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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新书

重生十年前 夜半爱睡觉 2688 2024-11-16 14:43

  把这些都弄完后,李铭因为太累了,直接趟在床上,睡着了,还睡的很死。

  第二天一早,李铭还是像以前一样起的很早,养成习惯了。

  李铭先是洗刷之后,直接出了门。

  下了楼,在这个冷天家李铭开始了慢跑。

  李铭准备从现在起就开始锻炼身体。

  前世的他虽然最后是死于意外,但是就算是不会死于意外,最后他也是活不了多久,因为身体的原因,医院的医生已经断定了他不及时医治的话,也是活不了多久,剩下的时间都是活在病痛之中。

  所以今世他准备趁自己还是好的时候开始锻炼,使自己的身体一直处在健康的状态。

  并且今后也经常去医院检查检查身体的健康情况,毕竟经常面对电脑写小说的人时间久了也是有职业病的。

  等回来的时候,李铭也是出了一身的汗。

  在卫生间用那个太阳能热水器冲洗了一下。

  回到房间,李铭开始打开电脑,码起了字来。

  不过这一次除了他已经发表的那本小说《重生之贼行天下》之外,他开始写起了另外一本。

  在他脑海中记下的小说多的是,不过在网上看过之后,李铭决定盗窃一本今后一个大神的小说。

  那个大神虽然现在也在开始写小说,不过他还没有以后那么出名。

  而且这本小说也是那个大神在明年也就是006年写的,现在他写并且今年内发表的话,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冲突了。

  李铭就是这样每天码字,锻炼,日子到是过的充实。

  也因为有了更多的时间,所以每天李铭都要写数万字。

  有时候一天之中他更是能写下十多万字来。

  不过李铭还是每天保持着贼行一天一万的更新。

  而且李铭还抽时间把新写的那本小说给上传了。

  不过他不是用夜半看月圆这个作家账号发的,他用了另一个的起点账号发的。

  也就是所谓的马甲。

  他没有投给山哥,因为他知道,山哥在这个时候是不会赞同他开新书的,因为这时的贼行正火,他一定会让李铭全力写贼行这本小说的。

  李铭不可能对山哥说自己完全没问题的,而且说出那本新书是未来的大神写的,成绩完全不用担心。

  他说不出,因为那是属于他的秘密,就算说了山哥也不一定相信,说不定会认为他是疯了,看重生小说看多了。

  而且李铭也决定了,他只有十年的时间,那么多未来的成功的网络小说,他都要将他们一一窃盗。

  写那么多本小说,总会有人怀疑的。

  所以李铭早就想好了,开马甲来写,并且不透露是一个人就行了。

  也就是在005年月的某一天,起点多了一个叫做‘爱吃麻辣烫’的新人作者,起点的书库也多了一本仙侠小说。

  直到有一天起点的老读者和责编发现在新书榜上有一本新的仙侠小说以极快的速度向上攀升着。

  那本新书攀升的很快,到月底的时候就已经攀升到了新书榜的前十名。

  虽然进入了前十,但是这时候还是没有编辑主动找李铭签约。

  毕竟李铭新发的这本小说才十多万字左右,他们还是想要观察观察,确定是否有商业价值和签约的潜力。

  不过李铭一点都不着急,他相信这本小说,更相信那个大神。

  其实这也是李铭更新太快的原因,一天一万。

  果然,到了快二十万字数的时候,李铭就在平台收到了签约的信息。

  其实这也已经算是快的了,新人新书只有网游类的才是最好签约的,其他的都是要慢一点的。

  这时不比以后,以后起点编辑对于小说的审核和签约放宽了许多,基本只要有责编认为你的书有价值,就会签下你的书。

  李铭现在也是经验丰富了,马上就把签约的一切准备都弄好了。

  很快,没过几天,那些追看这本小说的人就发现了这本小说的状态变了。

  《寸芒》也成了一本签约小说。

  李铭写的就是《寸芒》。

  《寸芒》是起点未来的大神我吃西红柿写的一本仙侠小说,讲述的是一位位身怀小李飞刀绝技的青年。他因为经脉定型,所以内功上不可能有大的成就。可是后来青年却在机缘巧合中得到一颗丹药,一颗来自修真界的可以脱胎换骨洗经伐的‘洗髓丹’,然后一路修真,最终成为了一个强者的故事。

  这本书曾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李铭相信就算是被自己提前一年窃盗出来,它也一定会成功的。

  果然,签约之后,随着网站的推荐,这本书的成绩也越来越好。

  收藏,点击,推荐票这些都涨的很快。

  现在冬季已去,春天到来,万物也开始复苏。

  天气也没有以前的那么的冷了。

  今天李铭就出门去买点春夏季节穿的衣服。

  现在李铭虽然每天都在电脑前写小说,但是现在他的生活也改善了不少,气色看起来比前段时间在网吧当网管时好了许多。

  今天的天气不错,所以李铭只是穿着一身很普通的休闲装出门。

  到了市里面专门卖服装的地方。

  这是一个大型的商场,街上到处都是卖着各种品牌的服装店和鞋店。

  这里也是这个市最全面的服装市场。

  里面的服装都让李铭看花了眼。

  李铭虽然对于服装装扮这些都不太在行,但是谁让他有领先现在的人十年的审美观。

  所以商场里许多服装店里面的服装在他看来还是很老土,不符合他的品味。

  走走停停,最后很是讨厌逛街的李铭直接随便进了一家服装店。

  在李铭看来,逛街可比锻炼身体要累的多了。

  他现在进的这家服装店里面的衣服也算是不错,在这个时期也算是最领先时尚的了。

  所以李铭也才会选择的时候直接就进了这家店。

  李铭看了看,心想:“还是赶快随便买点,赶快回去码字!”

  然后李铭突然看到一款印有卡通维尼小熊莱卡棉长袖T恤,很是可爱。

  李铭直接伸手过去,把衣服拿了下来,说道:“老板,能让我试试吗?”

  在李铭进来的时候,就有一个店里面的女孩子跟着了,那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

  听着李铭的询问,她就说道:“可以!”

  “那换衣服的地方在那里!”

  女孩指了指一个地方,李铭就知道了,然后他就提着衣服走了过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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