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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第76章 送她微笑,温暖整个旧时光

  阿笙在门前短暂停顿了一下,这才抬手敲门。

  里面没声音,阿笙犹豫了几秒,这才推门入内。

  办公室没人,陆子初还没回来。

  阿笙在沙发上乖乖坐了一会儿,觉得有点无聊,就起身走到书柜前,找了两本书,重新坐在沙发上打发起时间来。

  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于是,陆子初回到办公室的时候,就看到阿笙斜倚在沙发里,乌黑的发丝垂落下来,遮住了她半侧白皙面容。

  这孩子睡得很沉,连他进来也没听到。

  陆子初轻轻走过去,静静的看着她,素净美好的脸上,隐隐透着疲惫。

  陆子初轻轻叹了一口气,活了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这么上瘾般的喜欢一个人,周四才离开,周五就格外想念她,惦念她的身体,记挂着温烧有没有退。

  伸手理好阿笙脸颊上散落的发丝,不经意间触到了她的脸部皮肤,只能说她终于有了警觉心,倏地睁开了双眸,看着嘴角挂着温和微笑的陆子初,觉得那笑有些炫目,眨了眨眼睛。初醒,一时有些搞不清状况。

  陆子初微微一笑,她糊涂起来还是很可爱的。

  薄唇覆上她,潮润的舌长驱直入,宛如狂风骤雨,横扫阿笙口腔,一阵酥麻感传遍阿笙全身,感觉自己可怜的舌头被他纠缠着,头脑一片空白。

  一吻毕,阿笙跌进一双深幽暗沉的黑眸里,这才发现她和陆子初的姿势有多暧昧。阿笙额头冒黑线,她的手在干什么呢?竟然在陆子初吻她的时候,无意识的搂着他脖子,现如今整个人都被他搂抱在怀里,姿势太亲密,以至于阿笙能够清晰感受到陆子初强而有力的心跳声。

  他正带着笑意看着她,阿笙看了一眼办公室,见门虚掩着,冷汗都快流出来了。

  “你说过,会等我三个月的。”他这样,搅得她一颗心七上八下,还怎么安心读书啊?

  “哦,这样啊……”某人似是有些后知后觉,略显歉然的看着阿笙,很有君子绅士风度,松开她,缓缓站起身,单手滑入裤袋,另一手抚向额头:“实在是情难自制。”

  阿笙百感交集,陆子初理所当然的道着歉,眼里却装着浓浓的笑意,还真以为她看不出来吗?

  这边,阿笙心跳速度还没有恢复如常,陆子初已经恢复往日神态,好像刚才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

  后背靠着书桌,陆子初问她:“辅导员找你有事?”

  阿笙在他面前,还是很老实的,“辅导员问我毕业后是打算考研,还是参加司法考试。”

  陆子初淡定开口:“你怎么说?”

  想了想,阿笙说:“比起考研,我更希望能够先参加司法考试,如果毕业顺利的话,七月份我能拿到毕业证,司法考试在九月中旬,仔细算来,我只有两个月学习时间,司法考试我绝对过不了关。”

  陆子初不语,沉默了一会儿,这才淡淡的说:“不试试,你怎么知道不可以?”

  阿笙皱眉:“只有两个月。”她是有几分小聪明,但并不是天才,两个月要看那么多书,实在是很吃力。

  陆子初眼里似有温柔的水波:“傻,不是还有我吗?我陪你。”

  阿笙愣愣的问他:“怎么陪?”

  陆子初深深的看了她一眼,勾起唇角:“你想怎么陪?”

  在陆子初面前,阿笙总会很容易就忘记语言,表达变得很迟钝,这才意识到适才那话她问的有些浮想联翩,难怪陆子初会取笑她了,顿时脸红薄媚,好像刚涂了一层淡淡的胭脂。

  阿笙不自在的小声嘟囔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陆子初慢条斯理道:“哪个意思?”

  阿笙又好气又好笑,知道他在故意逗她,鼓着腮帮子,眼里却有着羞恼的笑意。

  陆子初抿着嘴,尽管如此,还是掩不住笑意蔓延,上前,拉住她的手:“你要记住,无论何时何地,我都不会让你孤军奋战。”

  那天,阳光穿过哗啦作响的叶子,斑驳的洒落在他和她的身上,在办公室的地板上拖拽出两条光影。

  他轻轻握住她的手,阿笙忽然明白了张爱玲当时的心境。

  那个本该七窍玲珑心的女子,为何会在喜欢的男人面前日渐卑微,只因即使卑微,依然可以时刻怀揣欢喜,在尘埃中开出最耀眼的花朵来。

  当陆子初出现在课堂上的那一瞬间,她就对他怦然心动,他在她最美好的少女时光里送给她别样的温情和微笑,于是温暖了她整个04年时光。

  她知道,此刻之所以心思柔软,是因为他是陆子初,这世上独一无二的那个人。

  周六,楚培华亲自派司机前来望江苑,陆子初推辞不得,只得坐车赴约。

  中午在楚家用餐,陆子初对楚培华还是颇为尊重的,饭菜上桌期间,陪他在客厅浅漫交谈着。

  与其说楚楚在厨房里帮忙,还不如说她是在帮倒忙。

  “妈,不要做排骨汤了,子初哥不喜欢吃这个。”楚楚这边刚交代完母亲,见保姆王妈正在取菌类食材准备做菜,忍不住开口说道:“王妈,多炒一些,我记得子初哥喜欢吃这个。”

  王妈一边应声,一边低头笑,楚楚再看母亲,也是一脸笑意,人逢喜事精神爽,自个倒是轻轻笑了起来:“你们笑什么?”

