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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零六章:魏可的纠结

懒神附体 君不见 4805 2024-11-15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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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7日,南冥又有考试,难得一大早就起来,打算去办公室和苏宏义、韩东俩人凑一堆复习。这两天考试季,班里好多占不到自习室的同学,也经常来蹭南冥这里的会议室,空调舒爽,24小时零食供应,还有专门的服务人员,别提多开心了。

  昨天下午,在马亮的苦苦哀求之下,南冥终于还是授权医院和研究所帮王熙做了治疗。无论如何,王熙的腿,都是他在追捕齐达的过程中打断的,其实马亮是代人受过。

  而且,南冥也是看得很清楚的,马亮这会儿帮王熙出头,就是因为受制于王熙,南冥这么做,就等于帮马亮解套,把敌人变成朋友的事,南冥向来喜欢。

  马亮对南冥千恩万谢,然而看王熙走的时候那一点也不见感激的小眼神,南冥就知道,这家伙肯定还是怀恨在心。

  不过这些事南冥才懒得管,一番折腾之后,他终于可以回归日常生活了,才懒得为那些勾心斗角费心,一个王熙,还犯不着让他操心。

  不然,苏文杰这个职业经理人,是白拿钱的么?

  像齐达这种需要他老人家亲自出手的人,还是越少越好。

  车刚到研究所门口,就看到七八个人站在旁边的温室里,看到南冥过来,其中一人还对南冥招手。

  南冥下车,钻进了温室,疑惑道:“伯伯,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江老爷子红光满面,笑呵呵道:“当然是晨练啊!”

  江、彭两位老爷子都身穿绸衫,显然是刚打完太极拳,脑门都有点见汗了,大棚里湿度高,温度也搞,怕不是二十多度,有些当时年少春衫薄的感觉。

  南冥无语半晌,道:“这天还没全亮呢,经过一夜的无氧呼吸。空气里还全是二氧化碳吧,在这里晨练?”

  “就你懂?”彭老爷子白了他一眼,“温室里用卤素灯补充光照,四点就亮了。现在空气正好。”

  说着呼吸了一口空气,颇为陶醉。

  彭老爷子可不是一般的中医,人家是现代中医翘楚,科学素养可比南冥高多了,南冥卖弄自己那点小知识。简直是班门弄斧。

  南冥也呼吸了一口空气,果然清新舒爽。和研究所里那经过中央新风系统过滤的空气相比,别有一番不同的滋味,清新自然得多。

  和国内其他大部分的内陆城市一样,青阳也面临着雾霾严重的问题,一到冬天,特别是开始集中供暖之后,那雾霾就持续爆表。

  这会儿,大门外面那空气都呛人,整个冬天。基本上都雾蒙蒙的,看不到蓝天。

  这温室里,种着多种植物,加上基本封闭,内部空气随时监测,早上这个时间,空气里各种成分比例正好,清新浓郁,正是最适合晨练的时候。

  温室里有一小块地方没有种植东西,平日里放些设备仪器。现在被收拾出来当作晨练广场了,南冥不由感慨,这几个人还真会找地方,这种风水宝地也能找到。

  不过刚才南冥在外面瞄了一眼。看到里面可不只是彭老爷子几个人,转头一看,赵爸赵妈正蹲在角落里,休整几株小苗,见南冥看过来,乐呵呵道:“我们找江老师要了一小块地。种点菜吃,别小看这几颗辣椒,一天摘几个,炒菜就够用了,那边还撒了一笼生菜,长得那叫一个旺。”

  然后赵爸又给南冥介绍旁边的各种蔬菜,听得更像是肉食生物的南冥只觉得脑袋有里七八百只兔子一起啃菜叶子,大叫吃不消。

  赵爸赵妈俩人农人出身,喜欢种点东西,不过南冥也不知道,这俩人怎么和江明搭上线的。

  南冥又走了几步,呼一声,从前面的番茄后面钻出一个人来,指着南冥道:“小心脚底下!”

  南冥吓了一跳,向后一退,一个踉跄,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那人伸出一只手来,一把拽住他,道:“都说叫你小心!”

