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小百无聊赖的在院子里逛了逛,打了几趟罗汉拳。这拳法出自苏小前世的少林寺,走的是刚正勇猛的路子。可它偏是苏小最爱,也许和前世苏小混迹于多是壮男的黑拳场有关吧。
嘿嘿哈哈练完拳,苏小觉得说不出的惬意,苏小随意的在井边提了一桶水,冲洗了一下身子。想起刚刚吃完了早餐还没有洗碗,想着白吃白喝方凌云以稍显过分,如果连洗碗这种小事都要麻烦他,也有些说不过去。苏小信步来到厨房,在木盆里洗干净了碗,沥干水放在了碗架上。
苏小还发现地上放着一袋米,打开看了看,发现是没有脱过壳的糙米,用来煮粥或是做饭口感太差。用来烧制米酒倒是件好物什。苏小决定用它酿几坛米酒解解馋。米酒前世时就是苏小的最爱。它绵甜爽口,酒精度也不高,前世妈妈还在世时逢年过节,妈妈都会拿出几坛米酒,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倒也其乐融融。
记得妈妈离世时,还不忘叮嘱自己。院中的老桂花树下,还封存着几坛女儿红。说是留待自己出嫁时用的。苏小不由得一阵伤感。出嫁?前世的自己死于非命,连恋爱都没有谈过,有酒无人空自哀!这一世呢?人道是嫁了,可是,是捡人家的便宜货,直接就做了人家的媳妇,只不过不受待见而已。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拒绝嫁衣的*诱*惑*,苏小也不例外。伸手翻来覆去的看着自己的手掌,试图找到传说中的姻缘线,可苏小很快就失去了耐性,满手密密麻麻的掌纹,看着就眼晕的很。
苏小晃了几下头,把自己从回忆中拽了回来,心中的伤也让她失去了酿酒的兴致。苏小回到了房间,盘膝坐在床上,修炼起《神农本草诀》来,苏晓认为这个世界虽然不用每天在拳台上搏命,看似悠然安生,可苏小知道其实平静的表面下,杀机四伏。就说前世苏小的死,估计就是人为的。苏小也不认为隐藏的敌人会放过自己,毕竟没有人知道以前的苏小已经死了。
苏小运行了几个循环的《神农本草诀》,感觉自己的丹田又凝固了不少,也许用不了多久自己就可以突破第一层,进入练气阶段了吧!想起传说中的可以飞檐走壁,刀枪不入的大侠,苏小就忍不住的神往。也许自己也可以做一个劫富济贫的女侠吧!想象着自己高喊“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的口号,就感觉说不出的拉风。只不过苏小没意识到,喊这个口号的好像不是女侠吧!
修炼完苏小躺在床上,感觉很是无趣,想了想决定上街走走,顺便熟悉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毕竟自己是个“外来户”,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有限,有位古人不是说过嘛!“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苏小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也不知这个世界和自己的那个世界有没有联系。不是自己的祖宗就在这吧!咦!为了下一代的健康,苏小决定自己以后找夫婿,坚决不要姓苏的。
苏小推了推院门,发现门被方凌云走时在外面反锁了。估计是怕自己跑出去吧!“嘿嘿!”苏小笑了几声,来到了墙边,一纵身跃上了墙头。翻身跳下院墙,苏小来到了门前的里弄里。苏小正要去巷口外的大街上逛逛,只见几个妇人提着菜篮走进了巷口。其中一个妇人发现了苏小后,赶忙拽着几人重又走出了巷口,明显在躲避着她。
苏小不由得想起前世时的一个典故“赡台神女出游,扶苏万人空巷”,自己也算是“苏府神女出游,一人空巷吧!”,苏小看了看自己,突然想起前苏小的身份,神女之名自己也算当之无愧吧!自己现在毕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神经女,想到这苏小忍不住的笑了起来。街上的路人,见苏小大笑的样子。更是避的远远地了。
苏小来到大街上,看见一家叫做“钱福记”的布行外,几个半大的童子,正在踢着一个布缝的口袋,看这熟悉的游戏勾起了苏小儿时的记忆。苏小凑了上去,和这些小孩玩得不亦乐乎。正在苏小玩得起劲时,几个妇人不知从哪里跑了出来,抱起了自家的孩子慌忙的跑散了,其中一个矮胖的小男孩不愿意走,还被一个妇人打了几巴掌,教训的说道“你,怎么可以和一个疯婆子玩耍呢?小心你的魂被他勾走”,说完提着男孩飞也似的跑了。
苏小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又咽了回去,看看街上人来人往的,倒显得自己格格不入,苏小心里一阵伤悲,失去了继续逛街的兴致。苏小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宅子前,翻墙进了院子,看着路两旁的花圃满是荒草,觉得有些难看,心中又有些怨气,苏小就啃哧啃哧的拔起草来。
“咦”苏小惊讶的叫了一声,她看着自己手中的这把滕蔓,心脏形的叶片,紫色的茎,竟然很像自己记忆里的地瓜滕蔓的样子。苏小兴奋的用手刨开地上的土,发现底下竟然真的有几个肥大的地瓜。苏小眼前仿佛浮现了烤地瓜的样子,甚至她好像都闻到了烤地瓜的香味。
苏小来到了厨房,发现厨房的案板上放着两个馒头,还有一块熟肉用新鲜的荷叶包着。苏小估计是刚才方凌云回来给自己送饭,发现自己不在放在这的,苏小打了一桶水,简单的洗了一下手,抓起馒头,就着熟肉吃了起来。吃完苏小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就刷洗起那几个地瓜来。
方凌云一下午都有些魂不守舍的,他中午回家在宅子里,根本就没有发现苏小的影子。他心里不免很是担心。由于心有羁绊,几次算差了账。被掌柜的骂的是狗血淋头的。他还担心自己的房门没关,苏小会不会把自己的房间都给砸了,他不心疼那些家具,他是心疼自己的那些日记,那可是自己研究好久的心得体会。方凌云自小就对机关术颇为喜爱,没事就喜欢自己研究,他很希望自己有一天也可以像远古的“公输班”一样,做出一只可以连飞三天而不落的机关鸟。方凌云不关房门是因为他在自己的书桌上放了五两银子,他害怕苏小饿的又像昨天一样,他认为苏小饿了以后会四下乱翻,她找到银子可以去买些吃食,也就不会像昨天一样去吃杂草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收工时间,方凌云飞快的跑了出去,一不小心撞在了一个女孩身上。
“云哥,一会泛香河上的沁眉居要举行唱伶会,有名的伶人都在,咱们一起去看看吧”说话的女孩是方凌云的一个远房堂妹,也是方家旁支的,只不过前几年她父亲在京城做生意,发了一笔横财,就回到云田郡开了几家酒楼,也算是衣锦还乡吧!堂妹叫方芸乔,小时就很缠自己,这次回来,更是有非君不嫁的势头。对于方芸乔,方凌云说不上讨厌。只是更多的是兄妹之情。
“我没空,晚上我还有些事情!”方凌云说完自顾自地跑了,一点也没有理会呆立在一边的方芸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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