  楚母笑眯眯的看着女儿,取笑道:“你要不要去客厅问问你子初哥还想吃什么?缺食材的话,现在还来得及。”

  楚楚脸红了,清了清嗓子:“懒得理你们,我去客厅陪爸爸聊天去。”

  这顿饭吃得还算融洽,楚培华和妻子原本就很喜欢陆子初,饭桌上很热情,不时为他添汤夹菜。

  表面看来,陆子初和楚家人相谈甚欢,身为后辈谦卑守礼,可谓礼节周全,但眸中弥漫的笑意却没有嘴角浓,只能说陆子初这个人太不动声色,愣是没让精明能干的楚家人看出端倪来。

  餐半,楚楚起身,拿起红酒瓶,落落大方的走到陆子初身旁,亲自帮他把酒续满,举起杯子,模样颇为豪爽:“子初哥,我转学之后,你平时对我很照顾,这杯酒我敬你,因为有你,我在T大收获了很多新知识。”

  陆子初嘴角含笑,放下刀叉,并不急着起身,而是拿起一旁的餐巾擦了擦嘴,并未起身,抬眸看着楚楚,淡声道:““我下午还要公事要忙,不适合喝酒。”

  楚楚妩媚一笑,并不勉强,仰头喝完杯中酒,笑着对陆子初说:“工作重要,子初哥随意。”

  既然是随意了,陆子初也懒得虚伪应酬,碰也没碰一下那杯酒,他表现的那么自然,跟往日神态一致,楚家人心知陆子初为人,甚少饮酒,尤其是工作场合,从来都是滴酒不沾,所以现如今不喝酒,也没多想。

  饭后,陆子初看了看腕表时间,起身告别。

  楚培华多精明的人,早就看出女儿喜欢陆子初,也有意创造机会让女儿多跟陆子初私下相处,于是寻了借口,让女儿开车送陆子初回去。

  楚楚热情高涨,陆子初难得没有推辞,意味深长的打量了一眼楚楚,微微扬起唇角:“今天天气不错,有兴趣一起走走吗?”

  对于陆子初的提议,楚楚求之不得,笑容欢喜。

  她说:“好。”

  其实很不好,跟陆子初散步真的不好。

  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了,陆子初散步兴致不见消退,反而兴致正浓。

  一个小时前,楚楚原本还能跟陆子初并肩而行;一个小时后,楚楚只能跟在陆子初身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垮下僵硬的笑脸,扭动着双脚。

  并非楚楚娇气,而是她今日为了漂亮,穿着一双7厘米高的高跟鞋,这种鞋穿在脚上很好看,显得高挑而性感,但穿起来却很累。

  楚楚刚开始还能踩着7厘米高的高跟鞋如履平地,但走的时间长了,小脚趾侧、脚后和脚背都被磨破了,不用看,刺痛感传来,一定是起水泡了。

  现在的情形跟当初楚楚设想的场景完全不一样,她原本以为两人走一会儿累的话,就会找地方坐下来歇歇,而且那个地方很有可能会是咖啡厅或是茶餐厅,但没想到……

  楚楚看着前方男子身影,忍痛踩着高跟鞋,追赶上他:“子初哥,你渴不渴?我们要不要找地方坐下来喝一杯再走?”

  如果可以的话,她是真的不想再走了,简直是活受罪。

  “累了吗?”陆子初眼神关切。

  楚楚嘴硬,“不累。”

  陆子初笑容迷人:“不累就好,我记得再有几条街,有家老店专做饼干,味道很好,你陪我一起过去,正好可以给你父母买一些带回去。”

  一听还要走上几条街,楚楚脸当时就白了,但因为性子倨傲,只得扬起僵硬的笑容:“好啊!我妈妈最喜欢吃饼干了……”

  于是,楚楚为了“最喜欢吃饼干的楚母”,踩着高跟鞋,穿过几条街,再次强忍了一个多小时,因为疼痛,楚楚好几次都想哭出来……喜欢一个人,太不容易,偏偏前面那人毫无察觉。

  有一次,楚楚实在是忍受不了,唤住陆子初,想对他说自己脚疼,走不动,可当陆子初回头,状似不经意的垂眸看了一眼她穿着的高跟鞋,表情半是认真半是戏谑道:“穿这么高的鞋子,不累吗?”

  楚楚眸中有光华闪动着,看起来甚是动人,还不待说话,就听陆子初温声开口:“你穿高跟鞋,很漂亮。”声音娓娓动听。

  也就是这么一句话,瞬间让楚楚心花怒放,这还是陆子初第一次夸她,这时又听陆子初问她:“你刚才叫我,想对我说什么?”

  楚楚忍着痛,咬牙微笑:“没什么,我只是想问问你,还有多久才能到。”

  “大概十分钟。”转身,陆子初嘴角笑意撩人,搭配清隽的五官,秒杀路人无数。

  这天晚上,阿笙在宿舍挑灯夜读,接到陆子初的电话,他说他在法学系教学楼那里等她。

  披衣下楼,周六周日很多学生回家,要不就是彻夜不归,外出狂欢去了,老实巴交呆在学校里的人,不是埋头苦读,写报告,写论文,就是在睡大觉。

  宿舍楼距离教学楼有一段距离,阿笙怕陆子初等着急,一路跑过去,远远就看到了陆子初的座驾。

  教学楼几乎没人,所以陆子初把车停在教学楼前,看似光明正大,却又显得很隐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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