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示时节,虽然坏未到草长莺飞的时令,但是只经有一物开始出来觅食了,远远传来阵阵地马蹄声惊醒了它们,它们四处的逃窜,只见成千上万匹健马甚至是略驻等庞然大物,从它们身边踏过,如同奔雷一般,向东方驶去,迎着日出的方向驶去。
回讫部的营地里,星罗棋布的散置着近万帐篷,他们或几十为一团。或几百为一团,在这片帐篷中间有一个大的帐篷群,大约在两千左右,这是回讫可汗的嫡系队伍。
同样,这些帐篷也是围在了一大帐篷的左右,普通的帐篷大约方圆在几丈左右,一般为了抗风方圆都不过五丈,但是中间的那帐篷,方圆却在十五丈左右,是从它的形体还是上面飘扬的苍狼旗帜,无一不在诏示着,这是回讫可汗的牙帐王廷。
王廷内,当中一把宽阔地汉白玉质地的大案,背后一把虎皮铺就的大椅。椅子上金刀大马而坐地是当今的回讫可汗骨力裴罗。
骨力裴罗今年四十五岁,已经过了不惑到了知天命的年纪,按照一般人的看法,他现在可谓是风光至极。想想也对,手掌部族大权,身边美女、财富应有尽有,已经达到了传中的荣华富贵的地步。
可是,在骨力裴罗的心里,却隐隐还有些不满足的感觉。近年来。由于过度的放牧和年景的影响,原来那些水草丰美的草原现在已经养不活多少人人了,而且由于近年草原比较太平,部族的人口也在急剧的增长。对于一般的部族来,人口的增长意味着部族的壮大,可凡事有利必有弊。在草原基本已经被划分了势力范围的情况之下,如果草原养不活那么多人,那么这些人就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活活饿饿死,要么掠夺别人的草场,赢了当然有新的草场放牧,就算是输了,也能养活一些消耗的人口中,也能达到目的,这些都是草原部落的领们惯用的伎俩。
前段时间,正值与室韦部开展互市的日子,骨力裴罗正琢磨着要不要整甜头。正好这时大唐的太子李横殿下派来了一个叫什么李白的特使,传达了一个让骨力裴罗心情能够舒畅的消息。
既然有大唐做为靠山,那么人口倒是不急着消耗了,过一段时间,总是能派上一些用场的,现在用就是白白浪费了,骨力裴罗可不是个浪费的人,相反,身为部落领的他比大部分人都要精打细算。正是因为他的精细,使得回讫在短短十余年时间里。迅的过了突厥部和契丹部,成为草原上数一数二的大部落。
“大家都准备好了吗?骨力裴罗微笑着问道,在他的下面是回绕的贵族头人们,一共有十个。虽然回讫远不止这十支,但是他们是最有权势最有言权的,其实他们也是陪衬的意义大,回绕部,向来都是以骨力裴罗的意志为转移。
“禀可汗,我们的部众都已经准备好了回答他的是坐在他右下的车尔多,车尔多是骨力裴罗最好的朋友,是他的结拜兄弟。同时也号称回讫部的智者,骨力裴罗处理许多事情的背后都能看到他的影子。
“那我们就出吧!”。传令!出!”
