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七章噬魂剑的重塑
秦南和小黑抵达宁府,将信息传递给宁缺的同时,收到了一个意外的惊喜。
五行魂木,百梦神液。
这,是秦南为噬魂剑重新附灵所需要的最后两种材料。
虽然上次在宁氏交易行之内,宁缺没能将他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凑齐,但,这件事宁缺却一直放在心上,他让宁氏交易行之内的交易人员密切注意着,只要有这些材料的信息立刻通知他,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最后两种材料,便是昨日有人在他宁氏交易行之内挂牌出售,他得知消息的第一时间私下将其买了下来,原本还准备今日去找秦南,给秦南送去呢,秦南这一来,便是连这一茬都省去,直接交到了秦南的手中。
这,让秦南都是着实意外,也着实惊喜啊。
噬魂剑可是继承着他最强的战斗力,若是能够将噬魂剑再提升一个级别,他的战斗力绝对会增长许多,现在,他最缺的便是实力,尤其是混沌城现在还处在风雨飘摇之际,谁都不敢保证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大事,而且,林府又曾对他下过杀手,那其中的原因他现在还没有弄清楚呢,虽然在上次林府失手之后便再没有做出行动,至今已时隔两年多,但,这件事却也一直是秦南心中的一个隐患,他对林府的防备心,从来没有松懈下去。
所以,从宁缺手中得到这最后两件附灵材料,他怎能不为之激动。
他一刻都等不及,想要将自己的噬魂剑重塑一番了。因此,他在离开宁府之后的第一时间,便是向着混沌城西南方向一个不大不小,却充斥着火焰味道的府邸前行而去,在这府邸之内。住着混沌城之内最强大的炼器师,段恒。
朱红色的大门,朱红色的围墙,不管是从哪个方向看去,这座府邸都是一片朱红,通体散发着一种金铁和火焰的味道。让人瞬间能够知晓,这座府邸和炼器密不可分。
秦南抵达此处之前,让小黑进入了储物戒指之内,府外,站在门口的一名婴灵境之人通报了一声。他便是被邀进其中,因为,这座府邸他虽然是第一次前来,但,这里面的那炼器师段恒,他却并不陌生,早在两年前,他和这段恒有过一面之缘。而且向对方预约过为自己的噬魂剑重塑的事情,对方也应了下来。
只是,直到今日。他才是将这附灵材料全部凑齐,这重塑噬魂剑的事情,便也一直拖到了今日。
“秦南小兄弟,恭喜你将那附灵材料全部凑齐了,老朽我可等你这噬魂剑等的好苦啊。”段恒是一个面相和善的银发老头,让人看了有一种不由的亲和感。秦南被邀入府邸的时候,他还在炼器室内捶打着一块秘银寒冰铁。并没有因为秦南的到来而停下手中的工作,抽空转身。脸上带着一种期待之色对秦南道出这么一句话。
秦南对此并没有任何的在意,因为他对眼前这段恒还是有着一些简单的了解,这,是一个炼器狂人,只要是在炼器,除非炼器成功结束,否则,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绝对不会停下来,也正是他的这种对炼器的执着与追求,两年前,秦南向其提及为噬魂剑重炼,将噬魂剑祭出,他将噬魂剑捧在手心,感觉到噬魂剑与他所见过的任何法宝都是不同,却又说不上是哪里不同的时候,竟然大为失态,迫切想要立刻为秦南将噬魂剑重塑一窥究竟,奈何那时候秦南还没有将附灵材料全部找齐,只得暂时作罢,拖后到现在。
“是啊,找了两年才找齐,让段恒前辈久等了。”秦南站在一侧,不急不缓的看着段恒炼器的过程,静静等待着。
这一等,是足足一个下午。
一股澎湃的灵气如同花香般充斥整个房屋,一把通体鎏金的手斧,散发着炫丽的光彩,仿若一件艺术品,悬浮在半空之中,那,是一件四级天器,段恒微微抬头,一脸满意,显然,他的炼器,结束了。
秦南站在一旁,看着这把手斧,也是赞叹道:“段前辈的炼器技术,真是让晚辈大开眼界了。”
“哈哈,秦南小兄弟过奖了。”段恒将手斧收起,才是将目光集中在了秦南手中的噬魂剑之上,从他眼神之中散发出的那种期待,那种炽热,丝毫没有掩饰,刚刚炼制完一件四级天器的他,没有任何要休息的意思,反而迫不及待的要给秦南的噬魂剑重塑。
“段恒前辈,给这把剑重塑不急,您刚刚炼制完一件四级天器,想必也消耗不少吧。”秦南虽然也很想立刻马上将噬魂剑重塑,但考虑到段恒刚刚炼制了一件四级天器,便也是蜿蜒道。
不过,段恒却道:“只是炼制了一件四级天器,这点消耗不算什么,不用休息,何况,为你这把剑重塑的材料我在两年前可都已经准备好了,这两年,每炼制完一件天器,我不由的想到你的这把剑,手痒啊!所以,你不急我可都急坏了,现在好不容易可以重塑了,这把剑都摆在我眼前了,我怎么还能继续等呢,来吧。”
闻言,秦南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便是一笑,将噬魂剑交到了段恒的手中。
“好剑啊!真是一把好剑啊!”
段恒接过噬魂剑,仔细看了一遍,感慨一番,便是立刻手掌一摆,一套完整的炼器设备,材料,井然有序的陈列在了地上,看样子,他说的确实没有夸张,为噬魂剑重塑的准备,他,早已经做好了,而且时刻准备着进行炼制。
段恒炼器开始,秦南便没有做任何的打扰,只是静静的站在一旁,等待着一把全新的噬魂剑陈列在自己的面前,这一等,便是整整一夜。
……
“轰!”
秦南感觉到灵魂上的一丝颤动,他双眼散发精光,凝视前方,那,是一件四级天器,那,是噬魂剑,比以往更加杀气腾腾,更加强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