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躲过一击,可羽尾骑也漏出来满头的发鬓和光秃秃的头顶,这突然的变化使得马全瞬间脱离危险,胯下坐骑当即疯了一般狂奔冲去,眨眼间将羽尾骑甩出百十步,随即,他便看到了余五那些人。
接应下马全,远远的望到那些骑着高头大马的家伙,余五急声道:“快,带着马全立刻离开这,返回北镇堡!”
马全还想说什么,却被余五沉声压下:“我的马大公子,现在不是说话的功夫,要是被那些杂碎咬住,咱们都得玩完!”
远处,扯缰立身的羽尾骑愤恨的看着逃入林子的甲士,若非刚才那两只短枪阻扰,他绝对有把握将那个家伙斩马下,背后,跟上来的‘夏兵’急言道:“首领,快走吧,咱们的散骑看到一队边军从西面过来了!”
闻言羽尾骑咒骂一句,捡起铁盔罩住自己的草原人发式,让一众人直奔北面而去。
当军屯堡的火焰稍微降下一些后,西面一阵烟尘飞起,让后就看到一队百余人的边军轻骑来到这里。
看着燃烧滚滚黑烟的军屯堡,领头汉子脸色铁青,目瞪如牛,似乎有无尽的愤怒压在心底,从入春起,隶属辽源军的北地所已经有十几处的军屯堡被人袭击洗劫一空,他们狼字营奉命搜查,几乎把这片地给翻了底朝天,也没有找到那些蛮人散骑的踪迹,这让狼字营的将士们狂躁不已,却又无法发泄,以至于都伯以上的不少低级军官都挨了军棍。
一轻骑在军屯堡前探查饶了一圈,除了干裂噎喉咙的枯焦味,还有浓浓的血腥,这一切都表明堡中已经不会有活人了,他勒马转身,冲领头的汉子道:“张头,怎么办?”
领头汉子是狼字营斥候队的都伯张重,他眉锁如川,听着部下的话,他没有任何应答,可他紧握缰绳几乎张裂青筋的漆白已经凸显出内心的一切,末了张重咬牙切齿道:“找…就是掘地三尺…也要给我找出来,我就不相信,这群狗杂种们能够躲到天上去!”
北安所东面的三道河湾,林秀正衣衫褴褛的蹲在河边歇息,离开脱雅以后,他纵马狂奔三天三夜,几乎把自己和胯下清棕驹给累的脱力,又绕过边塞哨所,从东南面的河中架木浮游,才终于踏上夏境的土地。
当微凉的河水浸入肺腑,林秀心中生出一股酸意,让他很想哭泣,仔细想来,五个月前,他还是意气风发的黎城书院国子学士,不过是书院结业停学,他回乡歇息,受乡人敬仰,怎知发生了余氏逼迫灵儿另结婚约一事后,他的命运就像被人拦腰截断,瞬间掉入低谷,紧接着,便是追着执拗一心为自己实现官家路途梦想的老爹北上冒险贩货,却也在弯刀血洗下化作泡影。
看着河水中倒映出的影子,林秀不敢相信水中那个蓬头垢面、疲惫焦躁、血迹结痕面颊堪比蛮人的家伙就是自己。
“噗通”一声,湖面泛起一圈涟漪,那是翻水的河鱼,也是这一声清脆的水音让林秀缓回心绪,他手捧河水泼洒在面颊,让那股子冷清气息冲入自己的心底,冷静下来后,远处的天际炸出一声霹雳,抬头看去,本来还晴朗的天际竟然不知从哪飘来一股子阴云,那云层低的几乎伸手就能够着。
眼看就要下雨,而此地距临水还有小二百里,他不能在这淋雨费时,万一感染了风寒,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除了病死被狼叼走,基本上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随着雷鸣霹雳越来越近,林秀翻身上马,顺着三道河湾的泥道向北安所的大道走去。只是林秀赶路不过半刻,瓢泼的大雨就从天而降,不得已之下,林秀只能在附近的林中避雨,将马拴好,自己则用蒲叶当雨披遮挡一下秋雨,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这初秋的第一场雨虽然还带着夏季的燥热,可是其中的冷意已经慢慢扩散开来。
不觉中,林秀打起了喷嚏,那是寒息侵体的征兆,且他肩头的刀伤又隐隐作痛起来。不过随着一阵声音从林子里面传来,林秀旋即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是雨幕蒙蒙,雷声连连,那声音听的并不真切。
“莫不是有商队在此停歇?”
想到这一点,林秀心中一暖,若真是商队,他便可以讨口饼吃,若商队主人心再善些,甚至讨来二两金疮药治治肩头的伤势也未尝不可。
当下林秀牵绳上马,朝林子里走去,大约走了半刻,林秀看到远处的树林里果然有车驾人影,远远地还能闻到酒的味道,就这瞬间的一息,便让数月未尝烈酒的林秀食指大动。
在林中的一片空地上,十几辆装满货物抱着厚厚防雨牛皮毡子的马车和数不清的青棕马拴在一起,那些身着明光铠的‘夏兵’正三三两两在树下避雨。
在一处柳叶松下,几个甲士坐在车驾辕子上,一人面糙如熊,正抱着肉块大口吞吃,仔细一看,他蓬乱的发鬓与身上的甲胄实在不搭。旁边,长着一双鹰眼,年约四旬、脑壳两边竖着两根三叉发鬓鞭子的家伙沉声道:“突卜台这个混账,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搞什么?”
闻此,啃着肉块的汉子摸了把嘴道:“达里忽埃斤主人,不用担心,突卜台就像草原上的黑狐,奸诈的狠,不会被那些愚蠢的夏兵崽子发现!”
“莫巴德,有废话啃肉的功夫,就立刻派人去找突卜台!”
被达里忽埃斤一语呵斥,啃肉汉子莫巴德不敢有任何异议,当即将肥香的肉块放进自己的衣囊中,让后转身冒雨向外走去。
只是并不能让达里忽心安,他是南部草原突利部的埃斤,当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是黄金家族的奴仆,是那金色雄狮旗帜的守卫者。
初春,黄金家族主儿乞部的信使找到他,作为南部草原的一个小部落,能够被黄金家族看在眼里,那绝对是苏门达圣的偏爱,是达里忽数代修来的福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