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元府。
以唐朝德宗年号为名,位于汉江上游,南北有大巴山和秦岭相凭依,将兴元府围在中间,形成了盆地的地势。由于汉中物产丰富且具特色,经历了多个朝代,又在唐德宗后地位飙升,这里无论是文化底蕴还是经济都是一处重镇,是以这里又被称作聚宝盆。
三月的兴元府,气候清爽怡人,刚刚褪去冬衣,金黄的油菜花就已经争相怒放,管道两旁大片的油菜花如同黄金结果一般,微风吹过扫出阵阵金黄色的浪花,透着一股令人迷醉的沁心之意。
其时,天下虽然战事频发,而兴元府又地处大宋和吐蕃的交界,然而这等重要的经济要地,即便是侵略者也不会过分施加刀兵,否则破坏容易,但是要重建却是难上加难,是以就算是处于非常时期,兴元府也好像世外桃源一般。兴元府富庶,往来的商人自然众多,几乎都是来贩卖兴元府的特产到外面,低买高卖赚些差价,常年往来于此地的商人虽然不比真正的边境商人那样可以获取到暴利,但是这条路线安全稳定却是其他地方也无法比拟的,所以行走于此地的人要么是谨小慎微,要么就是家大业大不为生计发愁。
然而无论是哪种商人,几乎都是紧赶快行,既然已经看到了金黄的油菜花,就代表兴元府已然不远了,而进到兴元府里就能住进客栈,享受到美食和热水,这对长途跋涉的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诱惑。更何况这些商人虽然大都会找些江湖人随行保护,但是时值战乱,人心惶惶,没人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就算是兴元府这样看似安全的地方也不例外,这些锱铢必较的商人,没有一个会拿生命冒险的,所以赶快进城才是首要任务,至于身旁那些开的美不胜收的油菜花,他们才懒得欣赏。即便这些美丽的花朵长的再像黄金又怎么样,终归不如真正的黄金诱人。
行走在此间的商人,分为两种,一种是家大业大的,这类人都有随行的车队,主人几乎都是锦衣玉食,不像行商,反倒像是出游,他们这样往来一次基本上就能赚下数月甚至一年的开销,也算行业中的翘楚,这种人几乎都会雇佣镖局押运。第二种则是单打独斗型的,一般都是追求稳妥,而经济实力又不那么突出的,这类人会三五个同道凑在一起,既是互相照应,也算是旅伴,比起第一种,他们更像是行者和迁徙者,普通的不能再普通,这种人几乎整年都在奔波,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干练,而且毫不引人注意。这类人在兴元府,每天都能看到几十批。
此时正是刚过正午,也是进城的高峰,经过一上午急行的商人们都争取赶在傍晚前进入兴元府,那样才不至于晚上要露宿街头。
夹杂在这些人当中,有一行六人显得特别的与众不同,为首的是一个面冠如玉的白衣贵公子,长身而立,身姿挺拔英武,面容虽然秀气,可是轮廓分明,鼻梁颌骨如同刀削斧凿一般,秀美之中又不失男子的英气,两道剑眉直入鬓角,双眼含春带笑,这一双眼不知道要迷死多少怀春的少女。
他手打一把白色纸扇,两面分别用丹青笔墨绘着山水和七美图。一般来说折扇的两面是字画两端,两面都作画的,不仅意境差了一筹,连带品味都会低一个档次,可是这把折扇却是不同寻常,扇面的两幅画都是笔力惊人,山水中的意境几乎要透纸而出,晃动间居然与周围的油菜花相映成趣,十分契合,如果不是上面的墨迹早干,恐怕会叫人以为这幅画乃是为了配合漫野的油菜花即兴所做的。
而另一面的八美图更是一绝,八个绝色各具姿态,或嗔或笑,或冷或娇,或柔或憨,或娇或俏,不一而足,观之如见真人,配上贵公子的身段容貌,堪称一绝,这样的搭配丝毫不显得俗气,反倒有股诡异的和谐感。这样的一个人,只能用完美二字来形容。
伴在这个贵公子左右的,就是两个绝色女子,这二女一个憨态可掬,一个俏丽无方,身段轻盈,走动时仿佛足不点地,如仙子一般的飘行,真有一股凌波微步,罗袜生尘的味道。这三人并排走来,真如天上的金童玉女,也不知是哪家的公子小姐结伴出行,三人身上都有一股出尘的味道,与周围那些行色匆匆的商人显得格格不入。这样的组合,不由得也引起旁人的不少注目,不过看三人的样子,显然不是这些落单商人能够高攀的。
这三人且行且谈,忽而一起发笑,显然是说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不由得又引来不少目光,而紧随三人之后的,是两个人并行,这两人一个是长袍打扮,像一个老学究,另外一个则是一身黑袍,整个人都被包裹在其中,虽然是早春三月还有几分凉意,但是这人的打扮多少还是有些夸张。而跟着两人之后的,则是一个挑夫,他只是普通人身量,不算魁梧,一脸的大胡子倒显出几分粗犷,肩膀上的扁担足有普通的两个宽,扁担两头是两个巨大的包裹,每一个都有半人大小,将足有两掌宽的扁担压的弯了下去。
