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科幻空间 本座的武侠长生路

第二百二十章 《冥魂诀》(求月票)

本座的武侠长生路 今夜星语 2107 2024-11-17 16:36

  帝景、玄奇、伊祁辰、姚嫣四人看向一旁衣裳狼狈的姬源,意思很明显,这个后果得由他负责。

  如果东方不败只是普通皇者,四人还不必在乎,但封号皇者却不得不让他们重视,无论是帝景、玄奇、伊祁辰、姚嫣四人、还是姬源的实力都仅仅处于普通皇者层次。

  五大帝族出现五大皇者境宗师,可谓不愧五大帝族之名。

  皇者境在哪个时代都算得上是当代人杰,别以为皇者境对五大帝族不算什么,事实上,五大帝族这一届传人都能成为皇者境,还主要多亏了大大来临,气运回升!

  每逢盛世、乱世,那往往都会出现天骄辈出,群雄争锋的情局,越是影响巨大的时代,天才人杰便会越多,越恐怖。

  帝景、玄奇、伊祁辰、姚嫣、姬源五人联手倒也不惧东方不败,可仅仅为了维护五大帝族的面子,冒着生命危险去做没好处的事情,帝景、玄奇、伊祁辰、姚嫣自问做不到。

  同为五大帝族,愿意出手己是情份,不可能为姬源擦屁股,何况保住姬源的命,已经是给他最大帮助了。

  这时候,姬源的脸上异常难看,姬源选择出手,当然不是像他所说的,喜欢挑战强者,斩杀强大的对手才有趣,否则怎么不见他去挑战嬴政。

  而是他认为东方不败之前秒杀如意散人,乃是东方不败压制自已的伤势强行出手的,为了震慑住别人,唬人罢了,另外一个因素是他对自己的实力也是有自信即使东方不败全盛时期也不能奈何自己。

  事实上,对于东方不败,许多与他素不相识之人,即便也是也听说东方不败也成为皇者境了,但他们却不曾认为他能多强,能守住天榜席位,因为东方不败相比其他皇者境,就是一个馁馁的散修,曰月神教没有什么大势力底蕴,他也没有什么强大传?,更没有什么至强者支持,即使他走到今天,也不过认为他只是一时运气罢了。

  事实却很残酷,姬源这条小命可谓握在东方不败手里,到了他们这个境界,许多所谓的宝物、保命底牌已经起不到多少作用了,除非是那种很逆天的宝物或者是至尊废心废力准备的手段。

  可是那种很逆天的宝物或者是至尊废心废力准备的手段往往都是一个大势力的底蕴所在,没有天大利益或毁宗灭族的危机是不可能拿出来的。

  “你想要什么交代!”姬源倒也是一个输的起的人,言语虽然冰冷,但态度已经开始服软了!

  东方不败:“至尊级别功法!”

  “不可能,即使今日本帝子战死也不可能给你至尊功法,也不可能拿出。”姬源想都不想直接拒绝了,要知道即使在五大帝族算的上至尊功法等级也只有五帝留下的帝诀,帝诀却关乎五大帝族的传承,怎么可能会泄露他人。

  何况即使姬源想拿出也确实不可能拿出,一是至尊功法不修炼圆满无法传受他人,二是五大帝族对自己族人早有防备,在脑海元神设有禁制,一旦有任何泄露之象,未等他传播,早就禁制抹杀了。

  “你的命也不值得一部至尊功法么?”

  众多观战的武者慑于东方不败的威势不敢妄言,心里却纷纷吐槽“当然不值呀,皇者境不一定能晋升至尊,至尊功法却有可能造就一大堆至尊,这根本无法比好吗?”

  姬源:“东方不败,你不用白废口舌了,要至尊功法是不可能的。”

  东方不败的脸色也阴下来了:“天级上品功法,必须是魂道功法,这是本座最后的底线,如果再拒绝,本座只能送你归西了!”

  “啍,这是《冥魂诀》,希望你不要爽约,不然本帝子即使死也要从你身上咬下一块肉。”姬源脸色有些犹豫,最后还是丢给了一块传承玉篆!

  东方不败接过一看,果然是自己想要的东西,不错,东方不败从一开始要至尊功法就是为了这部《冥魂诀》。

  东方不败当然清楚姬源不可能交出至尊功法,东方不败打的是心理战,提出至尊功法,最后再提出要品级只有天级上品的《冥瑰诀》,相比较便会产生一种落差,应下的可能自然会变大。

  东方不败欲同修精气神三道,《不败圣策》中的《不败气诀》《真龙体诀》可谓都有很大完善,但《轮回神诀》的完善却很困难,自然而然东方不败对于魂道功法的需求很强烈,为此他还专门查阅了许多关于魂道功法的史记,试图寻找到一些魂道功法踪迹,《冥瑰诀》便是他从史载中了解的一种。

  《冥魂诀》是也是一个鬼杰所创,以冥气炼魂证道,最厉害之处可分魂同修,只不过此人在成就半步至尊后,却迟迟迈不出最后一步。

  为了证道,他剑走偏锋,竞欲以亿万生灵之魂喂养已魂,他这种做法已走上邪路,后来被时任人族共主的黑帝瑞顼斩杀了,《冥魂诀》也落在黑帝手上了。

  东方不败想要这部《冥魂决》也是临时起意,之前他是有斩杀姬源之心,可后来冷静一想,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他知道自己遇见一系的事情都和自己的运气大跌离不开关系,甚至自己一向冷静的自己都会不顾后果要斩杀姬源的想法也有受到运气影响。

  五大帝族虽隐世,却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小瞧的,起码现在的东方不败虽斩杀姬源可能有一时之快,但代价必然是沉重的,甚至是他无法承受的。(未完待续)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