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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整纷剔蠹朝截殉 495节结束语

靓女截殉录 儒卿 3865 2024-11-16 17:17

  第495节结束语

  《明史载》:

  一 、孙若薇生平:孝恭章皇后(1399年-1462年)孙氏,是明宣宗朱瞻基第二任皇后,初封为贵妃,山东邹平人。孙氏幼时姿色秀丽,十余岁时,被贵夫人欣赏。因太子妃张氏母亲彭城伯夫人——人称贵夫人,常常入宫探望太子妃,偶然提起孙忠有贤女。孙氏因此机缘而入宫,明成祖命太子妃张氏即诚孝昭皇后育之,孙氏与宣宗朝夕相处,感情颇深。 永乐十五年(1417年),朱棣为皇太孙朱瞻基主婚,却选取胡善祥为朱瞻基嫡妻,孙氏只能居侧室为嫔。 洪熙元年(1425年),朱瞻基继位为宣宗;封胡氏为皇后,封孙氏为贵妃。宣宗十分宠爱孙贵妃。明朝规定,皇后有金册、金宝,贵妃以下仅有金册无金宝,但因皇帝宠孙贵妃,特命赐予孙金册金宝,开了先例。胡皇后和孙贵妃皆生有女儿(顺德公主和常德公主)后,孙贵妃生下儿子明英宗朱祁镇,宣宗愈发宠爱其,以胡皇后无子所以理应让贤,逼胡皇后上表逊位。孝恭皇后历经永乐、洪熙、宣宗、正统、景泰、天顺六朝,并作为宣宗朝的皇后,正统、景泰、天顺三朝的皇太后,和成化皇帝(朱见深)的主要抚育人,明史多有诋毁:孙若薇是“阴取宫人子为己子”的说法。 宣宗三年(1428年),宣宗废胡皇后,册立孙贵妃为皇后。宣宗十年(1435年一病不起逝世,张太后立皇太子朱祁镇为皇帝。新皇帝尊张太后为太皇太后,孙皇后为皇太后。正统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朱祁镇出征被俘,朱祁钰即位,为景泰皇帝(明景泰帝)。十二月为孙太后加上尊号“上圣皇太后”。天顺元年(1457年)正月,英宗复辟为帝,废景泰皇帝为郕王。给孙太后上徽号曰“圣烈慈寿皇太后”。明代后宫徽号自此开始。天顺六年(1462年)九月,孙太后逝世。全谥为孝恭懿宪慈仁庄烈齐天配圣章皇后,附太庙。

  二、废除人殉制,是孙若薇德功。明朝自开国以来,皇帝死后一直实行令人发指的宫女殉葬制度:明太祖朱元璋开始,成祖朱棣,仁宗朱高炽延续。一旦皇帝归天,留下的一大群妃嫔,除嫡妻皇后和太子生母外,其它均要陪葬皇帝。然而,对此种残忍的殉葬制度,诸王大臣竟然也纷纷地仿效,甚至有将嫡妻皆得被陪葬,历史上有记载的就有秦愍王妃、郢靖王妃、唐靖王妃、卫恭王妃……等等。宣宗帝死后为其陪葬的宫妃,有何贵妃、赵贤妃、吴惠妃、焦淑妃、曹敬妃、徐顺妃、袁丽妃、诸淑妃、李充妃、何成妃,除追封此几妃的正式妃嫔之外,其她曾侍寝无子女的宫人也不在少数地无史册记载。值得探究的是,宣宗帝死后是谁确定哪些宫女陪葬?依当时的宫廷政治格局,看来只能是宣宗帝的母亲张太后,是殉葬制度的忠实执行者。从永乐皇帝驾崩时,昭献贵妃王氏已去世四年,张氏就早已是后宫的首领人物,确定随永乐帝殉葬的宫女,当时就应该由张氏或是仁宗。在仁宗朱高炽死后,确定陪葬宫女的大权非张太后莫属。明朝殉葬制度从实施到废除的整个过程来看,张先后作为皇后和皇太后,应该有促使皇帝拦截或废除殉葬制度的机会和能力。然而,她能在仁宗死后,把身为三位亲王生母的郭贵妃也陪葬的事实来看,不仅不会行此善政,且执行殉葬制度足够地坚决。所以说,确定宣德帝陪葬妃嫔的决策,肯定是由宣宗帝遗诏已