这个挑夫亦步亦趋的跟着前面几人,虽然挑的东西沉重,可是也没落下几人太远,显然这个挑夫也有膀子力气,这样一个六人组合,十分的不协调,主要是后面三个人和前面三个人不像是一伙,可是看样子他们却分明是一路人。
六人走的不快,如果不是最后的挑夫挑着一大堆东西,他们俨然就是出门踏青的贵族子弟。一行人处处都透着怪异,尤其是最后那个挑夫,咬着牙的跟着前面几人,看着不像是吃力,倒像是气愤多些。
“走不动了。”挑夫的压抑终于爆发,把肩上的单子狠狠的扔到了地上。
两个大包裹落地之后,发出了砰砰两声,连大地都微微晃动,激起了不少尘土,旁人纷纷闪避,唯恐沾染上一星半点,更何况这个挑夫怒气正盛,也没人愿意招惹晦气,不过看到这情景,不少人却不由自主的放慢了脚步。
其时等级制度还是颇为森严的,主子要弄死个下人简直易如反掌,所谓的人命官司在钱财面前就是个屁,更何况正值战祸连绵,底层劳动人民的死活,丝毫不在有权有势者的眼中。所以下人的生存环境还是很恶劣的,别说像挑夫这样敢于撂挑子不干的,一些下人连大声说话都不敢。看到这个挑夫的举动,虽然人人避开,但是好奇心起,除了一些胆小怕事的加快了脚步外,其他人还是准备看一看这个挑夫会落得什么下场。
非死既残。这是旁观者已经给挑夫打上的印迹,即便结果和他们想的不一样,这个挑夫也不会有更好的结局了,这是所有人的想法,因为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虽然大家都为了生计苦苦挣扎,可是很多人还是愿意看到别人不如自己,而不少人嘴角都挂上了幸灾乐祸的笑意,怕事不代表厌事,凑热闹向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啪”的一声,白衣公子折扇,回头看着坐倒在地的挑夫,嘴角一挑,闪出一抹令少女迷醉的笑容,玩味的道:“你待怎样?”白衣公子的声音极具磁性,声如其人,也是透着一股超然气质。
“歇会歇会,累死我了。”挑夫大喇喇的说着。
听着挑夫这么不客气的话,周围不少人都皱起了眉头,既是为这挑夫担忧,也有些不爽挑夫的不客气。
白衣公子淡淡一笑,说道:“我们巳时启程,现在刚刚过午,你就喊累,可不是太过懒散?”
白衣公子显得十分平易近人,居然和一个挑夫讲理名义,气度风范都教人折服。这么一对比,更显得那挑夫无理取闹,粗鄙不堪,围观众人不由得更加倾向了白衣公子几分。
“放……”听完白衣公子这话,挑夫突然站起,指着白衣公子跳着脚怒骂,可他仿佛心有顾忌,终究没骂出口,转而说道,“我们是昨天巳时启程的,这都今天过午了,一刻都没歇过。”
挑夫这话一出,不少人都吸了口凉气。如果挑夫所言不虚,那这几个人就是连续走了一天一夜,对于长途赶路的人来说,这样的走法不仅不可取,而且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因为人的体力终究是有穷尽的,更何况黑天赶路对体力和心力的消耗都十分巨大,就算是常年行商的人也不敢如此,更何况这个气质超然的贵公子,还要加上旁边的两个娇滴滴的女子。
旁人惊讶的同时,却没注意到这几个人除了那个挑夫,都不带风尘之色,一个昼夜的赶路显然没让他们有什么消耗,这绝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
“前方不远就是兴元府,如果加紧脚程,天黑之前我们还能有个地方住。”白衣公子依旧是一副笑意,仿佛丝毫不在意挑夫的无理。
“昨天这个时候你就这么说。”挑夫一副不信任的样子说道。
白衣公子突然笑了几声,朗声道:“你不信我没关系,这里这么多朋友,都是常年行走于兴元府的,你大可以问问他们啊。众位兄台,不知前方多远才能到兴元府,不吝指点,小弟这里谢过了。”白衣公子说着一抱拳,冲着周围的人一一致意。
周围的人虽然都是路人,但是常年经商,各自都精明的很,眼见白衣公子气质超然却如此豪爽,心中也颇舒畅,顿时都有结交之意,纷纷应和着:“前方大概还有七八里就能看到兴元府的大门了。”
白衣公子冲着说话的人一一微笑,点头示意,接着走到了挑夫身边,凑在他耳边轻声说了几句。也不知道是被兴元府近在眼前所鼓舞,还是白衣公子的话起了作用,之间挑夫一跃而起,扛起扁担就走,嘴里说着:“快走快走。”话音未落,已然绝尘而去,留下一群人目瞪口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