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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奇怪的鬼 葫芦包 2435 2024-11-16 16:25

  结果尽然是调查出来嫌疑人拥有一家贸易公司,做照明设备生意,手下有三十多人,可以说事业有成。

  根据据他的员工讲,他们这个老板很聪明,特别是对报表、数字很敏感,心算超级快,可就是有一点不好:什么都听他妈的。

  他的秘书说,就连午饭吃多少,能不能喝冰镇饮料,老板都要打电话和他妈报告。

  甚至有一次,老板吃坏了东西在公司拉肚子,居然打电话叫他妈来给他擦屁股!

  督导分析,嫌疑人的母亲从小溺爱孩子,形成了一种畸形的依恋关系。

  虽然嫌疑人的智力和精神都正常,但是对母亲的依恋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

  这时候督导还有点自责,担心自己昨天说他”精神正常”太武断了,根据英国心理学家约翰?鲍尔比的研究,这种单亲家庭、不健康的依恋关系,子女非常有可能在青春期时患上精神疾病。

  那个年代,不像现在这么正规,排除躯体疾病也不太方便,一般都是用人的经验来补足,难免出现误判。

  另外,督导还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总觉得这案子不像是这个男子做的,或者说怎么看都不像是他一个人做的。

  他把自己的怀疑跟警方说了,还要求给嫌疑人再做一-次全面身体检查,可人家根本不重视,还嫌督导多管闲事,对案情指手画脚。

  督导脾气也不小,什么也没说,把鉴定报告一扔就不管了。

  老师跟肥西说,那会儿督导有个直觉一警察肯定还得来求他。

  所以虽然有点替嫌疑人担心,但却不着急,玩心理战的的话,督导绝对是殿堂级人物。

  果然过了没有几天,那个刑警队长又陪着笑脸过来请了,说:“X医生,还真让您说对了,还真有可能不是那小子一个人做的!”

  督导一听心里乐开了花:“我就说,你瞧我说什么来着!我就是诸葛亮转世好吗!牛死了!”

  但是他虽然心中很得意,但是督导表面上不动声色,赶紧询问是怎么回事。

  队长说,他们又找到好多证据,初步判断是激情犯罪,非预谋犯罪,也就不可能事先安排好。

  但是,结合嫌疑人的状态,和他偷衣服的时候那种笨拙的手法,他们又觉得嫌疑人在当时的状况下不可能一个人把作案痕迹隐藏得那么好。

  督导一拍大腿:”可不是吗!一个连擦屁股都得找他妈的人,怎么可能做出把尸体和凶器分开丢弃这种缜密的事呢?不合理啊!”

  队长听了也猛点头。

  说到这,督导心里就一个激灵。

  他想到一种可能,差点脱口而出。

  从刑警队长一来找他,督导就觉得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虽然”帮凶”这个推断最早是督导提出来的,但他也只是从心理层面,上怀疑嫌疑人的行为能力而已。

  既然刑警队已经有了这个方向,那还来找他干嘛呢?

  队长也是老狐狸一个,一看督导若有所思的样子,就知道自己的来意人家已经推测到了,不由突然换了一副表情,特别严肃地说:“不瞒您说,我们有很多证据证明,那小子有帮凶。”

  督导试探地说:“那就去抓啊!”

  ”但是....帮他的不像是人...”

  督导端着白瓷大把儿茶缸,泡着吴裕泰的茉莉花,正往嘴里送,结果一听这话,卡蹦一-声磕门牙上了。

  队长好像也被自己突然冒出来的这句话吓住了,愣了一下,赶紧摆手说不是那个意思,叫督导别胡思乱想。

  大家评评理!这是说不想就能不想的事吗?督导腾地就站起来了,震得茶几歪到一边。

  冥冥中一句特别狗血的台词油然而生:“你到底什么意思?“

  但话到嘴边,愣是没说出来。他们两个你瞅瞅我,我瞅瞅你,但是谁也不知道下一句该如何开口。

  后来他们哥俩深谈了两个钟头,但具体说了些什么,现在已经不得而知了。

  那一天,队长来找督导的主要目的,是想请他抢在“委员会”之前给嫌疑人做一个精神鉴定。

  业内人关起门来说,其实这是典型的违规行为。

  可是嫌疑人的律师已经提出了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申请,到时候,会随机抽取三名专家组成一个““委员会”,让他们鉴定嫌疑人到底是真有病,还是装的。

  “随机抽取”是为了保证委员会成员和嫌疑人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但规矩总会有漏洞,特别是在这样一个人情社会。

  督导所就职的医院是当时屈指可数的具有精神病司法鉴定资格的医院,要选委员会也是从那一-亩三分地里选。

  督导的地位咱们之前说了,那是相当有分量的,所以存在这么一种情况一就算督导不是委员会成员,但是他已经做出了一个非官方的报告:“丫没病,就是装的,想逃脱罪责!”

  可是如果你正好是委员会的成员,督导又对你有过提携之恩,你会怎么做呢?你会做出完全相反的鉴定结果来驳人家的面子吗?

  当时队长就是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督导问:”你是想让他有病呢?还是没病呢?“

  队长说:“一个小年轻,能有什么病....哦..啊?”

  督导糊涂了,怎么这人又不按套路出牌啊?

  根据队长透露的信息,这案子并不是一-件简单的案子,虽然给嫌疑人定罪的证据确凿,但是按行话讲,案件还原却不够完美。

  就跟相声段子里说的似的,小孩子手贱,把录音机拆了又装上,哎呦,居然没坏,能响,真厉害,给自己点个赞!一扭头,发现桌上多俩零件。

  录音机就相当于案情原貌,零件就相当于证据。

  证据少了,破不了案,证据太多,相互矛盾,定不了案。

  针对嫌疑人的这个弑母案,虽然证据确凿,也可以确定人的确就是他杀的,但是模糊的犯罪动机和也许存在的帮凶,一下就都让这个案子的碎片,根本无法完美地拼凑成一个整体来解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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