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青的女人,黑发碧眼,身姿火爆至极,窄小的坎肩很是勉强的穿在身上,让那硕大的饱满,更是格外的突出,此刻从一处雅致的别墅院里冲了出来,嘴里大声的叫着一种洋不洋,土不土的声音:“大块头,大块头…”
河边沙滩上,几匹灵气充盈的马,在肆意的狂欢,不停的窜入河中,激起了水花阵阵,而在马群里,几个光着上身的男人,在随之愉跃,自成一副很是欢快的戏马图,但是女人的叫声,把所有人都惊动了。
不仅人,连马也止住了欢啸,变得低头规矩起来。
“大块头,小姐回来了,正在叫你呢,小心点,不要让她再把你压在床上了,不然我们发誓绝对不会再救你。”这话一出,立刻响起了一阵哄笑声,这对他们来说,的确就是一件很好笑的事。
以陶乐斯小姐的美丽与兴感,被压在床上,却大喊救命的,也许只有这个男人了。
随着众人的哄笑声,一个长发染湿沾在肩膀上的壮汉,已经慢慢的抬起了头,手拍拍了马的脑袋,然后望向女人奔来的方向。
眼神带着一种疑惑,恍若坠入沉思,但对其他人来说,每一次他露出这种眼神,就表示,他又冒傻气了。
不过大家没有叫他傻子,还是因为那个叫陶乐斯的小姐严令,其实他真的挺傻。按照某国人的说话,他是傻得没救了。
女人叫陶乐斯。是洛达耶奇。乔治家族地宝贝公主。这个什么什么家族地名字,大块头被关在卧房里记了一个月。才很是勉强地记住。
按照陶乐斯公主地说法连家族地名字都记不住,根本就不配当乔治家族地奴仆,更让她这个大小姐很失面子。
他们地相遇,缘于一年前的那个大雪天,记得还是圣诞之夜,在所有人都在欢庆地时候,大块头出现在乔治家庄园地门口,如一只被冻得快要死去地流浪狗,给陶乐斯小姐捡了回来。
“从今以后你就是我地奴仆,专门给我喂马。”陶乐斯道。
在这里一呆就是一年,一年来这个大块头也曾想过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然而没有人给他答案。因为在他地身上。除了一身乞丐都嫌脏地衣服。什么也没有。他所有可以记起地事。都是从一年前地那个雪夜开始。
陶乐斯终于冲到了河边。冲着河中地大块头大声地叫道:“你。给我滚过来。”
大块头没有滚。但是很是听话地上了岸。很是恭敬地问道:“小姐。你找我…”
陶乐斯气得直喘气,看着四周围观的仆人,她竟然都克制不住自己,一个箭步。然后一个飞身,就已经把高他一个头地大块头扑倒在了沙地上。
“我找你,你还要杀了你,告诉我,我的五彩兰花呢…”她已经问过了,一个年青的女仆有些胆颤的告诉她,花已经被大块头扔掉了。
这盆五彩兰花,她从母亲那里得到种子,亲手种下。平日里不准任何人插手。就放在自己的卧房的窗台上,细心照顾。因为她的母亲已经去逝了,这盘兰花,是她所有的回忆,这就是一种幸福。
这一次,她有事需要外出几天,无奈之下,把这个照顾莲花的任务,交给了这个男人,陶乐斯选择他也是有原因地,这个男人虽然有些傻呆呆的,但是很听话,而且做事一丝不苟,是一个很实在的人。
但是,他竟然把兰花照顾死了,而且还扔掉了,可惜此刻手里没有刀,不然她一刀子说不定就下去了。
没刀没有关系,她还有拳头,而且她的拳头也实在够硬,一身暴力施展下,还真是没有几个男人敢与她面对的。拳头与雨般的落下,硬是没有给身下的男人一丝解释的机会,这是母亲留给她唯的礼物,她需要发泄心中地怒气。
“小姐,你不要打了,真的不要再打了。”没有人敢上前,只是几个稍稍有些同情心的男仆在一旁小声的劝慰着,这个大块头虽然不太聪明,但是做事很是卖力,而且许多大家做不了的事,他都能做,虽然是不同的肤色,但是乔治家的仆人,对他都很是接受的。
“是啊,小姐,你再打,大块头可就要被打死了,大块头身虚体弱,受不了你几拳的。”
这话一出,让陶乐斯也不知道是哭好还是笑好。
没有名字,也没有任何地资料,只是因为这个男人长得实在高大,所以才会随意地取做高个子,看他体态修长魁梧,竟然也能被形容成身虚体弱,世上有这样虚弱的身材么?
