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冥域霸气直接推出了体外,而当我的冥域霸气推出去的一瞬间,沈国杰身体上的光芒竟然突然熄灭了,只见沈国杰嗖地飞了出去,直接撞击在了对面的墙壁上,不省人事。
我一时之间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个沈国杰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说他身上的异兽纹还没有稳定,我走上前去,向拉起沈国杰,这个时候,只听一声巨大的轰鸣声,有爆炸,就从刑侦支队外面传来的,罗队长从地上爬起来:“快去看看!”
我们都跑到了刑侦支队外面,是一辆小轿车,平日里就停在刑侦支队的门外,可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了,竟然突然自己自燃爆炸了。
我看了一眼罗队长,他的表情凝固一下,我们俩赶紧再次跑回审讯室,而沈国杰的尸体已经不见了。沈国杰尸体的消失几乎是在我的意料之中的,当我看到那辆自燃的小轿车,我基本就猜到了,一定是有人想要转移沈国杰而来的声东击西,很显然沈国杰从被抓就已经做好了死的心,而他死的唯一目的应该就是获得异兽纹,之前拥有异兽纹的尸还婴已经被我们打败了,那么这个异兽纹又是从何而来,异兽纹只寄生在尸魃之上,这就有很大的风险,但往往风险和收获都是并存的。
尸魃本身不会死,因为尸魃本身就是死人,而有的死人被葬下的地方本身就是一块养尸之地,时间长了,不一定会生出怎样可怕的尸魃来,异兽纹若是附着在这样的尸魃之上,简直就是如虎添翼,只怕会威震一方。
我不明白,这个异兽纹为什么会选择沈国杰,沈国杰刚刚死,初死的人煞气确实会极强,尤其是那种以非常惨烈的方法而死的人,身上的阴煞往往要比拥有鬼阶的厉鬼的强上数倍。沈国杰确实可以利用自己的惨死,将自己的尸体冲煞,引起尸变,但是这种尸变都非常短暂。
就像大家经常会在电视上看见,尸检员在检查尸体的时候,尸体突然坐了起来,很多科学家把这个归结为生物电之类的,其实就是阴煞的突然爆发,但这爆发来的快,去的也快,也真的很像电流,一瞬间就消失了,这样的尸变往往不能称之为尸变。
很显然,刚才沈国杰就是利用这点阴煞来让自己起尸,可起尸之后,煞气散掉的太快,之后就完全是在消耗异兽纹的力量和自己尚未散尽的精血,但沈国杰若是利用精血,就会加倍散掉自己的阴煞,更何况他刚死,身上的阳气还没有散尽呢。
而如果只是单纯依靠异兽纹,异兽纹的牺牲岂不是太大,他完全可以选择一个比较好的尸魃,难道说这异兽纹本身就和沈国杰之间有什么纠葛,在就是,什么人会把沈国杰救走。
我看了一眼审讯室,审讯室的墙壁已经被沈国杰砸的倒下了七七八八,但审讯室的四面都不是通往外面的,一面墙通到走廊,另外两面是连接着另外两个审讯室,还有一面墙的另一边是拘留室,那么突然跑出来将沈国杰带走的又会是谁?
“审讯室应该有监控录像。”我和罗队长说。
罗队长阴沉地点点头:“我们已经派人去查了,不过这些监控录像都被破坏了,都没有任何影像留下来。”
看来这本来就是做好准备的,如果我没猜错,沈国杰一直是真正的幽冥王的替身,不管这个真正的幽冥王到底是谁,他都很聪明,他从来不让自己显现在众人的面前,而让沈国杰来分散我们的注意力,而真正的幽冥王可能是任何人,甚至也可能是孙凯、高猛、齐佩雅、阿塔莎,当然,这么说有些夸张了,但确实,我们从来没见过幽冥王的庐山真面目,我不禁怀疑,他有可能就是我们认识的人,如果本来就是从异界来到这里的陌生人的话,是没有必要掩盖自己真实的身份的。
他为什么会选择沈国杰?难道是胡彬的注意?我和沈国杰本身就有恩怨,而我看见沈国杰是幽冥王之后,除了震惊还是震惊,几乎没有去想沈国杰这个幽冥王的身份到底是真是假。
可能确实是小时候警匪片看多了,总觉得世间充满了这种机缘巧合,现在看来,我们都是被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给蒙蔽了。我不禁连连叹气,我们太疏忽了,竟然被这种雕虫小技给蒙骗过去了。
很显然,沈国杰就来这里送死的,而他也只有死了之后才能拥有异兽纹,如果拥有异兽纹的沈国杰能直接在审讯室杀了我,那是最好,即便没有完成也无所谓,因为将来,沈国杰必定是个大麻烦。
罗队长见我愁容满面,不禁拍了拍我的肩膀:“好了,也别想那么多了,事已至此了,我先送你们几个回镖局。”
回了镖局,我们就开始讨论今天发生的事情,我和沈国杰在审讯室的时候,他们都通过审讯室的监控探头看到了里面的情况。
“你们说真正的幽冥王会是谁?”我直接刨出了这个问题,我想看看大家的态度,因为我真不想身边有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会把我们大家炸个粉身碎骨。
齐佩雅说:“我不知道,但我有一种预感,这个人我们肯定认识。”
孙凯点点头:“你们还记得我们在郇城的时候,曾经几次遇到幽冥王,他都是穿着一身斗篷,带着兜帽,几乎没怎么露出过正脸,当时我还以为是沈国杰这臭小子喜欢耍酷,这身行头比较贵,不喜欢脱下来呢,现在想想,真正的幽冥王一定就混迹在里面,只是我们都被沈国杰蒙蔽了,没有注意到而已。”
我同意孙凯的说法,幽冥王那一身夸张加奇葩,有点COSPLAY范的装扮确实秀逗,而我一直认为这是沈国杰秀逗的脑袋出来博人眼球的做法,没想到竟然是障眼法,而我们竟然蠢到自始至终没有过一丝丝的怀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