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08年底,小N的服装厂赚了90万元。还给小肖借给他交的承包款10万,又给了小肖0万,送给校长和教育局局长等人15万,他自己净落袋达45万。由于,他的靠山区人大副主任,于08年底退休,他通过小肖和钱,拉拢住教育局局长。到了09年10月,他购了一套新房,没有失言地跟小肖领了结婚证,俩人成了正式夫妻。
在同年底,区教育局会计退休,教育局长将他调入了教育局,担任了会计。局长经常上他家搞他老婆,他是索性让小肖在家给局长弄间房子,方便他们俩人姘居。他自己则到其他学校,或社会上玩弄女人,掌握更多的女人资源,以备急时所用。到了11年10月,教育局长在快要退休时,又将他提拨为区教育局副局长。他借此机会,让小肖利用局长出面,以较低的价格,将校服装厂给购买了下来。
他这时买下服装厂的目的,不是为了继续做大服装行业。而是他通过自己建立起的关系网,知道即将开始扩建的地铁站口,有一个恰好在服装厂的附近。这样在三、五年之后,服装厂的地皮,将会成为一个繁华地段。利用教育局长退休前的机会,迅速地办好了小服装厂转让手续。正是小N通过钱权交易尝到了甜头,胆子是越来越大,他辖区里的教师,只要敢花钱、送色,让他感到满意,就能帮你实现升官、晋级、调动的愿望。
正是有例一中G老师一类的人,从小学生身上巧妙地弄钱,使小学生自小就受到心灵扭曲式的教育。到例二中政治老师,不顾形象,把为人师表的重责丢到了脑后。以及小N这样又腐又贪类的基层教育界领导,把整个教育界弄得黑白颠倒。教师不以教为主,成天就顾着捞钱,讲吃、讲喝、讲玩,从根子上毒害我们的人民。引起了有识之士对某些教师行为的深恶痛绝,在网络上发贴,指责“人民教师是蚂蝗”。
文乐把对学生的教育,看成是国家的基础和根本,才把梅玉滢安排进教育部门,通过各地来培训的官员,掌握和调查各地教师队伍中的情况。从01年起开始整顿,举刀砍向这些“蚂蝗教师”,还学校“教书育人”的神圣本色。掀起一场教育界的“严打”,开始取缔“教育产业化”的做法,取消各地的贵族学校,派出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进驻学校,净化这一片教书育人的净土,使祖国的未来,都能平等、公正地接受基础教育。
到了017年,文乐执政之后,更是对教育界紧抓不放,多次在各种会议上强调教育的重要性。针对教育界用心不良的人,散发“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的反动言论,梅玉滢是组织人员用实例编印成材料,发放到每位中央委员手中。中宣部则组织各类宣传工具,在全国迅速掀起了大讨论,将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对教育的高度重视上来。在全国人民的监督之下,使“蚂蝗教师”没有生存的空间。
在以文乐为首的党中央要求下,各级党委、政府,都极为重视大、中、小学的教育,在保证教育经费的前提下,对各地学校进行了改革,将教师和学校员工划分开来,形成教师以传业为主,其他部门人员以服务为主,做到教者安心、学者用心。凡是思想品质、道德行为不轨者,坚决取缔出教师队伍。特别是对师范类大、专院校,更是将思想品德结合专业知识,当成考察学生分配的主要依据,一切实行透明、公开、公正。
然而,思想意识的教育和改变,需要长期的坚持和努力。卢玉萍做为家长出现在学校里面,就是要给老师和学生们传递二方面的信息。一是镇住那些想攀高枝的“小妖”,二是体现家庭没有贵贱之分,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力一样。
由于,文乐的孩子们,在学校有着优异的表现,让文家的女人们,一直支持以卢玉萍为家长代表。使她每次都是自豪地出现在家长会上。为孩子们的同学,以及他们的家长们,树起良好的对外正气形象。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孩子们与同学的交往中,了解同学们的实际情况,学会明辨是非,帮助有困难的同学们一起努力向上。
文乐和老爷子们是在金陵省苏京市的梅花山庄,过完0年元旦后,才回到燕京。同时回来的还有莎莎和婉儿,这俩人在苏京,简直是成古玩的专家,经常会有各界的朋友来找她们鉴赏古董。而且她们俩还要兼管全国各地的商贸城,又按文乐的要求,将梅花山庄建成皇家园林式的疗养地,还要帮王润苗看着那些翡翠毛石,也是忙碌了个不停。虽然俩人不太回燕京,但是,零零碎碎的事情,确实是做了不少。
皇家园林的前二期建筑工程,都已经基本上完成,就剩下最后一期建筑工程。主要是王润苗占着一半的地方,暂时无法施工。这次文乐去看过之后,让王润苗她们组织了几次大活动,已经将毛料售出了一大半。还剩下的一些,估计在春节期间,销售掉一部分后,多余的就能存放进沪海她们的仓库里了。清空这些石头后,明年五月开始进行三期工程,预计到0年春节建筑完工,04年全部的园林建设完工。
放寒假期间,柔靓、柔雪和柔冰三人,被文乐改造完硕大的胸部后,三女看到这黄金比例的标准,笑着说是“减负”了。文乐用读心术得知,俩女还真是进入了母亲的角色,把与她们同龄,或是比她们大的孩子,都当成了自己的儿女。通过喂孩子们吃奶的方式,增加了与孩子间的母子之情。孩子们对俩女,还真是应了“有奶便是娘”,很自觉地置身于被俩女管教之中,双方母子、母女情谊是越来越深,毫无亵渎之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