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朱门酒肉臭
无忧总算知道什么叫醉生梦死了。
无忧跟玄机等人,每天日出便开始到处溜达,品酒,尝美食,观美人。看各种表演······
什么叫做盛世太平,什么叫安居乐业,什么叫花天酒地,这就是了。
啊!无忧觉得来到大周太对了,这日子,那真是神仙过的呢。
此时此刻,无忧完全忘记了寤寐林里那恐怖肮脏血腥的一幕了。也忘记纠缠她好多天的噩梦了。是的,这是让无忧有些郁闷甚至是觉得有些羞耻的事情,梦貘国的小公主,居然生平的第一个梦,是噩梦。
对了,说起云贵城最宽广高贵的街道--长安街上展示的白酒。无忧觉得,那就跟在饕餮楼吃的川菜一样--久负盛名,其实就是个坑!
那滋味,跟那种叫辣的滋味一样,就是坑人嘛!那是叫酒吗?那纯粹就是叫酒精好吧,把人家的咽喉、食道、胃、都要灼穿了好不好。
无忧第一次尝了那叫做古井的十年陈酿,辣得整个人都像是煮红了的虾子,恨不得当时就要醉得不省人事才好。
特别是长安街上那古典高雅上档次的文明装修,那轻声细语的品酒的那个矫情劲儿,让无忧有些哭笑不得。不就是品个酒嘛,还是如此烈性的酒,当挥剑长哭、对酒当歌才对嘛。
你看看那些个品白酒的,吟诗作画摇头晃脑个半晌,然后,沾上那么一点点的唇,明明刺激得眼睛都红了,偏偏这些文人骚客还硬要半闭着眼睛,做陶醉状。
唉呀,算了,算了。无忧给自己的脑门上盖了个章--“俗人”。这白酒呀,无忧是欣赏不来了。无忧还是喜欢那酸甜可口的葡萄酒和黄酒。
这长安街上的白酒,无忧是无福消受了。但是那盖在最高最上档次的酒神楼内的大戏台,让无忧深深的着了迷。
里面有一种叫做梨园戏的戏曲。无忧那天正好看了一场叫《兰陵王》的戏。看得荡气回肠,涕泪俱下。
无忧甚至有去找那戏班子班主拜师学艺的冲动。可对无忧一直百依百顺的玄机坚决制止了。他告诉无忧,戏子,在大周地位低下得人人可欺,越是大红大紫的名角儿,越是悲惨。除非身后有权贵撑腰。而无忧如果有个戏子伶人做师傅,那就是一辈子都洗不掉的污点,甚至会影响到沈家。
啊,算了,算了,最怕麻烦的无忧一听,头都大了,咱还欣赏就好了。可惜了沈哥哥还有父皇没法子见识自己扮演那兰陵王了。
今天,是无忧来参加酒神节的第五天了。无忧尝遍了这云贵城角角落落的每一酒家,最让无忧喜欢的是那家叫残梦的葡萄酒。
最让无忧好奇的是一种叫做“比尔”的酒。它的口感跟所有的酒都不一样,有丰富的泡沫,有种奇特的焦香味,但口感有些发苦。这云贵城的人们都不喜欢这种酒,还嘲笑这个酒家的酒像马尿一样又骚又苦。
无忧好奇的跟这家酒家的掌柜打听这酒的来历。这位中年掌柜苦笑着说,他也是无意之中,从一位红毛白肤的,来自于北面俄国的一个汉子那里得到了酿酒的方法。今年是第一次酿造,满含希望而来,估计要血本无归了。
无忧也不太喜欢这种酒的口感,但这酒丰富的泡沫和营养成分,还是挺不错的。无忧觉得,酒的口感应该可以慢慢摸索改进。
无忧对这位掌柜酿造比尔酒的大麦,有些感兴趣。她从未见过这种植物,于是,她向这位掌柜要了一些大麦的种子,准备回去尝试着种下,作些研究。
酒神节的角逐已经到白热化的程度了。还有三天,最后的赢家就要被揭晓了。
有些酒家,知道今年竞争无望了,但还是指望着,最后的几天,能多拿一些订单。特别是几家全国有名的酒楼的订单,如果能得到他们的青睐,也不亚于在酒神节上取得一个什么名头了。
有些酒家,就比如,比尔酒的酒家,实在支撑不起那一天一百多铜板的租金,今天正在打包,收拾着,准备撤退了。
无忧这才知道,那些装饰豪华的各种风格,各种奢侈的酒家,全是一次性的。
撤退的时候,很多花了大价钱装饰起来的酒家。地上随意抛弃着各种材料。墙上也被取下某些标志,而显得零乱而肮脏。
这让无忧大为疼心,在梦貘国,这样的浪费,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要受到人们的唾弃的。
可在大周,如果在酒楼吃饭不剩下半桌子,是要被嘲笑的。
一个淑女,是不能将酒杯中的酒,甚至是一些昂贵的茶,一饮而尽的。否则会被说没教养······
