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灯!等灯等灯!
阿诺德当时就开始准备抄书,不过临到真正动笔之前,他忽然想起罗琳阿姨被十二家出版社拒稿,坚持两年之后才得以出版的悲催经历,顿时将已经写了快一万字的开头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
似乎,我一开始有些想当然了……
《哈利波特》的牛逼,如今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即使现在写出来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善家里的状况啊!
如果在投稿《哈利波特》之前,我能够先出版一部别的作品,积累一些资历和名气,那么到时候应该就可以顺利一些吧?
哪怕依然有可能被大范围拒稿,但有了上一部作品的稿费,到时候我也有了坚持等待下去的资本。
那么问题来了,我该写(抄)一部什么作品呢?
阿诺德如今生在英国,做起文抄公来自然多了些限制。
英国或者欧美背景是必须的,鉴于自己还是个小学生,正是爱做梦的年纪,那么故事最好带有一些幻想性质。
可惜《魔戒》早都已经有了,自己的书房中还有一套珍藏版呢,而且这个故事也不怎么符合我的年龄。
相比之下,《纳尼亚传奇》倒是更加适合青少年阅读,但依然已经出版多时了。
《梅林传奇》其实也可以考虑,这部英剧明显是拍给未成年观众的,如果参照电视剧写成小说的话,依靠亚瑟王和梅林的基情,想来在腐国的销量应该不会差。
话说从天腐之国穿越到腐国,我这到底算不算出过国?
对了,如果抄《梅林传奇》的话,我还可以塞点私货进去,反复描写并强调故事中的滚娘肤白如雪,不,肤白胜雪。
这样万一将来改编成电视剧,我才不至于因为政治正确之类狗屁倒灶的理由,被演员辣了眼睛。
只是电视剧一连好几季,我前世只是断断续续看过一遍,还经常快进,如今记忆早都乱了。
所以我需要的是一部符合自己年龄,篇幅不是太长,有一定创意和想象力的、适合并能够吸引少年儿童的作品。
就是你了,《冰雪奇缘》!
敲定作品后,花了大半年的时间,经过一番精心创(抄)作(袭),阿诺德在不到十岁的时候,迈出了成为一个大作家的第一步。
别问为什么一部短篇童话还要抄那么久,问就是忙,忙不过来。
足球、板球、网球、乒乓球,游泳、赛艇、帆船、高尔夫……
上辈子在一个小县城长大的阿诺德,现在才发现原来乡下的生活是那么的多姿多彩。
阿诺德如今是学校知名的乒乓球和羽毛球高手,板球和网球也玩得有模有样,至少在年纪相仿的同学当中属于水平最高的那几个。
相比之下,阿诺德的足球技术虽然不怎么显山露水,但如果他专心走这条路的话,说不定将来国足还得上赶着归化一下?
阿诺德记得穿越前自己看新闻说那时的国足为了成绩,归化球员都不管是不是华裔,甚至都不在乎肤色了,只要有一颗闪闪发亮的华国心就行……
后面的事情就很简单了,阿诺德拿出文字版的《冰雪奇缘》,流畅的故事和温暖的情感让妮可非常意外加惊喜,连连询问他是怎么想到这样一个故事的。
怎么想到的?
当然是从我上辈子的记忆里抄的啊!
不对,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说是抄呢?
人家安徒生本来就是我们欧洲人,迪宝宝你不声不响的拿过去搞二次创作也就罢了,毕竟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随便改编,但是你的片头连根据《白雪皇后》改编都不写一个就过分了啊……
而阿诺德这边就不一样了,最终在伦敦各大书店上市销售的《冰雪奇缘》封面上,除了艾莎和安娜姐妹的可爱形象之外,还有大大的一行花体字:
“从安徒生经典作品《白雪皇后》出发,九岁天才小作家为您和孩子带来全新版本的温情童话。”
瞧瞧!这虽然是你们没有看过的船新版本,但它可是源于大名鼎鼎的安徒生呢!
阿诺德只是一个新嫩小学生作者,想要尽可能顺利地出版和销售《冰雪奇缘》,安徒生的名头自然是能蹭就蹭。
要不是有安徒生原著以及阿诺德的年纪这两点可以炒作宣传,妮可带着骄傲和自豪递过去的手稿,出版社很可能都不会多看一眼。
这也是阿诺德最终选择《冰雪奇缘》的原因,作品本身优秀与否并不能促使出版社签约,还要有炒作的噱头、有卖点才行,前世的罗琳阿姨就是前车之鉴。
签约、校稿、印刷、出版……
《冰雪奇缘》自从上市销售以来满打满算也就一年多一点的时间,累计销量已经超过十一万册,最近三个月的月销量都在一万以上,并且还在持续上升中。
在如今这个信息流动相对比较慢的时代,《冰雪奇缘》有这样的表现火爆书市只是时间问题,现在跟风吹嘘小说、吹捧阿诺德的媒体简直不要太多……
文抄公,开门红!
名气已经打开,并且马上就要满十一岁了,阿诺德现在准备推出自己的第二部作品,同时这也将是一系列精彩故事的开端。
既然母亲不好意思花自己的钱,阿诺德只好采用曲线救国战略:“好吧,那么我可以邀请你做我的经纪人吗妮可?我保证钱多事少,上班地点是离家近还是离你学校近都随你,反正我现在是知名作家,一般都是别人来找我合作。”
听了阿诺德的办法,妮可眼角的鱼尾纹里都挤满了笑意。
这孩子真乖!
轻轻叹了口气,妮可摇头道:“好了阿诺德,文学经纪人的活我可干不来,只能作为你的监护人看看合同签个字罢了。”接着她略过这个话题,问道,“对了,你的新书已经完成了?”
阿诺德点点头:“书是早就写完了的,最近一直在誊写,最后还有一点收尾的工作。你知道的,我对着电脑誊抄的同时,也在做最终的校对和修改。不过很快就能全部完成了,妮可你真的不愿意给我当经纪人吗?”
是的,哪怕阿诺德的书房里有着一台最新型号的486电脑,可他依然坚持用手写的稿件作为小说的最终版本。
怎么说呢,生活需要仪式感。
颇费了一番心思练就的英文字体,不仅看着赏心悦目,还在稿纸上留下了淡淡的墨香味。
也只有每次捧着自己的手稿时,阿诺德才能勉强进行自我催眠:我不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复印机器。
而且前世不管文字、相片还是录像,什么都存在电脑或手机上,现在阿诺德更希望能够保留一些实体的东西,等几十年后再翻出来,那种感觉,啧啧……
“那就赶紧吃完去写,让妈妈给你打工的想法现在立刻就给我忘掉!”
说话的同时,随之而来的还有妮可的白眼——你个小屁孩子真是张嘴就来,老娘我不要面子的吗?
阿诺德读懂了妮可的眼神,只能再退一步:“好吧,你说了算,不过等你去卡斯商学院念书后,我的吃喝,还有水、电、煤气还有电话费和报刊杂志订阅费用等等,就全都交给我来解决好了,毕竟家里也只有我一个人。”
“行,这些我就不跟你争了,反正阿诺德你早就是一个独立自强的男子汉了。”妮可点头同意。
阿诺德正对着妮可撇嘴,以表示对她那种敷衍小孩子般的语气不满,忽然,某个声音闯入了耳中——
“灯!等灯等灯!”
什么声音?
哪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