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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千少女梦(二)

快穿之美人书 夙夜笙歌 5169 2024-11-16 19:15

  冯宵一如往常,十分‘守时’的踩着点进教室。

  江家那个笑里藏刀的老巫婆穿着制服裙站在讲台上, 看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

  冯宵提着书包绕过讲台, 往他的‘专座’走。不知道为什么, 今天好像有些奇怪,老巫婆既没瞪他也没嘲讽他属闹钟不长腿, 还有班上这些呆瓜,怎么都看着他?

  一边想着,很快就走到了座位处。

  他把书包往桌上一扔, 但是这个动作才做到一半, 就停住了。

  因为他的‘专座’上有人了。

  冯宵皱起眉头, 下意识反思, 他是不是没睡够头脑发昏走错教室了?说起来昨晚收拾七中那帮孙子, 一个个没骨气的, 跑得比狗还快,害得他大半时间都花在逮人上面了, 耽误得太晚, 最后回家都过了门禁时间,只能冒着被狗咬的风险翻墙进去。

  ……但是不对啊,老巫婆在这呢,其他人也是熟面孔了, 证明他没走错。

  冯宵眼中浮现出惊讶的情绪来。

  他在一中, 以及周围这一片,可是声名在外,几年来从没人敢占他的位置, 就跟金龙宝座只能是皇帝坐的一样,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识。没想到今天忽然钻出个不怕死,而他完全没考虑过这种情况,以至于下意识想自己是不是走错了。

  “喂。”冯宵微微眯起眼,配上他桀骜不驯的五官,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头随时会发怒的小豹子,十分的危险。

  “你哪儿来的?没人告诉你这是我的位置吗?”

  他的声音沉沉的,含着一丝危险的意味。

  其他人纷纷停下手里的事,看了过来。

  就连讲台上的江薇,也是微微眯起眼,等着看接下来的发展。不过她手里也没闲着,明显在活动手腕,随时准备动手的样子。但是完美贴合了冯宵给她的‘笑里藏刀’的评价。

  而作为被围观对象之一的瑶光,在听到这番话的一瞬间,就猜到了大概的原因。校园小霸王嘛,她高中的时候,也曾有这样人的存在。不过那人最后……唔,因为打架伤人严重被退学了。

  根据原主内向又胆小的性格,瑶光稍等了片刻,才缓缓抬起头看向说话的人。一双杏眼圆圆,尾端微微上挑,带着两分不经意的妩媚,贝齿轻轻咬着红润的下唇,眼中好似有水光一般,一副怯生生的模样。

  “我……我……老师她让我……”胆小标配结巴,瑶光说着说着,便又垂下了头,像是害怕的样子,“对不起……”

  她说着话,便要站起身来让开,但是慌忙之下,越容易出错,桌子上刚拿出来的书本和笔,还有把桌子都塞满了的平均水平之上的胖书包,先收哪个都不是。

  “对……对不起,马上就……”瑶光话未说完,只听一声冷哼,一个瘦书包就砸到了旁边的桌子上,接着人高马大的少年就坐在了她旁边的位置上,莫名有一种桌椅都被他衬得袖珍可爱的错觉。

  ……咦?

  预料之中小霸王的暴怒,还没开始就忽然消弭。

  班上的同学都惊呆了。

  讲台上的江薇也觉得有些意外。冯家这个小霸王什么德行她是知道,从小就是个不服管教的刺头,唯我独尊的性格。她安排顾梦瑶坐在那个位置,主要是因为班上就那么一个空位了,同时也有试一试的想法,要是冯宵不愿意,她也只能重新搬一套桌椅来。

  冯宵刚才问出那句话的时候,可以感觉他是真的生气了。江薇也做好了拉住他的准备。没想到这小霸王的怒气来得快去得更快,忽然就没了踪影,竟然真的接受了座位被占这事。

  江薇心想,果然是百炼钢和绕指柔定律么。不过不管怎么样,结果是好的。她班上的座位终于坐满了,整整齐齐,强迫症福音。

  “好了,上课了。”她拍了拍讲桌,提醒讲台下一群被惊掉下巴的学生,该回神了。

  ……

  一般来说,大学几年,再回来上高中,绝大多数人都会怀疑人生。我是谁我在哪儿在做什么?黑板上那一串公式是啥?化学反应是什么东西?历史上谁谁谁做了什么事?……

  不过瑶光是极少的那一部分,而且还是少数中的少数。

  跟书灵签订契约之前,她大三在读,学的是小语种,能考的证,她无聊的时候都考完了,毕业以后工作肯定是不愁的。不过工作于她而言,只是兴趣使然,不是生活所必须的。

  如今因为任务重新坐在高中的教室里,哪怕这里并非她自己的世界,但是结合原主的记忆以及讲台上老师的讲解,她很轻松的就吃下了相关的知识点。而且她记忆力极好,过目不忘,但凡学过的,以后再碰到,就绝不会忘。要是学文科的话,大学基本闭着眼睛考。