“出”。
“出”。
一道道号令下去,只见很快地,一匹匹战马驶了出来,骑士们都在控制着马匹慢慢的汇聚。在他们的身后赫然是成建的的骆驼骑兵。很快他们都排成了整齐的阵型。
骨力裴罗一马当先,走在了整个队伍的前列,他勒转马,向众人道:“儿郎们,大唐的太子殿下答应与咱们互市了,从此咱们的铁锅、盐巴、茶叶将可以不受限制的供应了,咱们的日子将会过得更舒坦。可是,如今有一的麻烦阻挡在我们前面,你,咱们是不是应该给它搬走
“是!”数万人应和着。
“好”。骨力裴罗爽朗地笑着,大手一挥,万马竞。在草原地另一片草的上。室韦部的也上学着类似地情形,也是近六千铁甲整装待,在一番鼓舞人心的动员过后,人流汹涌,人人策马扬鞭,找韩鞠的麻烦去了。
“驾!”一行十一骑,奔驰在积雪中。这是红俏率领地前往黑水鞋鳄的队伍。本来,她这时应该出现在另一条山路上的,仁杰。大雪让道路不好分辨,纵然依靠着儿势来辨别方讲也很悲哀的现,自己可能走迷路了。
站在附近地势最高的山网上,望着那自己跑来跑去直转圈地道,看着地上那踩地一围又一围的马蹄印,红俏心里有些气愤。谁知道出门还要带向导呀?哪本书上也没这么过呀,红俏从薛绣处要了地图便气冲冲出门而来。根本就没问怎么赶路的问题。一路上骑马赶路也就罢了,红俏有高明的轻身功夫。也能够抵消的不足了;一路上餐风露宿也就罢了。也不是没有里外生存的经验,可是这茫茫山野的,迷路可就麻烦大了。
“大人?”一名侍卫心翼翼地凑了过来,向红俏拱手道:“属下等人查看过此处地形了,咱们现在走的是长白山脉,虽然与地图上有些偏差。但是误差不算太多,再绕过这座山走两天就能回到原来的路上。
“辛苦你了!”红俏红着脸道,她心里实在是有些过意不去,这些侍卫是李续手下最好地一批战士,他们如果放到别的部队,最少也能混个校尉的官职了,可是在李坎的手下,他们就是当个什长、伍长甚至是兵,他们也心甘情愿,原因无它,因为他们就是蓝田军校的批学员。对李坎的调度崇拜使他们认定了,在哪里当兵做官也不如在李模手下,所以他们一直追随至今……仙长客气了,属下等在蓝田军校接受过类似的里外生存的记练,这苦算不得什么。”侍卫笑着回答道,就在他话弃刚落的时候,远处传来了刺耳的狼嚎声。
几人面面相觑,狼群一般都是晚上出动。怎么白天也有狼?很快,验证了他们的证实,在离他们不到三里地的山脚,赫然出现了一群狼。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头高大地,全身几乎变成白色毛的头狼,狼王看见他们,瞳孔突然衩放大了,它们已经很久没有捕捉到像样的食物了。狼王很兴奋,停住脚步,仰天长嚎起来。在它的身后,大约有近百匹狼,也跟着仰头长嚎起来,一时间。狼嚎声响彻山谷,山里仅剩的几只飞鸟听见这恐怖的声音,也赶紧扑楞着翅膀飞走了。只剩下这十一人,近百只狼就这么对峙着。
红俏不是没打过猎,这同来的十名侍卫也打过猎,他们之中,甚至有人原来就是猎户。可是现在,他们觉得,自己仿佛是那猎物,而对面的狼群,仿佛才是那猎人。
众人都在看红俏,希望他能够给个对策,是逃是战,有个决策,逃是怎么逃,走哪条路线,需不需要有人掩护?战的话,则应该结个什么样的阵势,谁来攻谁来守?虽然有葬身狼腹的危险,可是他们依然无所畏惧。因为他们是天生的战士,从蓝田军校毕业那一刻,他们就很清楚,自己这一生肯定会献给国家只是时间的早晚而已。
“战!大家下马。把马匹保护好,准备好弓箭红俏厉声吩咐道。
“是!”众人将马匹散在身后,红俏所处的山冈,两侧陡峭。就只有前方稍微平坦。此时众人站在马匹前方,狼群要想攻击马匹,从前方攻击是最有效的,从两侧很难进行合围,所以前方是他们唯一的路线。
狼王长哮一声,开始向前狂奔,身后众狼紧紧跟随,它们开始加,两三里的路途,对于现在的它们来,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
红俏等人也刀回鞘内,拉弓上弦,只等着乖决战的一刻了。一百步、九十步、八十步、七十步、六十步,近了,更近了。红俏一松手,利箭如闪电般疾飞出去。直奔狼王而去。那狼王出颇具灵性,从六十步起,它奔跑的路线就开始变得飘忽,忽左忽右,让人瞄准不了它的个置。倒是它身后的众狼。已经有开始中箭倒地的了。
只剩二十步了,红俏依然没射中狼王。弓箭本来就不是她的强项,红俏把骑弓一扔,将腰中佩剑拔了出来,大喝一声,向狼王迎了上去。
“来三个武苦好的跟我来近身格斗,剩下的以弓箭压制。”红俏奔出动前喊了一声。
红俏这么想是对的,毕竟狼群擅长的是近身扑击,用弓箭压制当然更有效果,可是怎么也要给弓箭手一个可以放箭的环境哪,如果狼群攻上去了。谁有那么大的胆子可以跟狼群近身比弓箭?
三名侍卫也将手中的最后一支箭射出,反手掏出腰中的马刀。也跟着大吼一声,高举马刀,向狼群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