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你不爱我,正好,我也不爱你
笙歌的心蓦地一颤,震惊地看向他。
容瑾顺势抱着她,让她坐在桌子上,俯身贴了上来。
一阵意乱情迷后,他贴在她的耳边轻声呢喃着:“歌儿,给我生个孩子吧。”
灼热的感觉烫得她浑身一僵,笙歌蓦地想起二人在旅游的这段时间,容瑾总有借口不做措施,甚至不让她吃感冒药喝姜茶,这一切都是有预谋的!
一种被欺骗的感觉油然而生,绽放过后的愉悦感觉在这一瞬间消退得无影无踪,她的身体变得僵硬异常。
“容瑾,你疯了吗?”她语气沉沉地开口
容瑾察觉到不对劲,从她肩头抬起了头,看着她的神色一语不发。
“我不会给你生孩子的!”
他眸色一深,抬头捏住她的下巴,“乖。”
“我做不到,容瑾,我们的婚姻是什么性质你最清楚,生理上的需求你有我也有,所以我不排斥你的接触,但是孩子绝对不能有,我们的婚姻还没有稳固到可以接受一个生命的到来。”
二人说话的时候,他还停留在她的体内,此刻听闻她的话语,又有蓬勃欲长的趋势,容瑾动了动身子,那股熟悉的感觉让她浑身止不住战栗,可她还是固执地咬着唇不让自己发出一丝声音。
容瑾见状,眸色越发阴沉,连带动作都越发凶狠,笙歌承受着他越发猛烈的攻势,几乎控制不住要吟哦而出。
她的身体已经和他极度契合,本能的反应让她没了底气,容瑾扳过她的脸迫使她直视着他的眼睛:“你对我的反应,只是生理上的需求?”
笙歌咬着牙:“是。”
墨色的眸中一阵暗潮翻涌,他终于沉沉道:“那正好,我现在有需求了。”
说罢,不再似之前那般怜惜她,动作粗暴狠厉,笙歌疼得浑身发抖,再也感受不到一丝愉悦。
若不是电话铃声及时响起,她毫不怀疑自己会在下一刻死去。
容瑾退出,起身接了电话,电话那端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只见他复杂地看了她一眼后,披上睡袍,朝外走去。
隐隐约约间,她听见他问电话那端:“醒了?”
几分钟后,他重新走了进来。
笙歌听到一阵悉悉索索的穿衣声,紧接着是房门落锁的声音。
睁眼朝四周探了一眼,容瑾果然已经不在。
打开的行李箱里原来压着一包烟,此刻也不见了。
她站起身的时候,腿一软,撕裂的疼痛让她闷哼了声。
推开窗,冷冽的海风灌进些许,把一室**的气味消散。
笙歌走到浴室洗漱一番出来后,着手开始整理把刚才没来及收拾的衣物。
待她整理停当,容瑾还是没回来。
她在阳台站了会,了无睡意,索性拿起手机,打算出去走走。
酒店老板看到她友善地笑了笑,他养的那只黑色波斯猫橙色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她。
笙歌俯身顺了下它的毛,它便讨巧地在她手心蹭了蹭,姿态颇为亲昵。
酒店老板有些吃惊:“莫从不与客人亲近,乔娜小姐,它很喜欢你。”
莫是眼前这只波斯猫的名字,笙歌捏了捏它的耳朵,提起它的前肢笑道:“荣幸之至,莫公举。”
她逗着它玩了一会,起身朝外走,波斯猫见状跟了上来。
她有些为难地看向老板,老板点了点头:“没关系,岛上它很熟悉,懂得回来。”
莫蹭着她的腿,笙歌无奈,俯身把它抱起。
她本想一个人在悬崖边走走,没想到手里还多了一只猫,只是这样,似乎不会那么孤独。
捡了一块地方坐了下来,海风扑面而来,莫在怀里蜷成一团闭目养神,圆鼓鼓的脸颊看起来特别可爱。
笙歌心思一动,拿出手机给它拍了张照片,给沈纾传了过去。
发完才意识到,此时的青城已是凌晨,阿纾怕是还在睡觉。
她扯了扯唇角把手机放在一旁的石头上,刚放下不久,就听闻震动的声音响起。
怀里的波斯猫蓦地警戒地抬起了脖子。
笙歌轻轻地压了压它的头:“莫,是阿纾,阿纾是我的朋友。”
她的希腊语并不好,所以开口的是英文,但是很明显,这只小公举听懂了。
它傲娇地抬了抬前爪,窝在她怀里继续睡了。
“阿纾,如果我没算错的话,现在青城才凌晨四点钟。”
“我这不是等着你给我打电话。”她顿了顿,“对了,我刚才听到你跟人介绍我来着,是谁啊?”