  不过这里不分文理科,且全国统一考卷。

  也就是说,每年都会出全国高考状元,这可比她自己世界的省状元有分量多了。

  瑶光思及此,忽然有些心动。

  原主的心愿,是万众瞩目,要是能拿下全国高考状元,任务毫无悬念的就能完成了。

  不过偌大一个国度,每年高考报名人数近千万,这么大的基数里,厉害的人总是不少的,瑶光没那么自负,一定就能拿到第一,只能说尽量争取,然后看命。

  ……

  下课铃声响起。

  讲台上江薇也刚好讲完了最后一个知识点。

  课间休息,班里的同学难得没有一个出去教室外面透风,纷纷留在教室里,三三两两凑在一起,或正大光明,或小心翼翼,盯着瑶光和冯宵这边看。

  江薇从讲台上走下来,漫不经心瞥了一眼正双手抱胸一脸‘老子现在非常不爽别惹我否则揍得你妈都不认识你’的表情的冯宵,而后视线落在旁边正埋头看书的瑶光身上,“我办公室你知道的,”说完,不等瑶光回答,又继续道,“我办公室你知道的,有什么事记得告诉我,我都会给你解决,别自己憋着。”

  她说完之后,视线又转到冯宵身上,嘴角微微上扬,露出意义不明的笑,“不过,我觉得以后应该不会有了。”

  瑶光依旧埋着头,谁也不看,好一会儿才应了一声‘嗯’,顿了顿又补一句‘谢谢’。

  江薇便走回讲台上,拿起教案走了。

  ……

  瑶光埋头看着翻开的书本,手里捏着笔,看起来像是在思考问题,实则是在发呆想别的事。忽然听到一个生硬的声音在旁边想起,“你叫什么名字?”

  不用说,问话的人自然是小霸王冯宵。

  瑶光闻言身体一僵,过了片刻,才缓缓扭头看他一眼,很快就又收回视线,怯生生道,“顾……顾梦瑶。”

  “哪几个字,写给我看看。”冯宵继续道。

  瑶光略微迟疑了一下,拿过笔记本,用中性笔,端端正正的写下‘顾梦瑶’三个字。

  旁边的冯宵,好整以暇的看着这只胆小的小兔子,按照他说的,用白皙纤细的手指压着笔记本,又捏着粉色的中性笔,在纸上写自己的名字。

  原本以为会是符合她外表的,女孩子那种娟秀的字迹,结果写出来的字却是笔锋凌厉,气势不凡。跟‘顾梦瑶’这三个字,以及她的外表,完全是两种极端。

  冯宵颇有些惊讶的看着她,好一会儿,才慢悠悠道,“看不出来,字写得不错嘛,以前练过吗?”

  其实他的猜想是没问题的,无论原主还是瑶光的笔迹,都是那种独属于女孩子的,比较秀丽的字迹。但是在上个世界,瑶光被身为一国之君的楚琤誉督促着学习书法每天练字,任务完成后,又拿到了‘书法(精通)’的奖励,现在写出来的字,就带了一些楚琤誉的风格,笔锋凌厉。

  而这还是硬笔字,换成毛笔,只会更明显。

  “嗯。”瑶光点点头,小心翼翼的把笔记本合上。

  原主的确有练过书法,此外琴棋和画也都有学过,因为她极端内向的性格,妈妈想试着培养她的兴趣,让她有喜欢的事,继而再从那方面一点点改变她的性格。可惜没能成功。

  “我叫冯宵。”小霸王说着话,拖过她刚才收起的笔记本,又拿过她的笔,大概是对这种少女粉红色不习惯,他颇为嫌弃的看了一眼,最后憋着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冯宵。

  字迹龙飞凤舞。看得出来,也是有练习过的。

  “看你的样子,以前没少被人欺负吧。”冯宵说着话,将笔和笔记本递了回去,“算你运气好,现在遇到了我,以后谁敢找你麻烦,报我名字,东城区这一片的学校地界全姓冯。”