  南冥仔细一看,这人正是江明,后面又站起来俩人,不是王万强和王世豪俩父子又是谁?江明对王世豪很满意,点点头道:“小豪不错,能耐得住性子,不如来跟我学农学吧……不像某些年轻人,一个个急急吼吼的,来一趟能把植株踩坏一半。”

  南冥翻个白眼,你这是指着和尚骂秃驴吗?有你这样的吗?

  王世豪摸着脑袋,嘿嘿直笑,不知道说啥好,又蹲下去,轻轻翻动土壤。

  江明靠近路边的这个大棚,模仿的是普通农家种植植物的方式,各种植株没有隔离开,用的也还是传统的土壤栽培,研究的都是一些能够大规模常规种植的传统作物,这些研究不像是一些新的作物,出成果有钱途,是个真的要耐得住寂寞的职业,像南冥这种急性子,那是绝对干不来的。

  江老爷子也踱步过来,连连点头道:“这东西,还得是土里种出来的才好吃,那什么无土栽培,吃起来总觉得少了点东西,做出来的饭菜都不香……小冥啊,昨天晚上的西红柿鸡蛋怎么样?那西红柿就是从这里摘的。”

  南冥回忆起昨天晚上的西红柿鸡蛋,顿时口角流涎。随着南冥的口味越来越叼,能让南冥吃得开心的东西,也越来越少了。冥王宴吃起来太繁琐,南冥可不想每天反思一遍自己的人生。

  所以对南冥来说,现在能量增加速度并没有加快,反而随着需要能量的地方越来越多,显得越来越珍贵,越来越难得到,而昨天晚上的西红柿鸡蛋,却是极少能让南冥吃的特开心的菜。

  “今天中午,我就摘两个西红柿,拿刀一切,稍微撒上一点糖,给你做个糖拌西红柿当小菜。”江老爷子道。

  就算是肉食动物的南冥,也觉得有点吃不消,他捂着脸颊,觉得两颊酸酸的,口水都快从嘴角流出来了,恨不得现在就吃到。

  看着南冥开心的样子。江老爷子连连点头,就算是为了南冥这么开心,之前投资江明那一轮就不亏,至于江明。已经先后接到了刘敏中和江老爷子两轮投资了,竟然还一点都没有吃人嘴软的迹象,指着南冥道:“你小子也别光顾着开心啊,你答应我的东西,啥时候兑现啊?”

  “啥?”南冥刚刚从幻想中的糖拌西红柿那酸甜红鲜中回过神来。不知道江明在说啥。

  “答应我的温室啊。”江明道,“你还想不想吃草莓了?”

  “哦哦哦!”南冥这才回忆起来,连忙道:“我去催催魏可,让这小子设计一个温室,跑到哪里去了?”

  南冥到了研究所,拉着一个保安问道:“魏可呢?”

  研究所的重要人物就这么点人,保安都了若指掌,闻言道:“魏总一直在他的办公室里。”

  其实,现在懒神安保的安保人员,已经不仅限于是安保了。他们更多地参与到了整个研究所的运转之中,巡逻完之后,脱下动力外骨骼,套上白大褂,就能在实验室里当助手,或者拎起键盘去学习各种编程知识,安全技能。

  反而巡逻站岗,更像是日常工作之外的轮岗了。

  杨吉有条不紊地对所有人进行评估,审核,觉得能用的人。就发张卡,拉入“懒神员工”的阵营,然后懒神健身房和懒神图书馆一轮培训下来,就成了多技能人才了。这种人从最初的四个,变成后来的八个,昨天刚刚又发展了四个,一共有十二个了。

  这些人,对杨吉和赵高峰等人来说,简直好用极了。吃苦耐劳。纪律性高,服从性高,便于管理,而且哪里需要去哪里,绝无怨言。

  至于最麻烦的学习问题,因为有了南冥的力量,反而是最不是事儿的 。

  就算是不开窍的石头,也能硬生生给你磨出来个七巧玲珑心来。

  这种自产自销的办法太好用了,以至于就连苏文杰看了都觉得羡慕,如果都这么做的话,就不用再招聘人了不是?

