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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起点七大神夜话

  陈平从卫生间出来,回到卧室的时候正好看到血红的那句‘妹纸你好,妹纸再见’,疑惑的看向屏幕,看到血红上面的那段话,心头一跳,你妹的血红,你可真够哥儿们,你能直接消失,我怎么办?

  正准备返身出去,却是被黄倩看到。

  “别走,血红跟你介绍妹纸呢,比我漂亮,比我开放!身材还倍儿棒!”

  陈平义正言辞的看着黄倩,沉声道:“你告诉他,哥是一个正直的人,是一个有原则的人,绝对不会做出对不起家庭,对不起老婆的事,让他想都别想,我是不会跟他同流合污的!”

  黄倩似笑非笑的看着陈平,了头,没有话,起身把电脑让给陈平,然后去客厅看电视了。最近她迷上了《武林外传》这部搞笑片,经常准时的守在电视机前等待这部电视的上演。

  等黄倩出去之后,陈平这才松了口气,看着还没有关掉的聊天框,发过去一条信息。

  “你妹的,你想死别拉我一起啊,靠,哥是有老婆的人,以后这种事别跟我,被黄倩发现不好!”

  “额,我没想到居然是她在对面啊。我懂你的意思,以后绝对不在网上给你这种话,以后给你发短信,黄倩不会翻你手机吧?”

  陈平有些无语,继续跟他打字道:“她不翻我手机,但你也别发短信,哥跟你不一样,哥马上当爹了,不想跟你这种浪荡子同流合污。你懂?”

  “我靠,这么霸气?你还没结婚吧?居然把别人的肚子都搞大了,你真是禽兽不如啊!居然还好意思鄙视我?你妹的,真不知道你的理直气壮哪里找来的。”

  陈平顿时哑然。好像是这样的。

  ……

  起定的集合地是在s市,时间是四月十七号,也就是,两天之内,其他的白金作家都要赶到s市。

  虽这一次的主要目的是旅游,但起却是要求所有的白金作家都必须参加。可以看出,起还另有目的。

  十六号的时候,血红、烽火、骷髅、唐家三少、静官、神机等人齐齐赶到s市。比起规定的时间早了一天,这些人除了烽火跟血红,其他人基本都是单身汉子,所以,晚上肯定要在一起好好喝上一顿。

  唐家三少、静官和梦入神机这三个人都是第一次见到陈平,唐家三少跟神机还好一,毕竟在网络上也跟陈平聊过。但静官就是彻彻底底的第一次跟陈平打交道。

  其实,陈平对静官一都不陌生,因为在他脑海中存着各种关于静官的消息和传闻。见到静官之后,看到他略显肥胖的身材,陈平嘿嘿一笑,道:“你以前做过厨师?”

  静官讶然,其他几人也都是好奇的看着陈平。

  “你怎么知道?”静官对凡人心存一丝敬畏,毕竟凡人在网络写手界的地位要比自己高出不少。

  “就是呀。平哥,你咋知道的呢?”骷髅也是附和。

  “脑袋大脖子粗。不是大款就是伙夫!”

  众人瞬间石化,过了一会儿,反应过来之后,齐齐叫好。

  “我靠,我算是见识了,平哥果真不同凡响。尼玛的,随便一句话都这么精辟!”烽火表情很是丰富,看着陈平眼中带着崇拜。

  “你妹的,那你哥以前做过什么?”血红身材也比较胖,他对陈平这句话很是不满。顿时挑衅道。

  “对呀,平哥,你看看血大以前干过啥。”骷髅是唯恐天下不乱。

  陈平看了血红一眼,慢悠悠的道:“你?”

  血红瞪大眼睛看着陈平,等着他话,其他人也都是希冀的看着陈平,其中静官更加热切,陈平第一次见面就准确地出自己以前的职业,着实让他有些惊讶。

  陈平轻笑摇头,道:“对你,我不予评价。”

  “我靠!”

  “平哥,你这是看不起血大吗?血大!我要是你我可受不了!”烽火在一旁煽风火。

  就在血红怒目相视的时候,旁边一直没有话的神机突然开口。

  “我想起来了,平哥刚才的那句话是品里的台词,我靠。没想到误打误撞居然猜到了静官大神以前的职业,难不成胖人都干过厨师?”

