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证人
桑思锐缓缓地瘫坐在门前,他将身子尽可能的绻起来,双手死死地抱着双臂,盯着天花板吊顶上一处被掩饰得个很好的接缝,乍一看去还以为是漏水留下的痕迹。可是只有桑思锐自己清楚,那是他刚刚搬进这里时,就小心翼翼弄出来的一个安全角落。
父亲留下的那把枪曾经就藏在那里。他几乎每换一处出租屋,都会在吊顶上选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这16年来相安无事,他有惊无险得将枪保存了下来。
但具体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也许是因为父亲真心钟爱这把枪,而他只是想弥补自己曾经的过失;又或者潜意识里他跟母亲是一种性格的人,母亲一直靠着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幻想着父亲只是外出工作,等哪一天他忙完了就会回家来,而他幻想着,父亲从来不会离开自己的枪太久,他早晚会回来拿的,留着这把枪,就是留住了父亲回家的希望。
现实如此残酷,他们已经生计艰难,几乎到了衣食无着的地步,桑思锐每天疲于应付母亲越来越严重的病情,哪怕外出摆摊,也得提心吊胆,想着母亲是不是饿了冷了,会不会一个想不开就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情。他的心不在焉直接导致收入的严重下降,没有哪个顾客喜欢一个,拿货时驴唇不对马嘴、丢三落四、经常算错帐、神情恍惚的小贩摊主,桑思锐卖的东西又不是什么不可替代的稀缺品,有钱还怕花不出去?
他的小摊越来越惨淡,已经几乎到了维持不下去的地步,可是母亲保持最后一丝清醒所需要的药物,却越来越昂贵,两者之间几乎形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桑思锐会本能地担心母亲的病情恶化,他没有办法好好挣钱,挣不到钱就意味着没有钱给母亲买药,吃不到药母亲的病情依然再不断恶化,这是一个死循环。
桑思锐现在无比庆幸,自己在父亲死的前一天晚上,怯懦得什么都没有告诉母亲,让母亲带着她对父亲最美好的记忆,将那个她爱了一辈子并且会一直爱下去,早已经爱入骨髓的男人,深深刻在心里。
从这一点上来说,也许父亲死得正是时候,不然真相被揭开后是如此的肮脏不堪、如此的让人绝望,一旦被赤裸裸地揭开,母亲人老珠黄又常年没有工作,早已失去了谋生的技能,她要么跟出轨劈腿背叛他们之间感情的丈夫一刀两断,可是这种绝决会因为没有经济来源,无力抚养儿子而失去监护权和抚养权,在这个遍地找工作,都要求三十五周岁以下的大环境里,母亲又该何去何从呢?像电视里演的那么美好的,下岗女工重新就业的励志故事,毕竟代表的只是极少数,幸运的,勇敢的,努力的人,而母亲,她只是一个胆小的,爱操心爱唠叨的普通小市民,她的肩膀不够坚强,她的内心不够勇敢,让一颗长期依赖别人的菟丝花,突然间直立起来,是违背自然规律的。
所以如果当年父亲没死,母亲选择了离婚,她现在也许正在做着别人不愿意干的,工资极其低下的艰苦工作,只为努力生存下去,她没有任何的幸福快乐可言,人生对她来说也许早已经到了头。
