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因为《大唐时代周刊》,才使得我的观念更能以极短的时间深入人心,也同样在极短的时候使得政府得到了消息的回馈。赞成国庆节的奏折,贺表向雪片一般地飞向长安,不论是世家门阀、还中权门勋贵,没有一个人愿意放弃这种显示自己忠心的机会。
朝堂之上,同样也是一片赞诵之声,长安城的百姓们本就喜欢热闹,对于这个新兴发起的节日更是负有极大的期望。
对于全国上下,全民一心对这个新节日表达了赞许的态度,莫说是我,就连当初为了这犹豫了好久的李叔叔也始料未及,不过,对于我这一篇文章的论述及论点,李叔叔还是大加称赞:“好啊,好!国庆日,我大唐建国至今已有二十余年,可就是没有人想到这么个点子。只要我大唐存世,国庆节就必须存在。
对了,眼下我大唐的国旗国徽皆备,至于国歌嘛,贤婿以为该用何曲?”李叔叔扭过了头来问我。我问谁去,只好拿那那首在军事学院中已经传唱得熟溜的歌曲交给了李叔叔。“小婿以为,国歌者,首先,不能曲高和寡,最重要的就是让人唱起来既能从中感受到我大唐的强盛,又能有一种为自己是大唐国人而骄傲的自豪感,所以,小婿以为,这首最为合适。几乎人人都听几遍就会,天下若能人人传唱,人人都以大唐人为傲,这样的歌曲,才会被人永世铭记,流传千古。”
李叔叔拿起了歌谱一瞅:“呵呵呵,这不是贤婿你所谱的军歌吗?”
“军歌是这一首,因为这一首更为雄壮,更适合男人来唱颂。”我赶紧把另一张曲谱递了上去。
根据歌词和歌曲的节奏来看《男儿当自强》更适合那些兵痞用来激发他们热血中的狠劲,而《精忠报国》更适宜大唐上下集体传唱。
“好!不错,还是贤婿你说的在理,既如此,上次你搞的那个学院开学典礼就搞得很不错,所以,此次国庆节,朕就令你为主官,操持此事,一切事务,若有需要,尽管来找老夫便是,这一次,莫要让朕失望才是。呵呵呵……”李叔叔抚须长笑道。
“岳父大人放心,小婿一定不负岳父大人的重托。”我毕恭毕敬地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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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鸾妹,交给你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这个任务,非你莫属。”我拿着我改编的歌剧《花木兰》剧本郑重地交到了程鸾鸾的手中。
程鸾鸾正处于安胎阶段,禁止了耍大斧头,舞刀弄剑、把房成和勃那尔斤追杀在满院子乱窜等一系列高危险性运动的行为,只能从事吹吹笛子吹吹箫、拉拉二胡拉拉提琴,弹弹琵琶弹弹古筝等适合胎教的轻缓级别运动,对此,程鸾鸾很是有怨言,不过,为了我的后代,为了能让程叔叔那老流氓能早日报上外孙,程鸾鸾只能很不情愿地听从了我的建议,不过眼下,有一件比较适合程鸾鸾的脑力劳动,那就是歌舞剧。
程鸾鸾才翻了两下:“这不就是木兰辞吗?南朝陈僧智匠《古今乐录》中所载的,俊郎您这是要干吗?”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亲爱的,你先听我给你解释,我是这么想的。我们不仅仅要唱,还要表演,要有背景,更要有背景音乐,这些我都有曲子,但是如何综合,如何编排,还需要你大力相助,另外,绘制背景的任务我已经交给了绿蝶了……”
没错,歌舞剧,眼下李叔叔放手让我施展长华,我就得抓住这个机会,努力地显摆,争取把大唐打造成一个世界娱乐之都,歌剧,歌舞剧,话剧,嗯嗯,一下子可整不出这么多,但是光整出一出歌舞剧还是有效果的,最重要的是,花木兰从军既利于娱民,又利于宣传百姓从男人到女人都为国献身的爱国精神,这是一件多么值得鼓舞的大事。当然,后事的事军题材的电影、电视、各种各样的故事多如牛毛,只要能凭借《花木兰》打开市场,那么,我相信这一切会把大唐的娱乐事业推上一个新的高潮,至少李叔叔很喜好音乐,他就曾经亲自编排了音乐歌舞剧《秦王破阵乐》,而且对于音乐素材方面作出了大量的改良,这对于大唐文化娱乐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这东西,俊郎,莫非你是想把它编排成跟陛下的秦王破阵乐一般的乐曲?”程鸾鸾天生就对音乐感其极敏锐,只听我解释了一遍,立即就能举一反三,不过,她的目光还不够远,还不能突破现实的框架。