“不是人。”她轻笑着:“是猫。”
“你刚才发给我的照片?”
“对,是这家酒店老板养的,很可爱。”
沈纾砸吧着嘴,很哀怨的语气:“这么可爱的猫,那么漂亮的爱琴海,便宜你跟容教授了。”
笙歌默了片刻。
那端,沈纾察觉出异常:“你跟容教授不会又吵架了吧?”
“没有。”
“被想骗我,若不是吵架,大晚上你怎么跟一只猫在外面吹海风?”
她窒了窒:“你怎么知道?”
“傻啊,你照片的背景是一块海崖,而且海风这么大,我又没聋。”沈纾恨铁不成钢:“这么好的机会,你们不会全用来吵架吧?”
她不语,沈纾已经猜到了大概:“小歌,到底怎么了?”
“他想要孩子。”
“你不想要?”
“阿纾,孩子我不能要。好了,不说我了,阿姨腿怎么样了?”她记得上一次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在医院。
沈纾停顿了半晌,才闷闷道:“我妈没事。”
有事的是黎臻。
但是她并不打算和笙歌言明,她和黎臻的事她想自己搞明白。
扯了扯唇角,沈纾往被窝里一钻:“小歌,我困了,晚安。”
“晚安。”
笙歌挂断电话,摸了摸波斯猫的脑袋:“莫,回去不?”
莫慵懒地在她怀里拱了拱身子,蓦地警戒地竖起耳朵,然后跳出她的怀里朝一处奔去。
笙歌一惊,连忙拿起手机追过去。
“宝贝,我们的拍摄任务已经结束了,你要去哪里?”大卫看见安妮的背影有些疑惑。
安妮朝他笑了笑:“这几天光顾着给人家拍照了,没有自己拍一些,我打算出去拍几张夜景。”
大卫闻言,披上外套:“我陪你去。”
“不用,你这些天这么辛苦,先睡吧,我就在酒店外走走,很快就回来。”安妮在他脸颊上亲了下。
大卫穿衣服的动作一顿,这几天的拍摄他确实有些疲惫,此刻觉得并无不妥也没有坚持:“宝贝,那你小心点。”
她四周走了一圈后,来到了笙歌二人的房间前。
自从上次出海的不欢而散后,容瑾便要求换了房间,而且刻意跟她的离了很远。
安妮扯着唇笑了笑,容瑾说的不错,他与她之间确实是校友。
但是与她而言,却不尽然。
她记得在美国初遇他的时候,那时候她还没跟大卫在一起。
她人生地不熟,所以经常受人排挤,而容瑾那时候在华人圈已有名气。
她听说他是法医系的高材生。
原本没有交集的两个人,却因为一个钱包的风波硬扯上了关系。
容瑾顺手的一次见义勇为,却在她心里掀起惊涛骇浪。
面容沉俊,又富有正气感的男人很快就令她沦陷了。
她四处打听着他的消息,各种偶遇出现在他的面前,但是很可惜,他都当做视若无睹。
终于有一次,她鼓足了勇气,准备向他表白。
本做好了他一定会拒绝的心态,却不料他只是瞥了她一眼,淡淡地点头:“好。”
于是二人顺理成章地走到一起,他们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做正常男女朋友会做的事情,但是唯有一点难以忍受,就是他从来不碰她。
他不碰她,连手都不曾牵过,何况是吻亦或是其他亲密的事情。
那时候,她觉得奇怪也很委屈,分明两个人在圈子里的关系已经人尽皆知,那他这是什么意思?
后来朋友悄悄地告诉她,说他有病。
病态的洁癖症,以至于到恐女的地步,朋友还说,他喜欢男人。
“砰”地一声,她的世界观碎的彻底。
顿然明白他听到她的表白之时,为何反应那么平淡,也明白了他为何从不碰她。
她素来心高气傲,怎么能忍受这样的耻辱?
分手便自然而然,她记得分手的时候她问他是不是真的不喜欢女人?
他只是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去。
这件事情对她的打击很大,为此她颓废了一个月,后来听说他毕业后回了国,再后来就是在雅典偶然得知大卫此次的跟拍对象就是他。
看到笙歌的时候她很诧异,所以才有了洗手间外的那段试探。
笙歌的反应,让她的心里产生了幸灾乐祸的意味。
她想,笙歌会成为第二个她。
可是她没想到,他在笙歌面前就是一个完全正常的男人,会牵手,会拥抱,甚至会亲吻。
而这些瞬间,她必须亲手记录。
每每看到这些画面,她都嫉妒得要发狂。原来,这个原本属于她的男人他并非不能触碰女人,而只是不愿意触碰她。
她不甘心,她自认自身条件不输于笙歌,但是为什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