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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你的思想很危险啊!

  “好吧,那我们就先去买魔杖。”

  吐槽憋回心里,阿诺德先将装有金加隆的袋子放进自己的茵宝双肩包,然后跟着妮可走回了街上。

  “这么大的金属货币,也不知道巫师们是怎么想的!”不愧是母子,妮可发出了跟阿诺德同样的感叹,然后一脸关心地看向他,“怎么样?重不重?不然让妈妈帮你背?”

  “还好,而且我们马上就会花掉一部分。”

  大概两三公斤的样子,比他平时背的书包肯定是重多了,但对于阿诺德的体质来说,确实挺轻松的。

  不过他总感觉这些加隆像是被施了魔法似的,叮叮当当的碰撞声吵得人脑壳疼,恨不得立刻把它们花个精光。

  说着,阿诺德又在四周扫视了一圈:“我们刚才过来好像没有看到卖魔杖的商店,应该还要继续往里走。”

  妮可也知道阿诺德皮实,闻言点了点头:“那走吧,去给你买魔杖,别的东西等我们往回走的时候再挨个去买。”

  奥利凡德:自公元前382年即开始制作精良魔杖。

  一路快走到对角巷的最深处,阿诺德才看到魔杖店的招牌,跟妮可对视一眼,走了进去。

  商店招牌上的金漆早已脱落,里面也是狭窄而破旧,橱窗里放着一只魔杖,下面是一个褪了色的紫色软垫。

  空间魔法就算了,我也记不住赫敏是几年级学会的不知道难度高不高,而且她是学霸不好拿来比较……

  可是连修复魔法和清洁魔法都不会,真的好意思说自己是巫师?

  每次看到对角巷中那些商店和里面的陈设,阿诺德都忍不住在心里吐槽。

  店里从天花板到地板都挤满了上千个狭长的盒子,地上还铺满了灰尘,唯一的家具是一个细长的椅子。

  无序、破旧、肮脏……

  可以,这很沧桑,很有历史的厚重感,像极了阿诺德上辈子见过的那些中华老字号。

  不行了,吹不下去了,这家大名鼎鼎的魔杖店总结起来其实就一个字——脏,乱,差。

  人家那些老字号赚到钱之后都知道把店面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还与时俱进地上了微信支付呢!

  只要立一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牌匾,什么历史悠久的故事编不出来啊?绝对不影响人家用历史、传承装逼赚钱!

  你这儿就算真的历史悠久,麻烦也好生整理下吧……

  “下午好。”一个轻柔的声音从橱窗后面传来,紧跟着一个身影也走了出来。

  突然出现的人影吓了母子两人一跳,看清楚之后阿诺德才努力收起自己嫌弃的小表情,向这个身体瘦小的老头询问:“您好,请问您是奥利凡德先生吗?我是阿诺德·亚当斯,霍格沃茨的新生,来买魔……”

  自从有了破釜酒吧和古灵阁的经历之后,妮可就将此行的谈话、交流都放权给了小阿诺德,这些巫师对于普通人的态度,真的让她非常不爽。

  人家都不是歧视,而是根本无视。

  奥利凡德两只银白色的眼珠盯着阿诺德,语气神秘:“是的,是的,我知道我很快就会见到你,阿……”

  阿诺德不客气地打断:“等会儿!奥利凡德先生,你确定你知道我?

  跟我念,阿-诺-德。

  阿诺德·亚当斯。”

  这也能搞错!

  跟哈利·波特很像吗?后面的姓氏听不见?

  还是说现在卖魔杖的套路就是先拉一遍关系?老头你这段台词我都快会背了好吗!

  你妈妈买的魔杖什么什么样,你爸爸买的魔杖又是什么什么样……

  我妈妈不会魔法,我爸爸更是连听都没听说过,还真是相当失礼了。

  奥利凡德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地微笑:“嗯……亚当斯先生,来让我看看。”说着,他掏出一长条印有银色刻度的卷尺,“你用哪只胳膊?”

  十男九左。

  “我习惯用右手。”

  左手只属于我自己身上的棍棍!

  “把胳膊抬起来。”

  阿诺德听命行事,奥利凡德开始为他测量,从肩头到指尖,从腕到肘……

  阿诺德很不习惯别人在他身上捏捏碰碰,但这时又不好挣扎,只能皱着眉头暗自忍耐。

  倒是一旁的妮可看得津津有味,在她眼中,奥利凡德那股子专业劲儿,就跟意大利那些传承了几百年的服装设计大师似的……

  妈妈,你别被他骗了!

  他家的卷尺是自动操作的!

  警察呢?傲罗呢?

  快抓住这个装逼犯!

  他还涉嫌猥亵萌萌哒的小正太!

  就在阿诺德心里疯狂吐槽的时候,奥利凡德终于放过他,回身走到货架前,开始挑选盒子。

  咦?这老头怎么不继续装了?

  “是魔杖在选择巫师。”

  “每一根奥利凡德魔杖都是独一无二的。”

  “我卖出的每一根魔杖我都记得。”

  ……

  台词我都帮你设计好了啊!

  是因为一开始的套近乎被我识破了,现在选择用行动代替语言?

  “试试这一根,亚当斯先生,山毛榉木和独角兽毛做的,八英寸半长,它很聪明!”

  阿诺德接过来比划了两下,没有丝毫反应,有些嫌弃地将这根短小无力的魔杖递了回去。

  “奥利凡德先生,你们这里没有长一点的魔杖吗?”阿诺德试着主动出击。

  奥利凡德停下脚步:“你想要多长的?十五英寸,还是十六英寸?那可是某些体型特别巨大的巫师才会选择的魔杖。”

  双手举起,拉开,试着比划了一下十六英寸,唔,才四十厘米左右……

  放下手,阿诺德摇头道:“不够,我想最好是能再长一些的,而且如果能粗一点就更好了。”

  “更长?更粗?小伙子,你这种思想很危险啊!魔杖并不是越粗越长威力就越大的,重要的是要跟你契合。试试这一根,槭木的,凤凰羽毛,十四英寸长……”

  话是这么说,但你还不是开始拿比较长的魔杖给我试了?

  捏住魔杖一头,唰地挥动。

  金色的火花从魔杖另一头冒了出来,稀里哗啦的,满屋子乱飞,吓得一旁的妮可连连后退。

  “噢!它很兴奋,甚至有些过于兴奋了。”

  正爽着呢,手上那根火花四溅的魔杖就被奥利凡德一把抢走了,阿诺德也不留恋,反而不死心地继续追问:“真的没有那种又粗又长,杵在地上比我都高的魔杖吗?”

  如果能COS一把白袍剑圣,我就是献出私藏的左手也认了!

  双手持杖?

  不,只拿杖的巫师是不完整的!是没有灵魂的!

  剑来!

  没反应?

  格兰芬多大宝剑飞来!

  左手魔杖一举,高喊一声“荧光闪烁”晃瞎对手狗眼,右手十八路辟邪剑法……

  这,才是一个巫师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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