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传令兵是没有见过这样吧,有些惊讶的说不出话来,直直地看着,真美啊,这么美的一个女人,怪不得王要以身冒险将她抓过来了,比那个叫向仪的还要美上三分,比草原上的星星还要亮啊,让人看一眼,便不想将视线离开,为她上山下海,又何妨呢。
晚歌皱起眉,那侍卫的目光看得她很讨厌,直勾勾地看着,直到,耶律烈手中的鞭子扬起,带着破风的声音狠狠地甩在他的身上,才让他吃痛地回过神来,跪了下去,不顾身上鞭子甩的地方流出了血,惶恐地说:“请王恕罪,未将定力不足,可是未将,这样做岂不是有违了王的方法。”
他眯起眼:“本王有三十万的精军,何惧于大月,现在他们扎营的不过是十万兵士,如何挡我精锐之师。”
的确是,他是有持无恐,将她作护身符,一到城外却不归还,那就是因为楚天心急,没有调兵遣将,不然又会有一场硬仗要打,这一切,似乎是安排好了,宫中必有内应飞鸽传书了。
“阿莫丽。”他叫着,一个健康而高大的女人站在他的面前微微一倾身说:“阿莫丽在,王有什么吩咐?”
“由你来负责晚歌好生照料她,如有任何差池,拿你全家人头来担保。”他毫不含情地说着。
“是,王,阿莫丽一定会好好照顾她的。”牵起晚歌的手往账内的小室走去。
晚歌无力地任她挽扶着,进里室去梳洗。这么宽大的地方,必是他的了,配备倒是齐全,什么都有,奔波了几日也着实是身心疲惫了,除了信任之外,她没有任何一点把握,毕竟她是弱女子,这里任何一个兵士都可以将她擒住,要想逃,还得先养好身子,蓄好精力。
黑暗中,似乎听到有很多的人呼喊声,很快又平息了,然后梦中,楚天的脸,一句一句深情地呼唤着:“晚儿,晚儿,怎么办,怎么办?我好爱你。”
睁开眼睛,却是静悄悄的,微白的光线透射了进来,是凌晨啊这里的气候还真是冷到骨子里去了,她身上已换上了干净而又美丽的契丹服,倒是挺好看的,凌晨是守卫最松的时候,也许可以在这个时候偷一匹马逃走,可是逃到定都还不是一样前功尽弃,那要逃到那里呢?还是先逃了再说吧!再想下去,就真的等着变成这蛮子的妃子了,看他那么高大,她都有点害怕。别说要做他的妃子,倒不如回到楚天的身边,做个没有灵魂的妃子。
才步出小室,就听见侍女偷偷讲话的声音:“王带回来的女人真漂亮啊,比当年的月色还要漂亮呢?”
“你疯了,要是王听到了,还得了,那可是不能说的,是我们前契丹王念念不忘的娘娘啊。”
月色,月色,她想着,宛宛的母妃是月妃娘娘,据十四说,城里有个酒楼就是皇上的,叫,对就叫做‘月色’难不成这二者是有相关联的。她皱起了眉头,再细听下去。
一个又说:“瞧月色娘娘的多漂亮啊,只可惜,唉,只看过一次,就没有再看过了,算一算也有六年了吧!”
另一个也赞叹地说着:“是啊,关内的女子还真漂亮,一个比一个好看,现在王带回来的晚歌,以后也会是我们的王妃娘娘吗?”
“当然了。”嘻嘻笑的声音。“不过这王妃可不简单啊,昨天夜里听说有人想来抢人,幸亏我们英明的王,早就有准备了,还把那带头的人给打伤了。”
打伤了,天啊,她的心,怎么跳得那么厉害,是楚天,还是楚观云,二个,无论是谁受伤,她也不希望。忍不住心里的狐疑,她踏了出去,二个正在聊天的侍女吓了一跳,苍白着脸叫:“向小姐。”
抚抚心中的痛,她故作平淡地说:“昨天夜里有发生什么事吗?”她又冲动了,这下别想要逃走了。
“没有。”二个害怕的一致摇着头,一脸惶然地垂下头去。
一个手中还拿着一卷画卷,晚歌来了兴致:“给我看看,这就是你们所说的月妃娘娘吗?”
二人更惊了,卟地跪了下去:“我们什么也没有说,向小姐,我们是在清理箱里陈旧的东西。”
何必那么怕,她又不会告发她们:“我肚子饿了,你们去准备一点吃的。”
二个受惊的侍女也没有发现对不对,也不晓得要留一个下来看着她,径自一起往外走去,更好,晚歌捡起地上的画,控出头去看看有没有人巡逻。失望地发现,到处都是人,而且还不止一批,唉。
才伸回头,背后就让人一拍,她定睛一看,竟然是耶律烈一脸神采地看着她,一脸的笑意,有点蓝色的眸子里满满都是赞赏:“好美。”
“你说我吗?”低头看看,还不是一样的衣服,还是她,也没有变啊,只是头上还戴着契丹人的绣帽,说实在的,不舒服,像是花环一样,幸好是软软的,要不然她不扯掉才怪。
“当然是你,我最漂亮的草原女神。”打心底发出来的声音。
真不好意思,让他这样夸赞,他的气色真好,满身像是蓄满了力量一样,有点像是混血儿的体格。而且今天打理过一番,越发显各是越俊朗威猛,如果去午夜店做牛郎的话,这样最受欢迎了,呵,人家是契丹王呢?怎么把他想到做牛郎去了,她忍不住唇角上扬笑起来。
“笑什么?”他的眼里尽是温柔,一手又想环上她的腰,却让晚歌轻轻地避开,展开手中的画卷一看,惊叫出声:“天啊,这是,这是谁啊?”好漂亮的一个女子,眉如远山,眸来秋水,脸上尽是艳和秀交积的丰华让人移不开视线,纤细的身子却可以看得出,是关内的女子。
如果是别人,他必定会大怒,竟然把这画拿出来看了,可是她是晚歌,他日夜思念的人。他温柔地说:“这是我皇兄的王妃,月色。”
是吗?月色,和宛宛如此的相似,叫她再不想到一起去也不行了,这其中又有什么缘故吗?
“我带你骑马去?”他拉起她的手。骑马是契丹人最喜欢的事,无论是男还是女老还是幼,都善于骑射,这也是契丹最得意最厉害的事。
他是王,还是王,草原上飞起的雄鹰。可是她不要,他一腔的柔情她负担不起。
摇摇头:“不要,我问你,昨天晚上,伤的是谁?”她想知道。
“你关心吗?”他挑眉问着。
“你知道我的目的,我逃出宫,我不想和他们再有牵扯,可是你这样做,非得就让我牵扯上不可,而且我是不会回报你什么的?我不喜欢你,你得到我,也是一个空壳而已。”并非就代表着她不可以知道他们是否安好的消息,离开,还一样可以想念,不是吗?
他一笑,有些得意:“我六岁的时候,就是草原上最会骑马的人了,当我十二岁的时候,草原上没有马是我驯不服的,你说我现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还有什么得不到的呢?”
“不要把我当作马,人和动物是不一样的,如果这样,错得离谱了。”她别过脸,任他如何说,也不再理会他,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美丽,真的是错了吗?不想这样,非得是这样,昨晚伤的是谁,是谁啊,她想知道,可是知道了,她又能如何呢?苦恼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