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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救世主哈利的野望(一)

HP魔王短篇集 雾十 3857 2024-11-16 14:17

  救世主哈利的野望——我在五十年前种下一个tom,却在五十年后收获七个voldy。

  神对我说,世界末日了,赶紧收拾收拾穿越吧,少年。

  我对神说,这都2013了,世界末日你妹啊世界末日!

  神沉吟片刻对我说,恩,确实是2012世界末日的妹妹,2013世界末日。

  我:==好冷的冷笑话。

  神:好了,不要废话,按照一般程序,这个时候你该开始“就穿越有关事宜与我讨价还价,我满足了你的所有要求,等你穿越了才会发现被我钻了语言漏洞,各种坑你”的环节了,你只有30秒的提要求时间,ready——go!

  我:……这样说真的没有问题吗?好吧,我想穿成一个结局是he的小说里的男主角,最好是我看过的故事,拥有古老的家世,恩爱的父母,强大的力量,信任我的朋友们,左手妹子,右手基友的那种,以及无人能敌的幸运。哦,对了,我还要有一个崇拜着我的团队,运作良好的组织,当然,我还需要一个不算特别苦逼,但也要能引起旁人同情的悲惨童年,这样好用来骗妹子。妹子!请一定要答应给我一个后宫,七这个数字怎么样?!

  神:这个可以有,你对你未来的伴侣有什么要求呢?

  我不假思索的回答:当然是爱我,全身心的爱着我,如果她们能够漂亮一些,聪明一些,优雅一些,出身大家族,有钱有势有地位,父母双亡,自己又可以掌握整个家族,并且彼此之间相处和谐,犹如亲人一般,不会互相使绊子,这样就最好了。

  神沉思许久:我这里还真有这么一个符合条件的角色适合你,不过那是一个童话故事,你想成为一个童话人物吗?

  我有些犹豫,但最后还是妥协了,成为童话人物也没什么不好,最起码故事里的其他角色智商肯定都不会特别高,只要用“爱和正义”忽悠一下就可以让他们为我冲锋陷阵,用“我其实是有苦衷的”来辩解一下就可以轻易获得原谅,而且我还知道剧情,能预知未来,挺好的。

  神最后对我说:那么,希望你能够满意你的新人生。

  然后……

  我就真的穿越了,并且开始了我的新人生。

  我现在叫哈利,哈利·受虐儿·波特,对,没错,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童话救世主,大难不死的男孩,未来格兰芬多的黄金找球手,注定会打倒黑魔王,给魔法界打来光明的hero。现在剧情进展到了我悲惨的童年,我借住在我姨妈佩妮家……的碗柜里,充当着对比我表哥达力是多么幸福的可怜虫一角。

  ——还真是很符合我一开始对神的要求啊。

  我掰着指头细数,出身古老世家(波特是纯血世家,更远可追溯到三兄弟传说中的佩佛利尔),恩爱的父母(詹姆斯和莉莉,就是死的早了点),强大的力量(魔法),以及一个悲惨童年和he的结局。最重要的是,我对《哈利·波特》还真是挺熟的,因为就在穿越前不久,我刚给我的小侄女读完了全套七部小说,还被问了很多犄角旮旯一般人根本都不会记得的冷僻知识。

  就目前来说,如果能让我直接穿到十一岁进入霍格沃茨,也许这次穿越会更加完美。

  此时我正暴晒在阳光下修剪草坪,顺便走神,低头盘算一下我未来的后宫,那是支撑我到现在还没有跟姨妈家翻脸的全部动力。

  未来命定的媳妇红发美人金妮,初恋女友华裔女巫秋张,最聪明的麻瓜女巫赫敏,还有那个有些神神叨叨但电影里长相非常漂亮的拉文克劳女孩卢娜,啊,对了,我怎么能忘记拥有魅娃血统的芙蓉和她的妹妹加布丽……剩下一个我估计要分给斯莱特林的世家美女,perfect!

  如果我未来的后宫真能如我所想,那么那个送我来穿越的神还算比较说话算话,没怎么坑我,不幸中的万幸。

  ……好吧,也许这话我说的有点早了。

  就在我因为弯腰修剪草坪弯的太久,准备起身活动一下筋骨的时候,一阵晕眩猛的袭来,等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已经站在了二十世纪早期的英国街头欲哭无泪。

  至于我为什么能笃定这里是二十世纪早期的英国街头,那就还要从我的表哥达力说起,他曾经有段时间特别迷恋福尔摩斯和角色扮演,可惜我不是扮演他的助手华生,而是每一集故事里的变态杀人狂,为了让我很好的揣摩角色,他甚至允许我每天和他一起看半个小时的福尔摩斯电视剧……那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对,没错,我和表哥达力的关系依旧如原著那般,不太好,准确的说是他单方面的欺负我。

  曾经我以为有穿越者这一优势身份,不说和达力处的特别好吧,最起码能不被欺负,结果大人对孩子的影响力很显然颠覆了我对穿越者总能够影响周边人士的一般认知,在这一场战争中,我输的一败涂地。

  也许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我这样告诉自己。

  按照一贯小说的坑爹尿性,我最好赶紧先确认一下时间地点,好以此来推断起因、经过以及结果。保佑我这次不会真的穿到了福尔摩斯的世界,我一点都不想和一桩桩命案扯上关系。

  我在路口找到了街道名称的标识牌:沃克斯霍尔路。——对于我辨别这到底是什么故事简直毫无帮助。

  我没有丧气,只是在深吸一口气后走向街角的报刊亭,装着稚嫩的语调用标准的伦敦腔对报亭主人道:“您好,先生,能给我一份今天的报纸吗?”