  听他这么一,原本惊奇的几人也是想到了赵本山的那个品,顿时轰然一笑,静官尴尬的摸了摸脑袋,几人这才走进餐厅。

  梦入神机跟烽火,还有唐家三少三个人酒量不行,三个人早早的举手投降,只剩下血红、静官、陈平和骷髅四个人在拼酒,好在他们都知道明天还有事,并没有多喝,一顿饭下来也只是喝掉了四瓶白酒,其中烽火他们三个也喝掉了一瓶。

  吃完饭,好不容易聚集到一起的几个人回到了起安排的酒店,因为几人之中血红的资格最老,所以一起到血红的房间喝茶聊天。

  “我算是老了,尼玛的,你们这群人,可以都是踩着我的肩膀上来的。骷髅是第一个,这家伙了不得,开创了一个新类型文体,成神是必然的。凡人是第二个,他不但踩着我,还踩着烟男上位了。而后就是烽火,你妹的,当初哥只是劝你在思路混乱的时候暂停更新,没想到你居然拿着鸡毛当令箭。也不知道谁传出去的,居然哥教会了你断更,好多你的读者都跑到我的书评区来骂我,我冤不冤?”

  烽火嘿嘿一笑,没有吭声。

  陈平却是接过话头道:“烽火之后就是三少了,从别的网站转过来,能够一书成名,订阅一路飙升,也算了不得。神机的《佛本》也算是开创了一个流派,等他这本书完本之后,基本上也能成神了。最后就是静官了,这本《兽血沸腾》果真了不起,一个新人能够拿到这样的成绩,你还真是第一个。我那个时候,刚上架,连月票前五都是勉强挤进去的。经过了两个多月的酝酿才爆发的。”

  被血红和陈平提到,众人都是沉默不语,回忆着自己新人时期的那些事,有感慨,有激动。

  “好不容易从新人熬出头了,一般人都会有些骄傲。但我告诉你们,你们千万别高兴的太早,你们应该发现了,新人崛起的势头很猛,而且起现在已经成了网文界名副其实的老大,不管是读者数量还是作者数量都远超其他网站,新人难混是必然的,但出头也很容易,只要写出一本好看的作品,就能吸引大量的读者支持。就像前段时间很火的《龙域》和《1911新中华》,不但这两个人,我可以保证,后面还会涌现出很多惊艳四座的新人,如果咱们这些人稍微有些懈怠,绝对会被反超。”

  血红头,其他人则是有些莫名的看着陈平,觉得陈平似乎有些杞人忧天,危言耸听了。

  “你们不要不信,我是最有体会的一个人。起第一界作者年会的时候,陈平虽然没有参加,但那时候我还是跟他见了一面,那天晚上,陈平就出一番话,我当时的神情跟你们现在差不了多少。陈平跟我,05年黑d题材的绝对会火,都市类的,如果有人敢写主角拥有强大背景,然后一副高姿态虐人情节的书,也肯定能火。烽火就是最好的例子,同时,《坏蛋》这本书你们知道吧?当时没火之前,陈平就信誓旦旦的跟我保证,这本书绝对能带起一股黑d风潮,现在呢?”

  听血红这样,其他人更是震惊的看着陈平。

  “平哥还有这么厉害的能力?你真的是半仙儿?能掐会算?”烽火震惊之后,心翼翼的问着。

  “平哥,那你今年什么类型的书会火,我按照你的写一本。”骷髅最近一直忙着准备新书,听到血红这番话,顿时把希望投到了陈平的身上。

  其他人也都是竖着耳朵,准备等待陈平的答案。

  陈平微微一笑,扫视众人一遍,悠悠道:“跟风只适合那些新人,绝对不适合咱们这群人。咱们这群人的任务就是,写出适合自己风格的优秀作品,让那些新人去跟风。就好比血大,他笔下的主角都带有一丝无赖的痞子气质,这就是他的风格,以后会不会发生改变,我不知道,最起码现在他刻画的主角是成功的。你们也是一样,想要保持现在的地位,就要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风格,最终确定下来。”

  “但是,风格绝对不是套路。如果每一本书都是一样的套路,那么不管是多么铁杆的粉丝最多只会支持你一两本书,因为他们知道后续作品的大致路线是什么样的。”

  几人听后沉思,神机却是突然开口,问道:“如果想要保持每本书都有创新,就好比平哥你一样,会成功吗?”

  对啊!

  众人听后恍然,凡人总共才有四本作品,前三本的题材风格都不同,现在的《阳神》虽然也是同属仙侠,但讲述的故事绝对是仙侠中的另类,也算是一种创新。

  凡人是成功了,我们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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