  不过这个办法,也只能用在懒神安保内部,懒神安保的人都是军人出身,经过考验,也有保密意识。

  反而是一些后来加入的人,现在还没完全接触到南冥的秘密,譬如李想和魏可,都还没拿到南冥的那张卡,不过按照目前的进度,应该也快了。

  魏可的办公室刚刚收拾出来,还有些新家具的味道。南冥刚进门,就看到魏可抱着脑袋,蹲在房间中央,阴郁得像是恶灵附身一般,旁边一名保安哭丧着脸站在那里,急得团团转,看表情都快哭出来了。

  这保安南冥认识,刚加入他的“懒神员工”阵营的小高。

  “这是怎么了?”南冥道,“魏可,你可别欺负小高哥。”

  “没……都是我的错……我……我摔坏了魏总的笔……”小高哭丧着脸道。

  小高深得赵高峰信任,也因为如此,进入了赵高峰的培养序列,昨天刚刚拿到懒神员工卡。

  因为最近形势严峻,赵高峰分配他保护魏可的安全,同时也跟魏可学习,有点保镖兼助理的意思。

  俩人年龄其实差不多,相处很是融洽。

  不过今天早上,小高一不小心摔坏了魏可的笔,麻烦就来了。

  “什么笔?”南冥皱眉看着阴郁到极点的魏可,疑惑道,不就是一杆笔吗?干嘛哭成这样……

  “我的钢笔……”魏可抹着眼角,“我画草图用的钢笔,英雄100……”

  魏可画设计草稿,酷爱用钢笔。对于空间感超强的他来说,透视、线条等等全不是问题,连线稿都不用打。

  设计建筑,不但是科学与工程,在设计的早期,它就是一种艺术,需要的更多是灵感迸发。

  而搞艺术的人,都有各种怪癖,对环境、各种条件的要求都极端苛刻,笔、墨水、纸张哪里少了差了一点,感觉都完全不同,灵感就会受阻,譬如对魏可来说,离了他用惯了的那杆笔,就烦躁得什么都画不出来。

  连最初的设计都画不出来,后面的设计又如何进行?

  魏可加入懒神科技之后,和李想一样,很快就融入了这个集体。

  大家都是青阳大学的学生,都是年轻人,有着相同的经历和背景,想要互相融入实在是太简单了。魏可在懒神系参加的第一次集体活动,就是根据南冥的想法,设计一种全新的原型机。

  这种原型机设计出来之后,简直可以颠覆现有的建筑模式,而设计出来一种可以完美发挥这种新型模式的建筑,就是南冥交给魏可的第一个任务。

  这对魏可来说,不但是向南冥展现自己的能力,同时也是进入全新建筑领域的第一次尝试,哪能不重视?他就差沐浴焚香,静心冥思了,一夜的准备之后,早上突然灵感爆棚,刚打算画,笔却摔坏了。

  顿时之前的感觉全无,灵感全失。

  这种硬生生卡住的感觉,是最痛苦的。历史上,无数的人被这种感觉逼疯了。所以有人说,天才与疯子,往往只是一线之隔,太卓越的天才,有时候也是一种负担。

  南冥默然半晌,道:“既然摔坏了,那就再买个就好了。小高哥你去买一打回来,走公司的帐。”

  “买了,没用。”小高哭丧着脸,伸手一指桌子,桌子上散落着各种钢笔,有些沾墨试过,有些还在纸上花了线条,最可怜的一个,还插在速写本上,差点把整个速写本都扎透了,可见当初魏可的愤怒。

  不知是愤怒,简直就是暴怒。

  “你不懂,现在那些英雄100,哪里有以前的好用,我那个是我上小学的时候,我爸送我的,陪了我十多年,笔尖是我一点点磨出来的,现在轻易都不舍得用……”魏可几乎在抽噎,一杆笔,对别人来说,丢了或者坏了,也就那样了。

  但是对他来说,却完全不同。每一笔的角度、线条、粗细,都宛若刻在心里,换一个就完全不同。

  南冥叹口气,从口袋里掏出随身带着的那杆派克51递过去,道:“你试试我这杆吧。”

  “不一样……”魏可还在自怨自艾。

  “你倒是试试啊,你以为我舍得借你用?”南冥无语,“再说了,英雄100本就是仿制的派克51,说不定能行呢?”(未完待续。)

  ps:新的一周,求推荐票。另外最近比较阴暗的情节写太多了,快点回到轻松愉快正能量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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