不过,陶乐斯真地已经停下了手,喘息的看着大块头被打得青紫一片的脸,喝道:“你给我起来,带我去,就算是五彩兰花死了,我也要把它的尸体埋葬起来,快点!”
大块头此刻才有机会说话:“小姐,你能不能先起来,你真的好重。”
陶乐斯脸色一红,爬了起来,喝道:“这么大的一个身材,竟然连本小姐的体重也承受不住,你还是不是男人,告诉你,以后我要对你特别的训练,不要再出去给我丢脸,我乔治家族的人,都应该是勇士。”
一年前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陶乐斯只是可怜他,救他不使他饿死。
但是从母亲去世,她所有的话只给这个男人说,也许是因为他看起来傻傻的,不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陶乐斯的朋友很少,而能说真心话的,更是连一个也没有,因为她的身份,注定她不能有朋友。
在这个女人面前,大块头好像有些畏缩,不敢反抗,反正她怎么说,他就怎么做。
两人一前一后,大块头湿漉的衣裤还没有拧干,留下了一条清晰的水痕。
一直到两人的背影在沙滩上消失,所有的仆人才又聚了回来,谈论着这件事的结局。
“我想肯定是找不到了,大块头会被小姐打得三天不能下床。”一个仆人很是聪明的预测。
“不可能的,小姐心地这么好,哪里会真的打人,再说大块头与小姐关系很不错,放心了,没事的。”另一个仆人不以为然。
“喂,你们说大块头是真傻还是假傻,如果真傻,小姐怎么会这么喜欢他呢,可是如果假傻,被小姐压在床上,他又为何喊救命呢?”问这话的,就是当日听到喊救命的声音,第一个冲进去的男仆,但是看到的,却让他尴尬不已。
堂堂一个乔治家的宝贝公主,竟然把一个粗俗不堪的男仆压在床上,传出来,真是没有人相信的,再说了陶乐斯平日里虽然好动,但却是一个很正经的女人,并没有像青城铜里小姐的的死对方,那个叫玛丽娜的女人一样,拥有几十个男人。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对这种话题,都很感兴趣,一会儿,几人凑在一起了,开始深层的研究,大块头,究竟是真傻还是假傻,忘记了刚才的一幕。
在别墅的外围,就是密密的林子,因为还没有完成开发,所以林子是用很坚固的栅拦隔开的,因为这片林子与野林相接,里面经常会出现一些攻击性的野兽,很是凶猛,所以一般时候,不准人进入。
“你说你把花丢到里面去了?”陶乐斯也有些奇怪,她早就已经向所有人宣布过,这林子是禁地,不准进入的。
但是大块头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却已经弯腰,从一个被掰开的洞口穿了进去,陶乐斯没有多想,紧跟着走了进去,她才不怕野兽,只怕野兽不来,不然铁定给收拾了。
虽然母亲温柔娇美,是青城铜这一带最有名的女人,但是她的性格与母亲恰恰相反,从小就很野,只喜欢与男孩子一起玩,十岁开始,她就是男孩子中的孩子王,掌管手下的三百多人,有着老大的风范。
而现在她已经掌管了家族的力量,勇士卫队团,保护着乔治家族最大的利益,保护着青城铜的安宁。
她是女人,但不比任何男人差,从小的生活经历,让她有着很是豪放的性格,有些时候,这种豪放几乎就是一种粗鲁,所以让乔治家家主最为担心的,就是这个女儿的婚事,都已经二十五岁了,但是却没有任何男人上门提亲。
一年前倒是有一个从费城来的绅士,给出了天价的聘礼,说是想娶陶乐斯,但是很可惜,第二天,这个绅士就逃了,第一次约会,这个男人就被扔到了臭水沟里,喝足了臭水,这种强悍的女人,他第一次见到,还能不逃。
虽然陶乐斯继承了母亲的美丽,身材火暴,但是性格却让很多男人忘而却步,宁可与她成为朋友,也不与她做情侣。
她就像是一只野马,没有人可以自信驾御。
越往里走。林间雾气弥漫。带着一种潮湿的水气。陶乐斯也没有想到。大块头会把她引到这种环境如此恶劣的的方来。有些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已经不愿意再走。
“大块头。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难道你…也想对我不规矩?”话虽如此。但是陶乐斯没有一丝的担扰。在她的眼里。这个男人实在太弱。虽然说虚弱不太恰当。但是说平庸却是很适合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