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翔咕哝着说:“我想不起来了,这么多年我想了无数次了,你快杀了我吧……”
楼兰风晃着手枪指着他:“这时候还想不起来就真该死了,人之将死还不表现出点感性,这都怪你感情不专一,关键时刻害人害己!”
叶翔抬起眼皮看着楼兰风:“你他妈的……”
楼兰风蹲了下来看着他:“受害人其他遗骸呢?头骨、盆骨、胫骨你不可能也吃了吧?”
叶翔挣扎着:“你他妈的……”
楼兰风哼哼冷笑两声:“省省吧,你越刺激我越冷静!”
说着他掏出手机,给叶翔拍了几张照片,然后对他说:“祸不及家人,但不等于他们没有知情权,你说不说?”
楼兰风当然不会真的用这种下流招数骚扰他家人,他只不过心里发狠:“这种毫无人性的吃人家伙,至死都不肯松口,那就让他死不瞑目!”
叶翔的变形更严重了,整个牙龈都露出来,口水血水完全控制不住,挂在牙齿上拉出丝线,特别恶心恐怖,但是他的眼睛里还是流露出恐惧:“砸碎了,扔了……”
楼兰风:“你原来计划远行,想去哪?和谁去?”
叶翔:“我想一个人去欧洲游历……”
楼兰风:“中餐吃腻了?改西餐?”
叶翔咳嗽几声,又吐了两口血。
楼兰风转头对惊恐呆立的宁檬说:“这真的让人为难,他的血液好像有问题,凝固不住,他不说实话我舍不得杀,给他包扎又怕他咬我!”
宁檬梦游般说:“看来是血小板有问题,不好治。”
叶翔:“你他妈的……”
楼兰风左右为难:“可我又不得不马上处理,刚才开枪可能会把人吸引过来。你看他的皮肤整个在硬化起纹路,这要是被村民看到,会掀起滔天舆情,压都压不住!”
楼兰风站在叶翔前面,避开他的血,拿出消音器慢慢旋上去,准备枪决!
做这种事情楼兰风觉得厌恶,他觉得肮脏,感觉自己沦为了杀戮工具。
这时叶翔眼里有了点光彩,就听他嘴里咕噜了一句:“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
楼兰风低头问他:“你说什么?”
叶翔捞起地上的血,嘿嘿笑了两声:“我有一瓢血,可以慰风尘……”
楼兰风退后刚举起枪,还没等他扣扳机,叶翔突然抽搐了几下,鲜血大量从嘴里涌出,然后慢慢委顿下去。
舌头从他的嘴里慢慢耷拉出来,拖了半尺长。
这么大的舌头居然还能说人话,也真佩服了他!
楼兰风用枪小心地捅了他几下,感觉他已经开始渐渐僵了,热血动物一般不会僵化得这么快。
虽然他是个吃人恶魔,毕竟是死于自己枪下,看着这个刚才还仙风道骨的音乐老师现在狰狞地坐在血泊中,楼兰风心里有些不舒服。
他转身对宁檬说:“离他远点,你有开放伤口,还是小心为妙。我来处理尸体,你先去把伤口处理了,注意消毒。”
宁檬的车上有急救包,她开了一条门缝出去了,楼兰风则为叶翔采了血样。
叶翔家的院子很大,铺了石板,楼兰风不愿意和他肌肤接触,扯着头发把他拖到院子中间,结果地上留下一大条血印,像一个大大的感叹号。
太阳不大,照得楼兰风眼前发白,他站在腥风四起的院子里,感觉有些阴冷。
叶翔的血的确不容易凝固,很显然现在也不需要治疗血小板问题了。
他的脸已经抽搐硬化到面目全非,撅着嘴呲着牙,好像正在忍着别人打他屁股。
楼兰风也尝试想要再拉出他的脖子看看,可是没有成功,他僵化的速度和他失血的速度一样快。
他的手彻底变成了鸡爪一样,手臂的背面有些很深的纹路,甚至有缝隙,就像是怕痒刚刚抠掉了鳞片!
他躺在院子中间,居然还有血在不断流出。
叶翔的越野车就停在院子里,楼兰风到音乐室很快就找到了车钥匙,果然在放备用胎的地方,找到了两大袋的碎骨,都碎成了寸长,足有二三十斤。
楼兰风把骨头都倒在叶翔的身上,边倒边说:“你们泉下有知就再找这畜牲报仇,只要不送回来,爱怎么折腾都行!”
联络夏曦报告了情况,夏曦马上把情况向公司做了汇报,李立岩的处理意见很简单:“血样不要,彻底烧光,没什么值得研究的,研究来研究去就没什么好事了。”
楼兰风把血样扔在叶翔身上:“看来你毫无价值了。”
楼兰风想到叶翔不止一次喊他妖怪就有些反胃,可事实是二人都的确异于常人,区别只不过是自己不吃人而已。
仔细想了想,楼兰风又捡起了血样。
这时宁檬回来了,脖子上贴了一块创可贴。
楼兰风又拿出上次烧陈永革用过的助燃剂浇在叶翔身上,然后把他点着了。
燃烧非常迅速,也没起多大的烟,燃烧的肉脂被风带来烤肉一样的香气,楼兰风的肚子居然咕噜噜响了几声!
