么事情?”声音听起来非常的平静,让王储君感觉怪怪的。
不过还是说道:“早饭给你买好了,对了,我把我的手机号抄到纸上,有什么事情就给我打电话。”
他能够做的也就这么多了,秦大少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来到优美公司,刚来到自己办公室,诗晓韵连敲门都不敲,直接就笑着走进来,惹来外面众女的猜测,上次还哭着离开,这次怎么就笑着进去。
“储君,你的事情我给爸妈说了。”
王储君一听,笑着点点头,其他并没有说什么。
诗晓韵偷偷的瞄瞄,就对着王储君脸蛋一亲,然后嘿嘿偷笑来到门口处,继续说道:“储君,晚上一定要打扮亮堂点,我父母要见你?”
王储君取笑着说:“这么快都要见家长了。”
“怎么,你难道不想见?”顿时,小脸蛋都唰的青下来。
赶紧说:“哪里的话,当然想见了,我要好好感谢两老,生出这么美丽动人的女儿,做我女朋友。”
乐了,乐了,诗晓韵笑着:“这还差不多。”
一到中午,诗晓韵风火般的跑过来,直接拉起王储君,不顾众人异样的眼神,跟杜文晴打个招呼,就出了公司下了国际大夏。
“我的大小姐,你又拉着我去哪?”
诗晓韵:“当然是带你买衣服了,总不能就穿这个去见我爸妈吧?”
“上次不是买有那件白色西装,怎么还买。”
说实话,王储君逛街逛怕了,就那一次,两女逛街,对此,他有了逛街症。
商业街,所有高档的男士衣着店,诗晓韵叫王储君一个一个的试衣服,最后终于看对一套休闲版的西装,依旧是白色的,王储君就衬穿白色西装。
一个下午的逛街,直接就跟杜文晴打电话请假,杜文晴一问,原来是要见岳父岳母,虽然电话语气中没有特别,可心中早已经伤痕累累,凄凉。
“都一个下午了,买也买好了,怎么还要逛街那?”
诗晓韵噘着樱桃小口,眼扫着街道两旁,嘴上说道:“你总不能第一次去我家,什么礼品都不带吧?”
高档礼品店,诗晓韵知道自己爸妈需要什么,补品是必须的,这些算下来加上他身上的行头,整整花了十几万,这可够信念两年写书赚的了。
一些准备好后,诗晓韵的电话响起,接起后笑笑,挂掉电话就对王储君说道:“走了,老妈他们都在家等待,对了,还有我的表姐表哥也来了。”
王储君一听笑盈盈:“可真够热闹的。”
“怎么,你怕了?”
王储君:“怕什么,总不能一辈子不见吧。”
“哼,算是识相,上车走了。”
保时捷留下一道红色光芒,耀眼的让街道两旁之人,纷纷眺望。
对于诗晓韵的家庭情况,王储君很了解,其父诗晋南,可以说是天之骄子,早在1965年的全球第一次金融危机,他用雷霆手段,挣到第一桶金,金额数高达亿美元。
从此之后,被全球誉为天之骄子。
可以说当时全球有两大风云人物,一个就是他了,另外一个就是华尔街之子。
而在1970年,风云公司正式上市,刚一上市就挤进国内的前十企业,随后,在这几十年的时间里,世界百强企业,风云公司稳站第十,前面几家大财团那可都是王室后裔或者百年,千年的家族企业。
其母,廖小婉,当时剑桥的公认第一美女,追求者多不胜数,诗晓韵的父亲最终赢的美人归,之后就在家相夫教子,日子过的其乐融融,风云集团,王储君嘴角上扬,出现玩弄的微笑,自己王家也有公司,可是跟风云集团一比,那就不是一个档次,刚刚挤进全球百强。
车子停进车库,王储君手上垫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诗晓韵赶紧叮嘱:“等会遇见我爸,可别乱说话。”
笑道:“放心,我自有分寸的。”
玉手轻轻按下门铃,屋内传来应答声音,过会,门就被打开,只见····
PS:代替更新的,这两天一天一更,信念要去输液,见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