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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市政公园里的乞丐 (继续求推,求收,求打赏,感谢:么么哒~)

  因为校区离家比较远,林子耽又没有在布鲁克林校区长待的打算,于是决定和大多数学生一样住宿舍。他们学校的宿舍是随机分配的,有单间,两人间和三人间。

  林子耽被分配到了一个两人间,同屋的是一个家在布鲁克林本地的犹太人,一到周末就不见踪影,两个人因为专业不同,除了每天睡觉前打个招呼,其余时间碰面的机会并不多。

  林子耽对于自己进入大学生活有非常完整的规划,他已经多方了解了NUY校内转院的流程,因此第一学年开始便有计划地选修了商学院的管理专业相关课程,为了修满学分,天天忙的不可开交。

  相反,张景原本就对学业没有大的报复,上学也是轻松地混着,跟之前的女朋友分手后又在新的校园里找了个洋妞女友,一有空就跑去洋基球场看球赛,日子过得悠闲自在又奢靡。

  林子耽想学习更多管理和商业知识,张景只需要混个大学文凭,慢慢地两个人能聊的话题也慢慢少起来,但是两个人的友谊并没有因此受到什么影响,何况他们还有一个合资的贸易公司。

  说到贸易公司,最近由于前期准备充分,林子耽又雇佣了几个比较得力的采购,在张景的会计师和精算师的配合下,已经逐渐步入轨道。虽然远远还不到赚钱的程度,但已经慢慢在平衡收支。

  这天两个人约了要见面,张景从西布朗士往南来,林子耽从布鲁克林往北走,约在华埠的一家上海菜馆。

  林子耽所住的宿舍交通非常发达,各种公交车,地铁,到达曼哈顿主校区基本上都在半个小时以内。宿舍楼里也有专门的活动室和健身器材,但林子耽不喜欢闷在里面傻傻地运动,只在偶尔上早课来不及去跑步的时候才会在晚上回来锻炼一下。

  每天早上林子耽都会穿过校园去海边跑半个小时,这次见面的时间约在下午三四点,时间对他来说十分充裕,林子耽决定坐一段公交车之后,步行穿过布鲁克林大桥,再转到唐人街。

  10月底,纽约已经开始降温,但只有早晚的温差比较明显,白天的时候如果有太阳就会给人一种冬天还很遥远的错觉。林子耽穿上李曼蕊新给他买的NF的冲锋衣,背了一个不算很大的真皮皮包,里面正好可以放下两大本书。

  布鲁克林大桥因为其久负盛名,每天都有大批的游客在桥上来来往往,再次走在这座百年大桥上,林子心情有些微的激动,这虽然是他第二次踏上这座大桥,但却是第一次全程步行走过这座大桥,心情却与当初有了很大的不同,第一次走上去是为了轻生,这次走过去更多的是有了看风景的闲情逸致。

  一路走,一路四处看,林子耽抬眼望向远处隐约可见的自由女神像,第一次看清了那个叫做康尼岛的地方,这个岛远没有大家以为的那么大,人们去看自由女神像一般只能从另一个小岛才能看到其全貌。

  林子耽大概用了半个多小时,穿过了布鲁克林大桥,向右转就到了市政厅的门前那条街,一直走下去再向右转就能走到林子耽他们约定好的那家上海菜馆。林子耽抬手看了看时间,才三点二十,他们约的时间是下午四点。用张景的话说:咱们早点去,就不用跟那群傻X老外一样排队等了。

  林子耽看时间还早,就左转往市政公园走去。此时正值深秋,公园里的树叶片片金黄,在微风中摇摇晃晃,像是随时会掉落下来的金秋果实。

  公园的长椅上散落着三三两两的人群,大多是逛累了坐下来休息的游客,而匆匆而过的,才是附近刚刚结束工作的上班族们。

  林子耽找了一个无人的角落坐下来,抬头正对着一个小小的喷水池。环绕着喷水池四周的树木把这周围遮蔽出一片幽静的小世界,有些人会在池边驻足拍照,也有几个孩子围着喷泉欢快的笑着,旋转着像一群跳舞的小精灵。

  “先生,你有零钱么?”正看着四周的风景出神的林子耽,忽然被一道陌生的嗓音给惊醒了。

  “什么?”林子耽莫名其妙地看着站在他面前,面如菜色的一个高瘦的白种中年人,这人看起来并不像一般的乞丐那么肮脏,尽管衣服也很破旧脏污,却努力保持着一种若有若无的气势,让林子耽觉得这人只是一时的落魄。

  “先生能不能给我一块零钱,让我买个热狗吃就好!”中年男人轻声地重复道,面上似乎因为这低声下气的乞讨而显得有些尴尬。

  “能和我说说你的故事吗?”林子耽不紧不慢地道。

  “故事?什么故事?”男人有一丝慌乱,大有一言不合就要离开的架势。

  “说说你之前的故事,我相信在你落魄之前,你肯定也有过很成功的岁月。”许是因为时间比较多,林子耽忽然就想坐在这里和这个人聊一会儿。

  “如果你的故事让我满意,我说不定会给你100美金,也或许会给你一份工作。”林子耽看这个中年人面上露出惊讶的神色,继续诱之以利道。

  “真的么?”中年人的眼睛里终于流露出热切的光芒,但他的目光在林子耽穿戴的衣饰上流连了几秒钟,像是临时做了个什么决定似的,斟酌了一下之后,便一pi gu在林子耽旁边的位子上坐了下来。

  中年老白坐下来之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稍微侧了侧身体,跟林子耽娓娓地讲起来他自己的故事来。他叫约瑟夫.考克斯,曾经也是纽约上流社会红极一时的人物,当初他手下的集团公司也曾在纽约证交所上市,最好的时候,市值达到一亿多。

  约瑟夫这家公司原本是和一个高中同学一起创办的,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发生争执,那个同学就将自己的全部股份卖给了约瑟夫,并拿着那笔钱很快成立了一家和约瑟夫业务内容类似的公司。

  当时约瑟夫自己的公司劲头正猛,根本就没把同学的这家小公司放在眼里,只不过两三年的光景,自己的公司市值就冲到了5千万,甚至更高,当时的约瑟夫便有些膨胀起来。

  在几个平日里交往甚密的朋友的怂恿下,贷款做了一个大项目,结果项目烂尾,公司破产,巨大的股票一夜之间几乎蒸发殆尽,为了偿还贷款,约瑟夫无奈将所有的房产抵押给了银行,老婆无奈之下选择离婚,孩子也结束了私立学校的就读送回了乔治亚老家,而他自己则又变成当年那个刚到纽约,徒手打拼的单身汉。

  听着约瑟夫的故事,林子耽整个过程都被对方浓浓的各种情绪所感染,最后看着讲完故事后陷入沉默的中年老白,他站起身,抖了抖自己的外套,并从皮夹里抽了一百块钱,对这个老外说道:

  “故事不错,这是我刚才承诺要给你的100美金,祝你好运!”说完,抬脚就要离开。

  “喂!不是。。。你刚才会有可能会给我一份工作的?”中年老白愣恫间接过林子耽的钱,却又忽然惊醒般的追着林子耽走了两步,急切地问道。

  “我只是说或许。。。”林子耽扭头笑笑地看着他道。

  “你!!好吧。。谢谢你,谢谢你愿意听我的故事,呵呵~我真的没想到,这样一段失败的故事,还能值100美金!”

  说完约瑟夫颓丧地后退了一步,本想转身离开,却又像忽然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整个人脚步虚浮地走回到长椅上,一脸沮丧地坐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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