  明确“国家重务入白皇太后”赋予重权的她作出的。此女人在历史上竟然有比较好的口碑,甚至被美化为“女中尧舜”,应该是被那些坚持所谓“正统”观点的封建文人捧出来的。在此同时,在“宣宗”之后,将新皇帝年号定为“正统”,也体现了张的意旨,故此也可印证张的思想立场和确定她的历史定位。宣宗帝驾崩当年的宣宗元年八月,朝廷以小皇帝的名义,追赠其随宣宗帝殉葬的皇庶母惠妃何氏为贵妃,谥端静;赵氏为……册文曰:“宜荐徽称,用彰节行。”此应该是当时已经成为皇太后的孙若薇惺惺相惜,为其曾经朝夕相处的姊妹及其家人争取到点名分上的补偿。这不仅体现了孙氏在对待殉葬制度上与张氏有差异,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孙氏在宫中的善缘。另据《皇明异典籍述》载:“正统四年六月,周宪王有敦薨,无子,乙酉,上贻书王弟祥符王朱有爵,令其自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各遣归其家。又,十日乙未,宪王府以王正室巩氏等死殉事闻,赐谥贞烈,赠夫人;施氏、欧氏、韩氏、陈氏、张氏、李氏俱赐谥贞顺,赠夫人,予祭及葬用一品礼。未及闻上命故也。当是时,帝甫十三,而有此书,其止殉张本哉。……呜呼,英庙之仁泽远且大矣。” 此段载所说“止殉张本”事发生在正统四年,当时小皇帝朱祁镇名为十三,实际年龄十一周岁多点,或许还不甚明了殉葬是怎样一回事,应该可以推证大主意来自于与其同住乾清宫的母亲孙氏。其后,在天顺元年“夺门”成功不久已被废为郕王的景泰帝病亡,朱祁镇以怨报怨,不仅给了朱祁玉一个意为“罪过”“暴戾”的“戾”字为谥号,下令毁掉其原本营造的寿陵以亲王礼仪将其葬于西山,同时令其所有妃嫔殉葬,反映了朱祁镇在废除殉葬制度上有反复。在景泰帝后立的皇后杭氏已经亡故的情况下,朱祁镇甚至想连其先前废掉的生有两个女儿的皇后汪氏也想一起殉葬,但最终汪氏却被留了下来。关于汪氏这次死里逃生的原因,史书中有的说是因当时刚被朱祁镇委派入阁参预机务的吏部侍郎兼翰林学士李贤劝阻,有的说是朱祁镇的儿子以当时汪氏反对废掉其的太子地位而为之开脱,但根据《明史》对其后来一再以刚烈性格拒绝身为皇帝的朱祁镇向其追索宫中旧物的记载看,其依靠的应该是能真正让朱祁镇畏服的皇太后孙若薇地遏阻,才能免遭殉葬。据以上推证,对明朝废除殉葬制度,孙若薇就是主张且积极促动的领军人物的最大贡献者。若不是其的影响,真的很难说明英宗朱祁镇在去世前会特意在遗诏中明确要求废除妃嫔殉葬的祖制。孙若薇去世后的天顺八年正月(1464),朱祁镇在病榻之上,召见了他的儿子——同样饱经风波的朱见深,英宗说:“自高皇帝以来,但逢帝崩,总要后宫多人殉葬,我不忍心如此做,我死后不要殉葬,你要记住,今后也不能再有此样的事。”朱见深说:“我一定会照办。”从此后,明朝废除了残忍的人殉制度。

  三、孙氏“阴取宫人子为己子”的说法,明史失真,其理由如下:

  1、皇帝验证怎办。就算因早年入宫而培植诸多亲信党羽,就算其真的有遮天的本领,孙若薇假装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可瞒过其他所有人。但按一般亲密夫妻间不言而喻的房中私密推想,假如盼子心切的朱瞻基一天突然压抑不住要与之狎,硬逼贴于其肚皮聆听听胎音,她该怎应对?十月怀胎的时间足够漫长,她可推脱一次两次,但终

  不能完全推脱。否则,皇帝自然会引起怀疑,一旦非要验证,试想会是啥后果?

