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在大宋西北,濒临黄河,自古以来有北方旱码头之称。
自从元符二年,宋徽宗改绥洲为绥德军,免了绥德城居民的赋税,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后,绥德渐渐安定繁荣了起来。
初春,风和日丽,北门湾的桃花争相斗艳开的好生的妖艳,几只麻雀叽叽喳喳的从一棵桃树跳到另外一棵桃树上,惊起一阵蜜蜂嗡鸣。大人们裹着白色头巾,男的把着犁,妇人牵着驴,哼着陕北民歌,在田间犁地。
北门湾的大理河畔的桃花林中,一座青砖白瓦砌成的庄园坐落岸边,这个庄园名叫佘府,是绥德县尉佘复僵的住所。佘复僵本是十里铺屯田湘兵中一个小校尉,娶了本地县令的女儿后,任县城的县尉一职,主管县城的治安。
佘府大院,西北一后院正中,一株桃花树下……
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唇红齿白,穿着蓝色春衫,像大人一样左手拿书,右手放在背后,安静的站在树下。他身旁坐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小女孩穿着一身墨绿罗衫,坐在旁边的石凳上,两手托着下巴,一双大眼睛乌黑明亮犹如无瑕的黑宝石。
一阵清凉的春风吹来,落英纷飞,花瓣落在了两人的身上。
少年朱唇轻启……缓缓说道……
“宝玉方欲回言,只听迷津内水响如雷,竟有一夜叉般怪物窜出,直扑而来。吓得宝玉汗下如雨,一面失声喊叫:"可卿救我!可卿救我!"慌得袭人、媚人等上来扶起,拉手说:"宝玉别怕,我们在这里!"秦氏在外听见,连忙进来,一面说:"ㄚ鬟们,好生看着猫儿狗儿打架打架!"又闻宝玉口中连叫:"可卿救我",因纳闷道:"我的小名这里没人知道,他如何从梦里叫出来?"秦氏心中自是纳闷,又不好细问。彼时宝玉迷迷惑惑,若有所失。众人忙端上桂圆汤来,呷了两口,遂起身整衣。袭人伸手与他系裤带时,不觉伸手至大腿处,只觉冰凉一片沾湿,唬得忙退出手来……”
少女听的出神,脸蛋上飘着两朵红晕,一片花瓣飘飘荡荡的落在她长长的睫毛上,她伸手抚去……就在这个时候,少年的声音戛然而止……
“胆小鬼,这都被吓的尿床了,嘻嘻……哥,然后呢……”
少女听见少年停止的讲述,连忙追问道……
少年嘴角微微抽搐了下……心里嘀咕着老曹太坑人了,才第四个章节,就出现这等风月段子了,让他情何以堪……幸亏妹妹把那理解成尿床了,不然非啐他一脸……
少年病态的脸上,多了一分笑意。
“小玉,今天就讲这里,后面的哥哥还没写。”
“哦,好吧,哥你多休息。明天你给我讲鱼美人和王子的故事好不好?”
小女孩站了起来用期望的目光看着少年,少年思忖了一下,点了点头,从衣兜里面掏出一个白色的瓷瓶儿递给了小女孩,扭头望了一眼院东的木门,抖落了身上的花瓣,安静的转过身,朝房子里面走去。
女孩疑惑的扭过头,看向院东木门,透过木门缝隙,隐隐约约可看见一个人影儿在晃动。
“佘虎!”
