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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

   上车以后,唐文安还有些呆呆的。

  楚歌松开安全带,倾身过去。

  他的脸一下红了,浑身僵直着不敢动。

  楚歌忍不住笑:“想什么呢,脸红成这样?”摇摇头帮他把安全带扯出来,系的时候,她问,“怕吗?”

  唐文安低头看着她,她低敛着眉目替他整理安全带调整座位,他们都叫她“姐姐”,事实上她还很年轻,没有化什么妆的脸上,皮肤有种惊人的通透,长睫如羽,鼻梁挺秀,是那种精致而不带有半点攻击性的漂亮,温和得像一捧水。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觉得心头有点热,那种从灵魂深处散发出来的让人颤栗的温暖感,令他几乎没有深思,脱口说道:“不怕。”

  她抬起头,冲他一笑:“是么?不过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跟人飙过车了,也许一上山会撞成烂泥。”

  “那我也……也不怕。”

  她微微颌首,笑着说了一个字:“好。”回身坐直,替自己绑好了安全带。

  然后她降下车窗,另一头,安雅也已经准备好了,冲着这边比了个手势。

  她回了她一个笑容,又把车窗关好。

  唐文安看着她的动作,有些痴痴地问:“为什么要帮我?”

  她抿了抿唇,灯光下,眼睛里像是映了漫天星光,他以为她不会回答他,但是在车子发动的时候,他听到她说:“没有帮你,我只是在帮我自己。”

  油门轰响,在外面人的示意下,一银一红两辆车子像离弦的箭一般往山顶冲去,只留下瞬间残影。

  楚歌其实没有说谎,她的确已经好久没有飙过车了,不要说飙车,是车速稍微快一点都很少。

  杜慕虽然还年轻,但他所有的习惯都像个老年人,一切都只讲究一个字:稳!

  楚歌飙车的时间,只可以追溯到八年以前,那时候无知无畏,总以为自己有好几条命,可以让她快意江湖,任性胡为。

  眉山,也曾经是她放肆撒野的地方。

  这里地势不错,有好几个急转弯,山路陡长,是飙车族们的大。安雅很显然在国外也经常玩这个,所以即便同样是八年多未来,但她不管是起势还是转弯,都做得非常流畅漂亮,车子像条灵蛇,后尾一摆,潇洒地冲过了第一个弯道。

  楚歌的车子却差点冲下山道,看着几乎近在脚下的黑色丛林还有深不见底的悬崖,唐文安忍不住低低地叫了一声。

  楚歌转头看了他一眼,笑了笑,镇定地刹车、回倒、出发,车子冲过弯道,再次快速地冲了上去。

  轮胎在地面磨擦出刺耳的声音,唐文安咬着牙,伸手抓住车顶的把手,眼睛死死地瞪着前方,奔弛的车速和随时随地猝不及防像是要撞上来的山与石头,让他像是陷在一场险象环生的恐怖逃亡中。

  那是唐文安十九年人生里,从来没有过的疯狂,天堂和地狱,那个女人带着他走了一趟又一趟,心脏像是要被强制抽离似地又胀又痛,可是在他转头看到那张年轻漂亮的面孔,看到她镇定冷漠的眉眼时,忽然觉得哪怕赴死也是一件美好的事。

  风声在耳边吼叫着吹过,带着要割裂一切的残暴,可是它们最终在唐文安眼里,都变得无声无形。

  这一夜的前半段,充满了讥笑和耻辱,可最后的时刻,却是那样疯狂,又那样刺激。

  “我输了。”耳边响起这一声的时候,唐文安还死死地抠着把手坐在那儿,闻声他茫然地回过头去,看到车外林安雅灿烂已极的笑容,她说,“小歌,你还是那样厉害。”

  楚歌伸手和她击了个掌,解下了安全带。

  头上一痛,唐文安被拍得低下了头,小胡子凑上来:“喂,还坐在这干什么?吓傻了吧?尿裤子了?我看看。”

  听到他这话,有好几个人凑上来起哄着要扒他的裤子,唐文安缩在座位上,绷着僵直的手臂试图去阻拦他们。

  “咳咳。”安雅咳了咳,那些人都消停了,她抱臂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当我和小歌姐姐的赌注不算数是吧?”

  楚歌仍然微笑着,提着衣服,站在安雅旁边淡淡地看着众人,等人都聚过来后,她将手上的卡往小胡子方向一弹:“修车的费用。”

  被安雅一手抓住了,她很不满:“我们没有钱?”

