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 共同管理盟约
听了皇甫超博的话,公孙赞一方众人都觉得可行,这个既照顾了领地的利益,又保证了将军府能够随时掌控港口的情况。
公孙赞与属下的各人相视一眼,见到并没有人对此表示反对,正准备开口的时候,皇甫超博却又道:“伯圭兄请慢,此方案还涉及到另一个方面的问题,那就是商税方面的事情,两方共管,商税该如何分配,这个问题需要确定下来。”
关靖见状,道:“平东将军可以替乐亭镇长全权作主吗?”
皇甫超博一愣,摇了摇头,说道:“怎么可能,我与乐亭镇长也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而已,至于最后的确认,还需要他们自己来确认的。”
其实,早在皇甫超博决定派人前往乐亭帮忙的时候,就已经和周雯他们沟通好了,乐亭的事情皇甫超博完全能够拍下板来,不过,为了让公孙赞一系能够放心皇甫超博是不能够当面作主的。
关靖连忙道:“既然如此,不如将乐亭镇长也请来土垠,与其当面商讨确认一番启不是更好?”
皇甫超博一愣,正准备开口的时候,公孙赞也道:“不错,既然超博觉得最后还需乐亭镇长同意,还不如将其请来,大家协商清楚。”
见此情形,皇甫超博也只好同意将周雯请来土垠城,与公孙赞诸人商议建城和建立港口的事情。当着公孙赞几人的面,皇甫超博给周雯发去了信息,然后将回信转告了公孙赞诸人,言乐亭镇长会马上赶来土垠,明日即可抵达,约定明日晚上再议后,皇甫超博便领人离开了将军府。
第二天中午,周雯和李强两人就匆匆忙忙赶到了土垠城内,顾不得休息,就赶忙找到皇甫超博几人,问起为何公孙赞硬是要将自己拉来土垠谈判的原因。
皇甫超博听罢,就将自己的想法和两人做了一个交流,按皇甫超博的想法,公孙赞的最张终原因还是出于防范的本能,所以在接下来谈判中皇甫超博与周雯的关系不能表现得太好,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否则会更加引起公孙赞诸人的反弹。
几个人商量了片刻后,周雯干脆要求,这个港口皇甫超博也参与进来,不过,皇甫超博的占比不能太大。这样一来的话,就给人三方合作姿态,也可以减轻一下公孙赞势力的防范之心。
到了晚上,三方坐到了一块,关靖再次提起港口的事情后,周雯便提出,自己在人力物力和财力各个方面都不足以支撑一个小城外加港口的建设和管理,不如将这个港口拿出来,交由三方共同建设和管理,如此一来,就变成乐亭和公孙赞各占四成,皇甫超博占两成的情况。
公孙赞等人虽然对于这种方式比较吃惊,但是受到皇甫超博描述的港口收益的影响,在与关靖诸人仔细商议后,最终同意了这个方案。
同时,在建设方面,公孙赞提供一张小城升级图纸,而皇甫超博则提供一张港口建设图纸,如果后续需要升级的话,还需要提供升级图纸。为了加快建设速度,公孙赞还将为乐亭提供五千的异族奴隶。随后几方又针对税务和驻兵方面商量好了安排,陆上交给公孙赞和乐亭两方驻守,而水军方面,因为只有皇甫超博才有水军,所以交由他驻军。
随后,关靖又提出,请皇甫超博将战马在幽州的售卖交给公孙赞的将军府,其他人不得插手进来,面皇甫超博从中原运来的武器粮食和其他的物资则可以交给乐亭售卖,但是公孙赞的将军储有权利优先购买。几方经过大半夜的商议和讨论,最后,终于将《奋武将军府、乐亭镇与平东将军府三方合作建设开发乐亭港盟约》最终确定下来。三人都签字后,盟约最张得以生效。
在盟约生效后,公孙赞马上设宴宴请诸人,在酒足饭饱之后,公孙赞将小城的升级图纸交给周雯,就催着他们尽快返回乐亭,做好升级小城然后建设港口的准备,他自己也会在最快的时间将五千异族奴隶送到乐亭,同时又催促皇甫超博尽快派水军探查青州到乐亭的通航航路,争取尽快将自己所需要的武器装备运来。
皇甫超博与周雯诸人从公孙赞的将军府离开的时候,天色已经开始微微发亮,两人也没有多做停留,在土垠城门打开后,皇甫超博便领人直接往北而去,他要尽快赶往隆化去了。
而周雯则领着张瓒和韩暹两人返回乐亭,从现在开始,两人就是周雯属下的客将了,皇甫超博早已经和两人承诺,最少一年,最长三年,两人便可返回司州两人都会有大用。
这让两人都喜出望外,特别是张瓒,本是满腔热情投靠皇甫超博,谁知道还没有几个月便外派成为了客将,皇甫超博的承诺让他放下心来。
离开土垠城后,皇甫超博再也没有停留,只是领着众人一路急行,往长城外面的隆化而去,中间只是经过俊糜城的时候,在城内休息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就启程了,而且是天色将晚的时候进入的汤头沟关。
饶是如此,皇甫超博一行人的行踪还是被人发现,不过这些玩家只是发现有人进入长城外这个神秘关隘之内,但是到底是何人进入关隘却没有人看清。
进入隆化镇后,也顾不得天色已晚,皇甫超博就将黄叙几个招来行政馆,仔细询问镇内的各种情况。
现在隆化镇自从打退鲜卑人进攻以后,黄叙领五千骑兵出征,随后田豫就加快了隆化建设,并且不断的从俘虏的鲜卑人中招降增加领地的民众数量。
在十多天的时间后,隆化镇的人口数量终于达到了两万的数量,但是田豫在行政馆内准备进行升级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权限不够,只得让娄敬发信息给洛阳,告诉自家主公请他亲自赶来隆化升级城池。(未完待续)