宁檬讶异地看着楼兰风,他的脸上已经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楼兰风吞了下口水笑得很不自然:“刚才运动量大了点,我觉得有些饿了。”
宁檬说出的话自己听了都吓一跳:“你忍着点,车上有你的零食,我这就去拿,你可千万别打烤肉的主意!”
看着燃烧的尸体吃着巧克力也是很怪异的体验,楼兰风突然对基因改造很反感,饿成这个样子,如果在荒郊野岭缺少食物下,他还真不敢保证自己不会动那块烧肉的念头!
自己是不是妖怪?楼兰风琢磨着还真不敢彻底否认。
人只要给自己一个充分的理由,就有可能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郊区农村经常会放火焚烧一些东西,只要火不上房基本无人关心。
叶翔很快就和那些骨头一起被烧成了灰。
楼兰风找来叶翔平时洗车的水管,把血污都冲洗得干干净净,他的血不易凝固,冲洗起来似乎特别容易。
之后两人对四合院进行了彻底的搜查,这时候公司也传来叶翔更详细的个人资料。
叶翔的父母十年前就已经先后去世,这十年来叶翔也基本独居于于此,在他的房间里确实也看不到任何与他人曾经共同生活的痕迹。
叶翔终生未婚,但是在大学期间和女友育有一女,为此女友休学一年在他家待产。
但是二人一直没有结婚,在孩子六岁时,他的女友嫁给了别人,并带走了女儿。
女儿随母姓,叫何梦晴。
楼兰风不禁想起他临死念的那句诗: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
看来这句唐诗暗含他女儿的名字。
叶翔大学毕业后曾经在小学干过两三年的音乐老师,之后不甘平凡和人组建了一个乐队四处商演,混得不红不黑,乐队解散后他基本沉寂于此,一直到现在。
两个人搜遍了卧室音乐室也没发现任何照片,看来叶翔已经切断了自己的所有社会联系,完全一个人苟且地生活在这里。
他虽然作恶多端,却很爱自己的女儿,最后的伏法灭尸看似出于爱,实际上还是自私。
按照楼兰风的推理,叶翔也有惊人的听力,他几乎和自己同时听到了门外有人开门下车。
但是他把那误判成楼兰风的增援到了,他不想俯首就擒被审讯被研究,于是就想抢枪自杀,这当然是作死的举动,成功与否都是死路一条!
当他发现楼兰风力大无穷时,他窜上了墙头,当然不是为了逃跑,而是为了给增援一个开枪的理由!
这样的两面夹击之下他被杀的可能性更高,只可惜外面的不是增援,只是美貌无敌的宁檬。
接着他挟持人质返回,以人质换枪,孜孜不倦地走完求死之路。
他反反复复强调为了自己女儿不受他的负面影响,他甘愿伏法,完全想的都还是他自己的利益,从来就没对那些成了他食物的人有任何歉意。
楼兰风就一个疑问:既然想得这么开,死得这么痛快,为什么不早点自我了断?非等别人上门送最后一程?这里面恐怕还有原因。
在他家里一直找不到第一作案现场,这样就留下了尾巴,他是否有共犯就需要进一步侦查了。
最后搜查音乐室时,在地板下的一个隔层里发现一个袋子,打开一看两人不禁毛骨悚然!
包里卷着九张完整的叶翔的蜕皮!
两人将九张皮展开,从皮的新旧程度可以看出叶翔变异的轨迹。
从最初的硬化起麟纹开始,慢慢地硬化加重,最后一张已经有了明显的鳞片!而且一张比一张厚,一张比一张沉重!
楼兰风知道有些动物特别是冷血动物,比如蛇,在生长的过程中会蜕皮,九张人形蜕皮似乎要证明叶翔非人的冷血。
楼兰风把情况汇报了,夏曦说:“什么非人的冷血?你想太多太感性了,别和小学生写作文似的瞎总结,这仅仅就是暗世部一个普通任务。”
“其实人也是蜕皮的,只是化整为零每天都在蜕,一年下来也有几斤,如果你一年不脱皮然后一次性蜕下,恐怕和叶翔的第一张皮很像。”
楼兰风:“你也蜕皮,彼此彼此。”
夏曦最后说:“但是这的确也说明他有严重变异,必须进一步排查亲属以及好友!”
九张皮几乎铺满了音乐室的地板,散发出淡淡的腥气,宁檬捂着鼻子作呕:“我受不了了,拿出去烧了吧,我都快吐了!”
九张皮被楼兰风拿到院子里付之一炬。
现在也无处问叶翔为什么要留着皮,也许他的心态和某些女孩会用瓶子保留自己剪下的指甲是一样的,都是出于对自己的爱。
楼兰风对夏曦说:“第一现场没找到,很可能有共犯,这家伙视死如归,而且死得很急,一直念叨祸不及家人,查查他女儿目前什么状况。”
夏曦说:“已经在查,我们当然不能完全相信他的感染说法,万一是遗传的呢?或者他在生育前感染的呢?只是还是那句话,咱们做任务要客观,变异和他吃人之间还没证明有必然因果,也许变异只是他吃人的借口。”
楼兰风最后说:“今天开始我就住在他家里,守株待兔几天,有进一步消息你就通知我。”
楼兰风找到叶翔的苹果手机,轻轻一划就开了,手机居然没有设置密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