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奚仲直接解开衣衫时,刀剑山之上的广场,直接就翻涌起了一阵阵的议论浪潮。
他们自然是看过了奚仲与肖战的战斗了。
对于他们而言,奚仲实力肯定是有的,但是战胜肖战时,所展露出来的实力有点不太行。
因为奚仲是偷袭成功的,并非是正面将那肖战打败的,所以造成的震撼,确实是少一点。
肖战当时是被奚仲一拳砸在了丹田处。
丹田就是修士的命脉所在。
即便是筑基境九品的修士,在面对开光境修士时,只要那开光境修士毫无防备地让那筑基境修士给攻击到了丹田,那么开光境的修士仍旧会直接身死。
也就是说,奚仲的胜利,偷袭成分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只有小一部分是靠着自己的实力胜利的。
可即便如此,在当时还是引起了震动。
可如今,在奚仲直接登高到了前十名,解开衣衫直接承受那些罡风吹拂时,众人终于是肯正视奚仲这个人了。
在那滚滚的凌厉罡风中,奚仲仿佛就像是一个血人,不停地被破开拳罡的罡风切割身体。
肚子、胸膛、后背、手臂、甚至是脖子,都有了血流不止的狰狞伤痕,看起来很是恐怖。
“难道他不怕待会迎击的对手吗?”总算是有人发出了疑问。
在他们看来,这种还没开始战斗呢,就开始不停削减自己战力的行为,是非常愚蠢的。
可是,却又能够让人觉得,这是极其大胆且勇敢的。
“或许那奚仲认为,就算是自己受点伤,在接下来面对的狠人的战斗,也觉得是轻松呢?”有人玩味地说道。
此人的言语一出,直接就引起了众多人的嗤笑。
“哈哈,这位兄台说的未免太过夸张了些,我承认那奚仲确实是厉害,能够以体魄之力走到这种地步,可这并不代表,在他遇见了苏念袁琼乌狞陆桀等人之后,还能够如此轻松,说白了,我真不看好这个奚仲,我觉得如今看起来挺壮阔惊人,可待会他若是真对上了袁琼苏念等人,可就要直接落败了。”
“是极是极,我觉得那奚仲也不过是一个自大之人,拥有一点过人体魄之力,便要洋洋得意,不将对手放在眼里,委实是狂妄自大,我期待着他待会的落败!”
“对,我觉得那奚仲怠忽肯定落败,这么做的原因无非就是想在武媚面前装成一副铁血英雄汉的模样而已,太过幼稚!”
“……”
就在大部分弟子都对奚仲不看好的时候,其实也有着小部分弟子看好奚仲。
因为他们同样专修体魄。
“唉,这些专修术法的人,看来还是不懂专修体魄的修士所用的战斗方式啊。”
“呵呵,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未来他们看到一个伤痕累累的体魄修士,估计也以为那修士肯定没有再战之力,然后在不可置信的状态下,被那受伤的体魄修士给击败。”
“专修体魄的修士,对战从来不求‘无伤’,这句话都没听说过,唉,这些人这的是,那奚仲明显是为了让自己的拳势拳意以及气势都保持在巅峰,所以才让那罡风在此刻砥砺体魄的,这都看不出来吗,真是一群眼光肤浅的家伙。”
“在他们眼里,专修体魄的修士都是天生矮他们一等的吧,确实,世间修士以专修术法为主流,专修体魄的修士很少,他们都觉得专修体魄很粗鄙,实际上,在这天下,其实胜者才拥有鄙夷别人的资格,败者是没有资格的,所以便让他们去说吧,等到待会那奚仲将袁琼苏念击败之后,估计他们就真的要炸开锅了。”
“这位兄台,虽然奚仲确实厉害,可若是要他击败袁琼或者苏念,恐怕还是有点异想天开了吧?”
“嘿嘿,这可难说啊,毕竟这不是没碰面嘛?先前那奚仲对战那淡漠少年,你们不也是不看好那奚仲?可后来结果如何?你们都忘了?”
众人闻言,皆是一愣,然后苦笑。
这人正是在那场赌注中挣了不少银子,才会如此说的。
眼前之人,就是上次那开庄之人。
不少人都一掷千金,押注了那淡漠少年赢,当时心想,这反正是给人送银子。
结果没想到却反转了。
而那几个押注了奚仲赢铁了心要输钱的,却赚了个盆满钵满。
委实是气人。
于是乎,又有人站出来指着那开庄之人,说道:“那你这次还敢开庄不!?”