  十七八岁的年纪,一脸桀骜不驯的表情,用一种‘天老大我老二’的语气说出这样一番话,真的是特别特别的中二。但是不得不承认,此时的冯宵,却能给予人一种安全感。

  瑶光以前一直不怎么喜欢冯宵这种校园小霸王,但是此刻却忍不住有些感叹,要是原主以前,能遇上这样一个小霸王,不说结果如何好,至少不会更差。

  她低着头看课本,没应声。

  冯宵也不在意,随便从书包里掏了本书扔桌上,连翻都懒得翻开,就四平八稳的坐那儿发呆了。

  周围的同学被这个发展惊呆了,一个个下巴都要掉下来的样子。

  很快,小霸王冯宵看上了新来的转学生的消息,就在学校里传开了。

  ……

  太阳西斜,下午的放学铃声响起。

  时隔多年,再次回到高中校园,上了一天课的瑶光感觉还行。高二(15)班的教室里,最后一节课的老师已经走了,学生却纷纷留了下来,一个个装作收拾东西或是讨论事情的样子,眼睛却是关注着靠窗那边,耳朵也都是朝向那边的,显然是想看更多的八卦。

  “看什么看!”被人当猴围观的冯宵很不爽,从座位上站起来,人高马大的,把班里的人全衬得小了一个号。他从初中开始,就是东城区这边的小霸王了,到如今已是积威多年,一瞪着眼,再吼一声,其他人就吓得下意识缩了缩脖子,热闹也不敢看了,迅速收拾好东西,作鸟兽散。

  教室里便只剩下他与瑶光二人。

  冯宵把课本收进书包,往肩上一甩,扛着就走了。他人生得高大,腿又长,没几步就走到了门边,临出门时,回过头来看了瑶光一眼,想了想,说,“走了。”

  瑶光闻言,抬头看了他一眼,又飞快的收回视线。

  算是回应了。

  冯宵便扛着书包走了,而后只听一声轻笑从门外传来。

  这个小霸王,就目前看来,比起她高中时候学校里那个要好得多样子。高中还有两年,有这样一个同桌,也还不错。

  瑶光心想,一边收拾好书包,背着离开了教室。

  这会儿大部分的学生已经走了,但学校里也还有人。瑶光穿过操场的时候,一路上都感觉到有视线落在她身上,还伴有一阵口哨声。

  一群青春期躁动的少年。

  她没有理会,径直离开。

  学校不远处就有公交车站,她站在那里等车。同样等车的人不少,不止是本校的学生,附近还有一所高中,两种不同颜色的校服交织在一起,形成一幅名为青春的画卷。

  瑶光穿着宽大的校服,背着书包,低着头,倒是不怎么引人注意。

  忽然,人群喧闹起来。

  “哇哦!”

  “是冯宵!”

  “他今天又骑着他的机车来上学了啊!”

  “你们都叫机车,可我觉得这玩意儿跟摩托车也差不多呀,一样都是两个轮子!”

  “你可闭嘴吧谢谢!哪里是差不多,明明差多了好吗,几千块跟几十万的差距!”

  周围人的议论声,伴随着引擎轰鸣的声音,一辆拉风的机车从她面前飞驰而过。不知是不是错觉,瑶光隐约听到了一声轻笑。

  冯宵走后,公交车很快来了。瑶光跟着人群,依次排队上了车,摇摇晃晃几站路之后下了车。

  妈妈过世后,方家收养了她。但是她不习惯跟陌生人一起住,又恰好方家在这边有一套房,让人收拾过后,就让她暂且在这边住下了。

  瑶光背着书包走到小区外面,正准备刷卡开门,视线余光扫过旁边,忽然顿住了。

  那里停了一辆黑色的商务车,车标是一个大写的w,这是是威尔克斯的标志,旗下的车,最低也是百万起。不过让瑶光愣住不是车的价格,而是车牌,她见过一次,是方家的人。

  在她微愣神的时候,后座的车门打开,一个年纪大约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从车里下来。他有着极其出色的五官,修眉俊目,穿着一身面料讲究做工精良的黑色西服,剪裁合身,衬出宽肩窄腰大长腿。

  他向着瑶光这边走来,在她面前停下。

  “你回来了。”他的声音淡淡的,但因其独特的嗓音,莫名带了一丝撩人的意味。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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