“入乡随俗,入乡随俗······”无忧看着那些昂贵的木料,竹料、酒水、菜肴一样样的被当成垃圾清理,心疼不已。但还是碎碎念着,强迫自己不要“小家子气。”
无忧快步走到安乐街,还是这里人声鼎沸,载歌载舞让人心情舒畅。
对了,自从前几天,无忧亲眼见过,一个小偷在人群中偷人荷包,就大感兴趣,常常瞪着两大眼睛,在人群中找小偷。她想亲自逮上一个,好好审审这些不劳而获之人,看看他们可感到羞耻。
无忧故意穿着绣着金线的长袍,腰间明晃晃的挂着一只鼓鼓囊囊的荷包,摇着折扇,招摇过市。她就是想以自己为饵,吊吊那小贼。
果然,就当无忧再一次挤到那波斯女的舞台下的时候,腰间轻轻一动。无忧低头一看,“哈哈,果然,荷包被偷了。”
无忧那多么灵敏的感观,还不等回头,就知道那小贼是从什么方位下的手,她一个旋转,“呼”的一下,伸手就向那个方位抓去。
“啊--非礼呀--”一只滑腻的小手被无忧抓到了手心,同时一声女子的尖叫振得无忧的耳膜都快破了。
无忧这才看到,被自己抓在手里的,是一位美丽的姑娘的手。
“啊?是你?你是秋小姐?”无忧有些惊喜的叫道。无忧一见这位姑娘那双与众不同的双眸,马上就认出了,她就是那天,在舞台上领舞的红衣女子。
那女子显然一愣,有些惊慌的叫着:“这位公子,你,你想要干什么?”
“站住,把我们公子的荷包还回来。”无忧的婢女锦竹,对在人群中泥鳅一样滑动的一个小个子叫着。说着,起身就追了过去。
“啊?我抓错人了。对不起,对不起,这位小姐,误会,误会一场。”无忧这才放开自己紧紧抓着的小手,给这位秋小姐陪罪不迭。
无忧对秋小姐的兴趣,还是没有对抓小偷的兴趣大。她一个转身,也向那个小小的身影追去。
“诶,你······”秋小姐,拉了一下无忧,但没扯住。
无忧蛇一般一个滑步,一个闪躲便绕快了秋小姐和挡在身前的群众,来不及对秋小姐说话,便朝着锦竹的方向追了过去。
无忧的目力,那是一般人比不了的,哪怕只见到那个小偷的一个背影,无忧也绝对能在人群中找出他来。
那小贼那真是精明,他只是从波斯女的舞台下,钻出人群,再往左一个转弯,便停下了脚步,慢悠悠的跟随着人群不紧不慢的走动起来,他穿着跟大多数人一样颜色的青衣,此时便宛如一滴水汇入了大海,再也分不出来。
同时,那小贼的右边,一个穿着跟小贼一模一样衣服的人,突然发力往右边狂奔起来。
果然,锦竹上了当,顺着那个方向便追了过去。
“噗呲。”无忧笑了,这小贼,还是团伙作案。
看这样子,分明是早有预谋,一旦被人发现,便让人使出这障眼法,引开追来的人。
即便这人被追上了,身上搜不出什么脏物,他还可以倒打一耙,说追来的人想图谋不轨什么的。
无忧笑嘻嘻的,也不跑了,慢悠悠的跟着那小贼的身后,看他往哪儿去,自己总要抓住他,不,抓住他们。哼!
玄机让李念心和那位吴秀才就等在原处,或者回客栈,他看了看无忧的方向,跟着无忧的身后,就追了过来。
此时,那小贼慢慢的走到安乐街的一个十字路口,猛的发力,向右前方的一个胡同里奔了进去。
“嗬!有点儿意思,居然发现我在跟踪了。”无忧一乐,也运足力气,追了过去:“哼,我在后山跟着小猴子跑了多少年,这小贼想甩下我,太阳从西边出来。”无忧心里乐滋滋的想着。
“小师叔,你在哪里,穷寇勿追。”玄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无忧顿了一下,可还是舍不得放下快要到手的猎物。仍然加快步伐追了上去。
这时,无忧身后传来“扑通” 一声,重物倒地的声音。
“啊--小师叔--救命--”玄机的声音从后左方传来。
“什么,玄机遇袭了?算了,我去救玄机吧。”无忧只好放弃眼看要追到的小贼。往声音传来的方向奔去。
可无忧才奔出不远,就看到玄机好生生的,从胡同外追了进来。
“咦?玄机?你没事儿?刚刚不是听到你喊救命?”无忧有些奇怪的问。
“我?没有,我只是叫您穷寇勿追,并没有遇险,喊什么救命?”玄机说。
“我明明听到······”无忧说了一半,就想到了什么:“呵呵,好厉害的团伙。有一个能模仿声音的人,在附近模仿了你的声音,支开了我,救下了那小贼。呵呵,好生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