那人瞥了那挑衅之人,嗤然一笑,“这有何不敢?小爷我别的不多,就银子贼多,先前还让小爷我吃了不少银子呢,来来来,咱们姑且就开庄一次,看看待会奚仲能否战胜袁琼或者苏念。”
又有人问道:“若是奚仲对上了乌狞或者陆桀呢?”
那人却一翻白眼,指着半空中的镜像说道:“你是不是眼瞎啊?自己看,那乌狞与陆桀已经是开打了,看起来短时间不会继续登高,他们两个的架都没打完,来得及去找奚仲吗?”
众人一想,也对。
于是便纷纷开始押注,皆是押注奚仲输的。
先前那几个赚了大银子的人,呵呵一笑,同样是押注奚仲赢。
他们今天就是想输钱,反正我有钱,我高兴!
那开庄之人同样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银子嘛,又不是玉灵石这种珍贵货币,随便挥霍都没事。
就这样,一场关于奚仲的小押注又开始了,众人便开始专心关注起奚仲来了。
刀剑山临近顶峰处。
奚仲低头看了一眼自己那满身血迹的身体,微微摇头。
这时,旁边突然伸出了一只白皙好看的手,手中是一道清洗符。
武媚看都不看奚仲,“喏,赶紧将身上的血迹清洗一下。”
奚仲一愣。
武媚不满地说道:“难不成还要姐姐亲自帮你洗不成?”
奚仲才洒然一笑,接过了那张清洗符,贴在了身上。
然后便是灵力涌动,血迹被清理干净,同时奚仲还闻到了一股好闻的花香味。
这让奚仲哑然失笑。
看来女子就是爱美,连这清洗符都注入了花香味,以便在清洗时让衣物或者是什么沾染上花香味,这其实与前世的香水差不多嘛。
奚仲在清洗干净身子之后,身体之上的狰狞伤痕便愈发的惹眼了。
武媚看了一眼,便吃惊地发现,有一些极其细微的伤口竟然在缓慢的愈合!
当然了,比较大且狰狞的伤口,都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愈合的,那些伤口仍旧是在泛着血迹。
奚仲与武媚继续登高。
武媚身上已经是散发出淡淡的红色光点,形成了一个灵力护罩。
看得出来,这并不是纯粹的灵力护罩,而是经过了法宝加持的灵力护罩,但是具体是被什么法宝给加持了,奚仲看不到。
估计奚仲也想不到,武媚如今正是用自己穿的小肚兜来加持灵力护罩的。
奚仲看了一眼武媚,好奇地问道:“你用了什么法宝来加持这灵力护罩的?”
结果却换来武媚的俏脸微红,嗔怪地骂了一声,“流氓!”
奚仲一头雾水。
这怎么就流氓了?
我就只是好奇你用什么法宝而已。
毕竟奚仲对于这个世界的法宝一物,还是很好奇的。
法宝、法诀、灵兽等等,奚仲都很好吃。
“别好奇了,赶紧登高吧!”武媚见奚仲仍旧是一脸求知的模样,俏脸便愈发红润,只好催促奚仲赶紧继续登高。
总不能让她说,其实自己身穿的内衣肚兜便是一件防御古宝吧?
那不可能。
奚仲只好继续登高。
如今高度,已经是不可能一路上遇见那么多人了。
因为奚仲与武媚已经走在了最前端。
事实上也是,能够轻易穿透了奚仲的护体拳罡,并且使得奚仲满身伤痕的罡风,也同时能够对那些寻常开光境初期甚至是中期修士造成极大的压力。
即便是强如武媚者,都得以脚步登高,同时还使用出了法宝,才能够勉强顺利继续登高。
没人的好处就是,你不用担心何时会窜出一个人来。
两人又继续登高。
一会过后。
“轰隆!”
一声巨响从前方传来。
奚仲与武媚抬头望去,便看到了一道灵力爆炸。
奚仲与武媚对视一眼。
武媚道:“先看看?”
奚仲点头。
等到两人靠近了,才看到,竟然是陆桀在与另外一位壮硕男子对峙,两人气氛剑拔弩张。
那对峙中的两人感知到诱人接近,便瞬间转头,看向了武媚和奚仲所在的地方。
结果陆桀表情就是一愣。
乌狞倒是没有什么表情。
他此刻周身的灵力威压巅峰到了极点。
他原本在五雄榜上的排名,只比陆桀低一个名次而已。
但是就战力而言,其实是与陆桀不相上下的。
以他对陆桀的了解,他根本就不用担心陆桀会叫帮手。
所以就算是奚仲与武媚经过,他表情都没有任何的波动。
奚仲看到那对战的两人里头竟然有着一个自己的熟人,而且这个熟人还是自己的“半个朋友”。
然后奚仲就觉得,这件事自己得插点手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