  2、怎过太后张氏和皇后胡氏俩个关口?孙若薇十月怀胎可装得天衣无缝,但一朝分娩能否装得过去?太后张氏和依然身居皇后地位的胡氏,应该可以作为女性长者和尊者,以特殊关怀的姿态亲临分娩现场,举国上下皆盼望的皇长子诞生的特大喜讯。故此,宫中其他人哪位敢于阻拦,又有何理由进行地阻拦?在此环节上,宣宗皇帝本人也很难找出合适进行阻拦的理由。此会有违常理。她即便能阻止皇后胡氏,也难阻太后张氏以婆母身份到场地关照。故此,孙若薇岂能瞒天过海、偷梁换柱?

  3、如何保密?孙氏若真的要在十月怀胎上瞒天过海,对那个所谓真的怀孕的宫女的掩藏和处置,实施起来得需要多少人帮衬?人多了就难以切实保住秘密,除非将所有知情者都杀了灭口。人们可以设问,一则孙氏有能力一下杀那么多人吗?二则知情者应都是孙的亲信。孙若把她们都杀了,谁还敢再与孙贴近,孙若薇怎样继续在宫中立足?

  4、成功率百分五十。性别甄别在当时不可能太准确;孙也不知道生男生女,要求是取决于男性。被盗的宫女若生下个女儿,孙要冒百分之五十成功率的风险,是否有点太大?

  5、孙生育能力应属正常。孙氏当时的年龄不过二十七八岁,不仅生育过一位女儿,且依然无庸质疑地受到皇帝宠爱。史记无载明:孙若薇生女后,丧失生育能力;除非确信自己丧失生育能力,才会“阴取宫人子为己子”。否则,孙若薇将来一旦再生育出“龙子”,置自己亲生儿子于何地位?

  6、冒灭门之灾。在当时宫中上下翘首期盼皇帝子嗣的大环境下,孙氏不会不忖度“阴取宫人子为己子”的难度,也不会不考虑失败的后果。孙若薇要经近三百个日日夜夜,一旦露马脚,岂只是前功尽弃和“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的问题?孙也绝对十分地清楚,将犯下使整个皇家蒙羞的欺君大罪,在明朝极为严酷的封建王法之下,可预见的后果决不仅仅是名分的问题,且注定要累及整个家族遭受灭门之灾…… 孙若薇作为一位女人,敢做如此地“豪赌”?

  四、笔者说:明史失真,理据是明代名臣:杨士奇、杨荣、杨溥有三疑。一疑“三杨”不顾事实,歪曲前人形象。《明太宗实录》卷九下乙丑条中有这样的一条记载:“上至金川门……时有执方孝孺来献者,上指宫中烟焰谓孝孺曰‘此皆汝辈所为,汝罪何逃?’孝孺叩头祈哀……”方孝孺是“三杨画像靖难”中的名臣,因不与新皇帝(即永乐皇帝)合作,被灭了“十族”,创造了灭族的“历史之最”。这是史实,但实录中却说他“叩头祈哀”,而身为编修《太宗实录》总裁官的“三杨”对此却置若罔闻。《明太宗实录》载有:‘孝儒叩头祈哀’违实的记录,明史载孙若薇的“阴取宫人子为己子”, 就敢说不是人为故意失真?

  五、本篇是网络长篇小说,大部分素材是取材于网络,难免有争议之处或是不恰当的典故等,敬请广大读者给谅解及批评指正,笔者也愿意并感谢读者们的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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