  楚歌说:“一码归一码。”她之前落后太多,所以最后冲刺的时候,是把汽车当飞车,直接从上面冲上来的,虽说这辆经过改造后的车子性能不错,但她毕竟太久没有飙车了,因此计算上还是出了点偏差,车子损毁有点严重。

  安雅明白了她的意思,这回她没有再拦,只是哼一声:“还是那样不要命!”伸手把卡往后面一丢,扔了句,“都回家回家!”挽着楚歌的手往前走了。

  等到两人都上车以后,安雅看着楚歌:“为什么要帮他?”

  这一次,她直白多了。

  楚歌沉默了一会,说:“因为他姓唐。”在安雅开口之前,她又说,“哪怕他看起来懦弱又无用,哪怕全世界都知道他是私生子,可是他还是姓唐,他是唐致远的儿子。安雅,别忘了那八年。”

  安雅冷笑:“你以为我怕他?”

  楚歌没说话,她只是看着她,目光温柔而平和。

  安雅这才渐渐平静了下来。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今天晚上真的让他们激得他参与飙车,或者哪怕只是带着他一起参加,会出什么事吗?可能唐文安不死,也得是伤残。别告诉我只是坐他们的车不会出事,你比我更清楚这种事情有多危险,一帮酒后飙车的家伙,出了事以后,你觉得,唐致远最恨的会是谁?”

  “以前我也觉得唐致远没什么大不了的,你们林家一个入赘的女婿而已,再厉害也有限。可现在,我早已不这么想了。没有能力,他不会让你姑姑改变主意,临死还接受了这个孩子;没有能力,他也不会迫得你父母将你远送国外,一送是没八年;没有能力,当年……”楚歌说着抿了抿唇,目光划过一丝冷意,没有再说下去,停了一会后,才幽幽地再度开口,“安雅,你不能……总傻傻地做别人手里的枪。”

  “什么意思?”

  楚歌不想再说了。

  安雅却是不肯放过她,摇着她的胳膊:“小歌,你给我说清楚,什么叫我‘傻傻地做别人手里的枪’?”她仍是过去的性子,胡搅蛮缠也要得到一个结果。

  楚歌说:“你知道我的意思。”

  安雅红着眼睛,那样子,如果不是她曾经是她最好的朋友,也许她都会打她了:“可是我姐她才不会害我!”

  楚歌笑了笑。

  她终于愿意承认了,她今天晚上带她来,其实是她那个堂姐的授意。

  不过,她不是在国外么?柔情蜜意里,还能做下这些事。

  楚歌都不得不佩服她了。

  她看着安雅说:“是啊,她不会害你,她只会让你出头,自己躲在后面,事成,得便宜的总是她,事败,于她也没有任何的损失,她仍然是那个高高在上又干干净净被自己父亲疼在心里宠在手上的娇娇女。可是安雅,你会怎样,你想过吗?”

  安雅抖着嘴唇,“你太阴暗了,小歌。”她好像对她这样的变化有点不能置信,“我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你不能因为你们都喜欢……”

  “闭嘴!”楚歌粗鲁地打断她,“林安雅,”她一字一句地说,“你可以不信,但是别攀扯上其他人,今天的话,我只说这一次,信不信是你的事,不管怎么样,我希望你,永远也别后悔。”

  她说完下了车,冲到另一辆准备发动的车子面前,“我和你一起走。”她冷淡地命令。

  那也是个年轻的男孩子,不知道是被她的气势惊到还是别的,默默地停下车打开了车门。

  车子渐渐驶远,楚歌没有回头,她其实并不想说出这一切,有什么意思呢?语言总是苍白无力的,唯有现实才格外格外的残酷。

  安雅她总有一天,会知道真相,也会认清楚事实。

  她不愿意做那个坏人。

  可是今天晚上的一切,总难免让她想起以前,想起那个寒冷的雨夜里,她揣着一颗火热的心,却被人彻底打入了地狱。

  那次争吵之后好些天,安雅都没有再跟她联系。

  楚歌倒是安安然然地继续忙她的事情,这天下午的时候,她还抽空去了一趟黄金街。

  黄金街上不卖黄金,卖的都是真真假假的古董还有玉器、瓷器,她打算定做一套礼物,规格可以不高,但是设计一定要新颖独特。

  跟店里的设计师讨论了半日,出来的时候,她在柜台上看到了一个小白玉葫芦,圆滚滚的看起来十分可。

  她让人拿出来,握在手里,玉质通透,触手温润滑腻。

  “这是新疆的羊脂玉,这种颜色的白玉一般是很难得的,葫芦也叫“福禄”,寓意人畜兴旺、五谷丰收、福寿绵延,楚小姐福缘不错,今日我们才摆上来,您看中了。”

  楚歌对其他的都不感兴趣,唯那一句“福寿绵延”击中了她。

  她想,买回去给楚卿挂着应该还不错,葫芦不大,质量也温润,更难得的是,她很喜欢。

  而楚卿,也一定会喜欢的。

  楚歌付了钱,走出来才发现天色已经不早了,她开车往小镇赶,还没出城接到秦坤的电话:“杜先生回来了,他现在过去。”

  楚歌只好调头。

  她到楼下的时候,杜慕他们也才到,三人在电梯口遇见,杜慕扫了一眼,秦坤忙问:“那杜总,我先回去了?”

