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第一次讨伐孙权,大军分为三路进攻,其中东线战场以曹休为主帅,都督张辽、臧霸、王凌等将领,屯集在海陵,进攻吴国的洞浦口,占据之后临江和吴军对峙。
为了对抗曹休、张辽等人,孙权以吕范为统帅,率领五军与之抗衡,其麾下包括了徐盛、吾粲、全琮、孙韶、贺齐、黄渊等人。
【东线战场】
曹魏军队东线之所以曹休为主帅,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曹休是曹氏亲族,但另一方面和当时张辽已经抱病也有着很大的关系。不过孙权听魏军东路统帅曹休和张辽沿水路到达海陵时,内心很惊恐,告诫东路各将领:“张辽虽然身体有病,但是依然不好对付,要心谨慎。”
黄初三年(),曹丕委任曹休为征东大将军,假以黄钺,督领张辽等郡县的二十余路人马。当时征东大将军曹休面对长江驻军在洞浦口,上表自荐:“愿率领精锐部队像猛虎一样扑向江南,打败敌人,获取资财,此事必定胜利告捷;如果臣下死于敌手,不必顾念臣下。”
文帝恐怕曹休随即渡江,派驿马传送诏书命令他停止行动。这时董昭正在旁边侍奉,于是:“我私下里窥见陛下脸上有忧虑的神色,难道只是因为曹休将要过江的缘故吗?现在渡江,从人之常情上,都认为很难,即使曹休有这个愿望,从形势看,他不能独自实行,还应当有各个将领协同。但臧霸等人既有财富又享受着尊贵,不再有其他愿望,只想要平安到老,保守利禄福祚不失而已,怎么肯在危险的时刻自己投身必死之地,以谋求侥幸成功呢?假如臧霸等人不向前推进,曹休自然会沮丧停止。臣下恐怕陛下即使有命令他渡江的诏书,他也许还要沉吟犹豫,未必就一定听从命令呢!”
为了对抗曹休,吕范也督率徐盛、全琮、孙韶等部兵马,在洞口以水师抵御曹休等人。吕范作为统帅被升为前将军、假节,改封南昌侯。
然而天助曹魏,一场大风直接将吕范的水军打散,船上兵卒溺水死者数千,甚至不少船只直接被吹到了曹魏大营,曹休见此,立即命张辽、臧霸、王凌出击,斩杀俘获吴军很多人并缴获了许多船只。
吴军因此伤亡惨重,吴将徐盛聚集残兵,与曹休隔江对峙。当时徐盛兵少,于是曹休命令将士乘船攻击徐盛,结果徐盛以少御多,魏军无法取胜,双方只得各自退兵。当时那些还存在的大船,落水未死的兵卒攀附着船舷大声呼救,船上的官兵都怕人多使船倾覆,都用戈矛刺击水中兵卒,不让他们上船。只有吾粲与黄渊让船上的人将落水者拉上船,手下人认为船只超载定会出事,吾粲:“船只出事,我们就应一起去死!人家陷入绝境,怎能抛弃他们呢?”吾粲与黄渊救活的人一百多。战事结束后,吾粲被升任为会稽太守。
曹休得胜之后,被任命为扬州牧,文帝下诏命令各路军队赶快渡江。但部队还没按时进军,贼方救助的船只就到了。据吴国将领中贺齐因路远而后到,便驻扎在新市抗击曹军。时逢洞口各军因遭大风漂流沉溺,死亡兵卒占有一半人数,将士们都惊吓失色,幸亏贺齐的部队尚未渡江,故这支部队得以保全,诸将依赖他们才稳住了阵势。
贺齐生性奢侈华丽,尤其喜好军事,兵甲器械都极为精良漂亮,所乘的船只都雕镂彩饰,青色篷盖、绛色帷幔,桅杆、桨橹及兵器上都描绘花卉瓜果的纹彩,弓弩矢箭,都取材上料,蒙冲战舰前后连接,远望犹如连绵山峰。曹休等对此颇畏惧,于是引军退还。
另当时孙权的弟弟孙朗(别名孙仁)为定武中郎将,在战时命令放火,烧损茅芒,因此军用不足。吕范遂即启送孙朗归吴。孙权改其族为丁氏,禁锢终身。
吕范因为一场大风而损失惨重,但随后得到了贺齐的支援,从而稳固了防线,曹休虽然取得了一次大胜,但毕竟水军还是不如江东,可能是看到了文帝要求渡江进攻的命令,魏将臧霸对曹休:“如果国家信得过我,我愿意带领一万精兵过江,必能横行江表。”曹休随即组织五百条船,一万名敢死队拨付给臧霸,攻打徐陵。臧霸过江后攻城烧车,劫掠江南,斩杀俘获数千人后,返回江北。
之后曹休将此事报告给了曹丕,曹丕对臧霸有所顾虑,夺其兵权,将臧霸召入朝中,任命其为执金吾,并且经常征询其意见。
曹休在之后采取分批委派部队乘坐船轮流袭扰吴军、疲惫吴军,待吴军疲惫后再以主力进攻的战法。吴将全琮刀不离手,身不卸甲从容应对,不久,魏军主力数千人乘坐轻舟出击,全琮带兵与魏军激战大江之上,此战吴军发挥出了水军的优势,斩杀尹卢,杀敌数百。
尹卢之死在《资治通鉴》中记载为“曹休使臧霸追之,不利,将军尹卢战死。”但结合《吴主传》中“曹休使臧霸以轻船五百、敢死万人袭攻徐陵,烧攻城车,杀略数千人。将军全琮、徐盛追斩魏将尹卢,杀获数百”,以及《全琮传》中“敌数以轻船钞击,琮常带甲仗兵,伺候不休。顷之,敌数千人出江中,琮击破之,枭其将军尹卢。迁琮绥南将军,进封钱唐侯。”的记录,可以看出臧霸出击和尹卢之死可能是两件事情,毕竟在《吴主传》中这个两个记载有句号相阻,但并不能排除臧霸带领尹卢一同南下,尹卢战死的可能。
东路战场上曹休虽然一度取得大胜,但因为吴将贺齐的及时赶到,没能有机会扩大战果,随后张辽病死,曹休面对东吴强大的水军毫无办法,西线又爆发了瘟疫,最终不得不退兵。但总体而言,这一战曹魏还是占了不的便宜,吴军因为一场大风损失惨重,只能勉强防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