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暗的灯光闪烁不出璀璨的光芒,压抑的心无法去激荡,就算可以激荡,也只是荡起属于伤痛的涟漪,殇坐在木质椅子上痛哭着,我这个旁观者都是感觉到他撕心裂肺的痛楚,那抱头失声痛哭的模样让我想到了失去初恋时的模样,失去汤姆妈妈时的模样,失去曼青时的模样,看着李清书离开时的模样......
殇的痛苦触动了我,我明白他也是一个感性的人,我不知道他详细的故事,只能凭着感觉给予他一些鼓励和安慰,其实我和殇很感同身受,身为男人,很明白男人的无奈。
“殇,我不知道你的故事,但我知道,既然爱就要去爱,不要像我没有能够去爱的人,也没有爱我的人,你的逃避只能让她痛苦,这不是爱,这是折磨,爱一个人,不是让她痛苦,而是宁愿自己痛苦也要让她幸福,这才是爱,殇,既然你取名殇,肯定是有原因的,但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让爱你的人,你爱的人痛苦,你要永远的守护在她的身边,守护到头发花白,守护到满脸的褶皱,守护到牙齿掉光,守护到躺入黑色棺材的一刻。”
我将杯中的饮品喝尽,发自肺腑融入自己情感的对殇说道,希望可以帮助到他,也可以帮助到我自己。
殇没有回答,只是狠狠的抽泣着,他的痛苦好像压抑了许久,适当的时候需要这样的释放,既然这样,我上去唱一首歌,希望可以让他明白,什么是爱,也让自己明白,到底算不算爱。
正好这时台上的歌手唱完了歌,台下的零零散散的人为之鼓着掌,我看了一眼依然坐在角落,趴在圆桌上发呆的李清书,苦涩一笑,径直走上了台,或许现在她没有看到我,但我上台之后,她必定会看到我,我希望她不要离开,希望她可以将我的歌听完,就当我是鬼面,安静的听我唱完......
上台后,我和歌手交流了一番,我便接过了立在舞台的话筒,告知了后面乐队我要唱唱的歌,樊凡的《守护》,然后转过身,看向了角落的李清书。
李清书看到了我,但我没有看到她脸上有丝毫的波澜,依然很冷漠很淡定的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我,像在看着一个从未见过的陌路人,这是最最直接的无视,也是最最让我心酸的无视,我的心一阵的抽离,我努力的放空自己,感受着已经弹奏起的伴奏,全身心的演唱这首代表爱的歌,送给殇,送给她,也送给我自己。
最后看了一眼淡然的李清书,我闭上了眼眸,给予自己一首歌的黑暗......
“曾经的你,心被绝望掏空。
纯真的面孔,还坚持带着笑容。
泪光闪烁,它流在我心中。
过了今夜,不再有噩梦。
我会守护在你身边,你会看到什么是永远。
彩虹挂在天边,别轻易放弃。
无私的爱,会给予你明天。
那双眼神有种肯定从容,
天真的笑对比着,蓝色的天空。
心在跳动,填满每一秒钟。
爱,能温暖,每一个寒冬......”
我不再克制自己,用力的唱出了心声,摇摆着身躯,双手紧握黑色的话筒支架,用低沉的声线唱着也吼着,这是我第一次站在舞台上用真实的身份在李清书面前唱歌,不用再遮掩,不用被缺乏空气流动的鬼面束缚,堂堂正正的唱着,真正释放我唱歌的神情,我不知道此时李清书的神情会是怎样?还是如常的淡定?还是有了波澜?
“我会守护在你身边,你会明白什么是永远。
风雨已经消失,我们的努力。
无数颗真心,创造着奇迹。
我守护在你身边,你会看到什么是永远......”
不断的唱着副歌,唱歌中的自己仿佛已经隔离了这个世界,短暂失明的自己,唱歌的同时我仿佛看到了被浓墨涂抹了天空,看到风不去吹的白云,仿佛看到天际下着心酸的眼泪,仿佛看到了枯干的树全都化成了灰,被狠心的风儿吹飞,但就在这样的世界中,我看了我自己,看着自己穿着满身的重甲,远远的看着她和他,默默的痛着也笑着。
伴奏早已经停息了,可是我还在唱着,一句“我会守护在你身边,你会明白什么是永远。”不断的唱着吼着。
这种可以作为一厢情愿的奢望不停息的飘荡在压抑灰暗的空间,直到我仿佛没有了力气的时候才是睁开眼睛,我睁开有些湿润的眼睛后,第一眼便是看向了角落,却是发现角落的圆桌已然变为了空荡荡,没有了她的人影,只留下了没有摆放整齐的椅子,我呆滞了片刻,立即看向了门口,同样没有发现她的身影,我没有多余的考虑,迅速跑了舞台,和谁也没有交流,便是跑出了渐渐拥挤起来的酒吧。
跑的过程中,我在想李清书应该是不愿看到我,更不愿看到我的唱歌,她想要看到的是鬼面,而我则是破坏鬼面的东西,此时此刻我害怕看不到她,害怕失去她,担心她一个人走在雨中......
我冲出酒吧,焦急的看着各个方向,此时还在下着雨,虽然不算大,但也不小,片刻后我发现了李清书孤零零的身影,漆黑的路面没有了满地的枯叶,尽是密集下落的雨滴,凡是李清书走过的地方都会闪烁暗淡的光,美丽的身影只能成为云烟。
看到了李清书,我便心安了,或许只有看到她才会心安,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心向他靠拢,已然不管了以后,想起她会痛,但见到她痛就会减弱。
她撑着伞,缓慢的散着步,我则是远远跟在后面,已然成为了落汤鸡,为了不让她发现,我距离她将近有几十米的距离,而且已经做好了随时闪避的动作,从前的我们可以肩并肩散步,而现在已然是物是人非,一个面具的间隔,却是完全不同的俩个位面,现在只能她走在前面,我跟着她走过的步伐,像个跟踪狂一样跟着她。
跟着她,我才发现,她一个人走起路来像个小孩,只走一块有着纹路沾满了水渍的地面,穿着摇摆的长裙太过太过美丽,她仿佛很欢乐,长裙也跟着她欢乐,只是我觉得她有些瑟瑟发抖。
我们就这样一直一直走着,这期间许多与她相遇的男人跟她打着招呼,我数次想要冲上去替她解决这些苍蝇,但她的冷漠,她的武力足以可以震慑所有人,根本不需要我。
她走走停停,一会儿望着路边的站牌发着呆,一会儿望着穿梭不止的车辆,一会儿抬头望着天际风吹不走的乌云,走在冷风中,走在夜雨中,我跟随着她,即使被雨淋湿了身躯,也是愿意这样跟随着她,偷偷的看着她。
很简单,因为我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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