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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4)

金屋 李佩甫 1872 2024-11-16 17:54

  来来因为无力犯罪而成了一个性变态者,在精神和肉体上都彻底垮了,成了一个地道的废物。麦玲子这个弱女子经受着罪恶与幸福的诱惑。她知道,只要她最终无力犯罪,她就没有可能得到世上的幸福。她点了自家的麦秸垛,这一纵火行为终于向她自己证明她是有能力有勇气去犯罪的,还是敢于犯罪的。她以犯罪行为"拯救"了自己的毁灭。她的失踪因此不可能是自杀,而是投身于大千世界中去寻找她的"幸福"了。

  只要人的罪孽并不只局限于某一些个别的不道德行为,而是与人类生存的性质深切相关,那么罪的意识就包容着一切了。而这个种族最为缺乏的不是罪恶而是对于罪的意识。罪不是恶人的特殊的不义行为,而是人在本质上所秉有的"原罪"。人都是有罪的。

  在小说中作为传统美德之化身的瘸爷竟出人意料地是一个被阉割的人,由于年轻时糟踏女人而遭此奇耻。传统的美德一直带着这个深重的罪恶的阴影。在作家看来,孩子是完全无辜的么?不,一群孩子在看到别的孩子掉进河水要淹死的时候,只有这个孩子的小姐姐伸手去救他而一同淹没了,就在这个时候,这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还能从容不迫地一个一个捡起自己的豆芽并在水里慢慢地洗干净,然后才想起去告诉"她"的妈妈。碰上别的人都不提此事,单要告诉"她"妈妈。这未免太极端太残酷了。这究竟是天真无邪呢还是自利的"原罪"呢?然而善恶意识与罪的意识的区别就在这里。

  善恶的判断来自于公众。而罪的意识则来自于神性存在的审判。善恶的判断并不奠定法的根基,只有罪的意识才与法本质相关。人如果没有罪的意识,既没有某种高于生存理由的神性存在的审判,那么法律就不仅不能惩罚他,也更不能拯救他。在"金屋"中,公安局一再地出现,然而不论是林娃兄弟还是杨如意,还是纵火的麦玲子,在法律的面前,他们都不能在心中承认自己有"罪"。罪是普遍的以至于它己成为一种通行的准则了。杨如意无非是用金钱购买到了权力与女人,这两厢情愿的正当交易有何罪呢?

  而林娃兄弟向这么一个人敲诈一点钱为了盖上房子娶上媳妇又有多大罪呢?而麦玲子纵火无非是为了确认自己还有勇气去寻找幸福生活,因此,在尘世的法律面前,他们在内心上不会悔罪,更不会赎罪。法律的惩罚只不过是给他们一点皮肉之苦而已。什么能触及到他们的灵魂并因而救赎他们呢?

  唯有瘸爷这个人物在思谋着那个神秘的灾星般的符号,思虑着接踵而来的种种灾难与不幸时,想到了自己的罪孽,想到了神意的惩罚与赎罪。在他所犯下的罪孽的污秽中,赎罪感作为一种深深的警戒潜藏在他身上。他要告别罪孽的黑夜了。瘸爷在搓着一根上吊用的麻绳,他对他的知心伴侣、一条老狗说,"人都是有罪的","去赎罪吧"。这位老人发出了那种呻吟与叹息。惩罚从这里才开始,拯救从这里才降临,灵魂从这里才升起来。

  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的大地是无罪的,人只是在无尽的恶迹中玷污了这大地。而大地仍旧开放出鲜花。人诅咒这大地,挣脱这大地,把自身的存在从这大地上连根拔起,还要涤净身上的土气,却唯独不洗净自身的罪恶。人遗忘了大地的荣耀,而疯狂地营造巴别之塔,"为要传扬我们的名"。但我们周围的一切却在显示大地的荣耀,禾苗、树木、草丛,只有我们,只有人活在耻辱里,活在罪孽中,却完全没有注意到大地的美、荣耀和神圣。

  如果要为李佩甫的小说世界找到一个精神象征的话,那么这个形象就是大地。这是无异于《红蚂蚱,绿蚂蚱》中的童稚天真的那个土地,是孩子们为之号啕为之雀跃深深地热爱的那个大地。这是一切,是整个大自然,是人们,是飞禽,是庄稼,是"奶奶的瞎话",是上帝从另外的世界取来种子,撒在这块大地上而培植起来的不知有善恶的孩子们的乐园,是一个永恒欣悦的王国,这是《李氏家族》繁衍生息、生生不息的那个大地,是埋葬着先祖,弥漫着生灵气息神之氛围的大地,是浸润着热血热汗热泪的那个大地。这是眼前的现实世界,同时也是尘世间达到真正自由境界的感情生活流逝于其中的那个永恒的世界。这是爱与恨、自由与奴役、德行与罪孽的战场。这个战场就是人心,就是大地,在那里,恨与宿命之坚冰被无限回春的大地所化解了。这是永恒的死亡与复活的大地。这也就是作为《金屋》之根基的大地。是的,这大地正是构成人类存在的一种永恒的根基。这里发展着一切的生命形态,也不能不发展着一种最高的生命形态,人的灵魂。尽管这灵魂被恨与肉yu淹没了,尽管这灵魂被罪恶之火灼伤了,然而只要大地仍旧默默地保藏着生机,保藏着无限回春的能力,一种最高的生命形态必定会生长出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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