如果当年她选择忍下去,不离婚,对这样一个深爱着丈夫的女人来说,丈夫的背叛出轨,是对她最绝望的打击,她被无情地剥夺了生活中几乎可以算是唯一的依靠,就会像鲜花离开土壤一样,慢慢的、慢慢地枯萎下去,最终死去,哪怕她的肉体仍然活着,但她的灵魂肯定已经死了。现在这个样,对她来说才是最好的结局,她对外界的一切感应无知无觉,每天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的伤心她的难过她的欢乐她的开怀都是因为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在他死之前一个晚上,给了他的妻子一个最美好最温馨的夜晚,终于让她铭记一生,让她拥有生活下去的勇气,可以一直这么疯下去。如果可以,他希望成为母亲那样的人,可以暂时忘记父亲已经死亡的事实,一遍又一遍地幻想着,他还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父亲还是那个光辉正义的刑警队长。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无知也是一种幸福,他但愿母亲能一直这么幸福下去,直到她生命的终点。
不知不觉他早已泪流满面,以前父亲总是教育他,男子汉大丈夫,是宁愿流血也绝不流泪的,所以桑思锐小的时候极少会哭,他不想让父亲以为他的懦弱的。
但是他长大之后,这么多年带着母亲艰难求存,每每要伪装坚强,只有在夜深人静时,他才能暴露自己的软弱,可以热泪盈眶,为了可怜的母亲,为了看不到出路的自己,也为那个容颜在一****的时光中渐渐模糊下去的父亲。
他至今搞不明白,当一个月前他初回这座城市的时候,那个声称是他同父异母弟弟上门时,他为什么没能将对方直接打出去,反倒仔细辨认着,分析着,试图从对方已经成熟刚毅的脸庞上,找出当年在商店中惊鸿一瞥时,看到的那个骄纵小男孩的影子。
对方掏出一张一家三口的合影照片,照片中的男人,气宇轩昂,高大挺拔,正是他小时候引以为傲当成偶像崇拜的父亲,而照片中笑得一脸甜蜜的少妇,正是那天他只见过一面却永远留在了记忆深处的那个女人,那个夺走了他父亲,差点拆散他们这个家的坏女人。
“给我一个不揍你的理由。”对方应该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却带着一脸与年纪并不相符的沧桑感,桑思锐从对方身上,找不出与父亲哪怕有一点相似的地方。
对方毫不客气地在客厅坐下,看了一眼怒气冲冲的桑思锐,低声问道:“愿意听听我的故事吗?等你听完了再决定要不要把我打出去。”
“我叫卢思奇,是的,你没有听错,我姓卢不姓桑。”他微微一笑,似乎很高兴看到桑思锐吃惊的模样:“你的父亲从来没有希望过我冠上他的姓,母亲同样不希望,所以我理所当然地跟着母亲姓卢。在六岁之前,我的人生是那么的阳光,那么的幸福,然后一切突然天翻地覆。”
“你是说,因为父......他的死吗?”
“是,也不是。对于你来说,那一天,你失去了你的父亲,而我失去的,是整个世界。”
十六年前,桑念远死亡当天。
卢思奇一贯是个精力旺盛的孩子,哪怕昨天晚上因为久等父亲不归而睡得很迟,今天早上不到六点他依然醒过来了。只要这小混蛋一醒,他的妈妈卢嘉嘉也别想再多睡一会儿。
带被儿子磨了许久,吵得头疼的卢嘉嘉便极其为难地打了电话给桑念远。那个年代的移动电话可是稀罕物,并不像现在这般小巧玲珑,即使蠢笨如牛,也被很多人趋之若鹜。卢嘉嘉这一支便是桑念远买给她的,平时他们两个之间,主要联系就靠移动电话。
她知道昨天桑念远没有来,肯定是回了家。他们在商场看到的那个小男孩,卢思奇年纪小不明白,可是卢嘉嘉是个聪明人,一下子就猜到了那个男孩的身份,桑念远的正牌儿子。所以桑思远跟着他儿子一前一后地回了家,卢嘉嘉就干脆利落也带着儿子回家洗洗睡觉,她知道今天晚上桑念远无论如何也不会过来。
后院起火,安抚不好可是星星之火会燎原的。对于这种生在婚姻坟墓中,活得完全没有自我的女性,卢嘉嘉嗤之以鼻。所谓甲之蜜糖,彼之砒霜,这么粗浅的道理有几个人能明白,她从来没有想过要结婚,找个情人疼爱有个孩子傍身,这样的生活要多逍遥有多逍遥,哪天两个人过不到一起去,就拆伙分家,连离婚的麻烦都省了,多自由,她才不会笨到一头扎进去,俯身甘为孺子牛呢。