  报刊亭里坐着的男人不屑的瞥了我一眼:“你有钱吗?”

  很好,熟悉的伦敦腔,我可以确定了,我并没有离开英国,甚至都没有离开伦敦,地点没有发现太大偏移,那么就只剩下空间和时间需要确认了,范围缩小了很多呢……才怪!

  我拿出兜里偷偷攒下来的几个印着伊拉莎白女王头像的便士,递给了报刊亭里的男人。

  “这是什么?玩具吗?”长的就很刻薄性格果然也很刻薄的男人一边说着,一边毫不客气的把几个硬币甩了出来。

  我不得不追着我的伊拉莎白二世远走,顺便在心中确定了,这确实不是我所在的那个时代,时间也早于我所在的时代,因为如果时间正确,那么就不应该会有英国人认不出伊拉莎白二世!那可是女王!

  就是不知道这里还有没有魔法世界,救世主莫名走失案神马的,哪怕是穿越了时间呢,也应该会有人来管的……对吧?如果不是魔法世界了,但愿我本身还保留着这具身体的魔法。

  就在我弯腰捡起分散到好几个地方的硬币时,我看见了报刊亭后面,一个黑发黑眼的男孩正拿着一个小木棍状的东西伺机而动。

  魔杖!我福灵心至,用我前所未有的矫健速度跑到了男孩身边,在他还没来得及有任何表示之前,冲上去抱住了他:“大哥哥你也是巫师吗?太好了,我发生了魔法事故,从家里突然出现在了麻瓜的地方,求求你,带我去对角巷好不好,我好害怕。”

  幼齿什么的,还真是越说越顺嘴了呢。

  男孩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狐疑的打量着我,好像是在心里盘算我话里的真实性,不过我相信他会很快相信我的,因为巫师、麻瓜以及对角巷这三个特有名词。

  “你也是巫师?”男孩将我拉到了一条无人的小巷子里,眯起眼打量我,颇有点奇货可居的意思。

  我拼命的点头,在伦敦街头遇到一个巫师可不容易,即便是个孩子,只要他能把我送到对角巷,那么接下来我就会犹龙入海可以搞定后面的部分了:“我的爸爸和妈妈是巫师,我已经有过魔法暴动,等我满了十一岁,我肯定会去霍格沃茨。”

  “证明它。”男孩这样说道,他昂起下巴,倨傲的看着我,就好像他是个发号施令的国王,他说,“既然你说你是巫师,也有过魔法暴动,那么向我证明它。”

  这个男孩的多疑还真是让人恼火,但我毫无办法,只得依从:“你想我怎么证明?”

  “看见那个报刊亭了吗?那个日记本,黑皮的,我要它,用魔法。”还是那见鬼的命令式口味,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人家才能教出这样的孩子。

  如果是真的哈利·波特来了,估计他就要栽在这个考验上了,毕竟魔法暴动是没有规律可寻的,不会你想怎样就怎样。幸而,大概是因为我稚嫩的外表里住着一个成年人的灵魂,在佩妮姨妈家时我就发现了,我稍微能够让我身体里的魔法为我所用,好比把厨房的食物变到自己手上,也好比把报刊亭里的黑皮日记变过来。

  还真别说,嘿,哥们在这方面天赋异禀,小小日记本手到擒来。

  “给你。”我把那个背后写着沃克斯霍尔路报刊亭字样的黑皮日记本交到了男孩手中,脸上多少有些得意,“现在你该相信我了吧?”

  男孩终于冲我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然后他对我说:“我数到三就跑,懂吗?”

  跑?我一愣,跑什么?

  但一二三不等人,我很快就顺着本能被男孩拉着疯跑了起来,跑过东伦敦区的大街小巷,像是两个小疯子一样,引得行人纷纷侧目。等终于确定安全之后,我才反应过来,我尼玛刚刚偷了一个日记本啊啊啊!重点是,我为毛不能偷点食物呢,我明明已经看见那个报刊亭里的三明治了……(==)

  “我是霍格沃茨的一年级新生,很高兴为你服务,还没请教?”男孩双手支在膝盖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却依旧侧头拽着文对我问道。

  说真的,这男孩说话的腔调总让我有种想笑的冲动:“我叫哈利,哈利·波特。”

  “你好,我叫汤姆,汤姆·里德尔。”男孩这样平静的对我介绍道。

  =口=《哈利波特》里最大的黑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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