“不,不止,我们要做的是突破,做出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不光光是要有音乐和舞蹈,还要有情节,还要有歌唱,还要有,总之,要拥有一切娱乐的元素,这将会是一种崭新的剧种,我把它命名为音乐歌舞剧。”在我那极具诱惑力的鼓动下,程鸾鸾以十二万分的热情投入到了这一项工作当中,当然,是在我的指导之下,这点必须声明。
现在,拉小提琴的人已经渐渐地多了起来,长安有名的酒楼,偶尔也会看到一位演奏者站在高台上,对着皎洁的圆月奏晌了优美的旋律。梁祝等著名曲目被广泛地流传开来,我从来不会固步自封,要让新事物得到发展,就必须让它深入到百姓的生活当中,所以,小提琴的曲谱和使用方法被我有意识地泄露了出去。
至于制作小提琴的工匠们,被李漱从宫中招揽出来了一部份,新开了一家小提琴制作的专卖店,生意还不错,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大唐房氏小提琴以其优美的旋律与音质已经开始在长安和各大城市流传了开来,光是在皇宫里,就有不下二十把质地精良,做工考究的小提琴。
“这是小提琴、这是中提琴……”我向着李治很得意地介绍道。
边上的李慎拿手拍了拍那一张快有他高的提琴,很是肯定地道:“这该是大提琴吧?”
“果然聪明。”我欣慰地点了点头,这孩子,举一反三。李治翻了个白眼小声地嘀咕:“我说俊哥儿,谁会瞧不出来,这比小提琴大点的就叫中提琴,比中提琴大点的自然叫大提琴了。”
“懂了?那为啥当时你把这玩意叫扁葫芦?!”我恶狠狠地瞪了李治一眼,小家伙,别以为事情过去了就算完了。
李治干笑两声,小心地后退了一步:“当时您没说,我哪知道这是甚子东西,再说了,俊哥儿您告诉我这扁葫芦叫提琴之后,我可真没把它们叫做扁葫芦了。”
“……”我瞪着这小屁孩,很想揣他两大脚,看在他即将成为太子的份上,暂且放他一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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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懒得跟你计较,对了,我说的你们可记清楚了,一会,咱们三个可就是评判,都给我严肃一点,别嬉皮笑脸的。”
“可俊哥儿,你觉得这么干合适吗?您选角怎么这么麻烦,谁便指一个不就成了。”李治坐到了放在殿正中的榻位上,斜倚在桌案上道。
“放屁,我这是选演员,知道什么叫演员吗?第一,长的不能太女人,第二,长的不能对不起观众,第三,声音要清郎嘹亮,第四……你敢在我跟前打瞌睡或者装傻的话,信不信我让你爹抽你。”我咬着牙根拧着眉头道。
瞬间,李治李慎坐得笔直,精神抖擞,有如刚刚吸完了一公斤大烟。不像话!找啊找,宫里海选了一个来回,没一个我瞅得顺眼的,不像话,太不像话了,不是唱得不行,就是跳得不行,要不然就是长得太对不起观众。
我倒是有个极好的人选,可问题是她已经有了身孕,没错,就是我最亲爱的鸾妹。文武双全,说唱俱佳。不过更重要的是,她能完全领会我的意思,表达出真执的情感。不过,男主角不是我,所以,一票否决!
花了三天总从算李叔叔的乐官中挑选出了女主角,至于男主角,我决定了,让吃饱了没事干,自告奋勇跳出来显摆的李恪这位兄台来担当,反正在我的音乐歌舞剧《花木兰》里,男主角也就是个衣服架子,李恪这位帅哥正适合。李治也强烈要求参演,我给了他一个匪兵乙的角色?说错了,是匈奴兵乙的角色,一出场就送死的那种。除了他们两之外,其他纨绔也强烈要求出演,被我严辞加以拒绝,我希望排演出来的是正统剧目,而不是让人笑掉大牙的恶搞。要是半打青春版的程叔叔扮演匈奴兵上场,怕是舞台绝对会被折成零碎,男主角,也就是李恪也会被揍成一团肉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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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以下不算G:大家瞧,第二更到了,努力第三更当中,谢谢观赏,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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