  杜慕点头,秦坤把杜慕的行礼箱递给走过来的楚歌:“楚小姐,辛苦你了。”

  楚歌说:“不辛苦。”

  推着箱子,跟在杜慕后面上了电梯。

  她不会过问杜慕的去向,但是他回来了,她还是会表示一下关怀,电梯里,楚歌问:“事情都还顺利吗?”

  其实是一直以来的习惯,不过这次有点特殊——杜慕去国外,可是惹了绯闻的。

  于是她见到他的第一时间问出这话有点变了味道。

  楚歌是在接收到杜慕有些奇异的视线时,才后知后觉地记起这件事,不由得囧了,赶紧补救似地又加了一句,“呃,我没有别的意思。”

  说完,她特想甩自己一耳光,心虚让她的智商都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杜慕“嗯”了一声,显然还是误会了。

  楚歌只好闭紧了嘴。

  进屋以后,杜慕去洗澡,楚歌帮忙整理他带回来的箱子,箱子一打开,除了归置的井井有条的衣服,还有一个很显眼的精致华美的礼物盒。

  楚歌看着那个盒子,有点呆。

  杜慕拿了衣服要进浴室,转头一眼瞥到,慢悠悠地说了句:“送你的。”

  楚歌:……

  好惊悚!

  这么多年了,杜慕从来没有送过她礼物,哦,这样说也不对,他以前还是送过她一辆车的,不过那时候楚歌极度缺钱,有一天实在忍不住,将它卖掉了。

  她卖了杜慕也没说什么,只是自那以后,再没有送过她什么东西了。

  现在突然地送她礼物……她打开来,叹了口气,里面是一条llati祖母绿镶钻项链,六颗小祖母绿拱卫着中间一颗大祖母绿,以钻石镶嵌,链子中间铺以黄金颗粒,奢华耀目晃人眼。

  以杜先生的手笔,这玩意价钱肯定不便宜,再卖掉应该比车子值钱多了……如果这是分手费,他还真是一点也不小气。

  楚歌没有试戴的*,她现在对这些珠宝首饰也那么个喜欢,把项链放盒子里收好,开始给他收捡衣服了。

  她这边弄好,杜慕也已经洗好了澡。天气还是有些冷的,他出来居然没有穿衣服,在下面围了一条浴巾,宽阔结实的肩膀,肌肉紧致的胸部,还有笔直修长的双腿,灯光下,都泛着诱人的色泽。

  楚歌只看了一眼,收回目光,然后面无表情地跑去把暖气打开。

  杜慕在床边坐下,他头发还滴着水,柔软的黑发柔顺地贴在一向清冷英俊的面孔上,竟意外地让整个面部线条都柔和了几分。

  楚歌走过去,把已经空了的箱子拖走,没有去洗澡,而是坐到他面前,等着他和她摊牌。

  杜慕看她那样子,问:“有话要说?”

  所以这是让她先提条件吧?楚歌想了想,拿过自己的包,翻找的时候,顺手把刚刚入手的玉葫芦放在了旁边。

  杜慕看到拿起来:“这是什么?”

  楚歌抬头看了一眼,“玉葫芦。”说完继续翻。

  杜慕打开盒子,拿着玉葫芦把玩了一番,递给她:“给我带上。”

  楚歌:……

  她张了张嘴,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抿抿唇,侧身过去把玉葫芦戴到了他的脖子上。

  “葫芦也叫‘福禄’,能纳福增祥、去除灾厄。”戴好后,杜慕低头看了一会,摸着这颗小玉葫芦慢悠悠地开口。他这人家学渊源,比起不学无术中成长起来的楚歌,简直堪称是百科全书,所以会知道小玉葫芦的寓意一点也不奇怪,但是,他接下来的话,却让楚歌整个人都有点不好了。

  因为他接着说的是,“在古代,有‘送瓜求子’的习俗,送人葫芦的意思是希望能有好运气,可以多子多福,繁衍昌盛……楚歌,你这是在暗示我吗?”

  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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