但愿桑念远这么聪明的人物,他的妻子也别是不通情理的大傻冒。卢嘉嘉虽然不怕被对方闹上门来,可是到时候搬家什么的都是一件麻烦事,邻里关系要重新处,孩子的学校要重新换,朋友也要重新交,牺牲太大,实在不值得。
卢佳佳原本也不想在今天早上这么一个敏感的时期给桑念远打电话的,万一让对方的老婆认为自己是刻意上去挑衅,找茬拆散他们夫妻的,她岂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但是卢思琪那个时候完全被桑念远给惯坏了,在他六年幸福完美的人生中,从来不知道拒绝是何物,母亲拒绝的回答让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所以最终他撒泼打滚地作了一个小时后,达成心愿,母亲的电话终于打出去了。
好在桑家一直风平浪静,桑念远昨天晚上用了十成十的功夫哄好了老婆,也安抚了儿子,暂时将事态平息下去,哪怕他知道,儿子早早晚晚会再提出告诉母亲的话题,但是现在他很有些鸵鸟的心态拖一天算一天,等哪天实在拖不下去了再说。
所以,当电话那头传来小儿子哭嚎着责问他为什么不来陪他的声音时,桑念远在家一会坐不住了,匆匆忙忙地出了门,直奔善解人意的红粉知己和娇憨可爱的小儿子家,压根就忘了他昨天曾经将枪放在枕头底下的事情。
他以为是他粗心大意,枪被落在了车上。车上没找着后,他就以为落在了卢嘉嘉的家里。
当他驱车赶往卢嘉嘉家的时候,一直监视他一举一动的人早已经通知了人手埋伏在预定地点。
桑念远在外面包了个女人,这种事有心人早就看出来了。卢嘉嘉的住处并不是什么机密,当桑念远开车从自己的家中出发,没有直接去公安局,二是走了反向的道路,他们就知道桑念远的最终目的地是去卢嘉嘉的家。一张扑杀他的大网就这样遮天蔽日地张开,安静得仿佛不存在,如躲在灌木丛后的猎豹,一动不动地盯着它的猎物缓缓走入包围圈,然后发起致命袭击。
桑念远在卢嘉嘉家门外的胡同里被截住,这是他们预定好伏击桑念远的地点之一。够偏僻,人不多,场面好控制,发生意外被桑念远逃脱的可能性小。也许那天老天爷都在帮他们吧,桑念远连枪都没带,他一路狼狈地被追赶,慌不择路地跑进他的死地——那间早已停产的工厂。
路上不断放枪的,一直都是冯卫健带来的人,他们边走边开枪,做出一副激战的样子。不得不说他们想得很周到,做事很严谨,成功欺骗了所有人,以冷酷残忍的方式,杀害了桑念远。
那是L市老一辈人铭记的一天。因为压在他们头顶上一座金光灿灿的大山被搬掉了,他们翻身得到解放。当所有人都在为桑念远的死弹冠相庆、拍手称赞的时候,又有谁在意,那两个在交火中被无辜牵连的平民百姓呢?
“你不是说他没带枪吗?激战什么的,都是警方伪造出来的,又怎么会不小心射伤了人呢?还死了两个这么多,他们不怕,最后事情闹得太大无法收场,把自己也搭进去吗?”
“他们怕,他们当然怕。但他们更怕留下目击证人。看到他们伪造现场,屠杀无辜的目击证人!”
“可是,如果两个目击证人都死了,这一切你又是怎么知道的?”桑思锐的脸上就差明晃晃地写着不信两个字了,毫不留情地寻找着卢思奇话中的漏洞。
“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还有第三个目击证人的存在!”卢思奇紧紧握着拳头,十六年前的那一幕,他只要一闭眼就能看到,如果不是因为他,不听母亲的劝告,非得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去掀窗帘,然后眼睁睁看着母亲死在他面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