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让去,齐姿只有去了。
今天秦歌穿的相当人模狗样,西装革履的,自我感觉帅炸天。
萧山作为他的贴身保镖,也穿的相当正经,那感觉就跟要去拍大片似的。
跟他们一比齐姿就相当随意了,一条七分牛仔裤,上面是一件长袖的T恤。她耳朵上塞着耳塞,正在听音乐。
秦歌过来一把揽住她的肩膀,“齐小姿,走,哥带你去长长见识去。”
齐姿:“……”
江晋安为了给孙子撑腰,一早就在公司等着他乖孙了。为了给他乖孙造势,江晋安让全公司的高层在公司大门外面列队欢迎。
秦歌素来是个喜欢高调的,他觉得他外公这么做给了他很足的面子。
下车后,秦歌专门叮嘱齐姿,“我等会儿可能顾及不到你,你跟萧山一起,别乱跑。”
齐姿含蓄的翻了个白眼。
“外公。”秦歌朝江晋安走去,江老爷子早就张开双臂迎接了。
“我的乖孙,哈哈哈,外公等你一会儿啦。”
老爷子开心的不得了,立刻向众人宣布:“这就是江氏的执行总裁,我的乖孙秦歌,大家以后要多多辅佐他,我江晋安不会忘记大家的。”
秦歌也笑着道:“以后就麻烦大家多多关照,在未来的日子里希望我们相处愉快。”
毕竟是秦家的少爷,说话还是很漂亮的,齐姿忍不住多看了秦歌两眼。
她发现,这个家伙遇到正事的时候倒也不那么吊儿郎当了。
公司的高层依次过来跟秦歌打招呼,江晋安在一旁亲自介绍。
不管这些人满不满意这个才十六岁的小总裁,反正大家表面上都没有表现出来,显得特别热络,也没有人敢把秦歌真的当做小孩子看。
秦歌猜测他外公肯定是提前跟这些人交代过了,反正江氏是家族企业,江氏由谁接手其他人没有多嘴的余地。
秦歌游刃有余的跟众人寒暄过后,江晋安把一个年纪大概二十六七的男人领到了秦歌面前。
“小五,这是魏崇文,你魏伯伯的儿子,以前应该见过,还记得吗?”
秦歌当然不记得,如果是美女他倒有可能记得。
嘴上却道:“有印象。”
这个魏崇文长得很不错,一看就是精英人士,他伸出手,笑着道:“那个时候五少还小,转眼五少都已经长大了。”
秦歌跟他握了握手,笑了笑没说话。
江晋安道:“小五,崇文以后就是你的助理了,你要上学,公司有什么事他会跟你汇报。”
秦歌就道:“以后就麻烦魏大哥了。”
魏崇文:“应该的。”
寒暄过后一行人就进了会议室,齐姿显得无聊就在江氏转悠,于是就听到很多人议论秦歌的。
倒也没说别的什么,就是说秦歌年纪小,没想到江董会把公司交给一个高中生云云。
不过大家都知道秦歌就是江晋安选的接班人,所以也没人敢在背后说三道四。
尤其秦歌又是秦家的少爷,他背后不仅有江晋安,还有秦三爷呢。
秦墨池知道秦歌今天要去江氏报道,昨天晚上向晚歌还问他要不要去给儿子撑场子,秦墨池一口否决了。
如果他去了,别人的视线肯定都在他秦三爷身上,谁还会把一个高中生当回事?
他没去,别人的注意力自然就在秦歌身上,也可以让别人看看他一个高中生的胆量。
秦歌这边想都没想过要他爸他哥给他撑场子,他以前在寰宇也混过的,家里有那么多公司,从小耳濡目染,他是半点都不虚。
上午开完会,江晋安就请秦歌和齐姿去吃好吃的,魏崇文作陪。
饭桌上江晋安问秦歌感觉怎么样,秦歌稍微想了一下就道:“也没什么难的,外公和小外公已经把大楼都修好了,我能做的就是如何让它锦上添花呗。外公你别担心,我觉得你的家业我大概败不了。”
听他这么说,江晋安和魏崇文都笑了起来。
秦歌又露出他吊儿郎当的一面,“反正还有我爸和我哥呢,我哥已经答应我了,他会教我并且会帮我盯着的,我要是实在不行,他那个变态一起管理两个公司也不是不可能。”
江晋安就瞪了秦歌一眼,“你好意思说,你哥年纪轻轻的,孩子也还没有,你做弟弟的不想着帮他分担,怎么能随时想着撂挑子呢?”
魏崇文就笑着道:“江董,五少这是开玩笑嗯。”
秦歌撇撇嘴,无赖的样子跟刚在在公司完全不一样。
江晋安知道这个孙子的尿性,简直拿他没有办法。
吃了午饭江晋安就回去了,目前公司是江晋安的亲信江枫江副总在负责。
这个江枫三十多岁,不苟言笑,秦歌经常在外公家见到他。
上班的日子是无聊切枯燥的,整个下午秦歌都是坐在办公室里听江枫和魏崇文给他作报告。
回家的路上秦歌一句话都不想说,齐姿瞅瞅他,“第一天就这个样子啦?”
话音刚落秦歌就扑过来一把抱住齐姿,嚎了一声:“简直惨无人道啊!”
齐姿问他:“现在是不是觉得上学还挺有意思的?”
秦歌的表情顿时更难看了,“齐小姿,你知道我哥干了什么吗?给了我一大摞工商管理之类的书籍,喊我看,我现在看见书眼睛就疼。”
齐姿拍拍他,安慰的一点诚意都没有:“慢慢来吧,反正你逃不掉。”
秦歌觉得简直生不如死。
齐姿在公司转悠了一天也觉得很无聊,于是秦歌提议让她明天还去她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我还要做作业呢。”
秦歌心里很不爽,勾着齐姿的脖子:“齐小姿,咱们这么铁,自然应该有难同当,不是吗?”
于是第二天,齐姿就带着作业去了公司。
江氏出现了一道奇景,一个高中生总裁带着一个初中生小妹妹来上班,这算什么?
齐姿才不管那么多,自己找了个地方做作业。
她速度快,做完作业就又开始玩游戏,反正总能找到事情做。
秦歌时不时一抬头就能看见她,然后不知怎地就想起了秦希杰的那句话——媳妇儿还是要自己养的才乖才听话。(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