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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倒也,倒也!

骁雄 神龙摆尾巴 2839 2024-11-16 18:38

  清平镇是太恒山中一座平常的小镇,在太恒山中,这样的小镇有不少,所有的小镇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穷。

  因为穷,北边的契丹人不愿意跋山涉水来这里打谷草;也因为穷,中原的朝廷派来的县令总是哭丧着脸。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另外一个原因,这里的山民太凶悍,为了一文钱,他们可以跟任何人动刀子。在这种环境下,无论是抢劫还是收税都变成一件很头疼得事,所以,这里知县衙门除了围墙完整一些,里面房屋的破落程度并不亚于围墙外的破房。在这里,官府只是摆设。

  清平镇上有句话:“天大地大拳头最大。”拳头就是道理,谁的拳头硬,谁便有道理。这也难怪,清平镇上不是逃犯,便是山匪,好人不会来这里,来这里的没有好人。

  李风云不是好人,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

  在清平镇,“好人”是句骂人的话,含义非常丰富:没用、孬种、白痴、软蛋、脑袋被驴踢了……具体什么意思,要由语境而定。

  所以,在清平镇,如果被人称为“好人”,千万别高兴,这意味着将会有很糟糕的事情会发生,清平镇外的山沟里,经常会看到被野狼啃得七零八落的残碎尸体,那就是做“好人”的下场。

  所以,李风云认为自个儿绝对绝对不是个好人,而此刻在他前面,却有一个自称是好人的人正牵着马不怀好意地直朝他走来。

  “干什么?”李风云恶狠狠道,摆出一副他认为最能唬得住人的架势,紧盯着来者。

  “小兄弟,”莫轻言也用他认为最和蔼的笑容说道,“莫紧张,我不是坏人。”

  李风云轻吁了口气,紧握柴刀的手松了松,既然不是坏人,那自然是好人,李风云很奇怪,在清平镇居然还有人自认为是好人的,活得不耐烦了么?不过这人的模样,长得实在让人有些不太放心,不笑还能看看,笑起来更加惨不忍睹,让人有一种想吐的感觉。

  “我是京城大理寺(注1)的捕快,这次专门来此地捉拿朝廷要犯!”莫轻言拔了拔胸脯,从怀中掏出一张告示,指着告示中的画像问道,“这个人你见过么?如果你能提供这人准确的消息,有五百文钱的赏钱,个个都是实打实的肉好,绝对不是那些劣质的小钱和铁钱!当然,要抓到才行!”

  “这么贵呀!”李风云心中一阵火热,五百枚肉好呀,在清平镇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他砍一天的柴火,也只能挣到二三十文铁钱,换成肉好,最多也只有四五枚,五百枚肉,够他干上四个月的。

  有了这笔钱,他就可以买一把精良的斧头,再不用腰间这把怎么磨都磨不锋利的破烂柴刀砍柴,有了好的斧头,以后就可以挣更多钱,就能娶上赵四家的二妞,那姑娘,身子壮,胸大屁股大,奶水足好生养。

  想到这里,李风云气息有些粗,但看看莫轻言,李风云心中的火熄灭了,这家伙,身子比豆芽菜强不了多少,还居然跑到清平镇来抓要犯,不知道清平镇就是个贼窝么?

  这家伙,能在清平镇活三天,就算老天爷不开眼了。

  李风云仔细看了看告示中的画像,这人他见过,左脸上有一条长长的刀疤,非常好认,十多天前他曾见过这家伙在陆家酒馆里喝酒,后来不知为何便被人砍成了七八截,尸体估计被扔到镇子外头的十里沟里喂了狼,这傻乎乎的小捕头能找得到他才怪。

  “真的有五百个肉好?”李风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该不是骗我吧?”

  “绝对不骗你!”莫轻言心中有些鄙夷,到底是山里的土包子,没见过钱。

  “我不信,”李风云摇摇头,“有五百个肉好,你还来找我问消息,自个赚不好吗?清平镇才这么点大。除非你先把那五百个肉好给我看。”

  莫轻言心中苦笑,清平镇虽小,也有上千户人家,他一个人查,查到什么时候,上面又有交代,不许他惊动地方的官府,万一被那贼人得知了消息,随便在山中哪个旮旯一藏,他到哪里去找?他也是见这小子傻乎乎,长得老实,似乎没多少心眼,才想他问话。

  “这个容易!”莫轻言笑了笑,正要去翻马背上的包裹。

  李风云吓了一大跳,急忙拦住他,低声说:“我信了,我知道这人在哪里,你跟我来!”在这里露了钱财,那钱财还会是他的吗?这家伙够傻,但他李风云可不傻。

  李风云带着莫轻言朝镇子外走去,莫轻言疑惑地问道:“难道张崇山不在这清平镇?”

  “那人叫张崇山么?我不知道,我只晓得三天前我还在十里沟见过一个跟那画像长得差不多的人,嘴巴里还镶着颗金牙,说起话来很凶,不知是不是他。”李风云答道。

  “就是他,就是他!”莫轻言大喜,这样的细节画像中可没有,这土鳖看来是真的见过张崇山,没想到这件差事这么容易便完成了,亏那些同僚还将清平镇说得跟地狱一般。张崇山的功夫不高,只是轻功十分了得,可不能让煮熟的鸭子飞了。

  莫轻言心中盘算着如何捉拿张崇山的细节,跟着李风云,牵着马儿,深一脚浅一脚走出了清平镇。

  也不知走了多久,清平镇早不见了踪影,脚下也根本无路可走,要么是乱石坡,要么便是不见天日的野林,走得十分辛苦。

  莫轻言有些焦急,问道:“还有多少路?”

  “快了,快了!”李风云搭着额头看了看四周,一屁股坐到一块青石上,说道,“累死我了,休息一下!”又从腰间摘下一个酒葫芦,“波”的一声,拔开葫芦塞,猛灌了一口,大声道:“好酒,好酒,真是好酒。”又将酒葫芦递给莫轻言,说道:“捕快大哥,你也来两口,天气怪热的。”

  “不了,”莫轻言摆摆手,说道,“我带了水!”

  李风云面色一沉:“你瞧不起我?嫌我的酒脏?在我们清平镇,别人敬酒你不喝,那就是挑衅,你想挑衅我?不管了,你的钱我不赚了。”

  “别,别呀,我喝还不成么?”莫轻言没想到这清平镇居然还有这样的怪规矩,万一李风云真撂了挑子,谁来带他去抓张崇山?又见李风云自己先喝了一大口,也不疑心有他,接过酒葫芦,捏着鼻子,喝了一小口。

  这一小口酒,莫轻言差点没吐出来,哪里是什么好酒,又酸又涩,又没多少酒味,明显掺了不少水。

  “这就对了,再喝一口,再喝一口。”李风云拍手笑道,“我们山里人有句话: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感情铁,喝出血。你若只喝那么一小口,便是看我不起,我也不好要你的钱,这岂不是要我白帮你的忙?”

  莫轻言无奈,只得闭着眼狠狠地灌了一大口。

  这酒虽然又酸又涩还掺过水,却劲头很足,两口酒下肚,莫轻言只觉得肚中如着了火般,难受得要紧,他内力不弱,平日里喝两三斤烈酒也没有这般过。

  “莫不是这酒中有毒?”莫轻言大惊,望向李风云。

  “倒也,倒也!”只见李风云笑嘻嘻地跳到一边,指着莫轻言念道。

  注1: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主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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