少女一声叱喝,像个愤怒的小老虎,快步的朝木门方向走去……
接着,传来一个小男孩不屑的声音……
“姐,我只是听,听他有没有讲西游记而已……别……我不偷听了行不……”
————
房间的里面,少年伸手推开窗门,初春的阳光像揉碎的金色,散落在窗前的桌子上,给桌子上的那盆娇艳的水仙花,增了几分光彩。白色的花瓣,金色的花蕊,娇翠欲滴的狭长叶子,充满了生命力……
少年坐在桌边一椅子上……清秀、病态白的脸庞,浮现出一抹和他年龄完全不相符的深邃表情。
他叫佘奕,来自现代,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公司老总,被誉为中国的乔布斯。
“琦琦……”
佘奕喃喃自语了一句,琦琦是他妻子的名字,结婚了七年,他从一贫如洗穷迫潦倒的三流大学毕业生到名震中国,登上乔布斯世界富豪排名榜的商业巨头,都是妻子在背后默默无闻的帮助着他。
就当他踏上最人生金字塔的巅峰,享受这一切荣耀的时候。他的生命突兀的结束了……妻子知道了他和妻子妹妹的恋情,并且知晓了和她离婚的计划,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妻子给他下了毒,然后用匕首一刀一刀的捅死了他……
他清晰的记得,妻子青丝凌乱、面容憔悴、神情恍惚,用沾满血迹的手指在他脸上轻轻抚摸时绝望无助的眼神……
在他醒来的时候,看到的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也不是穿白大褂的医生护士,而是这个陌生的世界。
他来到这个世界一个多星期了……在这一个星期的时间,让他明白这不是虚无缥缈天马行空的梦,而是千年前的一个真实世界。和很多豪门恩怨剧一样,他的身份是个私生子。不过,可以见的光……他的父亲是当地的县尉,相当于后世的县公安局长。听说,祖上曾经是后汉大将。母亲是吕梁山的的山贼,江湖上号称红娘子,颇有威名。
他从小跟随母亲在山寨里面长大,直到几个月前母亲过世,他带着母亲遗笔,被送进这个大院。原本就患有重病,在来的路上又淋雨染了风寒,一直在发烧,醒来后就是他了。
这具身体特别柔弱,病怏怏的一直依靠服药维持生命。他也弄不清楚自己是灵魂穿越还是身体穿越。这具身体病怏怏的,和他记忆里面十一岁时大病时的身体近乎一模一样,相貌,身高,甚至是小腿上的一块红色胎记。就连他们的名字,都带一个“奕”字。
他的内心总有一种无助的荒谬感,明明死了,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他想到了很多穿越剧、很多穿越小说,比如寻秦记、步步惊心、宫锁心玉……话说不是七星连珠,天降异象,才有可能发生这种离奇的事情吗?
佘奕摇了摇头,把手里面的“红楼梦”放在桌子上。明天给妹妹随便讲一个童话故事就可以了,无需红楼梦。所以现在看看其它的书。这十几页红楼梦是他根据记忆写出来的,尽管他是一个二流大学的大学生,可对于中外世界名著均有涉猎。上学的时候,几本喜欢的书籍几乎可以一字不错的背下来,包括红楼梦。
翻开桌子上的一本泛黄的手抄本书籍,翻到了十几页,认真的看了起来。这本手抄本的书籍正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科学家沈括编著的《梦溪笔谈》,沈括虽然去世二十几年了,他的神作《梦溪笔谈》依旧是以手抄本的形式流落民间的。
作为一个未来世界的人,要在这个世界生活,就得了解当今的科学技术、生活水平。而梦溪笔谈,就是了解当今社会最方便的一本神书。
“针孔成像?原来是这样解释的……”
佘奕盯着书页,半响,打开旁边的一个厚厚的本子,准备记录刚才看到的一些东西,忽然发现似乎少了什么,站了起来走到床边,弯腰在床底拿出一个木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整整齐齐的放着十几根特价加工的“鸡毛”笔。
这些鸡毛是用公鸡颈部的长毛去梗拔下来的细嫩短毛用来做小凯等头的披毛。鸡毛笔没有尖齐圆健书法“四德”,所以在以毛笔为主要书写工具的古代,只有少数的画家为了出众的画风才使用的。
不过对于佘奕来说,他还是习惯用这种类似钢笔的鸡毛笔。因为他只是为了记载文字,而不是的练习书法。尽管在他上学的时候毛笔字写的还算不错,但是从效率上讲,还是没有钢笔铅笔之类的效率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